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年代手機還並不普遍,梁爸本想找個公共電話亭給家裏報個平安,直到那時他才發現自己已經不再“自由”了。

那個工廠有些詭異,所有的人每天並不勞動,而隻是跟著講師不停的被演講,喊口號,那架勢仿若一個邪教組織。

梁爸不敢輕舉妄動,隻能偷偷的觀察,幾天之後他便搞清楚了實際情況,他好像是進入了一個傳銷團夥當中,而那個領他進來的大兵顯然也是這個傳銷團夥中的一員,而且還是其中的一個小頭頭。

梁爸試圖找他理論,可彼時人家哪裏還認賬,張口閉口就是那句:“梁子,你別忘了,你還欠我三百塊呢,要麽你就現在還我立馬滾蛋,要麽就在這裏好好地幹。”

梁爸想著自己每天都被人監視著,怎麽可能去賺那三百塊。

不管開始是多麽的不自願,但是他依然還是陷進了那個傳銷團夥之中。為了早日歸家,他也隻能聽從上麵安排。

傳銷主要就在於人傳人,拉進一個,上麵就會有一個入會費,整個傳銷賺的也就是那個入會費,當初他加入的時候,為了叫那五百塊的入會費,他甚至變賣了廖喜芳的嫁妝,每每想到此件事兒,他在深夜中懺悔的腸子都青了。

廖家父母雖然確實反對過兩個人的結合,但是婚後卻沒少幫扶,不為別的,就怕自家閨女受委屈。嫁妝是偷偷給廖喜芳的,讓她家裏實在困難的時候可以拿來用,那是一對金戒指,大概是他嶽父嶽母結婚時的那對。

而如今想來,竟然全都被他弄沒了。

梁爸在裏麵消沉了好一段時間,越是這樣便越拉不來人,越拉不來人裏麵便對待的越加苛刻,從而更加沒有了脫身的機會。

那樣的日子他竟然整整呆了一年半,老了整整十歲的一年半。

後麵的故事他敘述的比較零散,拚拚湊湊,梁君諾還是猜到了大概的情況。

當時在一個經常給他們食堂送菜的小姑娘的幫助下,他終於成功脫離了那個組織,而後和姑娘一起去了姑娘的老家,廈門。

那個女人叫做何桂芳,小名也叫作小芳,和廖喜芳的小名是那樣相像。

當年那個女人隻有十八歲,比他整整小了八歲。

那個女孩兒的父親是經營海產品的,他便留在那裏當了一個幫手,本意就是邊學習邊賺錢邊積攢經驗。

那時候他已經整整兩年沒有和家裏聯係,甚至來不及看上一眼他那即將呱呱墜地的孩子,他連那個孩子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就這樣一聲不響的消失了兩年。

以前是不能聯係,而現在,是能聯係但卻不能聯係,他該怎麽和她解釋,難道要說自己被騙了?自己已經身無分文?

一個男人的自尊不允許他那樣做,他便隻能咬著牙留在那裏。

而就在這時,那個何桂芳的家人卻向他提親了,希望招他為上門女婿,老兩口四十多歲才有一個女兒,啥也不缺,就缺一個能照顧他家女兒的人。而何桂芳當初救他或許也是出於此意,她看上他了。

梁爸當然拒絕,說自己在老家已經有了妻兒。

何家父母並沒有太過為難他,可那僅僅隻是表麵的事實,何家父親六十大壽的當晚,梁爸做了今生對不起廖喜芳的第一件事兒,雖不是情不自禁,但也是有些荷爾蒙使然。

那晚之後他自責很久,甚至想到過逃跑,但是每每見到那家人對他的好,他又心軟了,這事兒一擱淺便是幾個月,對方倒是再也沒有逼迫的意思,可沒多久何桂芳竟然告訴了他自己懷孕的消息。

孩子的父親不是別人,正是他。

命運一次又一次的拿他開玩笑,第一次廖喜芳告訴他懷孕的時候,他選擇了背井離鄉。

而這一次,也不得不再一次麵對命運的審判。

在他正糾結著怎樣和何家父母商量想把孩子打掉的時候,卻接到了何家父母車禍的消息,何爸當場死亡,何媽雖手術成功了,但是沒過多久依然還是離世了。

何桂芳哭的天昏地暗,他想離開的話也隻能擱進肚子裏,第一次承擔起一個男人的責任,一麵要料理後事,一麵還要配合警察調查事故原因。

從此以後他便成了另一個人的擔當,本就沒長大的何桂芳,那件事兒之後更是對他寸步不離,就連他去上廁所她也要跟著,想著也是真的怕了吧。

一場事故再加上當時的手術費用,何家一生積蓄沒剩下多少,唯一剩下的隻有他們的寶貝女兒。

梁爸每一次想要離開的話語都生生的在吞回肚子裏,看著她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他的那種自責感便越是強烈。

