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為止的考古發現證明,中華民族早期的文化即具有地域性的多元文化的特點。在新石器時期,有處於黃河流域的黃河中遊和黃河下遊兩個文化區,前者經曆了前仰韶文化、仰韶文化、河南龍山文化等發展階段,後者經曆了青蓮崗文化、大汶口文化、山東龍山文化、嶽石文化等發展階段。同時,在長江流域有長江中遊和長江下遊兩個文化區:前者以江漢平原為中心,有大溪文化、屈家嶺文化、青龍泉文化;後者以太湖平原為中心,有河姆渡文化、馬家濱文化、崧澤文化和良渚文化。所有這些文化區既相互獨立,又相互影響。大約在公元前21世紀,夏王朝建立,黃河中遊地區的文化得到統一,在中原文化的基礎上發展出了夏文化。同時,在中原的四周還有被稱為蠻夷戎狄的諸族文化。後來,發端於黃河下遊地區的商人滅掉夏朝建立了商王朝,他們在繼承夏文化的基礎上又有所“損益”,創造了甲骨文字,為以後中華民族的形成作出了重大貢獻。商亡後繼起的是周朝。周族原居於西方,卻建立了比夏、商兩代統治地域更為廣闊的王朝。周初傑出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周公旦,不僅在政治、軍事等方麵采取了一係列鞏固政權的措施,而且還在繼承夏、商兩代文化的基礎上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備的禮樂製度,從而使中華民族文化的核心華夏文化初步形成,中華民族的文化也發展到了一個新的水平。
但是,由於周朝實行的是分封製,建立了許多相對獨立的諸侯國,且各地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很不平衡,經濟文化的交往也不十分密切,因此,周王朝實際上是一個鬆散的邦聯製國家,各諸侯國有著很強的地方獨立性,各地區之間的文化也有著很大的差異性。從這個意義上說,當時並沒有真正形成統一的中華民族文化。春秋戰國時期,隨著周王室的衰微,各諸侯國之間互相征伐,競相擴大自己的勢力,各地區之間經濟文化上的差異也日趨明顯,並最終形成了這樣幾個具有濃重的地域性特點的文化區:以法家思想為主的秦晉文化,以儒家思想為主的鄒魯文化,以道家思想為主的楚文化,以道家、法家、儒家等綜合性思想為主的齊文化。這些文化就其地域文化而言,實質上是史前時期就已開始形成的黃河文化和長江文化兩大係文化的延伸。同時,當時還有屬長江上遊文化的巴蜀文化和地處西南邊陲的西南夷文化。春秋戰國時期地域文化的昌盛與發達,從某種意義上說,並非文化分裂的標誌,恰恰是地域文化統一的象征,它為秦漢時期中華民族文化的統一與成熟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中國,建立了秦皇朝。從此,在“東至海暨朝鮮,西至臨洮、羌中,南至北向戶,北據河為塞,並陰山至遼東”[1]的遼闊土地上第一次出現了一個統一的、專製主義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統一的秦皇朝的出現,為中華民族文化的形成與發展創造了十分有利的條件。秦皇朝建立以後,采取了一係列積極措施,以鞏固和促進國家的統一與文化的發展。如在政治製度方麵,從中央到地方都統一實行中央集權的專製製度,“以諸侯為郡縣”;又“治馳道”[2],“東窮燕齊,南極吳楚,江湖之上,濱海之觀畢至”[3],把首都鹹陽與全國各地緊密地聯係在一起。同時,秦朝還統一文字、度量衡等。這些措施的推行,無疑對各地文化的融合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不過,由於秦皇朝存在的時間十分短暫,決定了它在民族文化統一的深度和廣度上必然是有限的。終秦之世,它所實行的可以說基本上是戰國時期秦國文化在空間上的擴張,而沒有多少實質性的變化。而秦國的文化,眾所周知,它與東方諸國的文化發展有著明顯的不同,從它產生伊始,就與西周文化聯係較少。它所繼承的西周文化,主要是文字、天文、占卜和詩歌等,並沒有接受多少西周文化的價值觀念。