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一三六《崔損傳》(《新唐書》一六七《崔損傳》同)略雲:
崔損,博陵人,高祖行功已後名位卑替,大曆末進士擢第。戶部尚書裴延齡素與損善,乃薦之於德宗,〔貞元〕十二年以本官(右諫議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損〕身居宰相,母野殯,不言展墓,不議遷祔,姊為尼,沒於近寺,終喪不臨,士君子罪之。
同書同卷《盧邁傳》(《新唐書》一五〇《盧邁傳》同)略雲:
同書一八八《孝友傳·崔沔傳》(《新唐書》一二九《崔沔傳》同,參《顏魯公文集》一四《博陵崔孝公宅陋室銘記》)略雲:
崔沔,京兆長安人,自博陵徙關中,世為著姓。沔淳謹,口無二言,事親至孝,博學有文詞,母卒,哀毀逾禮。沔善《禮經》,朝廷每有疑義,皆取決焉。
同書一一九《崔祐甫傳》(《新唐書》一四二《崔祐甫傳》同)略雲:
崔祐甫,父沔黃門侍郎,諡曰孝公。家以清儉禮法為士流之則。安祿山陷洛陽,士庶奔迸,祐甫獨崎危於矢石之間,潛入私廟,負木主以竄。常袞當國,非以辭賦登科者莫得進用(此語前已引),及祐甫代袞,薦延推舉,無複疑滯,日除十數人,作相未逾年凡除吏八百人,多稱允當。朱泚之亂,祐甫妻王氏陷賊中,泚以嚐與祐甫同列,雅重其為人,乃遺王氏繒帛菽粟,王氏受而緘封之。及德宗還京,具陳其狀以獻,士君子益重祐甫家法,宜其享令名也。
據此,知崔損雖與沔、祐甫同屬博陵崔氏,而一為當世所鄙薄之“破落戶”,一為禮法名家。盧邁既是祐甫之甥,其以孝友恭儉著稱,必受其父母兩係門風之熏習無疑。然則崔沔、祐甫、盧遭之流,乃真山東舊族之代表,可與新興階級對壘相抗者也。又《舊唐書》一一九《常袞傳》(《新唐書》一五〇《常袞傳》同)雲:
天寶末舉進士,〔作相〕尤排擯非辭科登第者。
而祐甫代袞,用人不拘於進士,豈其意旨與李德裕、鄭覃所持之說亦有合歟?是前日常崔之異同,即後來牛李之爭執,讀史者不可不知其一貫之聯係也。三曰:凡牛黨或新興階級所自稱之門閥多不可信也,如杜牧《樊川集》七《牛僧孺墓誌銘》(參考《舊唐書》一七二、《新唐書》一七四《牛僧孺傳》及《唐文粹》五六李玨撰《牛僧孺神道碑》、《新唐書》五七上《宰相世係表》“牛氏”條等)雲:
八代祖弘以德行儒行相隋氏,封奇章郡公,贈文安侯。文安後四世諱鳳及,仕唐為中書門下侍郎監修國史,於公為高祖。文安後五世集州刺史贈給事中諱休克,於公為曾祖。集州生太常博士贈太尉紹。太尉生華州鄭縣尉贈太保諱幼聞。太保生公,孤始七歲,長安下杜樊鄉東文安有隋氏賜田數頃,書千卷尚存。
寅恪案:《新唐書》七五上《宰相世係表》“牛氏”條與牧之文微有出入。牛弘仕隋,官至吏部尚書,迄未嚐一為宰相(見《隋書》四九、《北史》七二《牛弘傳》,但兩唐書《牛僧孺傳》皆謂弘為仆射,似因此可稱“相隋”,考舊史弘傳止載弘卒後贈開府儀同三司光祿大夫,並未言贈仆射。又李玨撰《牛僧孺神道碑》雖亦言賜田等事,但無牛弘相隋之語,《通鑒》二三七“元和三年夏四月”條胡《注》則雲:“牛弘相隋”,蓋承昔人之誤也。可詳考《通典》二一《職官典》三“宰相”條,茲不備論),殆以吏部尚書當天官塚宰之誤。然此等俱無關宏旨,可不深論。獨家有牛弘隋代賜田一事,似僧孺與弘之血統關係確鑿可信,但一取與此相類之事即僧孺同黨白居易、敏中兄弟家所謂前代先祖賜田者考之,則又不能不使人致疑於新興階級之多所依托也。
《白氏長慶集》二九《襄州別駕府君事狀》雲:
初,高祖贈司空有功於北齊,詔賜莊宅各一區,在同州韓城縣,至今存焉。
此所謂“有功於北齊”之司空即白建也。據《北齊書》四〇《白建傳》(《北史》五五《白建傳》略同)略雲:
白建字彥舉,武平七年卒,贈司空。
是白建卒於北齊未亡以前。其生存時期,周齊二國東西並峙,互相爭競。建為齊朝主兵之大臣,其所賜莊宅何得越在同州韓城,即仇讎敵國之內乎?其為依托,不待辨說也。又《新唐書》七五下《宰相世係表》“白氏”條列白居易、敏中之先世雲:
白建字彥舉,後周弘農郡守邵陵縣男。
此白建既字彥舉,與北齊主兵大臣之姓氏名字俱無差異,是即白香山所自承之祖先也。但其官則為北周弘農郡守,與北齊贈司空之事絕不能相容,其間必有竄改附會,自無可疑。豈居易、敏中之先世賜田本屬於一後周姓白名某字某之弘農郡守,而其人卻是樂天兄弟真正之祖宗,故其所賜莊宅能在後周境內,後來子孫遠攀異國之貴顯,遂致前代祖宗橫遭“李樹代桃”之厄耶?今雖難確定此一重公案,而新興階級所謂前代賜田之不能作絕對可信之物證,亦由是得以推知也。至白氏親舅甥之婚配(見近刊《羅貞鬆先生遺稿》),乃新興階級之陋習,宜其為尊尚禮法門風之山東舊族所鄙薄。又白香山之違犯當時名教,坐不孝貶官,雖有政治性質,終亦與其門族淵源不無關係,但非茲篇所能旁及者矣。
複次,《舊唐書》一七二《令狐楚傳》(《新唐書》一六六《令狐楚傳》略同)雲:
令狐楚自言國初十八學士德棻之後。
《新唐書·令狐楚傳》雖刪去“自言”二字,據其書七五下《宰相世係表》令狐氏條,楚實非出自德棻。然則《舊傳》“自言”之語固不應刪也。夫楚綯父子繼世宰相,尤為牛黨之中堅,而其家世譜牒之有所依托,亦與白敏中相同。是牛黨或新興階級所自稱之門閥不足信賴,觀此可知也。
又,就牛李黨派之分畫以進士科及舊門族為標識一點尚有須注意者,即李棲筠在天寶末年已以仕進無他途,不得不舉進士(見前引《舊唐書·武宗紀》中李德裕語),則貞元以後宰相多以翰林學士為之,而翰林學士複出自進士詞科之高選,山東舊族苟欲致身通顯,自宜趨赴進士之科,此山東舊族所以多由進士出身,與新興階級同化,而新興階級複已累代貴仕,轉成喬木世臣之家矣。如楊收一門者可謂唐末五代間之世家也,觀《舊唐書》一七七《楊收傳》所雲:
楊收自言隋越公素之後。
論曰:“門非世冑,位以藝升。”
可為一例。然唐末黃巢失敗後,朱全忠遂執統治之大權。凡借進士詞科仕進之士大夫,不論其為舊族或新門,俱目為清流,而使同罹白馬之禍,斯又中古政治社會之一大變也(見《舊唐書》二〇《哀帝紀》“天祐二年三月癸巳”敕文、一一三《裴遵慶傳》附樞傳及《新唐書》一四〇《裴遵慶傳》附樞傳等)。
又唐代新興之進士詞科階級異於山東之禮法舊門者,尤在其放浪不羈之風習。故唐之進士一科與倡伎文學有密切關係,孫棨《北裏誌》所載即是一證。又如韓偓以忠節著聞,其平生著述中《香奩》一集,**豔之詞亦大抵應進士舉時所作(寅恪案:此集冬郎《自序》中“大盜入關”之語實指黃巢陷長安而言。震鈞即唐晏作《韓承旨年譜》乃誤以大盜屬之朱全忠,遂解釋詩旨,多所附會,殊不可信也,以不在此篇範圍,故不詳辨)。然則進士之科其中固多浮薄之士,李德裕、鄭覃之言殊未可厚非,而數百年社會階級之背景實與有關涉,抑又可知矣。
如牛黨之才人杜牧,實以放浪著稱。《唐語林》七《補遺》所載“杜牧少登第恃才喜酒色”條,“杜舍人牧恃才名頗縱酒色”條,及其《樊川集》中《遣懷七絕》“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幸名”之句等皆是其證例。或疑其祖佑既為宰相,而兼通儒,是其人乃名家之子弟,似不可列之新興階級中。但詳考其家世風習,則知佑之父希望實以邊將進用(見《新唐書》一六六《杜佑傳》及《唐文粹》六八權德輿撰《杜佑墓誌銘》),雖亦號為舊家,並非士大夫之勝流門族。《舊唐書》一四七《杜佑傳》(《新唐書》一六六《杜佑傳》同)雲:
〔佑〕在淮南時,妻梁氏亡後,升嬖妾李氏為正室,封密國夫人,親族子弟言之,不從,時論非之。(寅恪案:權文公銘佑之墓,而不載李氏者,殆為之諱耶?)
