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在吉姆·普萊多的天地裏,星期四過得和別的日子一樣,隻是夜半時候,他肩胛骨的傷口開始流膿水,他想這大概是因為星期三下午參加了校內賽跑的緣故。他被痛醒了,感到背上流膿水的地方涼滋滋的。上一次發生那樣情況的時候,他自己開車到湯頓醫院去,但是護士看了他一眼,就馬上打發他到急診室去等醫生來,幫他拍X光片,因此他就偷偷地穿上衣服回來了。他嚐夠了醫院和護士的味道。不管是英國醫院,還是別國的醫院,他都不想再跟醫院打交道了。他們說流膿是“本來就會有的”。

他自己摸不到那個傷口,但是在那次以後,他就自己胡亂做些三角繃帶,每個角上縫了繩子。他於是把這些繃帶找出來,放在架在水池的板上,調製化膿藥,然後燒了熱水,加了半包鹽,洗了一個臨時簡單的澡,弓起背來衝洗一下創口。他把繃帶浸透了化膿藥,甩在背上,在胸前打了結,然後俯臥在**,手邊放著一杯伏特加。痛楚減輕了,就打起瞌睡來,不過他知道要是就這樣睡著了,他會睡一整天,因此他拿起伏特加瓶到窗前,坐在桌邊批改五年級乙班的法語作業,這時星期四的晨曦在大坑上空露出魚肚白,烏鴉開始在榆樹叢中撲翅起飛了。

他有時覺得那傷口像一個不能忘懷的記憶。他盡量想忘掉,但總是做不到。

他慢慢地批改作業,因為他喜歡這項工作,因為批改作業能夠使他心無二用。到六點半、七點時,他批改完畢,就穿起一條法蘭絨舊褲和一件運動外套,悄悄漫步走到教堂裏去。教堂門是從來不上鎖的。他在寇都瓦教堂的中央走道裏跪了一會兒,這是寇都瓦家族為紀念兩次大戰中陣亡的家人所建的小教堂,很少有人去。小祭壇上的十字架是凡爾登的坑道兵削出來的。吉姆一邊跪著,一邊在座位下麵小心地摸索著,手指終於摸到了幾條膠帶黏在那裏,順著膠帶摸過去,就摸到了冰涼的金屬物。他做完祈禱後就快步跑過峽穀路,到了山頂,他稍微放慢了速度,保持身上不斷地流著汗,隻要身體感到暖和,就很舒服,跑步的節奏安定了他的神經。他一夜未睡,大清早就喝了伏特加,因此感到有點輕飄飄的,看到峽穀下麵的馬駒呆呆地看著他時,他就用薩默塞特方言向它們嚷嚷道:“滾開,傻瓜!別呆呆地看我!”然後又沿著小徑跑回去喝咖啡,換繃帶。

晨禱後的第一節課是五年級乙班的法語,吉姆在班上幾乎發了脾氣:他給綢布商的兒子克裏門茲不必要的處罰,快下課時又不得不取消了。在教員休息室,他又做了另外一件照例必做的事,就像在教堂一樣:動作很快,不用腦筋,幹淨利落。這事的做法很簡單,那就是通過信件進行檢查,不過這個法子很靈驗。他從來沒有聽說有人用過這個做法,特別在職業間諜之間,不過話又說回來,職業間諜是不會談論他們玩弄的把戲的。他會這麽告訴你:“道理是這樣的:如果對方在監視你,他們一定也在注意你的信件,因為信件最容易搞,特別是如果寄信者是國內的人,可以得到郵局的合作。那麽你怎麽辦呢?你就每星期在同一個時候,在同一個郵筒,用同一種郵資,寄一封信給你自己,另一封信寄給同一地址的另一個不知情的人。裏麵放些什麽都行——聖誕節卡片,本地超級市場的廣告——一定要把信口封嚴,然後等著比較收信的時間。如果你的一封信比另外一個人的那封到得晚,那一定就是有人在監視你,就目前情況來看,那就是托比。”

吉姆用他自己古怪的話叫這為“測水溫”,這一次水溫又是可以的。兩封信同時送來,但是吉姆到得太晚了,來不及取走寄給馬喬裏班克斯的那封,這次是輪到他被當做不知情的搭檔。因此吉姆把自己的信揣在口袋裏以後,翻看著《每日電訊報》,口中還嘖嘖有詞,隻聽得馬喬裏班克斯厭煩地罵了一聲“去他媽的”,就把一份邀他參加讀經會的請帖撕掉。這一天

