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個人在黑暗中行走是可怕的
2014年9月阿裏巴巴在紐約創下了上市神話,馬雲出席了好幾個頂級宴會,慶功宴後馬雲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談到了自己的團隊,他很感謝這些人。
記者問道:“你回去最想擁抱誰?”
馬雲大笑:“哈哈,男人考慮問題和女人考慮問題的角度還真不一樣!這個問題我還真沒想過。今天的紐交所就像阿裏巴巴的光棍節一樣,回去不欣喜若狂,還是要繼續工作。回去我還是要感謝我們的同事,第一,要感謝他們對我的信任;第二,雖然有很多人獲得了很多錢,但這是他們應得的,他們為此付出的時間和精力遠比這些錢多。這個社會運氣有時候還真是很重要的。但我很感謝的是,我們這些人“很傻很天真”地走了這麽多年,這些是他們應得的。”
馬雲說過:“如果你一個人在黑暗中走是很恐怖的事,但幾十個人、幾百個人手拉手往前走就不恐怖了。”如今單槍匹馬的想法已經過時,有一個公式是:“一個人的100%小於100個人的1%。”“合作精神”在商界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這個世界上沒有“全能冠軍”,沒有一個人可以做所有的事情,合作往往能產生“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
馬雲認為:“我們都是普通的人,阿裏巴巴是所有的普通人聚集在一起做一件不普通的事情。”這也是阿裏巴巴團隊文化裏講得最多的。馬雲不懂計算機,也基本上不在網上購物,但是他成就了這麽大的電子商務公司。對於馬雲來說,不懂技術沒什麽,懂人就可以了。
群體,在英文中為“group”;團隊,在英文中為“team”。團隊不同於群體。群體可能隻是一群烏合之眾,並不具備高度的戰鬥能力,而一個有高度競爭力、戰鬥力的團隊,必須有“團隊精神”。馬雲把團隊精神和擁抱變化放在了金字塔的塔身位置,這是公司高效運轉的重要保證。
楊致遠和大衛·費羅相識於斯坦福大學,兩個人誌趣相投,經常在一起參加活動、看書、研究東西。起初兩個人並沒有想開一間公司,隻是想做點自己感興趣的事。有一天,兩人無意中登錄了一個叫“梅爾玫瑰”的搜索站點,盡管該站點內容空洞貧乏,缺少新意,但整個站點采用的分類目錄的做法吸引了他倆。為什麽不組織一個像這樣可供登錄者按自己的需求查詢內容的站點?
做一個網站的想法誕生了,他們製作了自己的主頁,把喜歡的靚站網址收集起來,鏈接到自己的主頁上。他們在因特網上通宵達旦地遊曆,博士研究工作自然也被放到一邊。像許多上網的人一樣,楊致遠和大衛各自收集自己喜歡的站點,然後互相交換,隨著收集的站點資料日益增多,他們開發了一個數據庫係統來管理資料,並把資料整理成方便的表格,將它命名為“楊致遠和大衛的www網站麵”。
他們給站點分門別類,這就是雅虎的雛形。到了1994年冬天,他們的流量獲得巨大增長,縱使壓力很大,他們也覺得既然有這麽多人支持,不如就做下去吧。楊致遠便中斷了學業,跟大衛·費羅成立了雅虎公司。兩個大學高才生,就此造就了互聯網時代的神話之一。
可以想象,雅虎兩位聯合創始人少了任何一個都是不行的。聯合起來麵對風雨總比一個人獨木難支要好,所以要學會善用身邊的人,能夠聯合起來創業或者做其他事情,往往就能夠發揮出團隊的力量。
有人曾提出這樣的疑問:“互聯網公司中那麽多家都不行了,為什麽阿裏巴巴行?”答案就在這最初的十幾個合夥人和後續加入的越來越多的“阿裏人”身上,他們在馬雲的帶領下形成了一個強而有力的團隊,如馬雲所說,這些人手拉手在黑暗裏行走是無所畏懼的。
一個出色的企業需要有一個英明智慧的領導者,同時還要有幾個跟他一樣出色,卻能甘居幕後的合夥人,在創業階段還要不斷吸納優秀人才加入,及至在底層員工的篩選上也越來越規範。企業要從上到下,一群優秀的人形成一個有秩序的團隊,沒有人能單槍匹馬創業成功,創業這項集體活動極具風險,所以找幾個誌同道合的人再上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