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手最近一次給我發微信,是因為老高要結婚了,她在猶豫去還是不去。
我說:“去,而且要風風光光地去。”
過了很久,她回:“好。”
我喜歡墨爾本這座城市,因為這座城市足夠浪漫。這裏有最繁華的街道,行人區比車道還寬。街邊的樹、便利店前的海報、時不時經過的電車,都讓我覺得安心。市中心是個火車站,火車站對麵是墨爾本最大的圖書館,圖書館前有一整片草坪,走累了就在草坪上躺下,心煩了就拿本書坐在草坪上。鴿子從不怕人,成群結隊地在草坪上肆意走著,順便向人類討著食物。
距離圖書館不遠的地方,就是唐人街。
那就是小手和老高相遇的地方。
其實在認識小手之前,我就在路邊見過她幾次。她總是在夜晚十點,拿著吉他在唐人街街頭準時出現,旁若無人地開始唱歌。墨爾本的街邊藝人數不勝數,但那是我這麽多年聽到的最好聽的歌聲。
有天聚會,我、老林、老高,還有一些朋友唱歌。老高喝了三杯就說要出去放風,我就陪他一路走到了樓下。
這時候我們聽到了小手的歌聲,對於聽了半小時老林唱歌的我們來說,小手的歌聲猶如天籟。
那天小手身邊聚著很多人,大家都坐在台階上,聽著小手唱歌。
我猶豫著要不要給小手麵前的帽子裏放點錢,老高一個箭步衝上前,掏出一百刀——那對我們來說無疑是一筆巨款,放在小手麵前,轉頭就走。
我們剛走開,就聽到有人叫我們,回頭看到小手背著吉他一路小跑,對老高說:“你給的太多了。”
老高說:“你唱得好聽。”
小手說:“不行,真的太多了。”
老高問:“那我能點兩首歌聽嗎?”
老高那天點了兩首陳奕迅的歌,一首《愛情轉移》,一首《不要說話》。
小手不愧是小手,兩首歌都是手到擒來。我依然記得那天小手看著老高,給老高唱:“願意用一支黑色的鉛筆,畫一出沉默舞台劇,燈光再亮也抱住你;願意在角落唱沙啞的歌,再大聲也都是給你,請用心聽,不要說話。”
願意在人群裏唱首歌給你,人再多也都是給你。
老高聽完這首歌,拔腿就跑。我和小手都愣在原地,試圖搞清楚發生了什麽。
我追不上他,電話他也不接,就衝著小手擺擺手,說:“沒事兒,他喝多了,別管他。”
然後跟小手攀談起來,知道了她的名字叫小手,還在上大學,因為很喜歡唱歌,就每天都來這裏唱歌,順帶賺點外快。
過了一會兒,老高氣喘籲籲地跑了回來,背著一把吉他。
我當時整個人就驚呆了,心想,這不是我的吉他嗎?
他哪兒來的我家鑰匙?
我還沒說話,他就衝到了小手麵前,對她說:“剛才那首歌你有兩個地方彈錯了,應該是這樣……”
然後兩個人一起唱完了這首《不要說話》。
故事的走向居然是這樣的,我在一旁目瞪口呆。轉念一想,那是我的吉他啊!為什麽每次這種浪漫劇情的男主角都不是我?就因為我唱歌難聽嗎?
想了想,實在不能忍,就一個人跑上樓搶了麥克風繼續唱。
結果我被老林趕了出來……
等我下樓時,小手已經不唱了,人群也散了,隻剩下老高和小手兩人坐在地上聊天。
我心想,這不是絕好的機會嗎?一個箭步衝過去搶走吉他準備唱歌。
結果我被他倆趕回了樓上……
後來在唐人街街頭唱歌的人,變成了他們兩個。
後來我的那把吉他被老高征用,再也沒有回來過。
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看,要搭訕就得心要狠,麵值要大,舍不得一百認識不了姑娘!
