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飛是中國南宋時期著名的抗金英雄。相傳在他年輕時,嶽母在他背上刻下“精忠報國”四個字。之後嶽飛馳騁沙場,報效國家,做出一番事業。那麽“嶽母刺字”真的存在嗎?

據後人考證,“嶽母刺字”在宋人的筆記和野史中均無記載,包括嶽飛的曾孫嶽珂所著的《鄂王行實編年》中也沒有記錄。嶽母刺字最早見於元人所編的《宋史本傳》。書雲:“初命何鑄鞠之,飛裂裳,以背示鑄,有‘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但書中並未說明這四個字出自嶽母之手。

到明代中葉,嶽飛的故事開始廣為流傳。成化年間創作的《精忠記》,也僅提及嶽飛背脊有“赤心救國”字樣。明朝末年,李梅草創,馮夢龍改定的《精忠旗傳奇》稱:“史言飛背有‘精忠報國’四大字,係飛令張憲所刺。”

“嶽母刺字”最早見於清乾隆年間杭州錢彩評的《精忠說嶽》。該書第二十二回以“結義盟王佐假名,刺精忠嶽母訓子”為回目。該回講述嶽飛不受楊幺的使者王佐之聘,其母恐日後還有不肖之徒前來勾引嶽飛,倘若一時失察受惑,做出不忠之事,英名遲早毀於一旦。於是禱告上蒼神靈和祖宗,在嶽飛背上刺了“精忠報國”四個字。該書詳細記敘了嶽母刺字的整個過程:先在嶽飛脊背上用毛筆書寫,再用繡花針刺就,然後塗以醋墨,使之永不褪色。

嶽飛像

但有學者提出,紋身刺字是一門特技,有嚴格的操作程序和技巧,絕非一般常人所能。嶽母乃家庭婦女,不可能具有這種技藝,刺字一事顯然是作者按照元、明有些傳記中的記敘,加以想象發揮,藝術加工出來的。

知識鏈接

刺配

刺配是中國古代刑罰的一種,是指在麵部刺刻標記,押送邊疆服役或充軍,重者終身不釋。此製始於五代的後晉,宋、元、明、清仿用,但“刺”與“配”本是兩種不同的刑罰。

“刺”又稱“刺字”,源自商、周時期的五刑之中的“墨刑”。秦漢時又稱“黥刑”。《說文》雲:“黥,墨刑在麵也。”墨黥之刑是對犯罪較輕的人的一種刑罰,其方法是在受刑者的麵額上刺字,並染上黑色,以作標記。“配”則從“遷”、“徙邊”、“流”演變而來。東漢末年,“徙邊”還成了死刑株連重刑中的一種,如“丈夫處死,妻子徙邊”。南北朝時,北魏統治者改“徙邊”為“流刑”,是新五刑(死、流、徙、鞭、杖)之一。到了五代,晉高祖濫用刑罰,將廢止了幾百年的墨黥之刑又重新搬出來,“刺配”之刑由此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