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崗前培訓 實習期的磨礪(一)

官場上各種職位的授予,都要先經過見習考察,這是秦漢時就通行的規則。

司馬遷追敘唐堯治理天下的曆史,有兩處不太引人注意的細節性用詞:其一,四嶽建議堯委派鯀治理洪水,堯不放心,四嶽說:“異哉,試不可用而已”;其二,四嶽建議他把帝位傳給舜,他說:“吾其試哉”(《史記·五帝本紀》)。直接理解,這兩個“試”都指正式授職前先觀效果的試用,而據研究《史記》的專家解釋,又含有初到崗位者在現場試練職務技能,即今人所謂見習的意思。結果是:鯀沒幹好,“故放退也”;舜在五典、百官、四門等多個崗位試用,直到“攝行天子之政”,皆有成績,最終被確立為接班人。

上述記載可以看做古代官吏試職或見習的曆史淵源,到秦朝時乃有明確的製度記述,如漢高祖劉邦的起家,即“試為吏,為泗水亭長”,於正式進入沛縣官吏編製之前,先在泗水亭長的崗位上試職。泗水亭在縣城東門近郊,專司檢查來往行人,並負責方圓十裏的社會治安。有個同鄉夏侯嬰在縣署當差做公車司禦(駕駛員),由於迎送客人都要從泗水亭經過,常來亭舍與劉邦聊天,混得很熟。“已而試補縣吏”,就是也被選拔為候補吏員,先行試職。想到從此有了“吃皇糧”的前途,歡欣不已的夏侯嬰忙去把好消息告訴劉邦,兩個好朋友抱成一團,嬉笑打鬧,竟致樂極生悲——夏侯嬰被出手太重的劉邦打傷了。按秦律,兩個見習吏員在試職期間鬧出這種事,都將被取消候補資格。此事經人告發後,劉邦堅決不承認,夏侯嬰亦一口咬定是自己不小心弄傷的,“掠笞數百”,終不改口。結果兩人都逃脫罪名,劉邦就在亭長職位上轉正,到他起兵反秦時,夏侯嬰已經是沛縣的“令史”級辦事員了(《史記·樊酈滕灌列傳》)。

秦代官吏的試職時間約為一年左右。秦簡《編年記》中有個叫“喜”的人,秦始皇三年八月被進用為吏,次年十一月正式授職。漢承秦製,包括諫大夫、博士、議郎、仆射、郎中令及郡守縣令等在內的許多職務,“皆試守,滿歲為真”(《漢舊儀》),就是先試用一年,稱職者轉正,不行的調崗、降級或罷歸原職,假如起步的台階像劉邦、夏侯嬰一樣,那就是回家賣紅薯了。如《漢書·酷吏傳》中的王溫舒,就有過“試縣亭長,數廢”的記錄。這個無論官、吏授職都必先“試守”的規矩,曆經魏晉南朝直至楊隋,相沿不變,隻有極少數人因皇帝或權臣寵信,才可能跳過試用,一經授職便得“真除”,但往往被輿論詆為破壞製度。

對唐代進士來說,吏部銓試是能否正式進入仕途的一道關口,大文豪韓愈為此困頓十年。

唐代起,科舉成為入仕的途徑之一,但通過禮部考試的登第者,隻能說是具備了從政資格,要想當官,還得經過吏部的“銓試”,頗似現代的公務員考試。銓試的內容分身、言、書、判四項,身看體格和相貌,言聽口語表達,近似今人求職時的麵試,不過最關鍵的還是書、判兩項,就是看你能否寫兩篇書法端正、文理優長的應用性公文。科舉登第者,或是通曉經義,或是詞賦優美,或是能講一通如何治國安邦的大道理,但真有當過“公務員”履曆或因家庭環境而熟悉這套東西的,畢竟不多,所以唐代的科考幾乎每年或隔年舉辦,每一榜的諸科錄取名額有多至數百人的,但接下來能通過吏部銓試而得授官的極少。劉禹錫於貞元九年(793)登第,兩年後通過吏部試,授從九品下的司經局太子校書郎(校對員);白居易於貞元十六年(800)登第,也是兩年後通過吏部試,授正九品的秘書省校書郎。九品是流內官的起碼貨,但在其他登第者看來,他們能以這種速度正式進入仕途,已經很值得羨慕了,說起來還是得自家庭影響,如白居易:父親白季庚曆任彭城縣令、徐州別駕,叔父白季康是溧水縣令,大哥白幼文任浮梁主簿,在這種環境中耳濡目染,自然要占點便宜,故其在吏部考試時寫的兩則判文被擢為甲等,這也是很榮耀的事。

相反的事例不勝統計,最典型的是韓愈,出生於“無名位”的布衣家庭,從小發奮學習,曆經三次挫折才登第,但其後四次參加吏部考試都被淘汰,困頓長安十年,自怨自歎說:連當個九品小官也成了奢望。欲得一畝之地的官舍想也不敢想(“九品之位其可望,一畝之宮其可懷”)。不過,從政府的角度考慮,要當一個稱職的官員,僅會吟詩作文或通曉經藝確嫌不夠,否則一旦掌印治事,肯定要出問題。所以,即使像劉禹錫、白居易這些順利過關的幸運兒,最初的授職也多是分配到弘文館、集賢院、國子監等文化教育單位。此外,參加銓試者中也有不少人是已經在體製內供職的,這些人一旦通過銓試,憑其原有的工作履曆,倒更有委派實職的希望。