那時候終要做出個選擇,想起家鄉的妻子,除了淚流滿麵,他竟無力麵對,這一輩子他注定是要辜負一個女人了,那個時候他隻能選擇那個小他八歲的女孩兒。

或許不是因為愛,但是責任麵前,愛竟然顯得是那麽渺小,擇重避輕原則,他最後隻能選擇那個世界隻剩他一個人的女人。

他在遙遠的南方有了家,繼續經營何家的生意,雖然少了很多以前的常客,但是維持家用還是搓搓有餘,他有了一個可愛的女兒,他給她起名叫做梁君倩,君倩亦作君欠,大抵是他心底裏對她做的唯一補償吧。

他離家了大抵十三四年,從第四年開始每年都會往家裏郵錢,但卻隻字未提,他不知道廖喜芳如何想她,也不曉得她過得如何,甚至不知道她依然在等他,他隻是以自己以為合適的力所能及的事情作為虧欠她的補償,他本以為這樣便可以晃**一生。

但是孩子大了是要上學的,上學是要落戶口的,而落戶口又是需要結婚證明的,一切的一切不得不提醒他來麵對現實,女兒已經問他很多次了,自己什麽時候可以上學,她已經比同齡孩子要大上兩歲了,再不上學鐵定是不行的,這事兒不能再因為他的自私而拖下去。

而實際上確實也該對家鄉的她有個交代了。

離鄉的第十四年他終於又踏上了那片故土,彼時他已不是二十五六歲的活力小夥兒,而成了三十多歲邋遢猥瑣的中年大叔。

他把母女倆安排在了一家酒店,自己去了以前的家,那裏早已變了樣子,哪還有他們當年租的那個破舊小院,拔地而起的是嶄新的六層住宅,打聽之下才知道她們竟然還住在這裏。

彼時的廖喜芳事業上已經小有成就,早就不需要靠他信封郵回來的那幾個錢過活,甚至還有了幾個不錯的追求者,隻是她心中卻始終有一個放不下的人,一個不知道是死是活,從不聯係,從不出現隻會郵錢的人。

那時的廖喜芳已經很會打扮了,穿著也很是時髦大方,本已是三十多數的人婦看起來卻格外的青春靚麗。

兩個人再一次的相遇像是上帝壞心眼的陰謀,來不及準備便撞個了滿懷。

悶熱的下午,廖喜芳剛剛成功和人簽署了房屋轉讓合同,出於私人原因,對方最終給她讓利了百分之三,省下了十幾萬,那便是君子宴的開端,低價收購了一家逐漸走向破產的海鮮酒樓。

廖喜芳當然沒有那麽多錢,這份協議能夠談成多半要感激她的那個合夥人A先生,隻是他還有自己的事業要做,這麵的事情便全權的交給她進行處理。

對方代表顯然對她有所企圖,廖喜芳不動聲色的看著一切,要不是因為合同還沒拿回去進行備案,她豈能允許這般的無恥之徒,廖喜芳牽強的微笑著與對方閑聊,偶爾溜神的看向窗外。

彼時梁爸正領著自己的妻女在尋找一家可以歇腳的餐廳,趕巧不巧地,正好對上了某人的目光。

廖喜芳驚訝的猛然站起,而後看到了他手中牽著的女人以及那個和他家君諾差不多大的孩子。

那一刻腳步有萬金重,連抬腿的力氣都沒有。他們就那樣,隔著一扇玻璃的望著彼此。

近在眼前卻又遠在天邊的那個心心念念的人。

真相被撞破的時候,所有的謊言都顯得毫無意義。

那天的情形梁爸不願去回憶,廖喜芳或許更加的不願意去回憶吧,對於後代它成了一個所有人都不會再知道的迷,一個提了會牽動無數人疼痛的迷。

但是梁爸的最後一句話他聽清了,而且也弄懂了。

他說:“我那天和她提了離婚,我確實……很混蛋,我對不起你媽媽,對不起你,我……寧願自己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