在秦文化的發展史上,先受戎夷文化影響,後來以三晉法家學說作為治國的主要理論。其中公元前7世紀中後期的秦穆公時期和前4世紀中期的秦孝公時期,是秦文化形成與發展過程中最重要的兩個時期。前一時期,秦國“益國十二、開地千裏,遂霸西戎”,奴隸製發展到全盛期;在文化上,則主要向西戎學習。秦穆公所用的人物由餘,“其先晉人,亡入戎,能晉言”[4]。獨特的生活經曆,使他對西周文化和戎夷文化都有深入的了解。在價值觀念上,由餘否定西周的宗法倫理,而推崇戎夷氏族部落文化,稱頌其“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懷忠信以事其上,一國之政猶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讚美其為“聖人之治”[5]。秦穆公重用由餘,表示秦國文化的當時發展狀況與戎夷近似。後一時期,秦孝公重用商鞅,厲行變法,采取了一係列迎合當時社會發展要求的法家政治、經濟措施,“移風易俗,民以殷盛,國以富強”[6],使秦國一躍而成為屈指可數的強國,為隨後百餘年秦國的發展以至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同時也使法家文化滲透到秦國的社會生活中,出現了“境內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7]的局麵。秦皇朝的建立者秦始皇本人,就對戰國法家的集大成者韓非子的學說推崇備至;他所重用的丞相李斯,是韓非的同學,也是一位法家學說的力行者。因此,秦文化可以說主要是吸收古樸的戎夷氏族部落文化和三晉法家文化的發展結果。在秦朝,重功利、輕倫理的法家文化又更為突出。韓非在《五蠹》篇中所說的:“上古逐於道德,中古競於智謀,當今爭於力氣”,可以說正是當時法家的宣言。由於秦文化中過分重視功利而輕視倫理,使它最終走上了迷信暴力的歧途,從而導致了秦朝的覆亡。
秦朝存在的曆史是短暫的,它在中華民族統一文化形成過程中的影響在深度和廣度上也是有限的。政治和社會的變革是如此迅猛,以致它根本沒有時間為剛剛誕生的統一的大帝國創造一種新的、與之相適應的文化,帝國的大廈就在各種力量的作用下轟然倒塌。盡管如此,秦國的文化以及秦皇朝所采取的一係列統一措施,仍對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形成與發展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在政治方麵,秦文化奠定了大一統的國家形式和大一統的國家觀念,並開創了中央集權製的政治模式。因此,有人評論說:“二千年之政,秦政也。”[8]“自秦以後,朝野上下,所行者,皆秦之製也。”[9]在經濟方麵,自秦開始,基本上形成了我國封建社會以農為本、重農抑商、男耕女織的自然經濟模式。在思想文化方麵,由於秦朝廣泛地、徹底地推行法家路線,在我國曆史上開創了文化專製主義傳統的先河,並對尊孔讀經傳統的形成,從反麵起了重要的促進作用。
秦皇朝的滅亡,宣告了法家政治的終結。它充分說明了以法家文化為核心的秦文化已不可能成為民族文化的唯一代表,法家思想也不能作為鞏固封建統一帝國的統治思想。繼秦而起的西漢皇朝,其統治者大多來自楚地,出身於社會中下層,在缺乏可以依靠的統治思想理論的前提下,為了鞏固新成立的封建中央政權,迅速恢複社會生產和生活秩序,他們需要尋找自己的統治文化。西漢初年,以儒家思想為核心的鄒魯文化首先作了嚐試。其重要表現就是博士叔孫通向漢高祖劉邦進言,確立朝儀,並得到了劉邦的采納。但是,劉邦並沒有因此而將儒家作為治理國家的統治思想。麵對連年戰爭對社會生產和生活所造成的破壞,人民要求安寧,漢初統治者根據黃老之學“清靜無為”的思想主張,采取了“與民休息”的政策。自漢初直至武帝上台執政,黃老之學取代法家,成為漢初社會思想文化的主流。黃老之學大約產生於戰國中期,盛行於當時齊國的稷下,其思想主要是繼承和發揮了老子的道家思想,同時又兼采儒家的禮義、名家的形名諸說。因此,漢初黃老之學的盛行與發展,本身就是各地思想文化交流、融合的產物,其總結性著作為《淮南子》一書。
