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躺椅上苦思冥想了足有半個小時,卻仍舊一籌莫展,拿不定主意,我確實想趁他喝醉詢問些我想知道的東西。他在自己的家裏,待在他的書房裏,理應出不了什麽亂子。就算他會像上一次那樣跌一跤,但他的酒量還是相當不錯的,起碼要再等一會兒才會發生。而且酒鬼通常不會把自己傷得太重,很可能這一次他隻是去睡覺,不過也可能愧疚感複蘇。

可是另一個念頭正在說服我別去蹚這池渾水,不過我從來不是個遇事退縮的人,這種心聲無法主導我。我當初既然沒有留在出生的那個小鎮,安心在一家五金店打工,然後跟老板的閨女結婚,生養五個孩子,每個星期天早晨都讀一些荒唐可笑的新聞給他們聽,因為他們的零花錢的問題、能看什麽電視節目的問題、能收聽什麽廣播節目的問題而跟婆娘爭吵半天,他們淘氣了就在他們的腦殼上狠狠修理一頓——那樣的話,說不定我已經成為小鎮上的一個小土豪了,住的房子足有八個房間之多,車庫裏起碼停著兩輛車,每個周末都吃雞肉解饞,婆娘時不時出去燙個發,客廳的茶幾上放的永遠是《讀者文摘》,我的腦殼會像波特蘭水泥一樣結實——我又如何不能接受這個卑劣不堪、遍地謊言、人心齷齪的城市呢?朋友,請相信,我可以接受。

我起身返回書房,他依舊坐在那裏,目光呆滯,眉頭微蹙,臉上全是迷茫。威士忌酒瓶裏的酒已經下去一大半了。他看向我的時候,那副神情給我的感覺,更像是一匹被拴在圍欄裏的馬盯著我看。

“你想要什麽?”

“什麽都不想要,你感覺怎麽樣?”

“那就別打擾我,我的肩膀上正有個小精靈給我講故事呢。”

我從餐車上取了一塊三明治,靠在他的書桌上,又拿了一杯啤酒,邊吃邊喝。

“你知道嗎?”他冷不丁開口問道,聲音比剛才清晰多了,“我以前雇過一個男助手,我口述,他負責寫成文字。後來我感覺他坐在那裏,像一個監工一樣,我的創作全都是便宜他,就把他給轟走了。我其實應該留下他的,趕走他是個錯誤。沒準兒我會被宣揚為同性戀人士呢,接著肯定會有人幫我做宣傳,比如那些寫不出正經文章,隻會對著別人的文章評頭論足、說三道四的人,這些聰明人最知道大眾需要什麽了。你應該能理解,他們必須把自己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他們沒有一個是正常人,所有的人都奇奇怪怪。而我們這個時代的文學藝術都是由怪人來裁奪的,其中性變態成為領軍人物。”

“哦。也許吧,總會有那種人的。”

他聽見了我的話,卻沒有看我,隻是自顧自地說道:“是這樣的,幾千年來從未變過。特別是在那些文藝興盛的偉大時代:雅典時代、羅馬時代、文藝複興時代、伊麗莎白女王時代、法國浪漫主義運動的時代——這些時代的怪人是最多的,有關他們的書數不勝數。你有沒有讀過《金枝》?看來沒有。顯然它太長了,不適合你,實際上那已經是濃縮版了。它告訴我們,一切**活動,都不過是例行公事,就跟參加晚宴前打個黑色領結一樣。我是個寫**的作家,隻是裏麵的對象是女人,不是男同性戀者。”

“你知道嗎?”他撩起眼皮看我,用嘲笑的口吻說道,“我是個謊話連篇的人。我在自己的小說裏把男主人公寫成身高八英尺的漢子,而屁股都磨出硬繭的女主人公高抬膝蓋躺在**,蕾絲、縐紗、馬車、劍、意亂情迷、浪漫悠閑、浴血決鬥、慷慨赴死……統統是謊言。實際上他們從來不刷牙,沒有一顆好牙,他們沒有肥皂,隻能噴香水遮掩,他們的指甲縫裏總有肉湯腐臭後的怪味,高高在上的法國貴族動不動就把小便澆到凡爾賽宮走廊的大理石牆上,令你意亂情迷的侯爵夫人,當你把她身上一層又一層的內衣脫掉後才發現,原來她很久沒有洗過澡了。我很喜歡那樣寫。”

“那你為什麽不那樣寫呢?”

“當然可以。”他笑出聲來,“但是那樣我就隻能住在康普頓的一棟隻有五個房間的房子裏,而且即便這樣也還得看運氣。”他在威士忌酒瓶上拍了拍,“我的朋友,你需要找一個伴侶,你很獨孤。”

他起身走出書房,腳步還算穩當。我清空大腦,幹等了一會兒。湖麵上飛快馳來一艘汽艇,尖聲咆哮著,我首先看到高處水麵的船桅座,然後看到後麵拖拽著的腳踏衝浪板上的年輕人,他身體健碩,皮膚曬得發紅。我來到窗戶跟前時,船正在疾行中轉彎,由於速度太快,汽艇差點兒側翻了。衝浪板上的年輕人用一隻腳跳了一下,才保持住平衡,而後主動跳進水裏,等快艇在波浪中慢慢停住後,他才不慌不忙地爬到船舷上,拽著那根繩子回到衝浪板上。

接著汽艇又發出尖嘯,很快從我的視線裏消失。韋德回來了,手裏拿著一瓶新的威士忌,他把新酒瓶跟剛才的舊酒瓶放在一起,坐了下來,怔怔思索。

“你打算把兩瓶酒都喝進肚子嗎?上帝!”

