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最怕不甘心。
-1-
包子是我的好朋友。
曾經是個大胖子,後來瘋狂減重,變成一個小胖子。
讓他下定決心真正減重的,是他曾經的一份感情。
人們要麽為了自己而改變,要麽就是為了喜歡的人而改變,這世上最大的動力,無外乎這兩種。
過了一段時間,包子麵臨大學畢業。
他知道大學畢業是分手高峰期,一不小心兩人就會分道揚鑣。於是他做出一個重大決定:求婚。幸福的滋味太甜蜜,而他太擔心自己會失去這份幸福。
那時我在堪培拉,心向往之身不能至,錄了個視頻給他加油。
電話裏包子說:“這事肯定能成,你就等我的好消息吧。”
沒想到我沒有等到好消息。
在求婚那天,姑娘用沉默代替了自己的回答。
包子擔心是自己給了她太多壓力,於是決定給對方也給自己時間,一個人出走。他去了很多地方,又是拍照又是做明信片,用匿名的方式一同寄給姑娘。他想姑娘隻要看到了那些明信片,就能懂自己的心意。
哪知道包子給對方時間,等來的卻是分手的消息。
在包子旅行期間,他切斷了跟我們所有人的聯係。而在姑娘的敘述中,她已經跟包子提了分手,希望我們不要怪她。我沒有心思去糾結他們感情裏的是與非,隻期望包子能趕快回來。包子回來後,還是接受不了姑娘提的分手要求,他覺得明信片沒有被退回,就代表姑娘收到了。
可就在幾天之後,明信片被退了回來。
包子又覺得,姑娘之前提分手是在信息裏說的,那不算,分手隻有見麵說了才算。
故事的發展大概你也能預料到,見麵時姑娘的態度更決絕,這一次包子不得不接受,兩人的關係到此結束。
我也曾天真地以為故事會就此結局。
可包子依然決定出發。
他說自己現在去的所有地方,都是曾經和她約好要一起去的,還有一些地方沒走完,所以他必須去。
包子說:“我記得以前你寫過一句話,大概是想要去的地方,一定要自己站在那裏。放心吧,我是為了自己才去的,是為了自己的念想,和她無關。”
我想起他所說的是這麽一段:
走了多少路,看了多少景,渡了多少河,才能走到你想要去的地方。別人不知道,世界無所謂,但這都沒什麽。想要看的風景,總得自己親眼去看看,哪怕這風景沒人在意;想要去的地方,總得自己站到那裏,哪怕這地方靜寂無聲;想要遇到的人,總得努力站到她麵前,哪怕最終擦肩而過。
我後來想明白了,這是包子的執念。
如果不做完這些,他就沒有辦法放下。
-2-
在墨爾本的時候,遇到過這麽一個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姓高,前幾年跟前妻來墨爾本旅遊,就記得當時在中國超市,他前妻兩眼冒光地說:“看看看,茅台茅台!”
他說,他前妻是貴州人,看到茅台總是一臉驕傲地說茅台是貴州的。
聽故事的朋友點點頭:“我也特別喜歡貴州,因為老幹媽。”
我一巴掌打過去,說:“別打岔。”
故事繼續。
小高離婚了心情差,沒辦法調節,心裏就剩下一個強大的執念,非要再來墨爾本找那個超市再看一眼茅台。哪知道中國超市換地址了,他心灰意冷四處遊**,正好看到我們在院子裏喝酒。
我問:“那你現在準備怎麽辦?”
他搖搖頭,說:“不知道。”
朋友立馬接話,說:“沒事,喝多了你就知道了,來來來。”
幾杯下肚,小高氣喘籲籲,居然不知道從哪裏搞來了紙和筆,非要讓我寫電話號碼。我寫了一串在墨爾本的電話,他搖搖頭,說:“寫你在國內的。”
我寫完後他又很快在紙上接著寫了一串數字,看著很像是電話號碼。他接連寫了五遍一串同樣的數字,突然哇的一聲哭出聲來。我問怎麽了,他卻不說話,把紙遞了過來。
那五串同樣的數字的確很像電話號碼,隻是少了一位,變成了空號。
他說,這是他前妻走的時候留下的手機號。
我問:“你有打過這電話嗎?”
他說:“我看到這電話號碼的時候就覺得不對,可她已經走了。我從沒有打過這電話,我知道少一位的電話是打不通的。你說她是不是忘記了?或者是最後一筆沒寫上?筆是不是突然沒墨水了?”
我話到嘴邊卻不忍心說出來,隻是說:“或許吧。”
但又覺得不能辜負他說了這麽長一段故事,於是認真思考了一會兒,說了這麽一段話:放不下,因為還有一種強烈的執念,想著如果當初走得慢一些,一些事做得更好一些,是不是結局就會不一樣。放不下,是因為從來沒有認真告別過。你得在心裏跟往事說一句再見,才能徹底放下那段回憶。
小高聽完若有所思,說:“怪不得這一次雖然沒有找到中國超市,但覺得心情變好了。”
-3-
有一次在南京簽售遇到個姑娘,讓我寫了書裏的一段話給她的前男友,那段話是這麽寫的:“願你找到那個可以讓你覺得溫暖、可以陪你到世界盡頭的人。”
因為我自己很喜歡這段話,以至於我到現在都還能記得姑娘的神情。
為了喜歡的人排隊,就是想給他一個禮物,希望他會喜歡,但不奢望他會回來。
很久以前我不明白為什麽,後來有點懂了。
這些都是執念。
之所以會變成執念,是因為原本真心想要做這件事,是因為原本那個人就陪在你身邊,而你是真的覺得這些念頭都會一一成真。後來那個人離開了,打亂了你的生活,帶走了你們所憧憬的未來,瞬間的空白讓你無法適應,那些曾經想要一起做的事總是在深夜浮現在你腦海。你知道,如果不把這些事情做完,你就總會覺得你跟他的故事沒有真正結局。
就像包子,如果不把那些地方都走完,就總覺得那段故事還會有後續。
我們隻有出走,隻有把腦海中的執念實現了,才能坦然地對自己說一句:“原來我的身邊真的不會再有你了。”
告別需要儀式感。在時間把你的悲傷衝淡以後,你以為自己會忘記,卻還是在某個街頭想起曾經的你們。終於想起曾經一起說好的事,終於下定決心讓自己放棄。終於不再試圖聯係,也不再手賤,可還是需要做一些事。
對了,包子的故事在某一年的聖誕節迎來了結局。
他風塵仆仆,穿山渡河,一個人走過本該是兩個人去的地方;他拍了照片,寫了明信片,卻沒有再寄出去。
那些照片被他放在陪著他旅行的包裏,遺忘在路上,就像他曾經的故事,走著走著就放下了。
作死的人分兩種,一種是不知道自己在作死,作著作著就死了;另一種是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沒結果,但依舊在做。我們總以為大多數作死的人都是第一種,其實大多數人都是第二種。
因為我還喜歡你,所以答應你的還是要做到。
因為我還喜歡你,所以一切的一切你都不必知道。
因為告別這件事,並不是要跟那個人去告別。告別是失去後,跟自己的回憶告別。
不需要誰盛裝出席,也不需要別人知道。要告別的人不是你,而是當初的自己。
永遠不要覺得作死的人沒救,他們大多給自己畫了底線,隻是還沒到。
等到了那個底線,心也就死透了,我也就不欠你什麽了,更重要的是,我不再欠自己什麽了。
就可以把你放在心底了。
然後,就可以告別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