又同書一二四《李正己傳》附師古傳(《新唐書》二一三《藩鎮淄青·李正己傳》附師古傳同)雲:
〔貞元〕十五年正月,師古、杜佑、李欒妾媵並為國夫人。
又同書一三五《李齊運傳》(《新唐書》一六七《李齊運傳》同)雲:
末以妾衛氏為正室,身為禮部尚書冕服以行其禮,人士嗤誚。
又同書一八八《孝友傳·李日知傳》(《新唐書》一一六《李日知傳》同)略雲:
〔日知〕卒後,少子伊衡以妾為妻,家風替矣。
夫杜氏既號稱舊門(見《新唐書》七二上《宰相世係表》“杜氏”條),而君卿所為乃與胡族武人同科,在當時士論,至少亦有如李伊衡之“以妾為妻,家風替矣”之歎。若取較山東士族仍保持其閨門禮法者,固區以別矣。然則牧之以進士擢第,浮華放浪,投身牛黨,不獨其本人性質近似使然,亦其家世風習與新興階級符合所致,實可與前述博陵崔損事並論,蓋雖俱稱舊門,仍不妨列之新興階級中也(可取兩唐書《杜佑傳》附牧傳與《唐語林》七《補遺》“杜牧少登第恃才喜酒色”條附載“牧子晦辭亦好色事”互相參證。知其家風固習於浮薄,不同山東禮法舊門也)。
至於李商隱之出自新興階級,本應始終屬於牛黨,方合當時社會階級之道德,乃忽結婚李黨之王氏,以圖仕進。不僅牛黨目以放利背恩,恐李黨亦鄙其輕薄無操。斯義山所以雖秉負絕代之才,複經出入李牛之黨,而終於錦瑟年華惘然夢覺者歟?此五十載詞人之淒涼身世固極可哀傷,而數百年社會之壓迫氣流尤為可畏者也(參《舊唐書》一九〇下《文苑傳》、《新唐書》二〇三下《李商隱傳》)。
若柳仲郢處牛李二黨之間,則與義山不同,《舊唐書》一六五《柳公綽傳》附仲郢傳(《新唐書》一六三《柳公綽傳》附仲郢傳同)略雲:
〔公綽〕子仲郢,元和十三年進士擢第,牛僧孺鎮江夏,辟為從事。仲郢有父風,動修禮法。僧孺歎曰:“非積習名教,安能及此?”〔後李〕德裕奏為京兆尹,謝日言曰:“下官不期太尉恩獎及此!仰報厚德,敢不如奇章門館。”德裕不以為嫌。仲郢嚴禮法,重氣義,嚐感李德裕之知。大中朝,李氏無祿仕者,仲郢領鹽鐵時,取德裕兄子從質知蘇州院事,令以祿利贍南宅。令狐綯為宰相,頗不悅。仲郢與綯書自明,綯深感歎,尋與從質正員官。仲郢以禮法自持,私居未嚐不拱手,內齋未嚐不束帶。三為大鎮,廄無名馬,衣不薰香,退公布卷,不舍晝夜。子玭嚐著書誡其子弟。初公綽理家甚嚴,子弟克稟誡訓,言家法者世稱柳氏雲。
考柳氏雖是舊門,然非山東冠族七姓之一,公綽、仲郢父子所出,亦非柳氏顯著之房望(見《新唐書》七三上《宰相世係表》“柳氏”條),獨家風修整,行誼敦篤,雖以進士詞科仕進(公綽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科),受牛僧孺之知獎,自可謂之牛黨,然終用家門及本身之儒素德業,得見諒於尊尚門風家學之山東舊族李德裕,故能置身牛李恩怨之外,致位通顯,較李商隱之見棄於兩黨,進退維穀者,誠相懸遠矣。君子讀史見玉溪生與其東川府主升沈榮悴之所由判,深有感於士之自處,雖外來之世變縱極分歧,而內行之修謹益不可或闕也。
牛李黨派之社會背景及其分野界畫既略闡明,其朝政競爭勝敗進退之史實始易於解釋。前論唐代中央政變皇位繼承不固定之事跡至德順之間而止,茲請續述順憲間永貞內禪隱秘之內容。但因永貞內禪為內廷閹寺與外朝士大夫黨派勾結之一顯著事例,而牛李黨派實又起於憲宗元和時之故,此後即取內外朝之黨派與皇位繼承二事合並言之。所以然者,不僅為紀述便利計,亦因此二事原有內在之關聯性,不得分隔論之也。
關於永貞內禪之隱秘,寅恪已於拙著《〈順宗實錄〉與〈續玄怪錄〉》專論之(載《北京大學四十周年紀念論文·甲編》)。故茲於《順宗實錄》避免繁冗,僅錄其條目,而略其原文,別更節寫其他關於此事者於韓書之後,以供參證焉。
韓愈《順宗實錄》一之
〔王〕伾以〔王〕叔文意入言於宦者李忠言,稱詔宣下條。
同書三之
叔文欲帶翰林學士,宦者俱文珍等惡其專權,削去翰林之職條。
同書四之
天下事皆專斷於叔文,而王伾、李忠言為之內主,〔韋〕執誼執行於外,而中官劉光琦、俱文珍、薛盈珍、尚解玉者皆先朝任使舊人同心猜怨條。
同書五之
叔文入至翰林,任入至柿林院,見李忠言、牛昭容條。
《新唐書》二〇七《宦者傳上·劉貞亮》即《俱文珍傳》(《舊唐書》一八四《宦官傳·俱文珍傳》同)略雲:
貞元末,宦人領兵,附順者益眾。會順宗立,淹痼弗能朝,唯〔宦者〕李忠言、牛美人侍。美人以帝旨付忠言,忠言授王叔文,叔文與柳宗元等裁定,然後下中書,然未得縱,欲遂奪神策兵以自強,即用範希朝為京西北禁軍都將,收宦者權。而忠言素懦謹,每見叔文,與論事,無敢異同。唯貞亮乃與之爭,又惡朋黨熾結,因與中人劉光琦、薛文珍、尚衍、解玉、呂如全等同勸帝立廣陵王為太子監國,帝納其奏。元和八年卒,憲宗思其翊戴之功,贈開府儀同三司。(此十五字《舊傳》之文)
《舊唐書》一五九《路隨傳》(《新唐書》一四二《路隨傳》同)略雲:
初韓愈撰《順宗實錄》,說禁中事頗切直,內官惡之,往往於上前言其不實,累朝有詔改修。及隨進《憲宗實錄》,文宗複令改正永貞時事。隨奏曰:“伏望條示舊記最錯誤者,宣付史官,委之修定。”詔曰:“其《實錄》中所書德宗、順宗朝禁中事,宜令史官詳正刊去,其他不要更修!”
