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火打劫”的意思是:趁別人家裏失火,一片混亂,無暇自顧的時候,去搶他們的財物,借機撈一把。這四個字如果用於軍事方麵,就是在對方遇到困難的時候,趁機製伏對方。

所謂的“火”,就是指困難。困難有很多,古代經常說的內憂外患,這就算是“大火”了。“內憂”包括天災**、朝廷**、民不聊生,等等;“外患”包括外族入侵、戰火不斷,等等。對方有內憂,就占領他的土地;對方有外患,就爭奪他的百姓。《孫子兵法·計篇》雲:“亂而取之。”在對方危難的時候進軍,肯定能取得最後的勝利。

敵之害大,就勢取利,剛決柔也。

在敵方出現危難時,就要乘機進攻以奪取勝利。即以下乾這一陽剛之卦衝決上兌這一陰柔之卦。

本計的重點在於一個“火”字,隻有敵方起火了,我方才好趁機打劫。而這種“火”可以是內部的矛盾,也可以是其他勢力的入侵,甚至還可以向對方引火,讓對方燒起來。施展此計策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時機,不可過早也不可過晚,要適時出現。同時,趁火打劫還要看清雙方實力的對比,正所謂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如果小勢力強行吞並一個比自己強大的勢力,就可能導致消化不良,如此一來就會引火燒身。而針對這一情況,往往需要引入一個同自己實力相當的勢力前去探路。這樣一來,起火方就會將矛頭直指第一家,我方就免受正麵衝擊,還可以趁機消耗雙方的實力,坐收漁人之利。當然,此個策略也有一定的風險,即起火方直接被探路方給吃掉,導致我方撲空。所以選擇的時候一定要慎重,消息一定要準確。

東晉名士王羲之在臨沂當太守的時候,曾經巧判過一個案子,被當地許多人稱頌。

當地有個叫唐興的人從小母親早亡,由父親把他養育長大。有一天,唐興的父親在山上不小心摔死在山澗裏。唐興很難過,想找一塊好的地方把父親安葬,但他家貧如洗,實在買不起墳地。有的鄉親為他出主意說:“財主牛魯家的祖墳裏還有一塊空地,今天是他母親的八十大壽,你不妨去和他說說,沒準他心情好,看在鄉裏鄉親的麵子上施舍給你一塊地。”無計可施的唐興隻好去找牛魯。牛魯很爽快地答應了唐興的請求,但是提出了條件,就是唐興要送一壺好酒給牛老太太祝壽。大家知道了,都說牛財主心地善良。鄉親們幫助唐興安葬了父親,又湊錢買了壺好酒,讓唐興給牛財主送去。

這件事本該就這麽結束,但是沒想到後來又起了風波。五年後,唐興靠著自己的勤勞買了幾畝地,蓋了幾間房子,還娶了媳婦,小日子過得有滋有味。牛魯看到唐興的生活好轉,就開始動腦筋想掠奪他的田產。

一天,牛魯帶著一群人闖進了唐興的家,對唐興說:“恭喜唐兄發財,這幾年你的日子過得不錯,俺的日子卻困難了。沒辦法,你前幾年借俺的賬,現在該結清了吧?”唐興不知道他說的是哪筆賬,於是不解地問:“牛老爺,什麽時候的賬啊?”牛魯奸笑著說:“唐兄真是貴人多忘事。五年前,你爹埋在哪裏了?”唐興說:“在你家祖墳的荒地上啊。當時你把這塊地施舍給我,說讓我送一壺好酒給你母親祝壽,這事情就算了結了。”

牛魯一下子變了嘴臉:“你倒是說得好聽,我說要一‘湖’酒,你卻隻給了我一壺酒了事。先不說洞庭湖,就是咱們這裏的唐家湖,你算算是多少壺酒?”唐興一聽差點氣炸肺,指著牛魯的鼻子大喊:“你怎麽能這麽算。你這個小人,我不會還這個無中生有的債。”牛魯大怒,指揮打手對唐興拳腳相加,又把唐興家裏值錢的東西統統掠走,揚長而去。

唐興將一紙狀詞呈送到了王羲之麵前。王羲之知道唐興受了委屈,然而牛魯為人刁鑽狡猾,想要讓他服輸,需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才行。他聽說牛魯養的鵝很好,腦海裏立刻浮出一計。於是,王羲之故意挑了一天到牛魯家拜訪。牛魯一看是太守來了,立刻恭謹接待。王羲之對他說:“下官生**鵝,聽說你養了許多鵝,所以想用自己的手書來換你的一河鵝,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牛魯一聽心裏樂開了花,他知道王羲之一字千金,用一隻鵝換其筆下的字,簡直是得了天大的便宜。於是第二天一大早,牛魯就挑選一隻上好的大白鵝去拜見王羲之。

王羲之看到鵝之後,誇讚道:“真是好鵝,不知道你其他的鵝是不是也這麽好。”牛魯賠著笑臉說:“小人家的鵝都是這般,那時大人吩咐要一隻活鵝,所以今天就隻帶來一隻。要是大人喜歡,小人過幾天再送幾隻過來便是。”王羲之聽完,臉色一凜,拍著桌子吼道:“好你個牛魯,竟然敢欺騙本官!本官的手筆就值這一隻活鵝嗎?本官要的是一河鵝,你卻隻送一隻,你這樣做該當何罪?”牛魯也來勁了:“大人,天下買鵝的人都是論個,哪有論河的道理?”王羲之立刻借機傳唐興上堂,厲聲問牛魯:“鵝不能論河,那酒怎麽能論湖?”這個時候,牛魯才知道自己上當了,嚇得苦苦哀求王羲之寬恕。最後,王羲之判牛魯歸還搶占的唐興的家產,並加罰銀子五百兩,算是補償唐興奔波之苦。另外,再讓他把白鵝拿回,把自己的手書還回來。這個案子了結之後,百姓都誇王羲之斷案巧妙。王羲之的這招“趁火打劫”用得很巧妙,讓牛魯自己放的“火”燒到了他自己。

趁火打劫在生活中多被用為貶義,不過在兵書中它倒不失為一計。比如“二戰”期間,其他國家都在交戰,美國卻大肆販賣軍火武器給交戰雙方來發戰爭財。雖然這被世人所不齒,不過從經濟利益上來講,這確實是一筆劃算的買賣。從曆史來講,無論是當初的八國聯軍火燒圓明園,還是日本的屢次侵華,多是在我國政府昏庸,宦官當道,軍隊無能之時,不免有趁火打劫之嫌。雖然這些都是國恥,但單就作戰而言,在敵方勢危之時,采取進攻的方式從而取得勝利,正是趁火打劫之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