北方的冬意來的格外的早,談不上深秋,但夜晚的風已經尤為刺骨。隨地可見飄散的枯葉,葉脈在路燈的照射下,依舊清晰可見。

一個腳印踩在上麵,有一絲脆響,但轉而又被這空寂的夜色吸收殆盡了。

他最後還是把腳抬了起來,看著那個腳印,不得已的苦笑道:“踩在樹葉上,都能留下腳印,為什麽做了這麽多努力,結果卻一點改變也沒有?”

他裹緊了上衣領,重新站了起來。

他不適合一個人呆在黑夜裏,至少過去是,現在也是,他在夜色下經曆的一切已經夠多了,從小到大,數不勝數,他似乎有些疲乏了。

同樣感覺疲乏的還有李淼,自從皇城酒店回來,他的手機,辦公室的座機幾乎都被打爆了,所有人都關注著這起案件,因為被害人身份的特殊,再加上作案手法有些“玄妙”,所以外界更加關心警方的破案進展。

時間已經接近十二點,但所有人都在加班。

“屍檢結果出來了,被害人是被溺死的!不過從他身上沒有約束傷和明顯的外傷來看,他應該是被實用了強效麻醉劑一類的藥物,具體的藥物檢測得等到明早才能出結果。”

高其將一份屍檢報告遞給李淼,上麵的內容基本上都了解,不過,李淼卻若有所思,“如果是服用的方式,那很可能是在泳池遊泳的時候喝的那一杯紅酒。能夠有機會接觸到食物和並且給食物投毒之人,隻有可能是製作到運輸的這一線人員。立刻將他們都傳喚過來,還有,尤其要注意那個推著手推車的服務員。”

法醫剛走,技術部李涵就走了進來,她可不像李淼那樣滿麵愁雲,“怎麽,很難辦嗎?”

“你這不是廢話嗎?”李淼白了她一眼,“眼下上級、社會各色組織都盯著我,如果不盡快破案,隻怕我立刻被免職。”

“嗬嗬,”她淡漠的笑了一聲,“所以我給你來送線索了!你看!”

李涵將一份CCTV拍到的資料遞給李淼,可誰知他竟然不領意,“你直接說給我聽吧,我懶得看了。”

“相信我,你會有興趣的!”

李淼一臉狐疑,不知道對方賣的什麽關子,翻開了第一頁,他的瞳孔瞬間睜得大大的。

“他……他怎麽會在這裏?”

第一頁彩印當中,那個穿著牛仔外套,背著一個普通帆布包的年輕男人正是林曄,而他坐著的位置也是皇城酒店的大廳。

“不僅如此,我已經向酒店前台確認過了,林曄今天下午的確去過皇城酒店,而且他去哪裏是為了找一個人,周雲峰!”

“周雲峰?”

如果說之前一次,林曄出現在何三華的命案現場實數意外 ,那這一次他又出現在周雲峰的命案現場,那事情就絕不簡單了。

“那……”

“周雲峰沒有見他,當時他正在開會,所以沒有見到。”李涵將他要問的全都回答完,“從監控顯示,他沒等到周雲峰,就離開了。”

“那現場其他監控呢?有沒有發現凶手的痕跡?”

說完,李涵將一個U盤插入電腦。

“這是通完天台的樓梯口設置的一個攝像頭,不過因為樓梯處的照明燈壞了,看不清凶手的形態,不過能夠隱約辨認他肩上扛著一個人。”

接著她連續切換了兩段視頻內容,“這些視頻全都拍到了類似於凶手的人,可是卻沒有一張是正臉。而且,從搜集來的痕跡當中,並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線索,不過有幾枚半足跡還在鑒定當中。”

看著這兩個畫麵,李淼突然萌生出一個奇怪的想法,“你說,殺害周雲峰和何三華的凶手會不會是同一個人?”

“絕不可能!”

一個冷酷的聲音突然闖入所有人的視野,緊接著會議室的大門瞬間被推開,所有人詫異的看著究竟是何人膽敢直闖市局刑偵隊的大門。

不過下一秒,所有人都笑不出來了,

“慕容芸?”

李淼的臉上微微有些吃驚,他沒想到時隔五年,她最後還是回到了這個地方。

“你是誰?難道不知道這裏不是尋常人可以進來的地方嗎?”小周顯然沒有注意到其他人的臉色,對於這個不認識的女人,突然跑到會議室“撒野”,他可不能容忍。

慕容芸沒有理會他,直接從小齊手裏拿過遙控筆。

小周正想去阻止她,卻被李淼攔下了。

“隊長,她這……”

李淼做了一個噤聲的動作,眼神轉而盯著慕容芸。

“你為什麽認為這兩起案件的凶手不是同一個人?無論是從犯案的時間,還有犯案的手法,都十分相似。”李淼問道。

“不,完全不一樣!”慕容芸直接否定了李淼的猜想,“九月五號那晚發生的‘密室殺人案’,凶手將被害人殺害之後,任由其倒在地上,並且將現場所有的痕跡清楚幹淨,就連行凶的凶器也帶走了,這等謹慎的凶手,是絕對不可能會在攝像頭下。”

“可是現場也幾乎沒有檢測到任何有關的痕跡!”

這是頭一次,李淼覺得沒有任何線索反而是一件值得開心的事。

“我隻表述我自己的觀點:第一,犯案動機不一樣,何三華的死,很純粹,不涉及錢財,目前也沒有找到任何仇殺的可能性,但是周雲峰卻不一樣,凶手將他殺了之後,費盡心機扛到頂樓,讓他赤身**的掛在酒店外麵,這是一種典型的羞辱和報複,說明他對周雲峰十分仇恨。第二,凶器的選擇,殺死何三華的凶器應該是凶手自己帶來的匕首,而且他帶離了現場。但是殺死周雲峰卻不一樣,他就地取材,先是淹死,後利用頂樓的電路改裝線進行相關報複,凶器的選擇足以反映凶手的個性不一樣。至於第三點,就是時間,原本推測第一起是情緒衝動型犯罪,再加上凶手謹慎處理了現場,所以很難找到突破性的線索,可是間隔不超過四十八小時,即刻發生了第二起凶殺案,不符合犯罪的冷凍期,當然也不排除有什麽其他因素刺激了凶手,但是他選擇卻選擇了難度程度過大的周雲峰,也有些不符合邏輯。所以,很可能這是一場模仿犯罪,凶手應該經過嚴密的計劃,隻不過恰好碰上‘密室殺人案’,於是就用了某一類的手法,希望能夠轉移警方的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