的課程排得滿滿的,一直到和聖埃爾明學校比賽少年橄欖球為止,他當裁判員。球賽進行得很快,結束時他的背又痛了,因此他又回去喝伏特加,一直喝到打下午第一節上課鈴,他答應年輕的埃爾維斯代他值班打鈴。他已記不得為什麽答應,但是年輕的教職員工,特別是已婚的,都會找他來幫忙做些雜事,他也從不拒絕。這個鈴是輪船上的舊貨,是瑟斯古德的父親不知從什麽地方找來的,如今已成為學校的一個傳統了。吉姆搖鈴的時候,他發覺小比爾·羅奇就站在他身旁,抬頭望著他,臉上雖露笑容,但臉色發白,等著跟他說話,他那樣一天總有五六次了。

“哈囉,大胖,又有什麽事啦?”

“先生,我說,先生。”

“說吧,大胖,快說。”

“先生,有個人問你住在哪裏,先生。”羅奇說。

吉姆放下鈴。

“怎麽樣的一個人,大胖?說吧,我不會咬人的,快說吧,嗨……嗨!什麽樣的一個人?男人?女人?變魔術的?嗨!說吧,老兄,”他溫和地說,蹲著身子與羅奇一般高度,“不用哭。這又怎麽啦?發燒了嗎?”他從袖口裏抽出一塊手帕。“怎麽樣的一個人?”他仍低聲地問。

“他在麥克庫倫太太家的店裏打聽。他說他是你朋友。後來他就回到他的車裏去,汽車停在教堂院子裏,先生。”又是一陣淚如雨下,“他就坐在汽車裏。”

“你們快滾開,”吉姆向擠在門口的一批年長的學生嚷,“快滾!”他又回過來對羅奇說:“很高的朋友?是不是邋裏邋遢個子高高的,大胖?眉毛很濃,背有點駝?瘦個子?布拉德伯雷,過來,別呆看著!等會兒帶大胖到舍監小姐那裏去!瘦個子?”他又問,口氣溫和但是堅定。

但是羅奇已經詞窮。他的腦袋一片空白,什麽也記不起來了,什麽也看不清楚了。他在大人世界中已沒有了分辨的能力。什麽大個子、小個子、老頭兒、年輕人、駝背、直腰,都有分辨不清的危險。他不能對吉姆說不是,但是說是又要令他失望,這可擔當不起。他看見吉姆的眼睛盯著他,他看到他的笑容消失了,感到一隻大手慈愛地放在他的胳膊上。

“好孩子,大胖。沒有人像你這樣觀察仔細了,是不是?”

比爾·羅奇把頭靠在布拉德伯雷的肩上,閉上了眼睛。待他再睜開時,他在淚花中看到吉姆已走上一半的樓梯了。

吉姆感到很平靜,幾乎是沉著。好多天以來他已經知道有什麽人要來了。這也是他信奉的一個規律,凡是那些監視他的人必到之地,他都留神注意。首先是教堂,本地居民的動靜在那裏是個現成的話題;其次是市政廳,選民登記的地方;還有小店老板,他們都有主顧來往的賬目;最後是酒店,對象沒有不上酒店的。他知道,在英國,這些地方是監視者要找到你而必去之地。果然不出所料,兩天前在湯頓跟圖書館副館長閑聊的時候,吉姆發現了他要尋找的蹤跡。一個顯然是從倫敦來的陌生人,居然對鄉村選區發生興趣,是啊,是個對政治有興趣的先生,大概是在從事政治研究,你可以看得出來,他是個專業人員,他想了解的一件事情,現在說起來奇怪,就是吉姆那個村子的最新人口記錄,是啊,想要了解選民名單,他們想挨家挨戶調查一下一個名副其實的偏僻鄉村,特別是有新住戶的鄉村。是啊,真奇怪,吉姆附和道,於是他就做了準備。他買了到各地去的火車票:湯頓到埃克塞特的,湯頓到倫敦的,湯頓到斯溫頓的,有效期都是一個月。因為他知道,他若要逃跑,臨時不容易弄到車票。他把他原來的證件和手槍挖出來,藏在地麵上容易找到的地方,在阿爾維斯車的後車裏放了一個裝滿衣服的手提箱,又把油箱加滿了汽油。做了這些準備以後,他才能安心睡覺,但背又痛了。

“先生,誰贏了,先生?”