寅恪案:憲宗之得立為帝,實由宦者俱文珍等之力。文珍與其同類李忠言異趣,故內廷文珍之黨競勝,王伾、王叔文固不待論,而外廷之士大夫韋執誼、劉禹錫、柳宗元等遂亦不得不退敗矣。
韓退之本與文珍有連(見《昌黎外集》三《送俱文珍序》及王鳴盛《蛾術編》五七),其述永貞內禪事,頗袒文珍等。其公允之程度雖有可議,而其紀內廷宦官之非屬一黨及壓迫順宗擁立憲宗之隱秘轉可信賴。唯其如此,後來閹寺深不欲外人窺知,所以屢圖毀滅此禁中政變之史料也。劉禹錫《夢得外集》九《子劉子自傳》述“永貞內禪事”雲:
時,太上(順宗)久寢疾,宰臣用事者都不得召對,而宮掖事秘,而建桓立順,功歸貴臣。
夢得在當時政治上與退之處於反對地位者(觀《昌黎集》一《赴江陵途中詩》“同官盡才俊,偏善柳與劉,或慮言語泄,冤仇”等語。又三《永貞行》及《憶昨行詩》“伾文未揃崖州熾,雖得赦宥恒愁猜”之句,可以為證,其詳不能於此言之也),而所言禁中事亦與退之相同。然則韓劉之述作皆當時俱文珍一黨把持宮掖脅迫病君擁立皇子之實錄,而永貞內禪乃唐代皇位繼承之不固定及內廷閹寺黨派影響於外朝士大夫之顯著事例也。
又《舊唐書》一五九《崔群傳》(《新唐書》一六五《崔群傳》同)雲:
群臣議上尊號,皇甫鎛欲加“孝德”二字。群曰:有“睿聖”,則“孝德”在其中矣。竟為鎛所構,憲宗不樂,出為湖南觀察都團練使。
寅恪案:皇甫鎛以靳惜“孝德”二字構崔群,憲宗竟信其語,因之不樂而出群。據此,憲宗之於其父,似內有慚德也。然則永貞內禪一役必有隱秘不能昌言者,從可知矣。
牛李黨派之爭起於憲宗之世,憲宗為唐室中興英主,其為政宗旨在矯正大曆、貞元姑息苟安之積習,即用武力削平藩鎮,重振中央政府之威望。當時主張用兵之士大夫大抵屬於後來所謂李黨,反對用兵之士大夫則多為李吉甫之政敵,即後來所謂牛黨。而主持用兵之內廷閹寺一派又與外朝之李黨互相呼應,自不待言。是以元和一朝此主用兵派之閹寺始終柄權,用兵之政策因得以維持不改。及內廷閹寺黨派競爭既烈,憲宗為別一反對派之閹寺所弒,穆宗因此輩弑逆徒黨之擁立而即帝位,於是“銷兵”之議行,而朝局大變矣(後來牛李二黨魁維州之異同與此點亦有關,不僅由僧孺之嫉功也。可參考《舊唐書》一七二、《新唐書》一七四《牛僧孺傳》及《唐文粹》五六李玨撰《牛僧孺神道碑》、杜牧《樊川集》七《牛僧孺墓誌銘》,而《通鑒》二四七“會昌三年三月”條司馬光之論及胡三省之《注》尤可注意也)。
《舊唐書》一八四《宦官傳·吐突承璀傳》(《新唐書》二〇七《宦者傳上·吐突承璀傳》同)略雲:
吐突承璀幼以黃門直東宮,憲宗即位,授內常侍,知內侍省事,俄授左軍中尉。〔元和〕四年王承宗叛,詔以承璀為河中等道赴鎮州行營兵馬招討等使。諫官上疏相屬,皆言:“自古無中貴人為兵馬統帥者”,憲宗不獲已,改為充鎮州已東招撫處置等使。出師經年無功,承璀班師,仍為禁軍中尉。段平仲抗疏,極論承璀輕謀弊賦,請斬之以謝天下。憲宗不獲已,降為軍器使,俄複為左衛上將軍知內侍省事,出為淮南節度監軍使,上待承璀之意未已,而宰相李絳在翰林時數論承璀之過,故出之。八年欲召承璀還,乃罷絳相位,承璀還複為神策中尉。惠昭太子薨,承璀建議請立澧王寬為太子,憲宗不納,立遂王宥。穆宗即位,銜承璀不佑己,誅之。
同書一六四《李絳傳》(《新唐書》一五二《李絳傳》多采《李相國論事集》,可參讀)雲:
吐突承璀恩寵莫二,是歲(元和六年)將用絳為宰相,前一日出承璀為淮南監軍,翌日降製,以絳為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同列李吉甫便僻善逢迎上意,絳梗直,多所規諫,故與吉甫不協,時議者以吉甫通於承璀,故絳尤惡之。
同書一四八《李吉甫傳》(《新唐書》一四六《李棲筠傳》附吉甫傳同)雲:
劉辟反,帝(憲宗)命誅討之,計未決,吉甫密讚其謀,兼請廣征江淮之師,由三峽路入,以分蜀寇之力,事皆允從,由是甚見親信。淮西節度使吳少陽卒,其子元濟請襲父位,吉甫以淮西內地,不同河朔,且四境無黨援,國家常宿數十萬兵以為守禦,宜因時而取之,頗葉上旨,始為經度淮西之謀。
《新唐書》二〇一《文藝傳上·元萬頃傳》附義方傳(《通鑒》二三八“元和七年正月辛未”條同)雲:
曆虢商二州刺史福建觀察使,中官吐突承璀閩人也,義方用其親屬為右職,李吉甫再當國,陰欲承璀奧助,即召義方為京兆尹。(寅恪案:《新唐書》及《通鑒》俱采自《李相國論事》集。)
寅恪案:憲宗與吐突承璀之關係可謂密切矣。故元和朝用兵之政策必為在內廷神策中尉吐突承璀所主持,而在外朝讚成用兵之宰相李吉甫其與承璀有連,殊不足異也。至《舊唐書》一三七《呂渭傳》附溫傳(《新唐書》一六〇《呂渭傳》附溫傳同)雲:
〔元和〕三年吉甫為中官所惡,將出鎮揚州,溫欲乘其有間,傾之。
其所謂“中官”疑是宦官中之別一黨派,與吐突承璀處於反對之地位者也。
《舊唐書》一六七《李逢吉傳》(《新唐書》一七四《李逢吉傳》同,並參《舊唐書》一七二、《新唐書》一六六《令狐楚傳》)雲:
時,用兵討淮蔡,憲宗以兵機委裴度。逢吉慮其成功,密沮之,繇是相惡。及度親征,學士令狐楚為度製辭,言不合旨。楚與逢吉相善,帝皆黜之,罷楚學士,罷逢吉政事。
同書一七〇《裴度傳》(《新唐書》一七三《裴度傳》同,並參《舊唐書》一七二、《新唐書》一〇一《蕭瑀傳》附俛傳、《舊唐書》一六八、《新唐書》一七七《錢徽傳》等)雲:
先是,詔群臣各獻誅吳元濟可否之狀,朝臣多言罷兵赦罪為便,翰林學士錢徽蕭俛語尤切。唯度言:賊不可赦。
《舊唐書》一七六《李宗閔傳》(《新唐書》一七四《李宗閔傳》同,並參考《新唐書》一七四《牛僧孺傳》,《舊唐書》一四八、《新唐書》一六九《裴垍傳》,《舊唐書》一五八、《新唐書》一六九《韋貫之傳》,《舊唐書》一六四、《新唐書》一六三《楊於陵傳》,《舊唐書》一六九、《新唐書》一七九《王涯傳》,《舊唐書》一四《憲宗紀下》“元和三年夏四月”條,《通鑒》二三七“元和三年四月”條等)雲:
