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統一全國後,采取了一係列鞏固統一的措施,建立起全新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帝國。

首先,樹立起至高無上的皇權。統一後,秦王政認為繼續使用“王”這一稱號,不足以顯示新生政權統治者的權威,也不利於使政權成為自己家族的萬世神器,命群臣議帝號。丞相王綰、禦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等人認為秦王政“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自上古以來未嚐有,五帝所不及”,而“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建議定尊號為“泰皇”。秦王政批複:“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此後,這一稱號為曆代最高封建統治者所沿用。為了使皇權獨尊,秦始皇還規定了皇帝專用的稱謂,廢除了諡法。秦始皇采納王綰等人的建議,規定皇帝的命為“製”,令為“詔”,自稱為“朕”,以示與群下區別。他認為以行為諡的做法,是子議父、臣議君,對皇權有很大限製,便宣布:“自今以來,除諡法,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此外,秦始皇還製定了玉璽使用製度、避諱製度、輿服製度等以神化皇權,確定了以家天下方式實施統治的封建皇帝製度。

秦始皇像

其次,建立功能齊全的中央政權機構。封建朝廷是國家的權力中樞,由三公九卿及諸屬員組成的等級嚴明的官僚群體,聽命於帝王而行使對國家的統治管理職能。三公指丞相、太尉、禦史大夫,掌管行政、軍事、監察等事務,是統領全局的最高官員。九卿是分管國家、朝廷甚至皇家各項事務的官員。主要有掌宗廟禮儀的奉常、宿衛宮廷侍從左右的郎中令、統領宮門衛士的衛尉、掌輿馬的太仆、掌刑法的廷尉、掌禮賓的典客、負責少數民族事務的典屬國、掌皇室外戚事務的宗正、掌國家財政的治粟內史、掌皇室收入的少府、掌京師戍衛的中尉、掌宮廷土木建築的將作少府等。九卿之外,還有侍中等內朝官、詹事等皇後及太子屬官。

另一重要舉措是廢分封,立郡縣,建立直屬於中央的地方行政體製。統一六國後不久,秦始皇和朝臣們就實行什麽樣的地方行政製度問題展開了討論。李斯力排眾議,認為“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之,甚足易製。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這個意見得到秦始皇的支持,於是秦將商鞅變法以來實行的郡縣製推行到全國。在全國設置三十六郡,郡下設縣,縣下設鄉,鄉下又有裏,裏下有什伍,建構起了中央直接控製到地方郡縣什伍的有效統治體係。這一統治體係的建立,對於結束以往的諸侯紛爭局麵,維護國家統一,有著積極的意義。此後,地方歸屬中央成為中國社會的基本格局,雖然時有分封與郡縣之爭、有分裂割據之舉,但都不能改變統一向心的中國社會曆史趨勢,中華文明形成獨特體係,持續發展至今,與此有直接聯係。

為了強化統治,維護統一,秦始皇還先後采取了許多重要措施。他下令“使黔首自實田”,以法律形式在全國推行封建土地所有製,奠定了封建國家的穩固經濟基礎。他明法度、定律令,以嚴刑峻法維持封建政治、經濟秩序;他強製統一文字、度量衡和貨幣,規定“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1],從經濟、文化製度各方麵為鞏固統一局麵,奠定堅實的基礎;他大修直道、馳道,以實施對全國的有效管理;他還“焚書坑儒”,實行極端的文化專製主義,以消弭人們的反抗意識。這些措施不但在當時發揮了重要作用,而且對後來的封建製度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

秦帝國的建立,是中國古代社會的一大變局。雖然它二世而亡,沒有把大一統局麵維持下去,但它開創的中央集權封建製度,卻確定了此後兩千餘年中國封建社會的基本格局。

漢武帝像

漢承秦製,漢政權再度統一中國後,繼承並發展了秦皇朝的統治規模和封建皇權專製製度,成功地把一統大業堅持數百年之久,顯示出統一政權的優越性和生命力。

西漢開國之初,針對多年戰亂的殘破局麵,采取恢複生產、休息民力的政策,在政權建設諸方麵改作不大。到武帝即位之初,經多年休養生息,出現了國力強盛,民眾富庶的繁榮景象。同時,姑息無為的政策也導致一些消極後果,主要是朝章國製不夠完備,影響政權職能的發揮;政府對部分農民失去控製,影響國家財政收入;漢初實行郡國並行的地方行政製度,諸侯王成為皇權的離心力量;匈奴勢力擴大,對西漢中央政權構成嚴重威脅。這些問題不解決,必然影響社會的發展和皇權的鞏固。在豐厚的物質基礎上,漢武帝奮發有為,興功立業,把西漢推向盛世,也使大一統事業得到鞏固和發展。

武帝在董仲舒建議下,“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儒家學說取代無為的黃老思想,定為官方政治學說,實現了統治思想的轉變,奠定了中國兩千餘年封建社會的基本思想基礎。儒學以執兩端而用其中為基本思想方法,在治國方麵強調德刑並用,不偏不倚;在理民方麵,注意把人的自然性情與社會規範融合起來,其思想主張與中央集權的家國同構的中國社會要求十分吻合。以儒學作為封建社會的主導思想,是曆史與社會的選擇,適應了鞏固大一統政治體製的迫切需要和曆史發展的客觀要求。