一個叫普

裏布爾的新生,穿著睡衣,嘴上還全是牙膏,到醫務室去。有時,那些學生會毫無理由地向吉姆說話,大概是因為他的個子和背吸引了他們。

“先生,我是說球賽,和聖埃爾明隊的球賽。”

“是聖維爾明隊。”另外一個學生插嘴道,“是啊,先生,到底誰贏了?”

“先生,他們贏了,先生,”吉姆吼道,“要是你們看了,先生,你們就知道了,先生。”他假裝進攻,揮著一個大拳頭,把兩個學生都趕到走道對麵舍監的醫務室。

“晚安,先生。”

“晚安,小鬼。”吉姆一邊說,一邊跨進另外一邊的病房,從這裏可以看到教堂和墳場。病房沒有開燈,他不喜歡它的樣子和氣味。晚飯後有十二個孩子躺在昏暗中,迷迷糊糊地發著燒。

“是誰?”一個粗啞的嗓子問。

“是犀牛,”另一個回答,“喂,犀牛,誰贏了聖維爾明隊?”

直呼吉姆的綽號是大不敬的事,但是病房裏的孩子覺得這裏可以不受紀律的約束。

“犀牛?誰是犀牛?不認識他。不知道這個名字,”吉姆站在病床之間說,“把手電筒藏起來,這裏是禁止的。輕而易舉地,他們就贏了。聖維爾明隊十八比零。”那扇窗戶幾乎和地麵一樣高,有個爐欄擋在前麵不讓孩子們爬過去。“後衛線太糟糕。”他喃喃地說,一邊往下看。

“我不喜歡橄欖球。”一個叫史蒂芬的孩子說。

藍色的福特汽車停在教堂背後的榆樹林裏。從樓下看是看不到的,但並不像是存心藏起來。吉姆一動也不動地站著,離開窗戶有一步遠,觀察那汽車有什麽地方露出馬腳。天很快就黑了,但是他的眼力很好,他知道該注意些什麽地方:惹眼的天線、給跑腿用的第二麵側鏡、長途開車後的痕跡。孩子們感覺到他的專心致誌,都開起他的玩笑來。

“先生,在看鳥嗎?好看不好看,先生?”

“先生,我們失火了嗎?”

“先生,她的腿長得怎麽樣?”

“天啊,先生,難道是阿隆遜小姐?”大家聽到這話都吃吃地笑起來,因為阿隆遜小姐又老又醜。

“閉嘴,”吉姆叱道,很生氣,“無禮的蠢豬,閉嘴。”

樓下會客廳裏,瑟斯古德在晚預習之前點高年級學生的名。

阿貝克隆比?到。阿斯特?到。布拉克納?生病了,先生。

吉姆仍舊看著,這時車門開了,喬治·史邁利小心地下了車,穿著一件厚大衣。

走廊裏響起了女舍監的腳步聲。他聽到她鞋子橡皮後跟擦地的聲音和酒精瓶裏體溫計的碰撞聲。

“我的好犀牛,你在我的病房裏幹什麽?把窗簾拉上,你要他們都得肺炎死嗎?威廉·梅裏杜,馬上坐起來。”

史邁利在鎖車門。隻有他一個人,沒有帶什麽東西,甚至公文包也沒有帶。

“格林維爾樓裏大家都在等你呢,犀牛。”

“好吧,我這就去,”吉姆精神抖擻地又說一句,“大家晚安。”就大步走到格林維爾宿舍樓去了,他答應要跟他們講完約翰·巴肯的一個故事。他在大聲念的時候,發現有些聲音發不出來,好像塞在喉嚨裏了。他知道頭上在冒汗,他心裏嘀咕背上一定又在流膿了,等讀完的時候,他的下巴感到有些僵硬,那不完全是因為大聲朗讀的緣故。但是所有這一切,與他跨進寒冷的夜晚空氣裏,心中越來越感到的氣憤相比,一點也不足道。他在雜草沒膝的院子裏猶豫了一會兒,抬頭看著教堂。他隻需要三分鍾不到,就可以到教堂裏,從座位底下把膠帶拉開,取出手槍,插在腰帶裏,在左邊,槍口朝裏,貼著下腹……

但是他的直覺告訴他不用如此,因此他就直接往自己的拖車走去,放聲唱著“嗨,打炮打炮”,盡管他嗓門不高,而且走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