有時我也會去聽他倆唱歌,很多時候都是老高在身後彈吉他,小手在前麵唱。
我見過小手那種眼神,像貓看到了魚,像看到了手機連上了滿格Wi-Fi,像歸家的乘客等到了末班車,像不會遊泳的人在海裏看到一艘船。
有一天,小手來找我,她聽老高說我寫過幾篇文章,想讓我幫她填幾首詞。
我問:“你要炫酷風格的,還是矯情風格的?”
小手說:“兩種都要。”
我說:“前一種是這樣的:後麵的朋友跟我一起來,我們已經困了太久;左邊的朋友跟我一起來,我們已經忍了太久;前麵的朋友跟我一起來,何必又餓又累像條狗;右邊的朋友跟我一起來,何必忍受屈服還住口。”
小手說:“……那矯情風格的呢?”
我說:“我以前寫過一段,是這樣的:我們路過多少風景,看過多少路標,多少故事藏在心底,多少言語無人傾聽。咖啡換了第幾杯,身旁經過多少人;心裏藏的那些歌,想唱給的人都是你。”
小手一拍桌子,說:“好!就這個了!你果然適合當矯情狗!”
但我沒來得及給小手寫完整首歌詞。
後來老高家裏出了變故,沒能畢業就回了國。
我也問過他老家到底出了什麽事,老高打死也不說。
我也問過那小手應該怎麽辦,老高沉默半晌,說:“我不知道。”
那時我還沒有小手的聯係方式,老高回了國,我也就不知道該怎麽找到她。
我也曾在晚上逛完超市,故意繞個路去那條街,但怎麽也沒和小手遇上。
大概三個月以後,我在街頭和小手偶然相遇。
她依舊拿著吉他在街邊唱,這回她身旁有了一台很專業的音響,音響旁邊的盒子裏擺著她自己的專輯,十刀一盤。
小手對我點點頭,等她唱完了那首歌,我問:“這幾個月你跑到哪兒去了?”
小手說:“回國了。”
我問:“你去找老高了嗎?”
小手點點頭,說:“我去廣州看了看他,然後拜托幾個朋友幫我錄了這張我自己的專輯。”
我掏錢,說:“那我可得買一張。”
小手笑,說:“你還掏錢啊?這張專輯我送你了!哦,對了,老高還不知道我錄了專輯,你先別告訴他。”
那天我加了小手的微信,說等回家有空就聽,聽完就給她聽後感。
回家路上,我給老高發了微信說:“我今天遇到小手了。”
老高回:“她最近怎麽樣?”
我說:“她過得好不好你還問我,你不知道?”
老高隔了很久才回:“我不知道。”
老高說他回國之後不久,小手就說不想上學了,想放棄學業去廣州找他,老高怎麽也不同意。
兩人因為這些問題常吵架,吵著吵著分了手。
他說:“我知道,我曾經答應她,要一起錄專輯,要一起唱歌,一起畢業,去一些以前沒去過的地方,要一直做小手身後的吉他手。我是真的想跟她一起完成這些,可我現在連學都上不了,連墨爾本都回不去啊。你告訴我,我能怎麽辦?”
這些問題終究離我太遙遠,我無法回答。
遇見時有多不經意,離開時也就一樣。
我也會時不時地和小手聊天,卻不知道怎麽提他倆分手的事。
那時候小手還總說:“如果自己再厲害點就好了,可以賣很多專輯,這樣就能實現兩個人的夢想了。”
她開始去很多地方流浪,墨爾本、悉尼、阿德萊德、凱恩斯,然後再回墨爾本。
直到某天她決定徹底回國。
那時候總是在深夜看到小手發的朋友圈,看到她又熬了一夜寫了一首歌。
也常看到小手傳了自己錄好的歌,還是一樣好聽,可總覺得缺了一點什麽。
再後來我也去了北京,在三裏屯和小手見了一麵。
小手說:“都出兩本書了,還不知道給我寫首歌?”
我說:“你最近還唱歌嗎?”
