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束軍隊的法令說:將五個士卒編成一伍,共寫一份連保符書,並將它保存到將吏那兒。當作戰之時,自己伍內的傷亡數量和斬獲的敵人相同,則功罪相當;斬獲敵人且自己伍內沒有傷亡,則有賞;自己伍內有傷亡而未能斬獲敵人,則要殺頭抄家。自己的什長、伯長傷亡而斬獲敵人什長、伯長的,功罪相抵,不賞不罰;斬獲了敵人的什長、伯長而自己的什長、伯長沒有傷亡的,有賞;自己的什長、伯長傷亡而未能斬獲敵人的什長、伯長的,要殺頭抄家;再次作戰的時候能夠斬獲敵人高一級的軍吏,可以免除罪責。自己的大將傷亡而斬獲了敵人大將的,功罪相抵,不賞不罰;斬獲了敵人的大將而自己的大將沒有傷亡的,有賞;自己的大將傷亡而未能斬獲敵人的大將的,要依照放棄防地、臨陣脫逃的罪行予以論罪。
戰時的軍事法令規定:什長可以懲處歸他所屬的十人,伯長可以懲處歸他所屬的什長,統率千人的將領可以懲處歸他所屬的統率百人的將領,統率萬人的將領可以懲處歸他所屬的統率千人的將領,左、右將軍可以懲處歸他所屬的統率萬人的將領,大將軍可以懲處各級將領以及士卒。
經卒令第十七
經卒者,以經令分之為三分焉:左軍蒼旗,卒戴蒼羽;右軍白旗,卒戴白羽;中軍黃旗,卒戴黃羽。
卒有五章:前一行蒼章,次二行赤章,次三行黃章,次四行白章,次五行黑章。次以經卒,亡章者有誅。前一五行置章於首,次二五行置章於項,次三五行置章於胸,次四五行置章於腹,次五五行置章於腰。如此,卒無非其吏,吏無非其卒。見非而不詰,見亂而不禁,其罪如之。
鼓行交鬥,則前行進為犯難,後行退為辱眾。逾五行而前者有賞,逾五行而後者有誅。所以知進退先後,吏卒之功也。故曰:鼓之前如雷霆,動如風雨,莫敢當其前,莫敢躡其後,言有經也。
譯
管理軍隊,就是依據組織條令將軍隊分為三部分:左軍用青旗,士卒戴青色羽毛;右軍用白旗,士卒戴白色羽毛;中軍用黃旗,士卒戴黃色羽毛。
士卒佩戴的徽章有五種顏色:第一行佩戴青色的徽章,第二行佩戴紅色的徽章,第三行佩戴黃色的徽章,第四行佩戴白色的徽章,第五行佩戴黑色的徽章。按照這種次序來管理軍隊,丟失徽章的士卒要受到懲罰。第一個五行將徽章佩戴在頭上,第二個五行將徽章佩戴在脖子上,第三個五行將徽章佩戴在胸前,第四個五行將徽章佩戴在腹部,第五個五行把徽章佩戴在腰間。如此一來,士卒就不會錯認自己的官吏,官吏也不會錯認自己的士卒。如果長官發現了不屬於本五行的士卒卻不進行質問,看見次序混亂的現象卻不進行製止,那麽他就和違犯軍令的人同罪。
擂鼓進兵和敵人開始格鬥,那麽這個時候越過本行往前進擊就是敢於戰鬥,落後於本行而後退就是丟了軍隊的臉。超過本五行而戰鬥在前的士卒就受到獎賞,脫離了本五行而後退的士卒就要受到懲處,這些規定正是為了能夠分清吏卒們進、退、先、後的功過是非。因此可以說:擂響戰鼓之後部隊前進就像雷霆一樣迅疾,行動就如同暴風雨一樣猛烈,沒有人敢於在前麵阻擋,也沒有人敢尾追在後麵,這就是在說軍隊管理得好啊。
勒卒令第十八
金、鼓、鈴、旗,四者各有法:鼓之則進,重鼓則擊。金之則止,重金則退。鈴,傳令也。旗麾之左則左,麾之右則右。奇兵則反是。
