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共青團的組織結構

(一)共青團組織的縱向結構

從縱向上看,共青團組織是一個由團的中央組織、團的地方和軍隊組織、團的基層組織逐級展開的金字塔結構,從上到下共有7個內部層級,即:共青團中央委員會;省、自治區、直轄市團委;地(市)團委;區縣團委;基層團委;團總支;團支部。

1.團的中央組織專指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是接受中國共產黨中央領導的、由團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共青團組織的全國領導機關。團中央機關是共青團中央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團的全部工作。團的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常務委員若幹人,組成常務委員會;選舉一位第一書記和若幹位書記,組成書記處。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常務委員會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閉會期間,書記處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

2.團的地方組織包括省級團委、市級團委、縣級團委。

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是受同級黨委領導的,由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團的地方領導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團的委員會組成,必須經過同級黨的委員會和共青團中央批準。省級團委機關是同級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在團的地方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省級團委接受同級黨委的領導,執行團中央和同級團的代表大會的決議,加強對下級團組織的工作指導,開展好本地區共青團工作,並定期向團中央匯報工作。

團的省轄市、自治州委員會是受同級黨委領導的,由團的省轄市、自治州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團的地方領導機關。在同級團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省轄市、自治州團委接受同級黨委的領導,執行上級團委和同級團的代表大會的決議,加強對下級團組織的工作指導,開展好本地區共青團工作,並定期向上級團委匯報工作;與團的省轄市、自治州委員會平級的團地委,是省級團委的派出機構,屬於工作委員會性質,可以不經過選舉產生,不設常委,委員會的組成,由同級黨委提出,並征得上級團組織同意,由黨委發文公布。

團的縣(市)、自治縣、市轄區委(簡稱縣級團委)是受同級黨委領導的、由縣級團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團的地方領導機關。在團的縣級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縣級團委接受同級黨委的領導,執行上級團委和同級團的代表大會的決議,加強對基層團組織的工作指導,實現共青團組織的各項任務,並定期向上級團委匯報工作。

3.團的基層組織包括基層團委、團總支、團支部。

《團章》規定,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團員3人以上的,都應當建立團的基層組織。

團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團員人數,經上級團的委員會批準,分別設立團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

在基層委員會、總支部下建立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層委員會下也可以建立總支部。在一個支部內可以分若幹個小組。團小組是團支部的組成部分,不是團的一級

組織。團員人數比較少的團支部,可以不劃分團小組。

團的下級組織接受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的雙重領導。

(二)共青團組織的橫向結構

共青團組織的橫向結構涵蓋了團員青年學習、工作、生活的各個領域。城市共青團組織由企業、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各種社會組織的基層團組織按照相對應的層級構成橫向的組織網絡;農村共青團組織則由鄉、村、學校、兩新組織等構成具有農村共青團特色的組織網絡。

(三)團中央組織的工作機構

1.團中央組織工作機構

團中央書記處領導下的中央機關職能部門包括一廳、九部和機關黨委:

辦公廳下轄書記處辦公室、秘書處、綜合處、調研處、文書與檔案處、信息與技術處、財務處、資產管理與審計處、保衛處,以及代管單位中國青少年社會服務中心。

組織部下轄幹部一處、幹部二處、組織處、幹部教育處、離退休幹部處。

宣傳部下轄思想教育處、新聞報刊處、理論宣傳處、文體處、網絡宣傳處,以及代管單位中國青少年宮協會。

城市青年工作部下轄企業處、機關事業處、青年企業家工作處。

農村青年工作部下轄農村發展處、生態環保處、農村青年中心指導處。

學校部下轄大學處、中學中專處、全國學聯辦公室。

少年部下轄宣傳教育處、組織培訓處、校外教育處。

統戰部下轄青聯辦公室、社團和民族宗教工作處、科技工作處、海外學人工作處、港澳台工作處。

維護青少年權益部下轄法製工作處、維權工作處、督導處、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國際聯絡部下轄辦公室、一處、二處、三處、四處、綜合處。