李宗閔,宗室鄭王元懿之後,貞元二十一年進士擢第,元和四年(寅恪案:“四年”當作“三年”)複登製舉賢良方正科。初宗閔與牛僧孺同年登進士第,又與僧孺同年登製科。應製之歲,李吉甫為宰相當國,宗閔、僧孺對策指切時政之失,言甚鯁直,無所回避。考策官楊於陵、韋貫之、李益等又第其策,為中等,又為不中第者注解牛李策語,同為唱誹。又言:翰林學士王涯甥皇甫湜中選,考核之際不先上言,裴垍時為學士,居中覆視,無所異同。吉甫泣訴於上前,憲宗不獲已,罷王涯、裴垍學士。垍守戶部侍郎,涯守都官員外郎,吏部尚書楊於陵出為嶺南節度使,吏部員外郎韋貫之出為果州刺史,王涯再貶虢州司馬,貫之再貶巴州刺史。僧孺、宗閔亦久之不調,隨牒諸侯府,七年吉甫卒,方入朝為監察禦史。
《舊唐書》一七一《張仲方傳》(《新唐書》一二六《張九齡傳》附仲方傳同,並參考《白氏長慶集》六一《張仲方墓誌銘》)略雲:
張仲方,韶州始興人,伯祖文獻公九齡開元朝名相。仲方貞元中進士擢第,宏辭登科,曆侍禦史倉部員外郎。會呂溫、羊士諤誣告宰相李吉甫陰事,二人俱貶。仲方坐呂溫貢舉門生,出為金州刺史(寅恪案:此亦座主門生關係密切之例證)。吉甫卒,入為度支郎中。時太常定吉甫諡為恭懿,博士尉遲汾請為敬憲。仲方駁議曰:“兵者凶器,不可從我始。師徒暴野,戎馬生郊,僵屍血流,胔骼成嶽,酷毒之痛號訴無辜。剿絕群生,迨今四載,禍胎之肇實始其謀。請俟蔡寇將平,天下無事,然後都堂聚議,諡亦未遲。”憲宗方用兵,惡仲方深言其事,怒甚,貶為遂州司馬。
同書一七二《蕭俛傳》(《新唐書》一〇一《蕭瑀傳》附俛傳同)略雲:
蕭俛曾祖太師徐國公嵩開元中宰相,俛貞元七年進士擢第,元和六年召充翰林學士,九年改駕部郎中,知製誥,內職如故,坐與張仲方善。仲方駁李吉甫諡議,言用兵征發之弊由吉甫而生。憲宗怒,貶仲方,俛亦罷學士,左授太仆少卿。
同書一七九《蕭遘傳》(《新唐書》一〇一《蕭俛傳》附遘傳同)略雲:
蕭遘,蘭陵人,開元朝宰相太師徐國公嵩之四代孫(寅恪案:“四”字誤)。遘以鹹通五年登進士第,誌操不群,自比李德裕,同年皆戲呼“太尉”。
寅恪案:新興階級黨派之構成,進士詞科同門之關係乃一重要之點,前論李絳及楊嗣複事已涉及之。今觀《李宗閔傳》,益為明顯。至李吉甫為人固有可議之處,而牛李詆斥太甚,吉甫亦報複過酷,此所以釀成士大夫黨派競爭數十年不止也。張仲方乃九齡之侄孫,九齡本為武後所拔擢之進士出身新興階級。據《大唐新語》七《識量篇》(參考《舊唐書》一〇六《李林甫傳》、《新唐書》二一六《張九齡傳》、《通鑒》二一四“開元二十四年冬十月”條)雲:
牛仙客為涼州都督,節財省費,軍儲所積萬計。玄宗大悅,將拜為尚書,張九齡諫曰:“不可。”玄宗怒曰:“卿以仙客寒士嫌之耶?若是,如卿豈有門籍?”九齡頓首曰:“〔臣〕荒陬賤類,陛下過聽,以文學用臣,仙客起自胥吏,目不知書,韓信淮陰一壯士耳,羞與絳灌同列,陛下必用仙客,臣亦恥之。”
又《國史補·上》(參考《太平廣記》一八四《氏族類》)雲:
張燕公好求山東婚姻,當時皆惡之,及後與張氏為親者乃為甲門。
及《新唐書》一九九《儒學傳中·孔若思傳》附至傳雲:
明氏族學,與韋述、蕭穎士、柳衝齊名,撰《百家類例》,以張說等為“近世新族”,剟去之。說子垍方有寵,怒曰:“天下族姓何豫若事,而妄紛紛邪?”垍弟素善至,以實告。初,書成,示韋述,述謂可傳,及聞垍語,懼,欲更增損。述曰:“止!丈夫奮筆成一家書,奈何因人動搖,有死,不可改!”遂罷。時述及穎士、衝皆撰《類例》,而至書稱工。
可知始興張氏實為以文學進用之寒族,即孔至之所謂“近世新族”之列。宜乎張說與九齡共通譜牒,密切結合,由二人之氣類本同也。因是,九齡侄孫仲方與山東舊門李吉甫氣類絕不相近,亦成為反對之黨。若蘭陵蕭氏元是後梁蕭詧之裔,而加入關隴集團,與李唐皇室對於新舊兩階級之爭得處於中立地位者相似。故蕭俛由進士出身,成為牛氏之黨,而蕭遘雖用進士擢第,轉慕李文饒之為人,乃取以自況也。
元和朝雖號稱中興,然外朝士大夫之黨派既起,內廷閹寺黨派之競爭亦劇,遂至牽涉皇位繼承問題,而憲宗因以被弑矣。
《舊唐書》一七五《澧王惲傳》(《新唐書》八二《澧王惲傳》同)雲:
澧王惲,憲宗第二子也,本名寬。吐突承璀恩寵特異,惠昭太子薨,議立儲貳,承璀獨排眾議屬澧王,欲以威權自樹。賴憲宗明斷不惑,及憲宗晏駕承璀賜死,王亦薨於其夕。
同書一五九《崔群傳》(《新唐書》一六五《崔群傳》同)雲:
元和七年,惠昭太子薨,穆宗時為遂王,憲宗以澧王居長,且多內助,將建儲貳,命群與澧王作讓表。群上言曰:“大凡己合當之,則有陳讓之儀;己不合當,因何遽有讓表?今遂王嫡長,所宜正位青宮。”竟從其奏。
同書一八四《宦官傳·吐突承璀傳》(《新唐書》二〇七《宦者傳上·吐突承璀傳》同)雲:
惠昭太子薨,承璀建議請立澧王寬為太子,憲宗不納,立遂王宥,穆宗即位,銜承璀不佑己,誅之。(前文已引,茲為論述之便利,特重錄之。)
同書同卷《王守澄傳》(《新唐書》二〇八《宦者傳下·王守澄傳》同,並參考《舊唐書》一四、《新唐書》七《憲宗紀》及《舊唐書》一五九、《新唐書》一四二《韋處厚傳》中“不諱內惡”之語)雲:
憲宗疾大漸,內官陳弘慶等弒逆。憲宗英武,威德在人,內官秘之,不敢除討,但雲:藥發暴崩。時守澄與中尉馬進潭、梁守謙、劉承偕、韋元素等定冊立穆宗皇帝。
《通鑒》二四一“元和十五年正月”條(參考《舊唐書》一二〇、《新唐書》一三七《郭子儀傳》附釗傳)雲:
初,左軍中尉吐突承璀謀立澧王惲為太子,上(憲宗)不許,及上寢疾,承璀謀尚未息,太子(穆宗)聞而憂之,密遣人問計於司農卿郭釗,釗曰:“殿下但盡孝謹以俟之,勿恤其他!”釗,太子之舅也。
《新唐書》八《宣宗紀》雲:
大中十二年二月廢穆宗忌日,停〔穆宗〕光陵朝拜及守陵宮人。
《通鑒》二四九“大中十二年二月甲子朔”條紀此事,胡《注》雲:
以陳弘誌弒逆之罪歸穆宗也。
裴廷裕《東觀奏記·上》雲:
憲宗皇帝晏駕之夕,上(宣宗)雖幼,頗記其事,追恨光陵商臣之酷,即位後,誅鋤惡黨無漏網者。郭太後以上英察孝果,且懷慚懼。時居興慶宮,與一二侍兒同升勤政樓,倚衡而望,便欲殞於樓下,欲成上過,左右急持之。即聞於上,上大怒,其夕太後暴崩,上誌也。
《通鑒考異》“大中二年”條引《〔宣宗〕實錄》,並附按語雲:
〔大中二年〕五月戊寅以太皇太後寢疾,權不聽政,宰臣率百僚問太後起居。己卯複問起居,下遺令。是日太後崩。初上(宣宗)篡位,以憲宗遇弒,頗疑太後在黨中,至是暴得疾崩,帝之誌也。六月貶禮院檢討官王皡為潤州句容令,以皡抗疏請郭後合葬景陵(憲宗陵名)配饗憲宗廟室故也。
〔司馬光〕按,《實錄》所言暴崩事,皆出《東觀奏記》,若實有此事,則既雲“是夕暴崩”,何得前一日先下詔雲“以太後寢疾,權不聽政”?若無此事,廷裕豈敢輒誣宣宗?或者,郭後實以病終,而宣宗以平日疑忿之心,欲黜其禮,故皡爭之,疑以傳疑,今參取之。
寅恪案:元和末年內廷閹寺吐突承璀一派欲以澧王惲繼皇位,王守澄一派欲立遂王宥即後來之穆宗,競爭至劇。吐突承璀之黨失敗,憲宗遇弒,穆宗因得王守澄黨之擁戴而繼位矣。至郭後乃穆宗之生母,其預知弑逆之謀,似甚可能。司馬君實所論雖不失史家審慎忠厚之旨,但參取兩端,頗近模棱,難以信從。蓋裴廷裕比穆宗於商臣,若非確有所據,必不敢為此誣妄之說也。鄙意郭後之暴崩儻果出於宣宗之誌,則崩前一日何不可預作伏筆?或者,即因有前日寢疾之詔,遂促成次日暴崩之事乎?總之,宮掖事秘,雖不宜遽斷,然皇位繼承之不固定及閹寺黨派之競爭二端,與此唐室中興英主憲宗之結局有關,則無可疑也(鍾輅《前定錄》“李生”條亦紀懿安太後為宣宗幽崩事,又日本僧圓仁《入唐求法記》四所載郭太後被藥殺事,則年月名號俱有訛誤也)。
複次,內廷閹寺中吐突承璀之黨即主張用兵之黨既失敗,其反對黨得勝,擁立穆宗,故外朝宰相即此反對黨之附屬品,自然亦不主張用兵,而“銷兵”之議遂成長慶一朝之國策矣。
《舊唐書》一六《穆宗紀》雲:
長慶元年二月乙酉,天平軍節度使馬總奏:當道見管軍士三萬三千五百人,從去年正月已後,情願居農者放,逃亡者不捕。先是平定河南,及王承元去鎮州,宰臣蕭俛等不顧遠圖,乃獻“銷兵”之議,請密詔天下軍鎮,每年限百人內八人逃死,故總有是奏。
同書一七二《蕭俛傳》(《新唐書》一〇一《蕭瑀傳》附俛傳略同)雲:
穆宗乘章武(憲宗)恢複之餘,即位之始兩河廓定,四鄙無虞,而俛與段文昌屢獻太平之策,以為兵以靜亂,時已治矣,不宜黷武,勸穆宗休兵偃武,又以兵不可頓去,請密詔天下軍鎮有兵處每年百人之中限八人逃死,謂之“銷兵”。帝既荒縱,不能深料,遂詔天下,如其策而行之。而藩籍之卒合而為盜,伏於山林。明年朱克融、王廷湊複亂河朔,一呼而遣卒皆至。朝廷方征兵諸藩,籍既不充,尋行招募,烏合之徒動為賊敗,由此複失河朔,蓋“消兵”之失也。
寅恪案:“銷兵”之數每年僅限百分之八,且曆時甚短,其所以發生如是之大影響者,蓋當時河朔為胡化區域,其兵卒皆善戰之人,既被裁遣,“合而為盜”,遂為朱克融、王廷湊所利用,而中央政府征募之人自然不能與河朔健兒為敵也。
又《舊唐書》一六六《元稹傳》(《新唐書》一七四《元稹傳》略同)雲:
荊南監軍崔潭峻甚禮接稹,不以掾吏遇之,常征其詩什諷誦之。長慶初潭峻歸朝,出稹《連昌宮詞》等百餘篇奏禦,穆宗大悅。
《新唐書》一七九《李訓傳》(參考《新唐書》二〇八《宦者傳下·王守澄傳》)雲:
宦人陳弘誌時監襄陽軍,訓啟帝(文宗)召還,至青泥驛,遣使者杖殺之。複以計白罷〔王〕守澄觀車容使,賜鴆死。又逐西川監軍楊承和、淮南韋元素、河東王踐言於嶺外,已行,皆賜死。而崔潭峻前物故,詔剖棺鞭屍,元和逆黨幾盡。
據《新唐書·李訓傳》明言崔潭峻為元和逆黨,但憲宗於元和十五年正月二十七日被弒,則《舊唐書·元稹傳》“長慶初潭峻歸朝”之語微有未妥,故《新唐書·元稹傳》改作“長慶初潭峻方親幸”也。夫潭峻既為擁立穆宗之元和逆黨中人,其主張“銷兵”自不待言,於是知元才子《連昌宮詞》全篇主旨所在之結句“努力廟謨休用兵”一語,實關涉當時政局國策,世之治史讀詩者幸勿等閑放過也(參考一九三二年六月《清華學報》拙著《讀〈連昌宮詞〉質疑》。又宦官王踐言為元和逆黨之一,而文宗大和九年八月丙申詔書以李德裕與之連結者,蓋踐言曾言送還吐蕃悉怛謀之非計,與德裕主張相合,李訓、鄭注遂借之以為說耳。詳見《新唐書》一七四《李宗閔傳》,《舊唐書》一七四、《新唐書》一八〇《李德裕傳》等,茲不能悉論也)。
《新唐書》八《敬宗紀》(參考《舊唐書》一七上《敬宗紀》)略雲:
敬宗諱湛,穆宗長子也,始封鄂王,徙封景王。長慶二年穆宗因擊球暴得疾,不見群臣者三日,左仆射裴度三上疏請立皇太子,而翰林學士兩省官相次皆以為言。穆宗疾少間,宰相李逢吉請立景王為皇太子(癸巳詔以景王為皇太子)。四年正月穆宗崩,丙子皇太子即皇帝位。
《舊唐書》一七三《李紳傳》(《新唐書》一八一《李紳傳》同)略雲:
王守澄每從容謂敬宗曰:“陛下登九五,〔李〕逢吉之助也。先朝初定儲貳,唯臣備知。時翰林學士杜元穎、李紳勸立深王,而逢吉固請立陛下,李續之、李虞繼獻章疏。”帝雖衝年,亦疑其事。會逢吉言:“李紳在內署時,嚐不利於陛下,請行貶逐。”帝初即位,方倚大臣,不能自執,乃貶紳端州司馬。會禁中檢尋舊事,得穆宗時封書一篋,發之,得裴度、杜元穎與紳三人所獻疏,請立敬宗為太子。帝感悟興歎,悉命焚逢吉黨所上謗書。由是讒言稍息,紳黨得保全。
李德裕黨劉軻《牛羊日曆》雲:
穆宗不豫,宰臣議立敬宗為皇太子,時牛僧孺獨懷異誌,欲立諸子。僧儒乃昌言於朝曰:“梁守謙、王守澄將不利於上”,又使楊虞卿漢公輩言於外曰:“王守澄欲謀廢立”,又於街衢門牆上施榜,每於穆宗行幸處路傍或苑內草間削白而書之(寅恪案:牛黨所為殊似今日通衢廣張之效顰外國政黨宣傳標語,豈知中國人早已發明此方法耶?可笑,可歎!),冀謀大亂。其凶險如此。
寅恪案:敬宗為穆宗長子,故外朝諸臣請立為皇儲,又值穆宗初即位,元和逆黨方盛之時,其黨魁王守澄既讚成其事,而穆宗不久即崩,其皇位繼承權所以幸未動搖也。然觀外廷士大夫如李逢吉、劉軻之流俱借皇儲問題互詆其政敵,並牽涉禁中閹寺黨魁,則唐代皇位繼承之不固定及內廷閹寺黨派與外朝士大夫黨派互相關係,於此複得一例證矣。
《舊唐書》一七上《敬宗紀》(《新唐書》八《敬宗紀》同)雲:
〔寶曆二年十二月〕辛醜帝夜獵還宮,與中官劉克明、田務成(成,《通鑒》作“澄”)、許文端打球,軍將蘇佐明、王嘉憲、石定克等二十八人飲酒。帝方酣,入室更衣,殿上燭忽滅,劉克明等同謀害帝,即時殂於室內。
《新唐書》八《文宗紀》(《舊唐書》一七上《文宗紀》同)雲:
