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在/花不開/春天過後要等待

——王菀之《月亮說》

過了一天,秦紹又派人過來把我接走。我想他有可能還要跟我算前帳,內心忐忑不安,連說話都帶著點顫音。

車沒有停在別墅前,而是繼續沿著盤山公路往上繞了繞,拐了幾圈之後,停了下來。秦紹正在那邊等我。

他穿了一套白色的運動服,等我的樣子像是《審死官》裏戴著三眼花翎的高級朝廷命官等著重刑犯帶上衙門的場景。

事實上,他帶我進的地方確實也很像衙門牢獄之類的。外麵都是高高圍起的柵欄,門把手上纏著粗重的鐵鏈,又掛了一把厚重的大鎖。

門衛看他過來,立即把鎖打開,放我們進去。我想秦紹不會把我囚禁在這裏吧?雖然我說我是階下囚,也不用這麽按字麵意思走。

我偷偷地瞥了他一眼說道:“個人強製限製他人自由是犯法的。”

他停下來,轉過身來看我。我其實有一米七的身高,可是仍然需要仰望他,我才能看得清他的臉。

他哼了一聲:“這時候才害怕,晚了。”

我聽著更慌,一幕幕殺人滅口的電影片段都從腦中掠過,怯懦地說道:“你做這麽大的生意,沒必要為了我這麽一個人幹傻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天理昭昭法網難逃,人在做天在看,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我又控製不住地往外冒奇怪的詞語。

他又跟看怪物一樣看著我,和上次在迎新表演上如出一轍。

他忽然伸過手來,我連忙往後退。他的手就懸在了半空。我看他拿的那高度,貌似不是掐我脖子,而是要抓我的頭。

可是我們走的地方附近也沒什麽柱狀物好拿頭去撞的。

他涼涼地把手收回去,白了我一眼,沉默著帶我進了裏麵第二套柵欄。柵欄剛被門衛打開鎖,裏麵就竄出兩隻黑不溜秋的動物,嗖地掛在他身上。

我嚇了一跳,本能地往他身後躲。他在前麵做了個動作,兩隻動物都乖乖地蹲下了。

我溜出個腦袋看。不看還好,一看快要把我嚇昏過去。這兩隻居然是狼。幸虧我曾經是個有錢人,聽說過有些征服欲強又閑得蛋疼的資本家會養狼,所以還特意在網上找過狼的照片,不然看見這瞪著綠眼的狼還以為是哪個高級品種的狗呢。

秦紹從門衛那裏拿來一塊生肉,扔到遠方。兩隻狼嗖地跑過去吃起來。沒過幾分鍾就吃完了,又乖乖地跑回來,趴在秦紹的旁邊。

我的腿都有些發軟。但是秦紹也不說話,就隻顧著給狼喂食,鍛煉基本姿勢。

我覺得每分鍾都如坐針氈如履薄冰。這麽過了一小時,秦紹終於站起來。我連忙緊緊跟上。

司機在外麵等著,我們沉默地進了車。到了別墅前,車停了下來。秦紹下車前跟我說:“以後每周六晚上來這裏過夜。今天你先回學校吧。”

我被嚇傻了,他說什麽我都點頭。

在車上行駛了半個多小時,我才慢慢重新意識到安全感。我明白秦紹的用意。他懶得跟我動嘴皮子,隻要把我帶出去遛一遛,就知道我昨天的反抗有多愚蠢。他用實際行動給我看,連殘暴的狼都能被他馴服了,區區一個人,還是有把柄在他手裏的人,還能奈他何,跟他對著幹,簡直是癡人做夢。我一直覺得生無可戀,以為砍頭不過碗大的疤,生亦何懼死亦何哀,表現得跟抗日烈士一樣。可我看到幾匹狼,就嚇成了這樣。秦紹肯定連恥笑我都不屑於做。他就是用這樣的預演告訴我,我是一個多麽軟弱無力的人,根本不配做他的對手。

我冷汗涔涔,深刻體會到我遇上了一個什麽樣的對手。秦紹是個比禽獸還禽獸的禽獸。他有著動物的野性,完全掌握了用最殘忍又最有效的方式一矢中的,入門三分。

周六便成了我每周一鳴的喪鍾日。

我不敢去,我又不敢不去,我看著他的別墅,它不是我以前形容的監獄,更像是殘酷的刑場。理智地說,即便我真做錯事了,他也應該不會真關門放狼欺負我,但他做事的方式讓我不寒而栗,**裸的恐嚇和威懾,陰毒得不像一個企業精英,而像日本的黑幫山口組頭目。如果我違反他的意誌,我不知道他會用什麽樣的方法對付我。我想象不出他的招數。他在我們常人能理解的範圍之外。

我進了臥室,秦紹戴著一副金絲眼鏡在**看書。斯文敗類就是形容這種人的。你怎麽會想到這樣的人會有這麽一顆扭曲的心?

