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治製度的推行,曾經過兩條路子:一條是一個民族自己逐漸演進,如英國之例;一條是采用別國已成之製,如近代許多新起的民治國家。無論在那一條路上,都曾有過很腐敗的時代;英國在一八三二年和一八六七年兩次選舉大改革以前,也曾演出很不像樣的政治罪惡。民治製度的最先進的國家也不是生來就有良好公民的;英國今日的民治也是製度慢慢地訓練出來的。至於那些采用現成民治製度的國家,他們若等到“人民程度夠得上”的時候方才采用民治製度,那麽,他們就永遠沒有民治的希望了。

民治製度所以有被他國采用的可能,全靠製度有教育的功用。其實這個道理很不稀奇。慣用菜油燈盞的中國人,居然會用電燈了;向來不會組織大規模的商業的中國人,居然會組織大銀行和大公司了。政治的生活雖然沒有電燈電話那樣簡單,其實也隻是有組織的生活的一種。這種組織的生活是學得會的。可是講到了“學”字,就得有“學”的機會。講教育的人都知道最好的教育是實地的學習。民治的製度是一種最普遍的教育製度,因為它是全國一致的,是有公民資格的人都可參加的。要使這個大學校辦的有效,隻有一個條件:就是要上課,就是不準學生逃學。我們往往說,中華民國十二年的經驗究竟有了什麽成績可說?這話錯了。這個中華民國政治大學雖掛了十二年的招牌,但上課的日子很少,逃學的學生太多。上課的日子少,故談不到成績;逃學的學生多,故還算不得正式開學。信心太薄弱的人們嗬,你們且等這個學校正式開學上課之後再來批評成績,還不遲罷。

西洋各國采用民治製度,也有失敗的,也有成功的。失敗的大原因不是由於上課太少,就是由於逃學太多。凡經過長期民治製度的訓練的國家,公民的知識和道德總比別國要高的多。我在一九一二和一九一六兩年,曾去參觀美國的選舉。我到了投票場,討得了選舉票的“樣張”,見了上麵的許多姓名和種種黨徽,我幾乎看不懂了。我拿了樣票去問在場的選民,請他們教我。我故意揀了幾個不像上等人的選民,——嘴裏嚼淡巴菰的,或說話還帶外國腔調的,——不料他們竟都能很詳細地給我解釋。那些嚼淡巴菰帶外國腔的美國選民,他們何嚐讀過什麽《政治學概論》或什麽《公民須知》?他們隻不過生在共和製度之下,長在民主的空氣裏,受了製度的訓練,自然得著許多民治國家的公民應有的知識,比我們在大學裏讀紙上的政治學的人還高明的多!

有人說:“那不過是公民知識的長進,與公民的道德無關;也許那些有公民知識的人未必都是良好的公民罷?”我的答案是:公民知識是公民道德的要素;公民知識的普及是公民道德養成的重要條件。公民的知識不充分,所以容易受少數舞法奸人的愚弄。且不要說什麽了解國民天職的好聽話頭。單說大家都明白了政治製度的作用,都“戳穿了西洋鏡”,都曉得利在何處弊在何處了,那時候,作弊自然不容易了,監督的方法自然更完密了。防弊之法加密,作弊之機會減少;公民道德的進步其實不過如此。什麽“人心丕變”“民德歸厚”,都不過是門麵話。要想公民道德的進步,要造成良好的公民,隻有兩條路:第一要給他一個實習做公民的機會,就是實行民治的製度;第二要減少他為惡的機會,使他不敢輕易犯法。

(《〈政治概論〉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