經過長達半個多世紀的社會經濟、文化的恢複和發展,到漢武帝統治時期,漢朝的國力趨於強盛。但與此同時,封建社會的固有矛盾也日漸暴露,有時還很尖銳,加之周邊匈奴等民族的侵擾,統治者再也不能采取所謂不幹涉人民生活的“清靜無為”的統治政策了。黃老之學的統治地位發生了動搖,需要一種更符合封建社會統治階級根本利益、能起長治久安作用的思想學說。於是,由春秋時期魯人孔子首創的儒家學說,經過改頭換麵,便粉墨登場。這種經過改頭換麵的儒家學說,就是以董仲舒為代表的新儒學。董仲舒一方麵直接繼承了先秦孔、孟、荀諸派儒學思想,另一方麵又大量地融合了“百家爭鳴”中的陰陽五行家、法家、道家等多家思想,並使之成為一個有機的思想體係。這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民族文化的創造性工程。由於新儒學吸取了各地、各家思想文化的精華,提出了“三綱五常”學說,集中反映了我國封建社會的政治製度、倫理關係和宗法製度的需要,反映了封建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適應了鞏固封建大一統帝國的需要,因此,在董仲舒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之後,當即得到了漢武帝的首肯,此後儒家地位越來越高,成為漢皇朝的官方哲學,乃至整個封建社會的統治思想。而從文化交流、融合的角度看,它也意味著自春秋戰國以來各地區文化特點在統治思想文化方麵已基本實現統一。並且,與秦皇朝的文化統一不同,它主要不是采取暴力形式,而更多地是文化本身發展的結果。
有必要指出,在漢武帝時代,儒家雖然在學術上被定為正統,但這並不意味著其他所有學派均已消亡。西漢皇朝雖然是在推翻秦朝後建立起來的,但在其推行的政治製度上,卻大部分繼承了秦代的製度。法家的思想仍在當時具有相當大的市場。法家人物不僅在社會上廣泛活動,還活躍於政治舞台。如漢武帝時期,在中央有以治淮南王劉安之獄而起家的酷吏張湯和法家出身的著名理財家桑弘羊,他們都掌有實權。在地方,則有許許多多“好殺伐”的酷吏,著名的有杜周、寧成、周陽由、趙禹、王溫舒等。黃老之學與儒家的鬥爭也始終存在。漢武帝晚年也有向黃老之學返歸的趨向,昭宣時期所采取的許多統治策略措施也明顯具有黃老之學的思想痕跡。漢宣帝曾對“柔仁好儒”的太子劉奭厲聲訓斥說:“漢家自有製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10]這是漢朝統治者有意識地綜合運用各家各派思想的明確表示。正是在這種思想指導下,原本存在的秦、晉、齊、魯、楚等區域文化在統治思想文化上,其差異性已不再重要了。
秦漢時期是我國區域文化大融合的時代。經過這一時期的區域文化大融合,中華民族統一文化的大格局已基本形成,並走向成熟。在政治上,確立了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模式與大一統的國家觀念;在經濟上,形成了以農為本、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為主的經濟體製;在思想文化上,奠定了以董仲舒新儒家為主,輔以道教、佛教(佛教係中外文化交流的結果)三教並行的思想文化格局。秦漢時期形成的這一中華民族統一文化的大格局,一直延續至中國近代,並影響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如果把這一文化大格局比作一株樹幹,那麽由此而派生的諸如政治體製、政治思想、宗法倫理、價值觀念、文學藝術、飲食起居等,就是伸向各處的樹枝,在這些紛繁的樹枝上又結滿了豐碩果實。在我國長達兩千餘年的封建社會中,盡管也有無數次與周邊各族、海外諸國的文化交流,並從中吸取了許多文化營養,但是,中華民族統一文化的大格局卻始終未變,中華民族統一文化的核心沒有變。而中華民族統一文化的這一大格局之所以能延續那麽久,撇開其他因素不說,其深厚的文化根基、在長期的曆史發展進程中的文化積累與融合顯然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