慌慌的把剛買的手機拿出來,忙給孟寶打了個電話。
這部新手機裏麵,就隻有孟寶的電話號碼。
我迅速的給孟寶撥電話過去,但是他的手機關機了!
關機了?
我怔了幾秒鍾,突然急的在諾大的批發市場裏四周環視著。
孟寶呢?
幾分鍾之後,丟下那四大包貨沒管,直接從批發市場跑出去。
下午的街上,太陽光照射的柏油馬路上,一股股汽車尾氣的味道在四周散發著。
孟寶呢?
我環視著周圍的一切,焦急的尋找著孟寶。
半個小時之後,終於一個在路邊修自行車的大爺告訴我:“剛才有個小夥,被人拉進一輛車裏麵去了!車開走了。”
我腦子裏一片淩亂,雙目茫然的站在街上。
是誰把孟寶帶走了?
我站在街上,大夏天,卻渾身感到了寒意。
那股寒意,就像侵進了骨骼裏,久久不散。
孟寶,到底是被誰帶走了?
突然之間,腦海裏出現了程方澤沙啞的嗓音,還有蕭念承慘死的模樣。
骨骼裏的寒意散發,纏繞全身。
我的手顫抖著,拿著手機,在手機裏麵輸入著顧霆西的號碼。
輸入到最後一個數字,突然頓住了!
我站在街上,天空上的雲彩飛速流轉,太陽也在急速間在半空中西斜。
火紅的陽光將雲彩照射的出了一圈紅色裙邊。
修自行車的大爺望著我,“小姑娘,你都站在這裏一個多小時了,你要不報警吧?”
報警會好用嗎?如果會好用,蕭念承的死也不會不了了之,程方澤也不會成了啞巴。
終於,我拿起電話,我要給顧霆西打電話,不管怎樣,我不能讓他再傷害了孟寶。
可是剛拿起電話,孟寶的電話便打了進來。
我接了起來,直接說:“孟寶?你去哪兒了?”
孟寶的電話裏,傳來了一聲冷笑,“童小姐,怎麽了?這麽著急?”
我的眉頭蹙起來,仔細聽著電話那端的聲音,“你是誰?你是沈翊行?”
“沒想到童小姐對沈某記憶這般深刻,”沈翊行嗬嗬一陣冷笑。
“你要幹什麽?”我對著電話,再也無法保持平靜,“沈翊行,你想怎麽樣?你把孟寶帶到什麽地方了?”
“我隻是請童小姐的男朋友,來喝一杯啊!”沈翊行冷笑道,“請童小姐的男朋友喝酒,誰知他酒量這麽差?喝了幾杯,就醉了!”
“沈翊行!”我咬著牙齒,“你讓我幫你的忙,我根本幫不了,顧霆西他做生意有自己的原則,如果你公司資質不夠,我怎麽說,他都不會和你合作的。”
“我現在不求童小姐幫忙了,童小姐,您來把您男朋友帶回去吧?嗬嗬……”沈翊行的冷笑帶著譏諷和一絲絲陰冷。
“在哪裏?”我問。
“在天夜406。”沈翊行語畢,立刻掛斷了電話。
天夜?
天夜,之前我去過,上一次因為張妙把孟寶弄到警局裏了,非說孟寶故意殺人未遂。
我持著電話,立刻在街上找了一輛的士,坐了進去,說了天夜。
天夜在荊市非常有名,每天出入的人非富即貴,所以司機看了看我,可能是覺得我穿的太寒酸了,說了句:“你是說,去天夜?”
“嗯。”我點點頭。
車子行駛起來,朝著天夜去了。
傍晚的晚霞掛在天空中,那晚霞泛著紅色。
車子在半個小時之後,停在了天夜外麵。
我直接走上了台階,走進天夜,去了406包間。
走進包間裏,裏麵一片煙味和酒味的混合,氣味很難聞。
孟寶趴在桌子上,不知道是醉了,還是暈了,在睡著。
沈翊行坐在一旁,還有幾個流裏流氣的男人,各各望著我。
我到孟寶身旁,拍了拍他,他一動不動,根本醒不過來。
沈翊行坐在一旁,嘴巴上叼著煙,胸口的扣子咧開,完全沒有第一次見麵時候,那種紳士的模樣了。
我隻看了他一眼,便繼續拍著孟寶:“孟寶?你醒一醒,我們走!”
不管我如果拍孟寶,最後開始搖晃他的身體,他均是醒不來。
很明顯,孟寶不是單純的醉酒。
他的衣服前襟上全是酒漬。
我焦急的想把孟寶叫醒,沈翊行坐在一旁叼著煙冷笑出聲,“童小姐和男朋友還真是深情,別費勁兒了!他十個小時之內都醒不來。”
“沈翊行,我隻不過是沒有幫你的忙,而且你那個忙,我確實幫不上,你就這樣嗎?”我望著沈翊行,“看來,我沒幫你是對的。”
“你也不要說你幫不幫我了,已經有人幫我了。”沈翊行叼著煙蔑視望著我,“童小姐,我給你臉的時候,你不要,我隻能給你耳光。”
“嗬嗬……”我也冷笑出聲,“給我耳光?能給我耳光的人,恐怕還沒出生呢!”
“笑話!”沈翊行嗤笑一聲。
然後,我在他蔑視的目光下,猛地把孟寶從桌子上拎了起來,背著他朝著房門外麵走。
我背著孟寶,周遭一群人目光異樣。
一個男人突然爆笑一聲,“見過英雄救美的,沒見過美救英雄的!這女人不簡單啊,這麽大個男人,都能背的起來!”
我咬著牙齒,背著孟寶,奮力的朝著門外走。
猛然間,背後過來一個人,直接把孟寶從我背上拎了下去,手一甩,孟寶摔倒角落裏,腦子磕到了牆壁,竟然都沒有醒來。
“幹什麽?”我冷視著沈翊行,眸子裏的光彩冰寒。
看來,今天是不能‘好聚好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