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導讀】
本文選自《左傳·僖公三十年》。晉、秦兩個大國聯合起來攻打鄭國,鄭國危如累卵,於是派出了燭之武去瓦解離間兩國。燭之武的說辭完全圍繞著秦國的利害展開。當時秦穆公勵精圖治,有問鼎中原之誌,所以燭之武以滅鄭對秦無利作為論辯的核心,指出亡鄭的結果是“陪鄰”,而“鄰之厚,君之薄”也;在主動表示與秦友好的前提下,揭示晉國種種背信棄義的行為。秦穆公為了自己的利益,同意了燭之武退兵的要求。
本文出色地表現了燭之武的愛國情操和善辯之才。
晉侯、秦伯圍鄭〔1〕,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2〕。晉軍函陵〔3〕,秦軍汜南〔4〕。
佚之狐言於鄭伯曰〔5〕:“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公從之。辭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許之。
夜,縋而出〔6〕,見秦伯曰:“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亡鄭而有益於君,敢以煩執事。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陪鄰?鄰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7〕,共其乏困[8],君亦無所害。且君嚐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9〕,朝濟而夕設版焉〔10〕,君之所知也。夫晉,何厭之有〔11〕?既東封鄭〔12〕,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闕秦,將焉取之?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
秦伯說〔13〕,與鄭人盟,使杞子、逢孫、楊孫戍之,乃還。
子犯請擊之〔14〕,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15〕。因人之力而敝之〔16〕,不仁;失其所與〔17〕,不知〔18〕;以亂易整,不武。吾其還也。”亦去之。
【注釋】
〔1〕晉侯:晉文公。秦伯:秦穆公。 〔2〕貳於楚:背離晉國,結好楚國。 〔3〕函陵:在今河南新鄭。 〔4〕汜(fán):汜水之南.在今河南中牟。 〔5〕佚之狐:鄭大夫。鄭伯:鄭文公。 〔6〕縋:用繩子縛在身上吊下城。 〔7〕行李:指外交使臣。 〔8〕共:同“供”,供應,供給。 〔9〕焦、瑕:在今河南陝縣附近。秦穆公幫助晉惠公回國為國君,晉惠公曾答應割給秦國五座城邑,後來反悔了。焦、瑕為其中二城。 〔10〕設版:築城牆,即設防。古代修城以版為夾,中實土。〔11〕厭:滿足。 〔12〕封:此指占有土地,擴張自己的領土。 〔13〕說(yuè):同“悅”,歡喜,此指讚同。 〔14〕子犯:晉上卿狐偃。 〔15〕微:非。夫(fú)人:指秦穆公。夫,語助詞。 〔16〕敝:失敗。此指傷害。 〔17〕與:友好。
【譯文】
晉文公、秦穆公率軍包圍鄭國都城,為的是鄭國對晉國無禮,並且親近楚國。晉國的軍隊駐紮在函陵,秦國的軍隊駐紮在汜水南麵。
佚之狐對鄭文公說:“國家危險了!如果派燭之武去見秦國國君,秦軍一定會退走。”鄭文公同意了。一燭之武推辭說:“臣子少壯的時候,尚且不如別人,如今年老了,不能有所作為了。”鄭文公說:“我沒能及早任用你,如今危急了而來求你,這是我的過錯。但是鄭國滅亡,對你也有不利啊。”燭之武答應了鄭文公。
夜晚,燭之武用繩子縛住身體從城上吊下城去,進見秦穆公,說:“秦、晉包圍鄭國,鄭國已經知道自己滅亡是無法避免的了。如果鄭國滅亡對君王有好處,那就不妨煩勞您的左右。一個國家越過別人的國家以遠方的土地作為自己的邊邑,君王知道這是很困難的。何必要滅掉鄭國來給您的鄰國增加土地呢?鄰國增強實力。就等於削弱您的實力。如果您放棄滅掉鄭國的計劃,以鄭國為東路上的主人,凡是貴國使者往來,我國會供應他各方麵需要.這對您一點沒有害處。再說您曾經給晉君以恩賜,晉君答應過給您焦、瑕兩地,但他早晨渡河回去,晚上就修築防衛工事,這是您所清楚的。晉國哪有滿足的時候?已經向東邊的鄭國擴張領土,又想為所欲為地向西方拓展。如果不損害它西邊秦國的利益,他又到哪裏去取得土地?損害秦國而有利於晉國,請您考慮是否值得。”
秦穆公讚同他的話,與鄭國訂立盟約,派杞子、逢孫、楊孫幫助鄭國戍守,便撤兵回國去了。
子犯請求追擊秦軍,晉文公說:“不行。如果沒有那個人的力量,我們就到不了今天這地位。憑借別人的力量取得成功反而去傷害他,不合乎仁義;失去友好鄰邦,是不明智;以關係破裂代替和睦,這不是勇敢。我們還是回國去吧。”於是晉軍也離開了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