“朋友,你怎麽還沒走?”他乜斜著我,話音又不清楚了,“你妨礙我了,趕緊回家擦擦廚房地板什麽的吧。”想來,肯定和以往一樣,他在廚房裏已經喝過兩杯了。

“需要我幫忙的時候叫我吧。”

“除非我犯賤才會找你。”

“謝謝,我就在周圍待一會兒,韋德太太回來我就走。對了,你聽說過保羅?馬斯頓這個人嗎?”

他緩緩抬起頭,費了好大力氣,才讓目光多少有了點兒焦距。他其實很想控製自己,努力地掙紮著,我看得出來,這次他贏得了短暫的勝利。

“不知道,他是誰?”他麵無表情地說,話說得很慢,很謹慎。

過了一小會兒,我回屋看他的時候,他已經帶著滿身的威士忌酒氣睡著了,滿頭大汗,嘴巴大張,像扮鬼臉一樣,嘴唇往裏翻,不光把牙齒露了出來,連舌頭上的舌苔都能看清,看起來又幹又澀。

其中的一個酒瓶子完全空了,另一瓶還有四分之三的威士忌。在茶幾上,玻璃杯裏還有點兒酒,大概隻有兩英寸高。我拿起空酒瓶放在餐車上,推著餐車出了書房,反身把落地窗關上,又將百葉窗板翻轉過來。而後我關上門。這樣汽艇再路過的時候不至於把這家夥給吵醒。

我推著餐車來到廚房,廚房裏一個人都沒有。我根本沒有吃飽,隻好再吃一塊三明治,把喝剩下的啤酒一股腦兒喝掉,啤酒已經揮發得沒有酒味了。這間廚房很大,空氣流暢,白色和藍色成主基調。我見咖啡還是熱的,就倒了一杯咖啡喝。

我回到剛才的院子裏。等待了好久,大概四點鍾那會兒,我又聽到了遠處傳來的汽艇聲,開始聲音不大,慢慢地越來越大,後來簡直能把耳朵震聾,那艘汽艇也出現在視線裏,將湖麵豁開,飛馳而來。真應該單獨製定一條法律,來約束一下這種行為。可能壓根兒就有,不過汽艇上的人不在乎罷了。就和我認識的很多人一樣,隻管自己取樂,不管別人是否嫌棄。

我漫步走到湖邊。汽艇急轉彎時,開汽艇的人將速度控製得妙到極致,終於衝浪成功了。踏在衝浪板上的古銅膚色的青年,努力把身體向外傾斜,好平衡離心力。衝浪板一頭仍在水裏,但差點兒就飛離水麵。過了一小會兒,駕駛員把汽艇方向打直,衝浪者還在衝浪板上立著,他們朝來時的方向返回。終於結束了。快艇掀起的波浪湧向湖畔,衝到我的腳下,狠狠地拍擊在短碼頭上。拴在那裏的小船顛簸了起來。我轉身走回屋裏時,小船還在波浪的拍打下不得安寧。

剛走回內院,我就聽見鈴聲打廚房的方向響了起來。等又響了一聲,我才反應過來,隻有前門才會有鈴聲。我走過去開門,而後看見正背對屋子站在門口的艾琳?韋德。她轉回頭:“抱歉,我出門時忘記帶鑰匙了。哦——”她這才看清開門的是我,“我當是坎迪或羅傑呢。”

我說:“今天周四,坎迪不在這裏。”

等她進屋後,我把門關上。她一副很平淡的樣子,把一個手提皮包放在夾在兩張沙發中間的茶幾上,而後將豬皮白手套脫下來。“發生了什麽事嗎?”她問。

我說:“他喝了些酒,沒大礙,已經在書房的沙發上睡著了。”

“他打電話把你叫來?”

“嗯。不過是另一個原因,他請我來吃午飯,他自己可能一口都沒吃。”

她輕輕坐在沙發上:“天,我真糊塗,我居然忘了今天是周四,廚子也不在。”

我說:“坎迪離開的時候做了些午餐。我要走了,我的汽車沒有妨礙你停車吧?”

“沒有。”她笑了笑,“哪兒都能停。我想喝點兒茶,你要來點兒嗎?”

不知怎麽回事,我脫口說了聲“好”。我不怎麽喝茶,可就那樣說了。

她把身上的亞麻外套脫下來,說:“我去瞧瞧羅傑,看他怎麽樣了。”她今天沒有戴帽子。

她走到書房門前,打開門,在那兒站立了一會兒。我一直望著她。

她關上門轉身走回來,說:“他睡得很香,你稍等,我先上樓一趟,很快就下來。”

她把外套、皮包和手套拿上,上了樓,進了房間,關上門。我一直望著她。

既然他睡得很熟,肯定不會需要酒瓶,我進了書房,打算把那瓶酒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