小手說:“逗你的,早不唱了,回了國之後就不唱了。現在的同事都不知道我原來還有段流浪歌手的經曆。”
小手說:“那時候我想啊,我要邊走邊唱,把專輯賣掉,一定可以賺很多錢。那時候我多麽想以唱歌為生,可沒有人給我彈吉他了,我自己彈又總是會彈錯。那兩年,我去了很多地方,總能有感慨,總想著把那些情緒寫到歌裏。那時候以為自己可以這麽過一輩子,沒想到幾年後我就過上另外一種人生了。”
我拿起杯中酒,說:“幹了這杯酒,我們就閉口不談過去,好好生活。”
小手說:“來,幹了。”
我和小手又聊了很久,看著她現在的樣子,我已經不能確定以前的小手是否真的存在過。
後來我回了墨爾本。
再後來我就收到了小手的那條微信。
在同一天,我也收到了老高的信息,是的,他要結婚了。
前天老高結婚,我和老林在群裏一起祝他新婚快樂,說哪天回墨爾本再一起喝酒。
老高說自己不會再回墨爾本了,下次在廣州聚。
發完祝福,我又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忙完已經晚上十點,就跑去華人超市買了幾袋餃子。
經過路口,聽到有人叫我,我轉過頭去,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小手就站在她以前經常唱歌的地方,背著那把吉他,穿著那天我們相遇時穿的衣服。
我之所以能記得那條裙子是小手那天穿的,是因為小手說:“我穿著那天穿的衣服,我背著那天彈的吉他,我站在那天站的地方,我唱著那天唱的歌,你看我連手機時間都調好了,就差他了,可是他怎麽還不來?”
我看著她,莫名地想哭,眼前的女孩就是我在北京遇到她時的那個模樣。
多可怕,明明已經走了那麽遠了,隻是一個消息就能把你打回原形。多可怕,明明不在身旁那麽久了,隻是一句言語就能讓你一敗塗地。
其實很多事無關你好不好,隻是有些人從一開始就贏了。遇到相似的背影你都能發會兒呆。就像有些歌的前奏一出來,你就開始單曲循環一樣。
就像他倆一起唱的那首《不要說話》一樣。
沉默了一會兒,小手拿起吉他開始唱,唱到一半已經泣不成聲。
歌詞是我寫給她的那段:“我們路過多少風景,看過多少路標;多少故事藏在心底,多少言語無人傾聽。咖啡換了第幾杯,身旁經過多少人;心裏藏的那些歌,想唱給的人都是你。”
我不知道她是什麽時候譜的曲。
我們路過多少風景,看過多少路標;多少故事藏在心底,多少言語無人傾聽。
咖啡換了第幾杯,身旁經過多少人;心裏藏的那些歌,想唱給的人都是你。
站在她對麵,我想,那時候她送我專輯,我怎麽著也應該花錢買。
那首歌詞,其實前幾年我就寫完了,但我沒有給她。如今放在這裏,也算是一個紀念。
她早已不再唱了,這首歌或許也等不到成形的那天。也好。
歌詞如下:
我知道故事有太多遺憾,昨天過去了未來還未來;
我知道不應該去想遺憾,可抵不過夜晚情緒泛濫;
也想過把回憶放進抽屜,關上了鎖再也不去打開。
可你知道回憶不講道理,有多少人深夜思緒不安;
可你知道生活最怕突然,零星消息讓人徹底完敗;
偶爾還是會想起你,不知道你最近的消息。
離別時多悄無聲息,回過頭就有多想念你。
如果爭吵多過甜蜜,是不是不會這麽可惜?
我們路過多少風景,看過多少路標;
多少故事藏在心底,多少言語無人傾聽。
咖啡換了第幾杯,身旁經過多少人;
心裏藏的那些歌,想唱給的人都是你。
咖啡換了第幾杯,身旁經過多少人;
心裏藏的那些歌,可是你已不再聽。
剩下我獨自守著回憶,依然站在這裏。
你啊,別回憶,別想起。
你啊,別回憶,別想起。
我唯一能做到的,是站在這裏祝福你。
歌詞寫得很稚嫩我知道,但我不想再改了。
如果非要加上兩句話,我希望是這兩句:
有人離開了,可回憶沒離開。
可明天還會來,我們都要學會看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