見我進來,秦紹對我說:去洗澡吧。

我聽話地進了浴室。浴室其它東西都沒變,不過換了沐浴露的牌子。以前都是寫滿英語和法語的洗浴用品,現在沐浴露換成了我常用的那一款,連綠草味都一致。我家還在山溝溝時就用這國產牌子的香皂,有錢的時候換成了沐浴露,現在所有的化妝品屬國產的最便宜,我一直延續下來,沒想到秦紹竟然也用這個牌子了。

我不敢想他是為了我換的沐浴露。沐浴露牌子眾多,香味更是繁複。他要是能憑著嗅覺去一家家找,我更覺悚然。我寧可相信這是湊巧而已。

我進了臥室,在他旁邊乖乖躺下。我想著我要是中途再吐了,可怎麽辦?這麽個有嚴重潔癖的禽獸,怎麽接受得了這樣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

禽獸合上了書,摘下了眼鏡,關上了燈。

我全身繃緊,眼鏡緊閉,心髒跳得快要出膛。

秦紹的一隻手放到了我的腰上,氣息在我的耳旁。

我等著他下一步動作,可是動作遲遲不來。

我扭頭看過去,秦紹正以無害的態勢抱著我睡覺。我不可置信,可是他就是這麽一臉安詳地躺在我身旁。

我望著天花板,想著這到底是要唱哪一出。

秦紹忽然說話:“放鬆。”

我大口地呼著氣,說實在話,這樣的情況我沒法放鬆。像是一隻齜著牙的老虎忽然化成了舔著毛的小貓,誰能接受得了。

不管怎樣,都比原來的那種狀態好,至少沒有我惡心的事情發生。既然如此,我也這麽睡吧,雖然有可能睡不踏實。

接下去的幾周,秦紹每次派人專車把我從學校接走,然後我洗洗身子當他的抱枕,我一覺睡醒,他必然已經起床。然後我和他一塊兒吃早飯。吃完早飯,他就又派車把我送回學校。我覺得要不秦紹是精神分裂症患者,要不就是我精神分裂症患者。在這個事情上,總有一個人出問題。不然怎麽前後反差會有這麽大呢?

可如果秦紹真的是精神病,我希望他現在這個狀態永遠不要醒來。我不care他為什麽花大錢把我叫過去,隻為了每周讓他抱著睡覺。我隻要他再堅持四個月就好了。那時我就湊齊手術費,我也能做腎髒手術,永遠告別這樣擔驚受怕的日子了。

轉眼已快到十月下旬,學校裏的樹葉終於一夜染黃。秋風一掃,飄落無數。地上都是來不及掃的厚厚落葉,踏上去發出沙沙的聲音。秋風時大時小,大了能吹跑頂棚,小了卻不足吹落殘葉。天氣也時暖時涼,我帶的學生裏好幾個人已經感冒。但畢竟年輕,泡點感冒衝劑第二天就沒事能亂蹦躂了。

我帶的這個班級異常活躍,在班長曲世成的帶領下,班級動不動邀請我參加全班的討論大會。無異於參加社團啊組織越野啊籌備比賽啊,學生的生活說豐富就豐富,說簡單翻來覆去也就那麽幾件。

我不知道曲世成那天有沒有發現賓利車裏發生的事情。照現在這個發展形勢看來,是沒看清的可能性為大。但我也不能完全排除。因為他站在車外皺著眉的樣子我忘記不了。他和溫嘯天是這麽相像。我有時候坐在班級裏看他們討論時,會對著他出神,一顰一笑連背影都會讓我想起溫嘯天。可溫嘯天告訴過我他是他們家的老幺,他連表弟妹堂弟妹都沒有,所以曲世成絕無可能和溫嘯天有親戚關係。

我隻是覺得這可能是老天又派下來考驗我的難題。他讓一個和你心愛的人相像的人陪在你身旁,來測驗你到底愛的是軀殼還是靈魂,就像口口相傳的故事中神仙經常幹的事情。愛靈魂的人往往能一眼之間辨別出來,對假的那個毫無眷戀。我想我可能愛溫嘯天的靈魂也愛他的身體。我看著曲世成,老想伸出手摸摸他的眉眼和短發。有時候他們都要喊我好幾聲才能叫醒齷齪的我。

我想起鄭言琦說的那句話:“現在都流行姐弟戀,老牛吃嫩草什麽的,最誘人了。”

我覺得我該拖出去千刀萬剮。

我還是每周去秦紹那裏報道一次。有一天秦紹吃完早飯後,帶我去買衣服。我好久沒去過高檔的商場,但我還能辨別出商鋪的檔次。我當時一進門就知道這家店衣服價位不低,所以我偷偷跟店員說給我來最貴的就行。自從破產之後,我知道名牌衣服也是一種固定資產,在貧窮的狀態下可以轉化為現金。秦紹大概意識到了我的算盤,很快就跟店員說,來最便宜的吧。這裏的店員都受過專業培訓,一般不會表現出任何主觀的情緒,但她聽秦紹說完這句話後,表情稍微抽了一下,可能來這裏的主顧都是女的端著架子一件件試,男的隻顧欣賞和掏錢,從來不會有現場要求最便宜的東西而難堪女人的。可我卻覺得她見的世麵太小,其實很多平價店裏,“來最便宜的”是經常聽到的一句話。

