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統治時間短,但其統治思想卻有不容忽視的影響。對秦皇朝以法家為治國思想的利弊,我們已在第一章和第三章作了較詳細的分析,這裏隻對秦統治者對其他思想學說的看法略作評介。
秦代以法家學說為統治思想,又采取了焚書坑儒等措施打擊其他思想學說,但其思想並不是純粹單一的結構。一則,任何政權都不可能完全禁絕非主流思想的流傳,即使在極端專製的鐵幕之下,有生命力的思想成果也會找到自己生存的方式。再則,任何思想在其創立發展過程中,都必然要從其他思想學說中吸取有益的成分以充實自己。不同因子的滲透,是學術思想存在的正常形態。蔑視其他思想,也就意味著自身生命力的衰竭。其實,思想學說總是以多元混合的形態出現,即使在當政者和思想家頭腦中,一般也很難對某一思想劃出一條界限十分嚴明的鴻溝。在對秦代思想的考察中,我們看到在以法家思想為主的同時,陰陽家、儒家、道家以及神學宗教等思想也都擁有自己的生存空間,有時甚至得到青睞。
呂不韋當政時吸收各家學說編纂的《呂氏春秋》,一直被目為雜家之言,其實不但有豐富的內容,而且有相對嚴整的體係。“全書從論天、治國到做人、養身;從政治、經濟、軍事,到哲學、曆史、道德、音樂,一個封建國家中央政權所應處理的各個領域的問題,它基本上都設想到了。因此,它應該被看作我國封建社會初期一部較完備的治國法典。”書中在社會政治思想方麵提出“國家要有天子,實行封建宗法等級製度”;“天子與國君要效法天地,去私貴公,以天下國家利益為重”;“在君臣關係上,君應當因而不為、任賢使能,臣應當公而不私、直而不阿”;“為政要順民心,興民利,借民力,不可專恃威勢刑罰”;“在經濟方麵,采取封建私有製,實行重農兼工商的政策”;在文化教育方麵,主張“一是百家兼收”,“形成一種綜合性的意識形態”,二是“養士、尊士,以士為師,重視學問”[1]。這些主張在秦及以後封建政權的施政中都可找到印記,產生了一定社會影響。
陰陽家創立的五德終始說是一種政治哲學,在論證政權合理性方麵,有特殊的效用。為了給新生大一統政權找到合法的根據,秦始皇也借用了這種學說。《史記·封禪書》記載:“自齊威、宣之時,騶子之徒論著終始五德之運,及秦帝而齊人奏之,故始皇采用之。”《史記·秦始皇本紀》也記載:“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數以六為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為步,乘六馬。更名河曰德水,以為水德之始。剛毅戾深,事皆決於法,刻削毋仁恩和義,然後合五德之數。於是急法,久者不赦。”可見陰陽家的學說不但被用作有力的宣傳工具,而且成了確立施政方針的根據之一。從中我們還可以清楚地看到陰陽家與法家學說的交匯與融合。
儒家學說也在秦代的思想領域中占有一席之地。漢興之後,續傳儒家經典的伏生和為漢製禮作樂的叔孫通都是秦時傳習儒學的博士。《漢書·藝文誌》在儒家類中著錄的《羊子》四篇,也是秦博士所著。秦始皇東巡時,還選拔了齊魯儒生博士70餘人,作為隨從。這說明至少在焚書之前,儒家在政府中有自己的席位,在政治上有時還能起些作用。秦始皇很重視儒家思想的教化功能。在統治階層內部,他是很提倡禮義孝悌等倫理行為的。儒家倫理教育,在他的家族有顯著的效果。公子扶蘇、公子高麵對死亡時,都強調對忠孝的恪守,表現出儒家觀念的影響。秦始皇把倫理思想的統一作為施政要點之一,刻石上多次出現“以明人事,合同父子。聖智仁義,顯白道理”[2]等語言,反映了儒家思想在秦始皇心目中有一定的位置。
如同任何封建統治者一樣,秦始皇在借助宗教力量神化自己統治的同時,也懷有一份對冥冥上蒼的虔誠。統一全國後,他到處巡遊,一麵宣傳統一的功績,一麵祈禱山川,希望在為天下作敬神的示範時,也求得上蒼的庇佑。封泰山禪梁父把他敬天事神的宗教活動推向了**。他還相信世上有神仙存在,乞求用方術使自己長生不老,飛升成仙。司馬遷用諷刺的筆調記下了他一次次被術士戲弄,卻始終執迷不悟的癲狂。
分析秦代思想的複雜性,絕不意味著否定秦統治者倚重法家這一事實。秦二世而亡當然有著多方麵的曆史原因,濫用酷刑無疑是致命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