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將大量時間花在“推銷”解決辦法上,那是浪費時間。企圖推銷一項解決辦法的這種做法,不是做得太少就是做得太多。這種做法講究的是隻要有人“買”就行了。但是,經理決策的實質是要別人去貫徹執行,使決策生效。經理的決策總是涉及到別人應該做什麽事。因此,隻是將決策買回來是遠遠不夠的,人們必須要將其當成自己的決策才行。

說到“推銷”就會引出另外一個問題。什麽才是正確決策,就要由“客戶”的需要來決定,不過這是一條有害的、騙人的原則。什麽是正確的,應由問題的性質來決定,而“客戶”的願望、需求和能否接受與決策的正確毫不相幹。如果決策是對的,那就必須引導人們接受這一決策,不管開始時他們是否喜歡這一決策。

所以,如何才能使決策生效呢?首先,要做好行動前的“推銷”工作。其次,要有充分的解決問題的決策方案。最後,任何解決方案必須要在行動上生效才行。

假如不得不花時間去推銷一項決策的話,那說明準備工作尚未做好,在這種情況下要使決策生效也是很難的。不應該將介紹決策的最終結果太當一回事,盡管根據最古老的基本修辭規則,向人們介紹決策時,總應該采用人們最熟悉、最能理解的語言。

雖然該詞聽起來讓人覺得有問題,但“推銷”決策卻指出了一個重要的事實:管理者決策的性質就是要通過其他人的行動來使決策生效。“做”決策的經理實際上並沒做什麽決策,他隻是設法弄清問題,製訂出目標及規則,給決策分類,將信息做一番歸納,設法尋找可供選擇的解決問題的方案,通過分析判斷挑出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來。然而,要使解決方案成為一項決策,還必須要有行動,這恰恰就是做決策的經理拿不出來的東西。經理隻能與其他人進行溝通,告訴他們應該做些什麽,鼓勵他們將應做的事情做好。隻有當他們采取了正確的行動時,決策才算被真正地完成。

要將解決方案轉化為行動,那就要求人們懂得自己在行為上必須做出哪些改變,以及與自己一塊工作的其他人在行為上也必須做哪些改變。他們需要學習的是以新方式行事所必須的和最基本的東西。如果這項決策要求人們一切從頭學起,需要他們徹底改頭換麵,那就是一項差勁的決策。有效溝通的原則就是要用精確、明白和毫不含糊的方式指出重大的偏差,說明哪些是例外。這樣就能做到既經濟又準確。

但是,調動積極性是個心理問題,因此它受不同規則的支配。它要求每項決策都能成為那些將決策轉化為行動的人的“自己的決策”。這反過來也意味著這些人應該以負責的態度參與決策。

當然,他們不必參與弄清問題的過程。首先,經理在弄清問題和將問題進行分類之前並不知道誰應該參與。隻有在弄清問題之後,經理才會知道決策會有哪些影響,會對誰有影響。在搜集信息階段,他們不必參與,通常也不宜參與。但是,那些需要貫徹執行決策的人總應該參與到製訂可供選擇的方案這項工作中來。順便說一句,這樣也有利於提高最終決策的質量,因為它可以讓經理看到自己可能會忽略的地方,幫他了解隱藏著的難點,使他發現某些可用但卻尚未用過的資源。

因為決策會影響到其他人的工作,因此決策必須要能幫助這些人實現他們的目標,協助他們開展工作,使他們做得更好、更有效,讓他們有更大的成就感。它不應該是一項隻用來幫助經理提高效率的決策,也不應該是一項幫助經理更容易地開展工作或者幫他獲得更大心理滿足的決策。

使決策生效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決策者必須有足夠的耐心和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