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內斯特·西頓·湯普森
小巫利出生於遙遠的切維厄特。一窩小狗除了他和另外一隻留了下來,其餘的都送人了。他們之所以能留下來,是因為那位兄弟長得酷似附近一隻最優秀的狗,而巫利則是一隻黃毛靚狗。
巫利從小就過著牧羊犬的生活,跟著一隻有豐富經驗的牧羊犬學本領,任何一位老牧羊人或許都遠不及他倆聰明。兩歲的巫利已經完全長大,並接受了看管羊群的係統訓練。從羊角到羊蹄,他都了如指掌。他的主人老羅賓對巫利的聰明才智極為信賴,所以他自己就整夜在酒館裏泡著,而讓巫利對山坡上那群毛茸茸的傻瓜全權負責。他受過良好的教育,無論從哪方麵來看,都稱得上是隻聰明的小狗,有著遠大的前程。可是,他卻無論如何也學不會鄙視那個老糊塗羅賓。這老羊倌雖然一無是處,卻仍堅持不懈地追求他的理想境界——沉醉於酒的世界中,枯燥乏味地生活著,卻很少虐待巫利,而巫利則回報他以極端的崇拜,那虔誠勁兒就連世界上最偉大、最精明的人也很難辦到。
巫利無法想象還有誰會比羅賓更偉大。其實,羅賓全部的體力和腦力都以每周5先令的價格抵押給一個販賣牛羊的商人了,這個商人才是巫利所看管的羊群的真正主人,而他又遠不及附近的鄉紳那樣財大氣粗。一天,這位商人命令羅賓分段分站地將羊群趕往約克郡的荒野,然後再趕到市場去。這所有的376個腦袋瓜兒中,巫利最有趣,也是對整個行動最感興趣的。
路經諾森伯蘭時,一切都還順利。羊群在泰恩河畔被趕進了渡船,不久後在南希爾茲港安全上岸了。工廠高聳的煙囪裹著濃濃的煙霧開始了一天的運轉。鉛灰色的濃煙伴隨著隆隆的巨響,將天空塗黑,低低地懸浮於街道上方,似醞釀著暴風雨的烏雲。羊兒們以為遭遇了冒著煙火的討債鬼——切維厄特一種罕見的暴風雨,他們驚慌失措,完全不顧牧羊犬和老羊倌,紛紛地向城裏374個不同方向逃竄開來。
羅賓渺小的靈魂不禁焦慮萬分,他目瞪口呆了許久才緩過神來命令道:“巫利,快去把他們都趕回來!”動了這麽一回腦筋後,他便坐了下來,把煙鬥點著,然後取出織了一半的毛襪子開始織起來。
對於巫利來說,羅賓的聲音就是上帝的聲音,他撒腿分別朝374個不同的方向跑去,攔住那374隻錯亂的羊,把他們趕到一起,帶到羅賓麵前。羅賓在渡口呆呆地關注著整個過程,這時他剛剛織完襪尖兒。
最後是巫利——而不是羅賓——示意羊們全都趕回來了。老羊倌開始數了起來——370,371,372,373。
“巫利,”他責罵道,“不夠,還少一隻,”巫利羞愧難當,立刻蹦了起來,跑開去整座城市搜尋那隻走失的羊。他剛跑不久,一個小男孩又數了數羊,對羅賓說,羊都在這兒,374隻,一隻不少。現在羅賓開始犯難了。把羊兒們盡快趕到約克郡是他義不容辭的責任。但是他知道,巫利驕傲的個性,如果找不到那隻羊,他是不會好意思回來的,哪怕是偷一隻充數,他也幹得出來。類似的事情以前也有過,而且還導致過尷尬的糾紛。他該如何是好呢?每周5先令的工錢啊,可不能掉以輕心。巫利是隻很棒的狗,失去他怪可惜的。但是我們也該遵從主人的吩咐啊。可話又說回來了,要是巫利另偷一隻羊來充數的話,恐怕——也是在人生地疏的異地,一時半會兒也回不來。於是他下定決心放棄巫利,獨自趕著羊群上路。至於他會如何折騰,無人知曉,也無人在意。
