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輕微強迫症,隻要聽到喜歡的歌,就一定會單曲循環,聽到耳朵疼痛才肯罷休。

上初中的時候,流行起卡帶和複讀機。複讀機是我的第一個專屬聽歌工具,記得那時買了周傑倫的《八度空間》,每晚睡前開始聽,一直聽到卡帶損壞。那時用鉛筆把卡帶卷了又卷,還是沒能挽回這盤卡帶,像是弄丟了一個特別重要的朋友。

再後來有了索尼的MP3,摸索了很久在裏麵存滿了喜歡的歌,上學時就藏著,等到下課偷偷拿出來聽。因為怕被老師發現,我總是隻戴右耳耳機,耳機線從袖子裏穿過去,右手蓋著耳朵,捂得嚴嚴實實。

大概從那時候起,我就開始依賴起音樂。

現在用上了智能手機,有了下載音樂的App,不用再費盡心思在網上搜歌再下載。於是我走路的時候、寫字的時候、空閑的時候都塞著耳機。

我可以找一個空閑的下午,戴著耳機聽一下午歌,和好友聊天;我也可以一個人在候機廳等待,跟朋友告別早早進去,聽著歌就覺得等待也沒有那麽難熬。即使我上一秒心情很差,下一秒也會被一首溫柔的歌所打動。

那些以為隻有自己才有的情緒,甚至是那些我不知道如何描述的情緒,都被寫在了歌裏。對於還沒有太成熟的我來說,音樂大概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了。

你看,你不是孤獨的,至少有人也經曆過你正經曆的一切,然後用歌曲的形式把它們呈現在了你麵前。

高中的時候,喜歡一個女生不知道應該怎麽表白,就一遍遍地抄歌詞,一遍遍地練習她喜歡的歌;大學的時候,一個人跑到了澳大利亞,不知道怎麽適應孤單,就一遍遍地聽著那些讓我有感覺的歌,告訴自己其實我不孤單,你看那些心情早就有人經曆過了;追夢的時候,跌跌撞撞不知道怎麽辦,怕自己等不到好結果,就一遍遍地聽著那些讓我有動力的歌,一遍遍地回想最開始的自己,告訴自己不要怕,當初選擇這條路的時候,你就該做好所有準備。

我的歌單很雜,喜歡的歌手有很多,但一直留存在歌單裏的歌,翻來覆去也就那麽幾首。我嚐試聽很多新歌,可最終能留在歌單裏反複聽的寥寥無幾。

那時候不明白,為什麽有些歌翻來覆去聽怎麽也聽不膩。

後來才明白,或許隻有橫跨青春的歌最動聽。

橫跨青春的歌最動聽,附著回憶的東西最動人,一起看的電影最銘心,陪伴許久的人最珍貴。這個道理,我們總要失去了很多之後才明白。

我曾經很愛看演唱會,隻要一有時間就會去看。很多人都問我,明明台上的人離你那麽遠,明明在家一樣可以聽,為什麽偏要去看演唱會?我說,是因為我想看的不是台上的人,而是曾經的我自己。

那是在課後偷偷聽歌的我自己;那是在一個雨天過後哼起《晴天》的我自己;那是周六步行半小時為了淘一張舊CD的我自己;那是愛一個人不知道怎麽給自己留餘地的我自己;那是在機場等著一架飛機要離家的我自己;那是青春裏最好的我自己。

我太了解自己,如果不去聽,我就會把這些忘記。

我們每時每刻都在長大,每時每刻都在往前走,盡管有時我們察覺不到自己成長的速度。我們一路成長一路丟棄,丟棄那個愛一個人卻不知道怎麽說出口的自己,丟棄那個在操場上看夕陽的自己,丟棄那個醉倒在路邊的自己,丟棄那個彷徨失措的自己。

有時我是那麽懷念那時的自己,所以我需要聽那些歌。

每首歌都是一個故事、一個人、一段時光。

一個人如果常回頭看,走不了太遠;可如果一個人從不回頭看,就會走偏。我曾經一直想,那些歌到底有什麽意義,那些過去到底有什麽意義。說起來我們都成長了,那些過去終究是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裏,我一直忙碌、一直逃避,不肯回頭看。

後來我明白了,我們之所以不敢回頭看,是因為我們不知道怎麽麵對那個自己;我們之所以不知道該去往哪裏,是因為我們不夠了解自己。隻有回頭看,隻有能夠正確地看待那些回憶,我們才知道自己是什麽樣的人。

所以我常在午夜時分聽著歌獨自醒著,而早已麻痹的神經變得異常活躍。

我不知道你喜歡什麽樣的歌,但我想一定會有人願意和你用左右耳機共同分享一首歌,也會有人願意在你睡前分享一首歌給你。

或許你也和我一樣,因為一個人喜歡一個歌手,進而喜歡他的歌。然後那個帶你走近他的人已經走遠了,可那些歌留了下來,變成了你的一部分。沒關係,畢竟那些歌給你的力量,都是屬於你自己的。

我有很多東西在一路上弄丟了,比如肆意哭笑的能力,比如那些簡單又能讓我充實一天的東西,再比如曾經和我並肩同行的人。一路飛奔,以為跑在了時間的前麵,卻發現誰也沒能跑過時間。即便如此,還是有些東西留了下來:三五好友和那些陪伴自己很久的歌。我不那麽念舊,卻毫無緣由地相信這些可以打敗時間。

就像那些永遠不會聽膩的歌,就像那些留下來的人,就像那個還在努力的自己。這些東西,少一個我都不自在,我絕不輕易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