一鼓一擊而左,一鼓一擊而右。一步一鼓,步鼓也;十步一鼓,趨鼓也;音不絕,騖鼓也。商,將鼓也;角,帥鼓也;小鼓,伯鼓也。三鼓同,則將、帥、伯,其心一也。奇兵則反是。鼓失次者有誅,喧嘩者有誅,不聽金鼓鈴旗而動者有誅。
百人而教戰,教成合之千人;千人教成,合之萬人;萬人教成,會之於三軍。三軍之眾,有分有合,為大戰之法。教成試之以閱。方亦勝,圓亦勝,錯斜亦勝,臨險亦勝。敵在山,緣而從之;敵在淵,沒而從之。求敵若求亡子,從之無疑,故能敗敵而製其命。
夫蚤決先定。若計不先定,慮不蚤決,則進退不定,疑生必敗。故正兵貴先,奇兵貴後,或先或後,製敵者也。世將不知法者,專命而行,先擊而勇,無不敗者也。其舉有疑而不疑,其往有信而不信,其致有遲疾而不遲疾,是三者,戰之累也。
譯
金、鼓、鈴、旗,這四種指揮信號各有自己的使用規定:一次擊鼓部隊就前進,二次擊鼓部隊就衝擊;一次鳴金部隊就停止,二次鳴金部隊就後退。搖鈴,是上級用來傳達命令的。旗揮向左邊部隊就向左移動,旗揮向右邊部隊就向右移動。使用小部隊偷襲敵人的時候就應該變換這些指揮信號。
有的時候一下一下擊鼓是命令部隊向左移動,有的時候一下一下擊鼓是命令部隊向右移動。走一步擊一下鼓是慢步行進的鼓聲;走十步擊一下鼓是快步行進的鼓聲;鼓聲不斷是跑步行走的信號。發商音的鼓,是大將所用的鼓;發角音的鼓,是帥所用的鼓;發音細小的鼓,是伯長所用的鼓。三種鼓音同時響起,表示大將、帥、伯長的指揮意圖是一致的。使用小部隊偷襲敵人時應該要變換這些指揮信號。在戰場上擊鼓出現了差錯的要被懲處,大聲吵嚷的要被懲處,不聽從金、鼓、鈴、旗的指揮而擅自行動的要被懲處。
首先以百人為單位訓練士卒作戰,訓練完成以後,再集合千人進行合練;千人訓練完成之後,再集合萬人進行合練;萬人訓練完成之後,再集合三軍進行合練。三軍將士,應經由訓練而學會有時分散有時集中,這是打大仗的方法。三軍訓練完成之後,就通過校閱來檢查訓練的效果。經過了這種訓練的部隊,攻打方形陣能夠勝利,攻打圓形陣也能夠獲得勝利,在地形複雜的地區作戰也能夠勝利,麵臨險境作戰也能夠勝利。敵人在山上,他們可以攀山去追擊敵人;敵人在水中,他們能夠下水去追擊敵人。像尋找丟失的孩子一樣迫切地去尋找敵人,追擊敵人時毫不遲疑,因此他們能夠打敗敵人並致其於死命。
用兵要早有決心並先定下作戰計劃。假如不先確定作戰計劃,不早下決心,那麽就沒辦法確定部隊是應該前進還是應該後退,疑慮叢生一定會導致失敗。因而用大部隊正麵攻擊敵人就應該先行動,用小部隊奇襲敵人應該後行動,但是無論先行動還是後行動,都是為了戰勝敵人。現今的世襲將領不知曉奇正變化的用兵方法,獨斷專行,僅僅憑借勇氣去進攻敵人,這樣一來沒有不失敗的。作戰的時候,敵人的舉動有可疑的地方卻輕信而不懷疑,進軍的時候有勝利的希望卻缺乏信心,發動進攻的時候該快的不快、該慢的不慢,這三種情況,都是指揮作戰的累贅啊。
將令第十九
將軍受命,君必先謀於廟,行令於廷。君身以斧鉞授將曰:“左、右、中軍,皆有分職。若逾分而上請者死。軍無二令,二令者誅,留令者誅,失令者誅。”將軍告曰:“出國門之外,期日中,設營表,置轅門。期之,如過時,則坐法。”將軍入營,即閉門清道,有敢行者誅,有敢高言者誅,有敢不從令者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