與此同時,巫利正沿著大街小巷奮力地跑著,徒勞地尋找著那隻失散的羊兒,奔波了整整一天。晚上,他饑腸轆轆,精疲力竭,並且滿臉愧色,偷偷回到了渡口,結果卻不見主人和羊群的蹤影。他悲傷的樣子還真讓人憐惜。他嗚咽著四處奔跑,他跳上渡船來到對岸,到處尋找羅賓。他回到了南希爾茲港,用了整個晚上到處找他那個卑鄙的偶像。第二天又繼續找。他乘渡船從河上渡過來渡過去,並仔細聞路過的每個人,還極為聰明地去附近的小酒館查看一番。次日,他便開始有條不紊地細嗅每位渡河的人。
渡船每天往返50次,每船平均乘坐100人,巫利每次都在跳板上,嗅跨過去的每一雙腿。那天,巫利用自己的方式檢查了5000雙——10000條腿。這樣一天天過去了,整個星期巫利都這樣盡職盡責,甚至廢寢忘食。不久,饑餓和憂慮開始侵蝕他的健康,他日漸瘦削,脾氣也暴躁了,沒人敢碰他,任何企圖幹涉他每日“嗅腿”的工作都是妄想,都會令他憤怒。
時間一天天、一周周地過去了,巫利等啊盼啊,主人卻始終沒有出現。渡船工人漸漸地對巫利的執著與忠誠表示尊重了。最初巫利對他們提供的食物和窩棚不屑一顧,人們不知他是怎麽活下來的,甚至差點被餓死。後來他接受了饋贈,並且懂得了對施恩者予以容忍。雖然他對這個世界極為痛恨,但對自己那不名一文的主人卻忠貞不渝。
14個月後,我與他相識了。他仍然執拗地堅守著崗位。昔日可愛的外表已經恢複,脖子上雪白的絨毛襯托著他聰明秀氣的臉,那對直直豎立的耳朵格外引人注意。他一旦發覺我的腿並非他所尋找的主人的腿時,就不再抬頭看我了。接下來的10個月,無論我表示如何的友好,他仍隻是專注地守望著。而我,就像一個陌生人一樣,絲毫得不到他的信任。
當我與愈多的人打交道,我就愈喜歡狗
這個忠心耿耿的家夥在渡口守望了整整兩年。他之所以沒有返回山裏的老家,並非因為路途遙遠,也不是擔心會迷路,而僅僅因為他始終堅信不移——正是那個羅賓,神一樣的羅賓希望他留在渡口。於是他就留了下來。
他來來回回地渡河,隻要覺得有達到目的的可能,他就一定會去。一隻狗渡一次河的費用是一便士,照這樣算來,到巫利停止尋找時為止,他已經欠擺渡公司好幾百英鎊了。他要嗅跨過跳板的每隻褲腳,據我估算,總共是600萬條腿。即使都是白費周折,他也依然忠貞不渝,從未動搖過。長期的緊張和操勞使他的脾氣明顯地變得乖戾了許多。
羅賓後來的情況怎樣我們不得而知。一天,一位強健的趕畜人邁步走下船台,此時,巫利與往常一樣檢查著這個陌生人,他忽然一激靈,脖子上的毛根根直立,渾身戰栗著,發出低沉的吼叫,他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到這個趕畜人的身上。
船上的一名工人誤會了,衝這個陌生人喊道:“喂,夥計,你可別惹那狗。”
“誰惹他了,你這傻瓜,恐怕是他在惹我呢。”此時,一切解釋都是沒用的。巫利的態度有了一個180度的大轉彎。他討好地向趕畜人搖起了尾巴,這是他幾年來頭一回這樣使勁地搖尾巴。
說來簡單,那個趕畜人多利,是羅賓的一個老熟人,他的部分裝束,手套和那條羊毛圍巾都是從羅賓那兒得來的。巫利嗅到了他主人的氣味,同時對能重返偶像主人身邊已不抱任何希望,於是欣然放棄了守望渡口的職責,並明確表示願意跟隨戴著這副手套的主人。多利很高興地接受了,帶他回到了德比郡那個群山環繞的家中。巫利重又成了一隻看管羊群的牧羊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