文宗諱昂(初名涵),穆宗第二子也,始封江王。寶曆二年十二月敬宗崩,劉克明等矯詔,以絳王悟勾當軍國事。壬寅內樞密使王守澄、楊承和、神策護軍中尉魏從簡、梁守謙奉江王而立之,率神策六軍飛龍兵誅克明,殺絳王。
《舊唐書》一五九《韋處厚傳》(《新唐書》一四二《韋處厚傳》同)雲:
寶曆季年急變中起,文宗底綏內難,詔命將降,未有所定。處厚聞難奔赴,昌言曰:“《春秋》之法,大義滅親,內惡必書,以明逆順,正名討罪,於義何嫌?安可依違,有所避諱?”遂奉藩教行焉。
《通鑒》二四三“寶曆二年十二月”條雲:
〔宦官〕劉克明等矯稱上(敬宗)旨,命翰林學士路隋草遺製,以絳王悟權勾當軍國事。壬寅宣遺製,絳王見宰相百官於紫宸殿外廡。克明欲易置內侍之執權者,於是樞密使王守澄、楊承和、中尉魏從簡、梁守謙定議,以衛兵迎江王涵入宮,發左右神策飛龍兵進討賊黨,盡斬之。克明赴井,出而斬之,絳王為亂兵所害。
寅恪案:憲宗為宦官所弑,閹人以其為英武之主,威望在人,若發表實情,恐外間反對者借此聲討其族類,故諱莫如深。前論《順宗實錄》事引《舊唐書·路隋傳》,可以為證。及敬宗又為宦官所弑,當時閹人初亦應有所顧慮,然其所以卒從韋處厚之說,公開宣布者,則由敬宗乃童昏之君,不得比數於憲宗,遂以為無足諱言也。致敬宗及絳王悟之被弒害,與夫文宗之得繼帝位,均是內廷閹寺劉克明黨與王守澄黨競爭下之附屬犧牲品及傀儡子耳,亦可憐哉!斯又唐代皇位繼承不固定與閹寺黨爭關係之一例證也。
文宗一朝為牛李黨人參雜並進競爭紛劇之時期,故《舊唐書》一七六《李宗閔傳》(《新唐書》一七四《李宗閔傳》同)雲:
文宗以二李(寅恪案:二李謂宗閔及德裕也,宗閔代表牛黨)朋黨,繩之不能去,嚐謂侍臣曰:“去河北賊非難,去此朋黨實難。”
夫唐代河朔藩鎮有長久之民族社會文化背景,是以去之不易,而牛李黨之政治社會文化背景尤長久於河朔藩鎮,且此兩黨所連結之宮禁閹寺,其社會文化背景之外更有種族問題,故文宗欲去士大夫之黨誠甚難,而欲去內廷閹寺之黨則尤難,所以卒受“甘露之禍”也。況士大夫之黨乃閹寺黨之附屬品,閹寺既不能去,士大夫之黨又何能去耶?及至唐之末世,士大夫階級暫時聯合,與閹寺全體敵抗,乃假借別一社會階級即黃巢餘黨朱全忠之武力,終能除去閹寺之黨。但士大夫階級本身旋罹摧殘之酷,唐之皇室亦隨以覆亡,其間是非成敗詳悉之史實雖於此不欲置論,而士大夫階級與閹寺階級自文宗以後,在政治上盛衰分合互相關涉之要點,則不得不述其概略也。
就牛李黨人在唐代政治史之進退曆程言之,兩黨雖俱有悠久之曆史社會背景,但其表麵形式化則在憲宗之世。此後紛亂鬥爭,愈久愈烈。至文宗朝為兩黨參錯並進,競逐最劇之時。武宗朝為李黨全盛時期,宣宗朝為牛黨全盛時期,宣宗以後士大夫朋黨似已漸次消泯,無複前此兩黨對立、生死搏鬥之跡象,此讀史者所習知也。然試一求問此兩黨競爭之曆程何以呈如是之情狀者,則自來史家鮮有解答。鄙意外朝士大夫明黨之動態即內廷閹寺黨派之反影。內廷閹寺為主動,外朝士大夫為被動。閹寺為兩派同時並進,或某一時甲派進而乙派退,或某一時乙派進而甲派退,則外朝之士大夫亦為兩黨同時並進,或某一時甲黨進而乙黨退,或某一時乙黨進而甲黨退。迄至後來內廷之閹寺“合為一片”(此唐宣宗語,見下文所引)全體對外之時,則內廷閹寺與外廷士大夫成為生死不兩立之仇敵集團,終於事勢既窮,乞援外力,遂同受別一武裝社會階級之宰割矣。茲略引舊史,稍附論釋,借以闡明唐代內廷閹寺與外朝士大夫黨派關聯變遷之曆程於下,或可少補前人之所未備言者歟?
《舊唐書》一六九《李訓傳》(《新唐書》一七九《李訓傳》同)略雲:
文宗以宦者權寵太過,繼為禍胎。元和末弑逆之徒尚在左右,雖外示優假,心不堪之。思欲芟落本根,以雪讎恥。九重深處,難與將相明言,前與侍講宋申錫謀,謀之不臧,幾成反噬(寅恪案:事見《舊唐書》一六八、《新唐書》一五二《宋申錫傳》),自是巷伯尤橫。因鄭注得幸〔王〕守澄,俾之援訓,冀黃門不疑也。訓既秉權衡,即謀誅內豎。中官陳弘慶者,自元和末負弑逆之名,忠義之士無不扼腕。時為襄陽監軍,乃召自漢南,至青泥驛,遣人封杖決殺。王守澄自長慶已來知樞密,典禁軍,作威作福。訓既作相,以守澄為六軍十二衛觀軍容使,罷其禁旅之權,尋賜鴆殺。訓愈承恩顧,黃門禁軍迎拜戢斂。
同書同卷《鄭注傳》(《新唐書》一七九《鄭注傳》同)略雲:
是時〔李〕訓、〔鄭〕注之權赫於天下,既得行其誌,生平恩仇絲毫必報。因楊虞卿之獄挾忌李宗閔、李德裕。心所惡者,目為二人之黨,朝士相繼斥逐,班列為之一空(寅恪案:此事可參考《舊唐書》一七下《文宗紀下》大和九年八月九月有關諸條,及同書一七四《李德裕傳》、一七六《李宗閔傳》,《新唐書》一七四《李宗閔傳》、一八〇《李德裕傳》等)。注自言有金丹之術,可去痿弱重膇之疾。始李愬自雲得效,乃移之〔王〕守澄,亦神其事,繇是中官視注皆憐之。卒以是售其狂謀,而守澄自貽其禍。
同書一八四《宦官傳·王守澄傳》(《新唐書》二〇八《宦者傳下·王守澄傳》同)略雲:
時,仇士良有翊上之功,為守澄所抑,位未通顯。〔李〕訓奏用士良分守澄之權,乃以士良為左軍中尉。守澄不悅,兩相矛盾。訓因其惡,大和九年帝(文宗)令內養李好古齋鴆賜守澄,秘而不發。守澄死,仍贈揚州大都督。其弟守涓為徐州監軍,召還,至中牟,誅之。守澄豢養訓、〔鄭〕注,反罹其禍。人皆快其受佞,而惡訓、注之陰狡。
《新唐書》一七四《李宗閔傳》(《舊唐書》一七六《李宗閔傳》略同)略雲:
《通鑒》二四五“大和九年六月”條(參考《新唐書》二〇八《宦者傳下·王守澄傳》)雲:
神策左軍中尉韋元素、樞密使楊承和、王踐言居中用事,與王守澄爭權不葉,李訓、鄭注因之,出承和於西川,元素於淮南,踐言於河東,皆為監軍。
寅恪案:李訓、鄭注所以能異於宋申錫,幾成掃除閹寺之全功者,實在利用閹寺中自分黨派,如王守澄與仇士良、韋元素等之例是也。又當時牛李黨人各有其勾結之中官,訓、注之進用本皆由於閹寺,故能悉其隱秘,遂欲同時一舉將閹寺及士大夫諸黨派俱排斥而盡去之也。當日閹寺之黨派既是同時並進,互相爭鬥,達於劇烈之高點,故士大夫之黨派各承其反影,亦複如之。斯為文宗一朝政治上最要之關鍵,前人論此,似少涉及者,特為標出之如此。
