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司所管的事情很多,但並不是每一件事情他都願意幹、願意出麵、願意插手,這就需要有一些下屬去幹,去代上司擺平,甚至要出麵護駕,替上司分憂解難,贏得上司的信任。

有些人很不注意上司願意幹什麽工作、回避什麽事情,往往容易得罪上司,惹出麻煩。某縣化工廠因產品質量問題嚴重,引起社會關注。省電視台記者到該化工廠采訪時,最先碰到該廠辦公室主任劉某,劉某怕說不好承擔不起責任,就對記者推卸說:“我們廠長在辦公室,他說了算,有事你找他去吧!”結果,記者闖進廠長辦公室,把廠長抓了個正著,廠長想回避也躲不開了,硬著頭皮接受了采訪。事後,廠長得知劉某不僅不提前通風報信,還說了那樣一句話,很生氣,很快便炒了劉某的“魷魚”。

劉某的教訓很深刻,記者采訪質量問題本不是光彩的事。按道理,從為上司著想的角度講,他除了應實事求是地講明問題的原因外,還應該維護上司的麵子,替上司分憂,而不該把事情全推到廠長一人身上。

一般地講,上司有幾願幾不願。白領對此要了然於胸。

(1)上司願意做大事,不願做小事

從理論上講,上司的主要職責是“管”而不是“幹”,是過問“大”事而不拘泥於小事。實際工作中,大多數小事由下屬承擔。

從心理學的角度分析,上司因為手中有較大的權力、較高的職位,麵子感和權威感較強,做小事在他看來顯然降低了自己的“身份”,有損上司的形象,比如接電話、組織市場調查等,都是上司不願意幹或不願介入太多的。這些事情隻能由下屬分擔了。

(2)上司願做“好人”,而不願做“壞人”

工作中矛盾和衝突都是不可避免的,上司一般都喜歡讓自己充當“好人”,而不想充當得罪別人或有失麵子的“壞人”。

一位作家在《如何與上司相處》一書中舉了個實例,香港有位企業巨頭,是出了名的“好好先生”,那是因為任何人跟他談任何事情,從來都不會得到否定答案。當然他並非是有求必應的“黃大仙”。碰上他真想合作的對象或他肯出手相幫的人,就會親自出麵,賣個人情,不然的話,一律由他的下屬以各種不同的理由回絕對方,此時他是不會露麵的。

願當好人,不願演醜角的心理是一種很普遍的上司心理。此時,上司最需要下屬挺身而出,充當馬前卒,替自己演好這場“雙簧”。當然,這是一種較艱難而且出力不討好的任務,一般情況下上司也難以啟齒向下屬明說,隻有靠一些心腹揣測上司的意思然後再去硬著頭皮做。做了上司心裏有數但不會公開表揚你;如果下屬因為粗心或不看上司的暗示而把他弄得很尷尬,上司肯定會在事後發火。

(3)上司願意領賞,不願受過

聞過則喜的上司固然好,但那樣高素質的人卻寥寥無幾。大多數上司是聞“功”則喜,聞“獎”則喜,鮮有聞過而喜者。在評功論賞時,上司總是喜歡衝在前麵;而犯了錯誤或有了過失之後,許多上司都爭著往後退。此時,上司亟待下屬出來保駕,敢於代上司受過。

代上司受過除了那些原則性或特別嚴重的錯誤外,實際上無可非議。從組織工作整體講,下屬把過失攬到自己身上,有利於維護上司的權威和尊嚴,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影響工作的正常開展。從受過的角度講,代上司受過實際上培養了一個人的“義氣”,並使自己在被“冤枉”的過程中提高預防錯誤的能力。結果,因為你替上司分憂解難,贏得了他的信任和感激,以後上司一定會回報你,給你“吃小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