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磚引玉”就是用石頭換回價值連城的玉石。可能這聽起來有點瘋狂,因為現實中沒人會這麽傻,這不過是個比喻。雖然這僅僅是一個比喻,但古今中外此等例子不勝枚舉。由此,此成語中的“磚”引申為一切質量上、層次上微不足道的東西或話語等事物,“玉”可視為一些質優的、價值高的或量大的事物。

本計有以下幾種解法:

1.以小搏大。比如在現代職場中,我方為簽一份合同,對方公司代表卻並不十分友好,這時我們在其身上下較小的成本但對對方已經是很大的利處,從而與對方公司真正地接觸合作。當我們得到一份大額的合同後,小成本就顯得微不足道、九牛一毛了。

2.以小得大。這在生活中十分常見,比如說一家包子店的包子比別家的店餡大或者便宜,也許賺得少了,但生意絕對會變好,這便是人們常說的“吃小虧占大便宜”。

3.以小換大。同樣是一場戰爭,我軍以三等兵換對方的一等兵,用一等兵打對方的二等兵,用二等兵打對方的三等兵。可能三等兵消失殆盡,變成了炮灰,但整場戰爭卻是我方贏了。順利實施這條計策靠的是“利而誘之”。就像《孫子兵法》所說:“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所謂的“拋磚”,就是利用人的貪性,讓對方先嚐點甜頭,而後誘其咬鉤,將真正的“玉”得來。這與釣魚、捉鳥的原理是一樣的,以小食品為誘餌,卻能得到鮮美的魚肉,付出的小成本可以忽略不計。

以現代來說拋出的“磚”可以是“真貨”(鈔票以及貴重物品),也可以是“贗品”(言語上或行為上)。而拋的方式也要視目標性格、大小而定,可以一次全拋獵捕動物,也可循序漸進一點一點誘捕;可以將磚開門見山地扔在他麵前,也可暗中將東西藏在那裏讓他去取。但最明確的首要目標是,拋出的東西與得到的玉是不可對等的,前者的價值一定要比後者小,否則得不償失,白忙活一場。

類以誘之,擊蒙也。

用類似的東西誘惑敵人,使敵人懵懵懂懂地上當受騙。

“拋磚引玉”作為三十六計裏的第十七計,無論是在曆史還是當代隨處可見其影子。當然這磚瓦與玉石都是視情而定,泛指物質、人才、城池等。

公元200年,四代三公的袁紹派陳琳書寫檄宣告天下,檄中將梟雄曹操損得體無完膚。當時袁紹仗其勢大,於同年二月進攻黎陽,企圖渡河與曹軍決一死戰。袁紹命將領淳於瓊率上萬兵馬保護糧車,糧草囤積在袁軍大營以北約20公裏的故市(今河南延津縣內)、烏巢(今河南延津東南)。由於袁紹不聽謀士許攸的計謀,使其遠走投奔曹操。許攸提議曹軍奇襲烏巢,燒袁紹軍隊的輜重。曹孟德即刻出動,派荀攸、曹洪守營壘,親自率領五千步騎,冒用袁軍的軍旗號,每人帶一束柴草,人銜枚、馬縛口疾進,利用夜暗走小路偷襲烏巢,在烏巢圍攻放火。袁紹得知曹軍攻打烏巢後,自以為是,隻遣輕騎救援,僅派主力偷襲曹軍大營。怎奈曹操已經算到袁紹會攻打主營早有防備,加上曹營本就堅固,袁軍遭伏兵襲擊。而另一邊,當曹軍急攻烏巢淳於瓊營時,雖然袁紹增援的部隊已經迫近,但曹軍萬眾一心、破釜沉舟之下大敗袁軍,更斬袁紹部將淳於瓊,將袁軍糧草燒毀殆盡。袁軍聽聞烏巢被破,糧草被燒,軍心大亂,大軍遂潰。袁紹兵敗如山倒,最終損兵折將,僅剩不過千騎逃回河北。此次戰役,曹軍先後殲滅和坑殺袁軍七萬餘人。

戰國時期,趙國與秦國約定:兩國一起攻打魏國,事成後,割讓原屬於魏國的鄴城(今河南安陽一帶)給趙國。當時魏國被兩麵夾擊,前有餓虎後有凶狼,一時危在旦夕,魏王苦思良策卻一籌莫展。這時魏臣芒卯進諫:派魏使者到趙國去聯絡,假裝答應將鄴城讓給趙國,從中挑撥趙國與秦國的關係,唆使趙國與秦國斷交……魏王準奏愛卿的良計,令士大夫張倚出使趙國。趙王一聽此等好事,能不戰而屈人之兵,喜出望外。魏臣張倚見機又說:“素來趙、魏一直和平共處,相反秦與各國則一直交惡不斷,現秦、趙聯結隻是一時之交,想那秦王狼子野心早已宣告天下,他無時無刻不想吞並天下。”趙王一時無言以對,想到秦國如今家大業大,若自己再去幫助豈不是助紂為虐了,隨即問道:“那該如何是好?”張倚見時機已到,便說:“隻有共同抗秦,才是王道。”趙王十分認同張倚的提議,昭告天下與秦斷絕關係,而後輕裝上陣和平接受魏國送的大禮鄴城。

待趙國使者去鄴城走馬上任,隻見城門大關,守衛如臨大敵。趙使說明來意後,不想守將芒卯卻不賣這個麵子。芒卯鄭重地對趙使講:“我大魏鄴城,怎麽平白無故地送趙國了呢?這事整個魏國都沒聽過,張倚答應給的,你去向他要;如果想從我手上得到鄴城,我們隻能是決戰到底。”因為趙使是來走馬上任的,所以派來接收鄴城的兵馬不多,而魏軍則是整裝待發,大有再越雷池一步即開戰的味道。最終趙使隻好原路返回,添油加醋地向趙王匯報。趙王方知中計。而秦國因趙國無故毀約怒不可遏,正意圖聯魏打趙。趙王無可奈何之下隻得向魏國求情,把趙國五城割讓給魏國。兩國一起聯合抵禦秦國的進攻。最終魏國的“拋磚引玉”之計收效頗豐,先拋鄴城為磚,引來趙國五城這塊大玉,確是一宗隻贏不虧的好買賣。

“拋磚引玉”是一種謀略,核心理念在於講究先贈後得。比如中國少數民族的匈奴首領冒頓單於,將當時部落裏最好的千裏馬以及美女送給東湖部落,致使東湖部落疏於防範,最後兼並東湖部落,統一全匈奴。雖然損失寶馬與佳人,但與國是相比便不值一提,就好比磚和玉的區別。

縱觀以上案例,“拋磚引玉”的效果皆不盡相同。有慧眼識珠,也有大意失荊州;有巧奪天下,也有人財兩空。

在當今,商業活動中也依然可以看到拋磚引玉的影子。諸如人們經常遇到商場活動中的商業大酬賓,刮獎者送液晶電視、筆記本電腦等大獎,而真正中獎者卻寥寥無幾。又比如廣告效益中宣傳飲料瓶蓋中大獎,即使你成箱地買一萬瓶,也找不到那個獎。其實所謂的獎並不存在,隻是商家慣用的伎倆,而這也是一種“拋磚引玉”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