沒有當官實踐便很難通過銓試,通不過銓試又不能當官,這個悖論豈不意味著科舉選才成了一句空話?也不是。唐朝的做法,是特許道府一級的高級地方行政長官聘請這些被銓試刷下來的登第者,先在參軍、從事、功曹這一類屬員的職位上鍛煉起來,雖然沒有吏部頒發的“告身”(即官員身份證),不算中央正式任命,但因此得到了熟悉政策法令和處理公務的機會——經過這樣一番見習,就比較容易通過吏部選試了。假如還是像韓愈那樣不走運,屢試屢敗,也有另一條途徑:依製度,凡三選不中而又在地方幕職做滿規定年限的登第者,都可經見習機關首長的奏薦,由中央授予州縣的參軍簿尉等職務獲得告身,待做滿任期後,便可參加統一的官員考核,與通過銓試者一樣享受聽候銓選調升他職的待遇。韓愈最後就是走這條入仕之路的:先投到宣武節度使董晉麾下當巡官,可惜董晉病卒任上,隻好再改投淮南節度使張建封,最終由張建封奏薦中央授職。唯此人“發言真率,無所畏避,操行堅正,拙於世務”(《舊唐書》卷一六〇),說白了就是還不會“做官”,所以中央根據張建封的薦詞,給他的起步台階是從九品的四門博士,即國子監的教員。這樣一條曲線繞走過來,比起同榜登第而又較早通過銓試的進士,“工齡”要少了一大截。

其實,唐代的試職見習製度也曾曆經反複。事實上,除少數名聲很響的進士、明經一類自有人爭相聘請去各部門試職外,多數被吏部銓試刷下來的登第者都要靠找門路才能尋到理想的“見習單位”。沒門路的,或是嫌路途太遠、條件艱苦的,還有去了後和上司、同僚的關係處理不好的,甚至是拉不下麵子輾轉求人,那就隻能像韓愈那樣在長安困頓經年屢試通關了。為此,科舉登第者最終沒能入仕的情況也非絕無僅有,《唐摭言》裏有一節《及第後隱居》,專講這些登第後便從公眾視線中消失的人物。據《朝野僉載》述,武則天稱帝後,搜羅這些“遺才”,其中竟有“下村教童蒙”的,聽起來像進士下鄉支教當誌願者。雖說這也是一種社會實踐,正好借此體驗民生疾苦,不過當時的人沒有這個覺悟,故武則天的矯正之道是“不曾試練,並與美職”。後來輿論又指責未經見習便給官做的改革太偏激,於是再調整為科舉及第後未能選試授官者,“皆是及第便從諸侯府奏試官”(《唐會要》卷七六),就是由中央指派往各道府試職。到唐宣宗時,這個辦法更改進為及第後三年便算見習期滿,即可由地方長官奏請授職。這樣一來,“學而優則仕”乃成直通車,不必再走先下農村鍛煉或困頓在家“複讀”的曲線了。隱藏在這些反反複複背後的深層原因,一是當官必先試職的傳統使然,二也多少反映出士族勢力對平民通過科舉入仕侵占其既得利益的不滿和裁抑。

宋代的進士由國家包幹分配工作,一律麵向基層,極少數留在中央的精英分子,也要先經過掛職下放的鍛煉。

唐末農民起義和接下來的軍閥混戰,幾乎將士族勢力掃蕩殆盡,重新統一天下的趙宋王朝甫開張就以文官治國為基本國策,很快便形成以科舉出身為官僚階層主體的局麵。促成這個局麵的最重要的製度改革是:一經科舉登第,馬上授予告身,發給公服,不過“宰相必起於州部”(《韓非子·顯學》)的老傳統仍得維護,就是沿襲唐代的做法,全部送到地方上去曆練,唯少數發榜時名列前茅的優異者特許在中央機關掛名。如宋仁宗時,殿試的前三名,即狀元、榜眼、探花,得授將作監(禮器製造局)、大理寺等機關的虛職,但皆以通判差遣,就是到地方政府做幕職,有點像掛職下放。第四、第五名分授校書郎和奉禮郎,皆以簽書諸州判官廳事差遣,性質同狀元等人一樣,也是掛職下基層。這些人因為有京官職銜,一到崗位就有簽發文書的權力。其餘的,第二甲授初等職官,第三甲授試銜知縣,第四甲授試銜簿尉,第五甲授判司簿尉,都是在基層試職,在補上實職之前,皆無簽發文書的權力。王安石於慶曆二年(1042)進士登第,殿試發榜是第一甲第四名,本職是中央機關的校書郎,實際分配的工作是簽書淮海判官。“簽書”兩字表示他有職有權,這是靠名列一甲爭來的,其他如“試銜”諸官,講白點就是唐代的“試官”,區別僅在於見習期間就有了正式的官員身份,可以穿戴成套行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