機關黨委下轄黨委辦公室、紀委辦公室、文明辦、工作辦公室、團委。

2.團中央各工作機構的主要工作職責

辦公廳的主要職責是:協調和承辦團中央機關日常事務;負責團中央機關內外聯係,轉達和督辦書記處交辦事宜;負責團中央日常文書的處理;負責書記處會議和全團性大型會議及重大活動的會務、秘書工作;負責團中央有關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和團中央文件的核稿、印發;圍繞全團重要工作部署,組織調查研究,收集信息動態和編發內部簡報;負責機關文秘文電、機要保密、來信來訪、檔案圖書、安全保衛、值班接待工作;規劃、協調和指導團內信息化建設;負責機關財務及職工福利;負責團中央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對團中央直屬單位進行相關業務指導。

組織部的主要職責是:研究製定共青團組織、幹部和團員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指導共青團地方領導機關、基層組織、幹部隊伍和團員隊伍建設;承擔團中央書記處協助省級黨委管理省級團委領導班子的有關工作;規劃指導團的幹部院校建設和團幹部的教育培訓,指導中國青年工作院校協會的工作;負責團中央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工資、職稱、離退休等項工作。

宣傳部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分析團員青年思想狀況,提出各個時期進行團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組織開展團的思想

政治教育活動;指導團員青年理論學習,提供和編寫青年教育讀物;指導、協調和推動團的理論研究;指導青少年活動陣地建設;指導開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文化、體育活動;管理全國青少年活動陣地和青少年教育基地;管理青少年報刊和出版工作;指導全國青少年宮協會和中國青年報刊協會的工作;負責團中央的新聞宣傳工作,抓好團的宣傳隊伍建設。

城市青年工作部(2008年1月,由原青工部更名,更名後將社區團的工作納入工作範圍)的主要職責是:研究、聯係、指導城市範圍內社區、行業、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青年和共青團工作;指導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的工作;開展麵向城市青年的思想教育、就業創業、文明素質培養、職業技能提高等工作,指導社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團的基層組織建設。

農村青年工作部(2008年1月,由原青農部更名)的主要職責是:研究、指導縣域範圍內農村、林區、牧區、國營農場、林場和鄉鎮企業團的工作;協調、指導青少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組織縣域青年圍繞經濟建設開展活動、學習科學文化知識、進行實用技術培訓,培養農村青年致富人才工作;指導中國青年鄉鎮企業家協會的工作;指導縣域團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青年社團建設。

學校部主要職責是:研究指導大、中專院校和中學團的工作;了解掌握青年學生的思想動態,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開展團的各項活動;指導大、中學生開展社會實踐、勤工助學和課外科技、文化活動,做好大學生素質拓展工作;負責全國學聯的日常事務,參與外事工作中的接待、派遣工作;指導學校團的基層建設。

少年部主要職責是:研究、指導全國少先隊工作;負責全國少工委的日常事務;研究並組織開展少年兒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及科學文化、遊戲娛樂、軍事體育等多種教育活動;維護少年兒童合法權益;指導少先隊校外陣地建設,指導少年宮(之家)開展活動;負責少先隊宣傳工作,對全國少先隊報刊進行管理和指導;研究製定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指導少先隊地方工作委員會、基層組織、幹部隊伍和隊員隊伍建設。

維護青少年權益部主要職責是:研究有關青少年發展問題,參與製定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法律、法規;參與處理侵害青少年權益的重大案件;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為青少年健康成長提供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構建青少年維權工作體係;負責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統戰部主要職責是:研究、指導青年統戰工作;負責全國青聯秘書處的工作;研究、指導並開展民族地區青年工作;在青年知識分子、民族地區青年和信教青年、非公有製經濟領域青年、出國和歸國青年留學人員等各族各界青年代表人士中開展交流和聯誼工作;開展對港澳台地區青年和海外青年僑胞的統戰工作;履行歸口管理全國性青年社團的職能;負責中國青年科技工作者協會的日常事務;協調、指導青年科技工作者開展科技工作。

機關黨委主要職責是:負責團中央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紀律檢查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協同團中央機關有關部門抓好機關的內部建設;領導團中央直屬機關工會、共青團和其他群眾團體的工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