在實現了統治思想的轉變後,武帝又采取了一係列強化皇權,鞏固統一的措施。

他在“景遭七國之難,抑損諸侯,減黜其官”的基礎上,頒布“推恩令”,允許諸侯王自行將王國土地分封給子弟,於是“不行黜陟而藩國自析”[2];又行“左官律”,貶低諸侯王屬官的地位;行“附益法”,限製士人與諸侯王交遊。通過這些舉措,打擊了諸侯王勢力,從根本上解決了藩國強大難製的問題。對於地方強宗豪富之家及以武犯禁的遊俠勢力,武帝利用酷吏進行了有力的鎮壓。又大力遷徙豪強充實三輔地區,以強幹弱枝。為了更有效地實施對全國的統一管理,他還實行了刺史監察製度。把全國劃分為十三個州作為監察區,每州設刺史一人。刺史每年八月巡視所部郡國,“省察治狀,黜陟能否,斷治冤獄,以六條問事”[3]。

在官製上也進行了改革。加強尚書台的權力,由自己身邊的大將軍、尚書等組成中朝,成為真正的決策機關,而以丞相為首的外朝,則成為執行機關,形成所謂的“中外朝”,進一步加強了皇帝對朝臣以至全國政局的控製。

在經濟上,采取國家統製政策,實行均輸、平準、鹽鐵專營,一方麵抑製了商人資本為牟取暴利而對國家和民眾經濟生活的破壞作用,另一方麵也收到了“民不加賦而天下用饒”[4]的效果。

在對匈奴問題上,由原來的取守勢改為取攻勢,安定了邊境,擴大了中央政權的統治規模。

這些政策措施,有力地加強了中央集權,鞏固了統一大業,也讓人們看到了新生大一統政權的創造力量,產生了深遠的曆史影響。

東漢在天下擾攘之後,重建大一統政權。光武帝在鞏固統一政權體製,加強皇權方麵,又作了新的努力,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其中的一些措施對後來的封建國家製度有很大影響。他的重大舉措主要有:

1.退功臣而進文吏

他大力選拔有才能的士人充當政府官員。以優厚的待遇籠絡功臣,而“不任以吏職”[5],不讓他們擔任重要行政職務,參與政治;他還“不欲功臣擁眾京師”[6],讓一時不宜褫奪兵權的功臣駐守邊境或外地,以免形成對朝廷的直接威脅。這樣的做法,一方麵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另一方麵也用較妥善的辦法消除了驕兵悍將問鼎皇權的危險。

2.“雖置三公,事歸台閣”

在漢武帝建立中朝,加強皇權,削弱相權的基礎上,劉秀進一步擴大尚書台的職權,讓它成為在自己直接控製下的真正決策與發號施令機構,而將三公架空,使之成為沒有實權的虛位,從而將朝政大權獨攬於皇帝手中。

3.加強監察製度

劉秀采取提高禦史中丞地位、複置司隸校尉、擴大刺史職權等措施加強國家的監察製度,更好地實施對政府官員的監督控製,使封建國家機器更有效地運轉。

4.集軍權於中央

劉秀稱帝後,取消了地方專門統帥軍隊的武官,又罷輕車、騎士、材官、樓船等地方常備軍,同時擴大中央軍隊,並在中央官製上進行調整,使軍隊最高統帥權直接控製於皇帝手中。

秦漢時期,民族關係得到大發展,第一次實現了全國性的多民族統一。

中國的民族統一,經曆了漫長的曆史過程,夏、商、周政權都是在單一民族內部統一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它們雖有天下共主之名,卻沒有管轄諸侯的實權,各諸侯國都是獨立的民族國家。春秋戰國時期,通過大滅小,強淩弱的兼並戰爭,逐步形成七雄割據的局麵,七雄建立了規模可觀的政權,各自實現了以本族為主體的地區性多民族統一。此時,原來分散的華夏民族相對集中,分別形成了東以齊,西以秦,南以楚,北以燕趙為代表的四個分支,為全國性的統一創造了先決條件。秦滅六國,由政治的統一帶動民族的統一,建立起統一的多民族國家。

對秦漢時期的全國性多民族統一,我們可分兩個層麵來認識。第一,秦漢中央政權的主體民族——漢族,是由華夏各族匯合而形成的,諸夏之外的許多少數民族也是秦漢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二,秦漢中央政權與周邊許多少數民族地方政權建立了稱臣納貢的統屬關係,他們都認為自己是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員。

中央政權的多民族統一,由深入人心的大一統思想作為堅實的基礎。政治、經濟、文化諸方麵的統一措施,推進了民族統一的曆史進程,《禮記·中庸》所言:“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是當時曆史的真實反映,漢與周邊各少數民族的聯係與交往,促進了各自經濟、文化的發展;“天下一家”的共同心理,則成為維係民族聯係的紐帶和民族融合的催化劑。中華民族經離合動**而愈益興旺,中華文明曆歲月滄桑而光彩彌彰,二者之間是有密切聯係的。

大一統政權的建立和鞏固、全國性的多民族統一,為秦漢文化的展開與發展,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在這個舞台上,中央和地方民族政權的統治階層與各族民眾協力同心,演出了中華文明史上最波瀾壯闊、扣人心弦的華彩樂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