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繼愈:中國傳統道德的繼承問題

任繼愈(1916—2009),字又之,山東平原人,著名哲學家、佛學家、曆史學家,曾任國家圖書館館長、名譽館長,師從湯用彤、賀麟。他致力於用唯物史觀研究中國佛教史和中國哲學史,著有《漢唐佛教思想論集》、《中國哲學史論》、《任繼愈學術文化隨筆》、《老子全譯》、《老子繹讀》等,另主編有《中國哲學史簡編》、《中國哲學史》、《中國佛教史》、《宗教詞典》、《中國哲學發展史》等。

以道德教育人民,社會才能更健康地往前發展。

道德不是從來就有的,它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才會產生的社會意識形態。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是靠了群體的力量,單憑一個孤立的個體,在嚴酷的自然條件下,無法戰勝外來的各種侵害。在群體生活中,自然形成了社會習俗,為了種族的繁衍,為了群體的發展,逐漸形成了許多規定和禁忌。習慣性地約定哪些行為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比如婚姻問題,族內雜交是當初的群婚習俗,不存在道德問題。在群婚條件下,人們逐漸發現,長期近親繁殖對種群不利,這才有了部落內部不許婚配的禁忌。近親不婚也還不是出於道德問題的考慮。後來,隨著社會進步,才有了近親不婚的理論,就是古人所謂“禮”。“禮”對已發生的事實,在理論上做出了近親不婚的解釋。社會發展總是行為在先,理論在後,形成係統的理論更晚一些。

人類在地球上占主要地位,很重要的原因是由於人類善於處理個體與群體的關係。人的社會關係十分複雜,主要的關係是個體與群體的關係。個人與群體的協調關係就是“道德”的範圍。處理個體與群體關係的總原則,是使個體的生存發展適應群體的生存發展,而不是相反。因為削弱了群體,個體也無法發展,甚至無法存在。所以每一個社會成員不能隻為個人打算,而要對整個社會群體有所奉獻。舊社會學和馬克思主義社會學都企圖解決這個問題,雖然不同的理論有不同說法,但歸根到底都是關於個人與群體關係的學問。古人稱為“義利之辨”。“義”一般指符合群體利益的思想言行,“利”一般指符合個人利益的思想言行。擺正義和利的關係,即符合道德規範。人們根據自覺的判斷,采取行動,有選擇的自由。但一定的社會中存在的道德規範,不能自由選擇,隻能遵循。隻有自覺地全麵、深刻認識這種關係,道德才能逐步趨於完善;以道德教育人民,社會才能更健康地往前發展。

今天,道德問題被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主要的原因就是今天的中國麵臨著一個改革開放的時代。曆史上,每一次大規模的社會變革時期,道德都是先受衝擊的一個領域。社會變革之後,人際關係發生變化,從社會發展的角度看,人類交往日益複雜和頻繁。中國傳統的自然經濟,一家一戶間極少交往。後來商品經濟發展以後,出現了新的道德問題。例如中國傳統的“孝”的觀念,就與小農經濟的生產方式有直接的關係。一個家庭的主要男勞動力維持著整個家庭的生活,養老育兒,他擁有生產權和財產分配權。經濟關係決定了非有家長製不可。“孝”的觀念在中國如此之深,就是由於小農經濟社會維持的時間相當長。直到鴉片戰爭時還是這個格局。當小農經濟的社會發生變化,就相應地出現了新的道德問題。隨著社會交往不斷擴大,社會分工不斷發展,個人自食其力,原有的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自然就會有所疏遠。現代社會“孝”的觀念的淡薄,同人們的生活方式與社會變革有關係。養育老人和撫育幼小,過去完全由家庭承擔,今天有一部分責任轉移到由社會保險承擔。社會變革隻能是向前發展,不會倒退回去,所以不能簡單地說“現在人心變壞了”。

