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鞏
【導讀】
曾鞏(1019--1083),字子固,建昌南豐(今江西南豐縣)人。進士及第,官至中書舍人,是歐陽修的門生,也列於“唐宋八大家”中,其文風與歐氏相近,文章結構平妥,柔婉細密。本文是作者感謝歐陽修為其祖父曾致堯寫墓誌銘的書信。文章從銘文特點說起,批評了當時阿諛墓中人的風氣,然後對歐陽修表示了無限感激,並稱讚了他的學問、修養。
本文在寫作上環環相扣,層層推進,通過多次轉折才歸到主旨上來,充分體現了曾文布局嚴整,從容舒緩、纖徐百折的風格特征。
去秋人還,蒙賜書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銘〔1〕。反複觀誦,感與慚並。
夫銘誌之著於世〔2〕,義近於史〔3〕,而亦有與史異者。蓋史之於善惡無所不書,而銘者,蓋古之人有功德、材行、誌義之美者,懼後世之不知,則必銘而見之,或納於廟,或存於墓,一也。苟其人之惡,則於銘乎何有?此其所以與史異也。其辭之作,所以使死者無有所憾,生者得致其嚴〔4〕。而善人喜於見傳,則勇於自立;惡人無有所紀,則以愧而懼。至於通材達識,義烈節士,嘉言善狀,皆見於篇,則足為後法。警勸之道,非近乎史,其將安近?
及世之衰,人之子孫者,一欲褒揚其親而不本乎理。故雖惡人,皆務勒銘以誇後世〔5〕。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為,又以其子孫之請也,書其惡焉,則人情之所不得,於是乎銘始不實。後之作銘者,當觀其人。苟托之非人,則書之非公與是,則不足以行世而傳後。故千百年來,公卿大夫至於裏巷之士莫不有銘〔6〕,而傳者蓋少。其故非他,托之非人,書之非公與是故也。
然則孰為其人而能盡公與是歟?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無以為也〔7〕。蓋有道德者之於惡人則不受而銘之,於眾人則能辨焉〔8〕。而人之行,有情善而跡非,有意奸而外淑〔9〕,有善惡相懸而不可以實指,有實大於名,有名侈於實。猶之用人,非畜道德者,惡能辨之不惑,議之不徇〔10〕?不惑不徇,則公且是矣。而其辭之不工,則世猶不傳,於是又在其文章兼勝焉。故曰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無以為也,豈非然哉?
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雖或並世而有,亦或數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其傳之難如此,其遇之難又如此。若先生之道德文章,固所謂數百年而有者也。先祖之言行卓卓,幸遇而得銘,其公與是,其傳世行後無疑也。而世之學者,每觀傳記所書古人之事,至於所可感,則往往衋然不知涕之流落也〔11〕,況其子孫也哉?況鞏也哉?其追脪祖德而思所以傳之之由〔12〕,則知先生推一賜於鞏而及其三世〔13〕。其感與報,宜若何而圖之?
抑又思〔14〕,若鞏之淺薄滯拙,而先生進之;先祖之屯蹶否塞以死〔15〕,而先生顯之。則世之魁閎豪傑不世出之士〔16〕,其誰不願進於門?潛遁幽抑之士〔17〕,其誰不有望於世?善誰不為,而惡誰不愧以懼?為人之父祖者,孰不欲教其子孫?為人之子孫者,孰不欲寵榮其父祖?此數美者,一歸於先生。既拜賜之辱〔18〕,且敢進其所以然。所論世族之次,敢不承教而加詳焉?愧甚,不宣。
【注釋】
〔1〕先大父:指曾鞏已故的祖父曾致堯。曾致堯,字正臣,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983)進士,曆任秘書丞、轉運使、尚書戶部郎中等職。卒贈右諫議大夫。〔2〕銘誌:墓銘和墓誌。〔3〕義:意義。〔4〕致其嚴:《孝經·紀孝行》雲:“祭則致其嚴。”致,表達。嚴,尊敬。〔5〕勒銘:把銘文刻在碑上。勒,刻。〔6〕公卿大夫:泛指達官貴人。裏巷之士:指平民。〔7〕畜:同“蓄”,積聚,包蘊。這裏是“富有”的意思。〔8〕眾人:一般的人。〔9〕淑:善良。〔10〕徇(xún):曲從,偏私。〔11〕衋(xì)然:傷痛的樣子。〔12〕脪(xī):仰慕。〔13〕三世:指祖、父與自己三代。〔14〕抑:作語助,用在句首,無義。〔15〕屯(zhūn)蹶:艱難顛仆、頻受挫折的樣子。否(pǐ)塞:困厄不得誌。〔16〕魁閎(hóng):俊偉。不世出:不常出現,世不經見。〔17〕潛遁:避世隱居。〔18〕拜賜:指接受賜予書信及碑文。辱:有辱於賜者,意為對受賜者來說是榮幸。古人書信中常用作謙詞。
【譯文】
去年秋天我派去的人已回來,承蒙您賜予書信並為我先祖父撰寫的墓碑銘。我反複閱覽誦讀,心頭真是感激與慚愧交集。
銘誌的著稱後世,是因為它的意義與史傳相接近,但也有與史傳不同的地方。因為史傳對人的善惡沒有不加以記載的,而銘文呢,因為古代功勳道德卓著、才能操行出眾、誌氣道義高尚的人,怕後世人不知道,就一定要刻銘來顯揚,有的納藏在家廟裏,有的存放在墓中,其用意是一樣的。如果那是個惡人,那麽還刻什麽銘文呢?這就是銘與史傳不同的地方。銘文的撰寫,為的是使死者沒有什麽可遺憾的地方,生者得以表達自己的尊敬之情。而行善的人喜歡自己的言行得到流傳,就發奮有所建樹;作惡的人沒有什麽可以記載下來的,就會感到慚愧和恐懼。至於博學多才、見識通達的人,忠義剛烈、節操高尚之士,他們美好的言語和善良的行為,都表現在銘文裏,就能夠被後人所效法。銘文警戒和勸勉的作用,不與史傳相近,那麽又與什麽體裁相近呢?
