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同:佛教徒應有的修養

李叔同(1880—1942),又名李息霜、李岸、李良,法號弘一,祖籍浙江,著名音樂家、美術教育家、書法家、戲劇活動家,著有《四分律比丘戎相表記》、《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篇》,及《弘一大師遺著合編》《、清涼歌集》《、李息翁臨古法書》等。

要曉得:我們即使有十分福氣,也隻好享受三分,所餘的可以留到以後去享受。

一、惜福

“惜”是愛惜,“福”是福氣。就是我們縱有福氣,也要加以愛惜,切不可把它浪費。諸位要曉得:末法時代,人的福氣是很微薄的。若不愛惜,將這很薄的福享盡了,就要受莫大的痛苦,古人所說“樂極生悲”,就是這意思啊!我記得從前小孩子的時候,我父親請人寫了一副大對聯,是清朝劉文定公的句子,高高地掛在大廳的抱柱上,上聯是“惜食,惜衣,非為惜財緣惜福”。我的哥哥時常教我念這句子,我念熟了,以後凡是臨到穿衣或是飲食的當兒,我都十分注意,就是一粒米飯,也不敢隨意糟掉;而且我母親也常常教我,身上所穿的衣服當時時小心,不可損壞或汙染。這因為母親和哥哥怕我不愛惜衣食,損失福報以致短命而死,所以常常這樣叮囑著。

諸位可曉得,我五歲的時候,父親就不在世了!七歲我練習寫字,拿整張的紙瞎寫;一點不知愛惜,我母親看到,就正顏厲色地說:“孩子!你要知道呀!你父親在世時,莫說這樣大的整張的紙不肯糟蹋,就連寸把長的紙條,也不肯隨便丟掉哩!”母親這話,也是惜福的意思啊!

我因為有這樣的家庭教育,深深地印在腦裏,後來年紀大了,也沒一時不愛惜衣食;就是出家以後,一直到現在,也還保守著這樣的習慣。諸位請看我腳上穿的一雙黃鞋子,還是一九二〇年在杭州時候,一位打念佛七的出家人送給我的。又諸位有空,可以到我房間裏來看看,我的棉被麵子,還是出家以前所用的;又有一把洋傘,也是一九一一年買的。這些東西,即使有破爛的地方,請人用針線縫縫,仍舊同新的一樣了。簡直可盡我形壽受用著哩!不過,我所穿的小衫褲和羅漢草鞋一類的東西,卻須五六年一換,除此以外,一切衣物,大都是在家時候或是初出家時候製的。

從前常有人送我好的衣服或別的珍貴之物,但我大半都轉送別人。因為我知道我的福薄,好的東西是沒有膽量受用的。又如吃東西,隻生病時候吃一些好的,除此以外,從不敢隨便亂買好的東西吃。

惜福並不是我一個人的主張,就是淨土宗大德印光老法師也是這樣,有人送他白木耳等補品,他自己總不願

意吃,轉送到觀宗寺去供養諦閑法師。別人問他:“法師!你為什麽不吃好的補品?”他說:“我福氣很薄,不堪消受。”

他老人家——印光法師,性情剛直,平常對人隻問理之當不當,情麵是不顧的。前幾年有一位皈依弟子,是鼓浪嶼有名的居士,去看望他,和他一道吃飯,這位居士先吃好,老法師見他碗裏剩落了一兩粒米飯;於是就很不客氣地大聲嗬斥道“:你有多大福氣,可以這樣隨便糟蹋飯粒!你得把它吃光!”

諸位!以上所說的話,句句都要牢記!要曉得:我們即使有十分福氣,也隻好享受三分,所餘的可以留到以後去享受;諸位或者能發大心,願以我的福氣,布施一切眾生,共同享受,那更好了。

二、習勞

“習”是練習,“勞”是勞動。現在講講習勞的事情:諸位請看看自己的身體,上有兩手,下有兩腳,這原為勞動而生的。若不將他運用習勞,不但有負兩手兩腳,就是對於身體也一定有害無益的。換句話說:若常常勞動,身體必定康健。而且我們要曉得:勞動原是人類本分上的事,不惟我們尋常出家人要練習勞動,即使到了佛的地位,也要常常勞動才行,現在我且講講佛的勞動的故事:

所謂佛,就是釋迦牟尼佛。在平常人想起來,佛在世時,總以為同現在的方丈和尚一樣,有衣缽師、侍者師常常侍候著,佛自己不必做什麽;但是不然,有一天,佛看到地下不很清潔,自己就拿起掃帚來掃地,許多大弟子見了,也過來幫掃,不一時,把地掃得十分清潔。佛看了歡喜,隨即到講堂裏去說法,說道:“若人掃地,能得五種功德……”

又有一個時候,佛和阿難出外遊行,在路上碰到一個喝醉了酒的弟子,已醉得不省人事了;佛就命阿難抬腳,自己抬頭,一直抬到井邊,用桶吸水,叫阿難把他洗濯幹淨。

有一天,佛看到門前木頭做的橫楣壞了,自己動手去修補。

有一次,一個弟子生了病,沒有人照應,佛就問他說:“你生了病,為什麽沒人照應你?”那弟子說:“從前人家有病,我不曾發心去照應他;現在我有病,所以人家也不來照應我了。”佛聽了這話,就說:“人家不來照應你,就由我來照應你吧!”

就將那病弟子大小便種種汙穢,洗濯得幹幹淨淨;並且還將他的床鋪,理得清清楚楚,然後扶他上床。由此可見,佛是怎樣的習勞了。佛決不像現在的人,凡事都要人家服勞,自己坐著享福。這些事實,出於經律,並不是憑空說說的。

現在我再說兩樁事情,給大家聽聽:彌陀經中載著的一位大弟子阿耨樓陀,他雙目失明,不能料理自

己,佛就替他裁衣服,還叫別的弟子一道幫著做。

有一次,佛看到一位老年比丘眼睛花了,要穿針縫衣,無奈眼睛看不清楚,嘴裏叫著“:誰能替我穿針呀!”佛聽了立刻答應說“:我來替你穿。”

以上所舉的例,都足證明佛是常常勞動的。我盼望諸位,也當以佛為模範,凡事自己動手去做,不可依賴別人。

三、持戒

“持戒”二字的意義,我想諸位總是明白的吧!我們不說修到菩薩或佛的地位,就是想來生再做人,最低的限度,也要能持五戒。可惜現在受戒的人雖多,隻是掛個名而已,切切實實能持戒的卻很少。要知道:受戒之後,若不持戒,所犯的罪,比不受戒的人要加倍的大,所以我時常勸人不要隨便受戒。至於現在一般傳戒的情形,看了真痛心,我實在說也不忍說了!我想最好還是隨自己的力量去受戒,萬不可敷衍門麵,自尋苦惱。

戒中最重要的,不用說是殺、盜、**、妄,此外還有飲酒、食肉,也易惹人譏嫌。至於吃煙,在律中雖無明文,但在我國習慣上,也很容易受人譏嫌的,總以不吃為是。

四、自尊

“尊”是尊重,“自尊”就是自己尊重自己,可是人都喜歡人家尊重我,而不知我自己尊重自己;不知道要想人家尊重自己,必須從我自己尊重自己做起。怎樣尊重自己呢?就是自己時時想著:我當做一個偉大的人,做一個了不起的人。比如我們想做一位清淨的高僧吧,就拿高僧傳來讀,看他們怎樣行,我也怎樣行,所謂:“彼既丈夫我亦爾。”又比方我想將來做一位大菩薩,那末,就當依經中所載的菩薩行,隨力行去。這就是自尊。但自尊與貢高不同;貢高是妄自尊大,目空一切的胡亂行為;自尊是自己增進自己的德業,其中並沒有一絲一毫看不起人的意思的。

諸位萬萬不可以為自己是一個小孩子,是一個小和尚,一切不妨隨便些,也不可說我是一個平常的出家人,哪裏敢希望做高僧做大菩薩。凡事全在自己做去,能有高尚的誌向,沒有做不到的。

諸位如果作這樣想:我是不敢希望做高僧、做大菩薩的,那做事就隨隨便便,甚至自暴自棄,走到墮落的路上去了,那不是很危險的麽?諸位應當知道:年紀雖然小,誌氣卻不可不高啊!

我還有一句話,要向大家說,我們現在依佛出家,所處的地位是非常尊貴的,就以剃發、披袈裟的形式而論,也是人天師表,國王和諸天人來禮拜,我們都可端坐而受。你們知道這道理麽?自今以後,就當尊重自己,萬萬不可隨便了。

(《李叔同文集》,線裝書局2009年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