在不同的曆史階段,因為有不同的社會需要,也就會有不同的道德規範。中國封建社會關於君臣、父子、夫妻關係的傳統道德規範“三綱”,對於維持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封建社會是必需的,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對於維護社會的穩定和發展生產,是有一定曆史進步作用的。但在進入新的曆史時期後,原有的封建主義道德規範就會成為社會進步的阻力。“**”的教訓,就是以小農經濟中的家長製代替社會主義的民主製。社會主義時期,應該有社會主義新的道德規範。

進入近現代社會以後,道德觀念必須與法製觀念相配合,共同推動社會發展,這樣也有助於道德自身的發展。道德觀念與法製觀念在總的精神上是一致的,都是強調個體與群體關係的和諧,要求個人維護群體的整體利益,接受群體觀念的約束。真正的法律是符合道德精神的。道德是內在的,它的標準是要求人們自覺地對集體有所奉獻。法律是外在的硬性規定,它強製性地要求個體不得危害群體的利益,否則就要加以處罰和限製。既然是強製性的,即使有人不懂法,一旦觸犯了法律,也要受到法律的製裁,而道德因為是指導人類行為的內在要求,哪些事該做,哪些事不該做,對違反規範的人,道德多采取寬容教化的態度。這是道德與

法律的區別所在。道德觀念與法製觀念是相輔相成的,過去中國封建社會也把“禮”與“法”兩者並提。隻有法律,不講道德,人完全是被動的,在法律沒有規定的時候就會無所適從;道德如果沒有法律的輔助作用,也不能夠有效地推廣,為多數人所接受,也會造成講理的人吃虧,不講理的人占便宜的情況。道徳與法律就像雙輪車的兩個輪子,缺一不可。我們提倡社會主義新道德的同時,也要大力倡導加強人民的社會主義法製觀念,普及法製教育,提髙人民知法、守法的水平。

要有效地普遍提髙道德水準和國民的整體素質,從根本上講在於文化教育的普及。教育是立國之本,教育水平上不去,其他一切都無從談起。科技要靠教育,經濟要靠教育,道德、法製觀念的普及也要靠教育。愚昧的民族談不上有什麽道德問題。現在世界上有些原始民族的語言中,有大小、長短、好壞等名詞,但沒有仁義、道德等名詞,沒有這種詞就是沒有這種觀念。衡量一個人的行為是否符合道德精神,要看他是否有道德觀念並且自覺地遵守,否則即使做了,其道德價值也不大。原始的絕對的“純樸”不屬於道德範疇,價值有限。過去有人向往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上古三代,事實上是不現實的。在當今物質文明、精神文明相當發展的社會中,我們應該普及教育,在廣大人民群眾文化水平普遍提高的基礎上,反複進行道德教育,自幼灌輸道德觀念,養成一種自覺的道德習慣,而不是靠強迫。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教育都是道德教育中很重要的內容。這些都要靠文化教育來提高認識水平,要靠平時長時間的培養、訓練,不是一蹴而就的。

中國是世界上幾個文明古國之一,她擁有曆史悠久的輝煌燦爛的古代文化傳統。這筆極其寶貴的文化遺產,內容是很豐富的。儒、佛、道三教是中華傳統文化的主要載體。以前人們看到《論語》為曆代儒生誦習,便以為儒家孔子影響中國文化幾千年。中華文明固然多得力於孔子,但光講孔子是不夠的。比如,在講到人類群體生活與自然環境的關係時,孔子講得少,老、莊反倒講得多些。他們認為,人類取之自然應該有個尺度,掠奪性地征服自然不行,既要發展自己,又不能損害自然。再如舍生取義、吃苦耐勞等道德,墨子講得比較多,老、莊講得少。這些都是我們寶貴的文化財富,是中國傳統文化、道德的精華,應該努力吸取,同時要拋棄其中封建性的糟粕。

(《竹影集——任繼愈自選集》,新世界出版社2002年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