到了世風衰微的時候,為人子孫的,一味地隻要褒揚他們死去的親人而不顧事理。所以即使是惡人,都一定要立碑刻銘,用來向後人誇耀。撰寫銘文的人既不能拒絕而不寫,又因為死者的子孫的請托,如果直書死者的惡行,從人情上講不能這樣做,這樣銘文就開始有不真實的言辭。後代要撰寫碑銘的人,常要觀察一下作者的為人。如果請托的人不適當,那麽要撰寫碑銘的人,常要觀察一下作者的為人。如果請托的人不適當,那麽他寫的銘文就不會公正和正確,就不足以流行於世而傳之後代。所以千百年來,盡管上到公卿大夫下至裏巷小民死後無不有碑銘,但流傳於世的很少。這個原因不是別的,正是請托了不適當的人。撰寫的銘文不公正、不正確的緣故。
然而怎樣的人才能做到完全公正與正確呢?不是有道德素養而且善於寫文章的人是做不到的。因為有道德的人對於惡人就不會接受請托而撰寫銘文,對於平常人則能加以辨別。而人們的品行,有內心善良而表現卻不怎樣好,有內心奸惡而外表善良的。有善行惡行相差懸殊而不可以確指的;有實際大過名聲的,有名聲超過實際的。好像任用人才,不是有道德的人怎麽能辨別清楚而不受迷惑,議論公允而不徇私情呢?不受迷惑。不徇私情。就能公正和正確了。但是如果銘文的文詞不精芙,那麽仍然不會流傳於世,這樣又要求他在寫作文章上也兼有能力。所以說不是有道德而且善於寫文章的人是做不到的,難道不是這樣嗎?
但是有道德素養而且善於寫文章的人,雖然有時會同時出現,但也許有時幾十年或一二百年才出現一個。銘文的流傳是如此的困難,遇上理想的銘文作者又是如此困難。像先生這樣的道德文章,固然是所說的幾百年才出現的。先祖的言行不同於眾,有幸遇上先生而得以寫成碑銘,銘文公正並且正確,它將流傳當代和後世是毫無疑問的。而世上的學者,每當閱讀傳記所載古人事跡的時候,看到其中的感人之處,就往往感傷痛苦得不知不覺地流下了眼淚,何況是死者的子孫呢?又何況是我曾鞏呢?我追懷先祖的德行而想到碑銘所以能傳之後世的原因,就知道先生惠賜我一篇碑銘而恩澤推及到我家祖孫三代。這感激與報答之情,我應該怎樣來使它實現呢?
我又想,像我曾鞏這樣學識淺薄、才能庸陋的人,而先生還造就提高我;我先祖這樣頻受挫折終生不得誌而死的人,而先生還寫了碑銘來顯揚他。那麽世上的俊偉豪傑、世不經見之士,他們誰不願意投入您的門下;避世隱居、抑鬱不得誌,他們誰不希望名聲流傳於世?好事誰不想做,而惡事誰不感到慚愧害怕呢?做人父親、祖父的,誰不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孫?做人子孫的,誰不想要榮耀顯揚自己的父祖?這件件莢事,應當全歸功於先生。我已榮幸地得到了您的賜予,並且冒昧地向您陳述自己所以感激的道理。來信所論及的我的家族的輩次,我怎敢不聽從您的教誨而詳細加以考究呢?很慚愧,說不出無限的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