《新唐書》一七九《李訓傳》(《舊唐書》一六九《李訓傳》同)略雲:
〔訓〕出〔鄭〕注,使鎮鳳翔,外為助援,擢所厚善,分總兵柄。於是王璠為太原節度使,郭行餘為邠寧節度使,羅立言權京兆尹,韓約金吾將軍,李孝本禦史中丞。陰許璠、行餘多募士,及金吾台府卒劫以為用。〔大和九年〕十一月壬戌(二十一日)帝(文宗)禦紫宸殿,約奏:“甘露降金吾左仗樹。”〔帝〕輦如含元殿,詔宰相群臣往視,還,訓奏:“非甘露。”帝顧中尉仇士良、魚弘誌等驗之。訓因欲閉止諸宦人,使無逸者。時璠、行餘皆辭赴鎮,兵列丹鳳門外。訓傳呼曰:“兩鎮軍入受詔旨!”聞者趨入,邠寧軍不至,宦人至仗所,會風動廡幕,見執兵者,士良等驚走出。閽者將闔扉,為宦侍叱爭,不及閉。訓急,連呼金吾兵曰:“衛乘輿者,人賜錢百千!”於是有隨訓入者。宦人曰:“事急矣!”即扶輦,決罘罳下殿趨。訓攀輦曰:“陛下不可去!”士良曰:“李訓反。”帝曰:“訓不反。”士良手搏訓而躓,訓壓之,將引刀靴中,救至,士良免。立言、孝本領眾四百東西來上殿,與金吾士縱擊,宦官死數十人。訓持輦愈急,至宣政門,宦人郗誌榮揕訓,仆之,輦入東上閣即閉,宮中呼萬歲。會士良遣神策副使劉泰倫、陳君奕等率衛士五百挺兵出,所值輒殺,殺諸司史六七百人,複分兵屯諸宮門,捕訓黨千餘人,斬四方館,流血成渠。
讚曰:李德裕嚐言:“天下有常勢,北軍是也。”訓因王守澄以進,此時出入北軍,若以上意說諸將,易如靡風,而反以台府抱關遊徼抗中人,以搏精兵,其死宜哉!文宗嚐稱訓天下奇才。德裕曰:“訓曾不得齒徒隸,尚何才之雲?”世以德裕言為然。(寅恪案:李德裕語見其所著《窮愁誌奇才論》。)
寅恪案:此甘露事變之一幕悲劇也。當時中央政權寄托於皇帝之一身,發號施令必用其名義,故政權之爭,其成敗關鍵在能否劫持皇帝一人而判定。夫皇帝之身既在北軍宦官掌握之內,若不以南衙台府抱關遊徼敵抗神策禁旅,則當日長安城中,將用何等兵卒與之角逐乎?此甘露變後所以僅餘以藩鎮武力對抗閹寺北軍之唯一途徑,是即崔淄郎之所取用而奏效,但為當世及後世所詬病者也。至謂“以上意說〔北軍〕諸將,易如靡風”,則天下事談何容易!在大和之前即永貞之時,王叔文嚐謀奪閹寺兵柄,舉用範希朝韓泰,卒無所成(事見韓愈《順宗實錄》五及《舊唐書》一三五、《新唐書》一六八《王叔文傳》),況文宗朝宦官盤踞把持之牢固更有甚於順宗時者乎?而韓退之《永貞行》(《昌黎集》三)所雲:
君不見太皇(順宗)諒陰未出令,小人乘時偷國柄。北軍百萬虎與貔,天子自將非他師。(寅恪案:神策軍實宦官所將耳,非天子自將也,退之此語無乃欺人之甚耶?)一朝奪印付私黨,懍懍朝士何能為?
不過俱文珍私黨之誣詞,非公允之論也。然則李訓實為“天下奇才”,文宗之語殊非過譽,較當日外朝士大夫牛李黨人之甘心作閹寺附屬品者,固有不同矣。李文饒挾私嫌,其言不足信,後之史家何可據之,而以成敗論人也!
《通鑒》紀二四五“大和九年十一月壬戌即二十一日”甘露事變,其結論有雲:
自是天下事皆決於北司,宰相行文書而已。
誠道其實也。至文宗幾為閹寺所廢,如皮光業《見聞錄》之所言者(見《通鑒考異》“大和九年十一月”條及《唐語林》三《方正類》,《新唐書》二〇七《宦者傳下·仇士良傳》末),固有末諦,已為司馬君實所指出。但自此以後,唐代皇位之繼承完全決於宦官之手,而外朝宰相唯有服從一點,若取下列史料證之,則更無可疑也。
《唐語林》七《補遺》雲:
宣宗崩,內官定策立懿宗,入中書商議,命宰臣署狀,宰相將有不同者。夏侯孜曰:“三十年前外大臣得與禁中事,三十年以來外大臣固不得知。但是李氏子孫,內大臣定,外大臣即北麵事之,安有是非之說?”
又《新唐書》一八二《李玨傳》雲:
始莊恪太子薨,帝(文宗)屬意陳王(成美),已而武宗即位,人皆為危之。玨曰:“臣下知奉所言,安與禁中事?”
蓋甘露事變在文宗大和九年,即公元八三五年。宣宗崩於大中十三年,即公元八五九年,夏侯孜所謂“三十年”者,乃約略舉成數言之。又李玨之事與夏侯孜不同,其語之意旨亦異。然可據以證知自開成後所謂“建桓立順,功歸貴臣”(劉夢得語,見前引),而外朝宰相固絕難與聞也。
《舊唐書》一七下《文宗紀》(參《舊唐書》一七五、《新唐書》八二《陳王成美傳》)雲:
〔大和〕六年十月庚子詔:魯王永宜冊為皇太子。
〔開成〕三年九月壬戌上(文宗)以皇太子慢遊敗度,欲廢之。中丞狄兼謨垂涕切諫。是夜移太子於少陽院,殺太子宮人左右數十人。十月庚子皇太子薨於少陽院,諡莊恪。
〔開成〕四年十月丙寅製:以敬宗第六男成美為皇太子。
〔開成〕五年春正月戊寅朔上不康,不受朝賀。己卯詔立親弟潁王瀍為皇太弟,權勾當軍國事,皇太子複為陳王。辛巳上崩於大明宮之太和殿。
同書一八上《武宗紀》(《新唐書》八《武宗紀》同,並參考《舊唐書》一七五、《新唐書》八二《陳王成美傳》)略雲:
武宗諱炎,穆宗第五子,本名瀍。文宗以敬宗子陳王成美為皇太子。〔開成〕五年正月二日文宗暴疾,宰相李玨、知樞密劉弘逸奉密旨:以皇太子監國。兩軍中尉仇士良、魚弘誌矯詔迎潁王於十六宅,立為皇太弟。四日文宗崩,皇太弟即皇帝位。陳王成美、安王溶殂於邸第。初,楊賢妃有寵於文宗,而莊恪太子母王妃失寵怨望,為楊妃所譖,王妃死,太子廢。及開成末年,帝多疾,無嗣,賢妃請以安王溶嗣,帝謀於宰臣李玨,玨非之,乃立陳王。至是,仇士良欲歸功於己,乃發安王舊事,故二王與賢妃皆死。以開府右軍中尉仇士良封楚國公,左軍中尉魚弘誌為韓國公。
《新唐書》八二《莊恪太子永傳》(《舊唐書》一七五《莊恪太子永傳》同)略雲:
〔大和〕六年立為皇太子,母(王德妃)愛弛,楊賢妃方幸,數譖之,帝(文宗)震怒,群臣連章論救,〔帝〕意少釋,然太子終不能自白其讒,是年(開成三年)暴薨。(寅恪案:《日本僧圓仁入唐求法記》亦有殺皇太子之記述,可供參考。)
《通鑒》二四六“會昌元年三月”條(參《新唐書》一〇七《宦者傳上·仇士良傳》)雲:
初,知樞密劉弘逸、薛季棱有寵於文宗,仇士良惡之。上(武宗)之立非二人及宰相意,故楊嗣複出為湖南觀察使,李玨出為桂管觀察使。士良屢譖弘逸等於上,勸上誅之,乙未賜弘逸、季棱死。
張固《幽閑鼓吹》雲:
朱崖(李德裕)在維揚,監軍楊欽義追入,必為樞近,而朱崖(德裕)致禮皆不越尋常,欽義心銜之。一日邀中堂飲,更無餘賓,而陳設寶器圖書數床皆殊絕,一席祗奉亦竭情禮。宴罷,皆以贈之,欽義大喜過望。行至汴州,有詔令監淮南軍。欽義至,即具前時所獲歸之。朱崖(德裕)曰:“此無所直,奈何相拒?”悉卻與之。欽義感悅數倍,後竟作樞密使,武皇一朝之柄用皆欽義所致也。
《通鑒》二四六“開成五年九月”紀李德裕入相事,即采用張書,胡《注》雲:
史言李德裕亦不免由宦官以入相。
寅恪案:上引文宗、武宗兩朝間史料,亦皆唐代皇位繼承不固定及一時期宮掖閹寺黨派競爭決定後,李氏子孫充傀儡,供犧牲,而士大夫黨派作閹寺黨派之附屬品,隨其勝敗以為進退之明顯例證也。又《幽閑鼓吹》載李德裕入相實由楊欽義,鄙意小說家記衛公事多誣詞,究其可信與否,未敢確定,即使可信,亦非讚皇入相之主因。據《通鑒》二四七“會昌三年五月壬寅以翰林學士承旨崔鉉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條雲:
上(武宗)夜召學士韋琮,以鉉名授之,令草製,宰相樞密皆不之知。時樞密使劉行深、楊欽義皆願愨,不敢預事,老宦者尤之曰:“此由劉楊懦怯,墮敗舊風故也。”
是楊欽義以願愨著聞,不敢依慣例以幹預命相,則文饒之入相似非全由欽義之力,可以推知。其時宦官劉弘逸一派與牛黨之宰相李玨等翊戴皇太子成美,既遭失敗,則得勝之閹寺仇士良、魚弘誌一派自必排去牛黨之宰相,而以其有連之李黨代之,楊欽義殆屬於仇士良派者,此德裕入相之主因也。然則宮掖閹寺競爭之勝敗影響於外朝士大夫之進退,於此益得證明而無疑矣。
《新唐書》八《宣宗紀》略雲:
宣宗諱忱,憲宗第十三子也。始封光王,本名怡。會昌六年武宗疾大漸,左神策護軍中尉馬元贄立光王為皇太叔。三月甲子即皇帝位。四月乙亥始聽政。丙子李德裕罷。五月乙巳翰林學士承旨兵部侍郎白敏中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通鑒》二四八“會昌六年三月”條雲:
上(武宗)疾篤,旬日不能言,諸宦者密於禁中定策。辛酉下詔,稱皇子衝幼,須選賢德,光王怡可立為皇太叔,更名忱,一應軍國大事令權勾當。甲子上崩,丁卯宣宗即位。
胡《注》:
以武宗之英達,李德裕之得君,而不能定後嗣,卒製命於宦豎,北司掌兵,且專宮禁之權也。
寅恪案:會昌季年內廷閹寺黨派競爭之史實無從詳知,但就武宗諸子不得繼位之事推之,必是翊戴武宗即與李黨有連之一派失敗,則可決言。於是宣宗遂以皇太叔之名義嗣其侄之帝位,而唐代皇位繼承之不固定,觀此益可知矣。胡氏之語甚諦,自會昌六年三月宦官馬元贄等於宮中決策後,外朝李黨全盛之局因以告終,相位政權自然轉入其敵黨牛黨之手也。
由憲宗朝至文宗朝,牛李爭鬥雖劇,而互有進退。武宗朝為始終李黨當國時期,宣宗朝宰相則屬於牛黨,但宣宗以後不複聞劇烈之黨爭。究其所以然之故,自來未有言之者,若依寅恪前所論證,外朝士大夫黨派乃內廷閹寺黨派之應聲蟲,或附屬品,儻閹寺起族類之自覺,其間不發生甚劇之黨爭,而能團結一致以對外者,則與外朝諸臣無分別連結之必要,而士大夫之黨既失其各別之內助,其競爭遂亦不得不終歸消歇也。茲略舉一二例,以為證明。
《唐語林》二《政事類》下(參《新唐書》一六九《韋貫之傳》附澳傳)雲:
宣宗暇日召翰林學士韋澳入。上曰:“要與卿款曲,少間出外,但言論詩!”上乃出詩一篇。有小黃門置茶床訖,亟屏之。乃問:“朕於敕使如何?”澳曰:“威製前朝無比。”上閉目搖手曰:“總未,依前怕他。在卿如何?計將安出?”澳既不為之備,率意對曰:“謀之於外廷,即恐有大和事(寅恪案:大和事指甘露事變),不若就其中揀拔有才者,委以計事。”上曰:“此乃末策,朕行之,初擢其小者,至黃,至綠,至緋,皆感恩,若紫衣褂身,即合為一片矣。”澳慚汗而退。
《北夢瑣言》五“令狐公密狀”條雲:
唐大和中閹官恣橫,因甘露事王涯等皆罹其禍,竟未昭雪。宣守即位,深抑其權,末年嚐授旨於宰相令狐公〔綯〕,欲盡誅之。〔綯〕慮其冤,乃密奏牓子曰:“但有罪莫舍,有闕莫填,自然無遺類矣。”後為宦者所見,於是南〔衙〕北〔司〕益相水火,洎昭宗末崔侍中〔胤〕得行其誌,然而玉石俱焚也。
寅恪案:韋澳意欲利用閹人,以製閹人,即李訓、鄭注之故技。在文宗大和之世用之雖不能成全功,然其初頗亦收效者,以當時閹寺中王守澄與仇士良之徒尚分黨派,未“合為一片”,故可資利用也。迨其起族類之自覺,團結一致,以抗外敵,如《唐語林》《北夢瑣言》所載大中時事,則離間之術不能複施,此宣宗以後宮禁閹寺一致對外之新形勢,不獨在內廷無派別,亦使在外朝無黨爭,統製中央全局,不可動搖分裂,故激成崔胤借助藩鎮外來兵力,盡取此輩族類而殲滅之也。
又,讀史者或見僖宗時宦官田令孜惡其同類楊複恭、複光兄弟事,因以致疑於宣宗以後閹寺“合為一片”之說者,如《舊唐書》一九下《僖宗紀》所言:
〔中和〕三年六月甲子楊複光卒於河中,其部下忠武八都都頭鹿晏弘、晉暉、王建、韓建等各以其眾散去。時複光兄複恭知內樞密,田令孜以複光立破賊功,憚而惡之,故賊平賞薄。及聞複光死,甚悅,複擯複恭,罷樞密為飛龍使。
是也。但檢同書同卷“中和三年五月王鐸罷行營都統”條雲:
時,中尉田令孜用事,自負帷幄之功,以鐸用兵無功,而由楊複光建策召沙陀,成破賊之效,欲權歸北司,乃黜鐸而悅複光也。
然則田令孜雖與楊複恭、複光兄弟不相得,對於外朝士大夫則仍能自相團結,一致敵視。蓋當時閹寺南衙北司之界限即階級族類之意識甚為堅強明顯,不欲連結外朝士大夫自相攻擊,因亦無從造成士大夫之黨派,如以前牛李兩黨者也。
《新唐書》九《懿宗紀》(參考《通鑒》二四九“大中十三年六月”條《通鑒考異》“鹹通二年二月”條,及《容齋隨筆》六“杜悰”條)略雲:
懿宗諱漼,宣宗長子也,始封鄆王。宣宗愛夔王滋,欲立為皇太子,而鄆王長,故久不決。大中十三年八月宣宗疾大漸,以夔王屬內樞密使王歸長、馬公儒、宣徽南院使王居方等,而左神策護軍中尉王宗實、副使丌元實矯詔立鄆王為皇太子。癸巳即皇帝位於柩前。王宗實殺王歸長、馬公儒、王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