我還是很開心,即便這裏最便宜的衣服也值五位數,等我幹滿半年,要是我不剪吊牌,還能以高價賣出。但秦紹接過衣服袋子時,立即就把吊牌撕了,還用譏諷的眼神看了我一下,把袋子扔回給了我。他這一撕,這件衣服的身價巨跌,我怒不敢言,隻好拎著衣袋跟保姆一樣陪著他買衣服。

不過我至少敢重新跟他交談了。我還問他下周六晚上的陪睡能不能改到周五。我還沒說理由,他就直接拒絕了。我問他為什麽,他說因為每周六早上他都和球友吃早飯、打球。我沒有明白他周六早上與球友吃早飯和我換成周五晚上睡覺有什麽關係。他又不差我陪他吃早飯。但是我也不敢多問,隻當他怪脾氣發作了。隻要他不碰我身體,我已經感恩戴德了,時間什麽的都好調整。

我隻是覺得周六是溫嘯天的生日,躺在秦紹身邊讓我有些難受。可這些現在我都能克服了。我想他是把我馴服貼了。

安穩的日子總是過得很快,一轉眼日曆已翻到10月23號了。霜降已到,露結為霜,霜凍百草殺。天氣冷得很快。三十歲的年紀有些怕冷,我穿了件厚厚的風衣往返於宿舍和圖書館的途中,忽然被迎麵跑過來的葉琴琴拉住。她氣喘籲籲地比劃著告訴我:“老師不好了,曲世成和別人在網球場打起來了。打得很厲害,曲世成留了不少血。”

我連忙往網球場跑過去。本來那個地方我都一直繞著走的,可今天也沒別的辦法。

我一進網球場就看見曲世成跟拍《熱血高校》似的,頭上的血一滴滴地落在他的淺色外套上。這家夥還支著網球拍,怒瞪對方,和他們拚眼力。

我覺得打架這種事情在大學就應該自然絕跡了的。尤其是學風濃厚的A大,大家都是愛動口不愛動手的和平主義者,沒想到曲世成叛逆期還沒過去,跟別人上綱上線地打起來了。

我畢竟大他們十來歲,而且我大小還算是個班主任,我擺著架勢說了聲:“你們都想不想畢業了,是不是嫌檔案欄裏太空白啊?”我這麽一白糊,他們也就施施然地鳥獸散了。

我和葉琴琴兩個人一人扶他一個肩往校醫院走,後來一想,萬一醫院一上報,到時我這烏鴉嘴說的事情都成真,罪過就大了,趕緊又往門口打車去。

到醫院的時候,曲世成已經昏過去了。我在研究生時,在小門臉的診所裏做過一段時間的護工,看見這樣的情況還能鎮定自若地去找空床位,掛急診,找醫生。

醫生讓我們把曲世成推進CT室照了照,說就是輕微腦震**,可能腦子被硬物砸到了。頭破了的地方剛好毛細血管分布密集,血流得恐怖,但其實還沒到縫傷口的程度。隻是因為有輕微腦震**,最好留在醫院多觀察一天。

我鬆了一口氣,才緩過神來問葉琴琴:“他們怎麽打起來的?”

葉琴琴支支吾吾地也沒說出句整話。

我說:“你老實講,我看你清楚著呢。”

大一新生從高中帶過來的稚氣還沒脫盡,都容易被恐嚇。她低著頭說:“那幫人說,老師您和外麵有錢人勾搭在一起,他們看見好幾次有人開著名車過來接您。被曲世成聽見了,他就先打過去了。他們一看有動武的,仗著人多也還手了。”

我聽著這話,覺得要是謠言我還能義憤填膺地喊一聲“流言可畏”,可這和現實絲毫不差,我連反駁的餘地都沒有。

我跟葉琴琴說:“你先回去吧。打架的事情你不要和同學說。曲世成還是班長,要是這事傳出去,對他以後的工作沒幫助。今天晚上我在這裏值守。”

葉琴琴點點頭,看了看頭被包裹得跟木乃伊一樣的曲世成,戀戀不舍地走了。

我坐在床邊,想那天曲世成肯定看到了。他隻不過選擇閉嘴不說,還把我當做個老師而已。可是我又何德何能,當得起這聲老師。我連人都不算是了。

我看著曲世成穿著網球服,安靜地躺在病**。看著看著便想到了我第一次追求溫嘯天的事情。

那時我被舞台上彈鋼琴的溫嘯天迷得分不清七葷八素,每天想著怎麽能創造機會跟他在一起。我說過,我欲望淡然,但惟獨在溫嘯天這件事情上是個例外。我像跟蹤狂一樣,天天偷偷地跟在溫嘯天的後麵,看他每天都去做什麽,一筆筆地都記錄在我的記事本上。我看了他的課幾乎和我的課時間重疊,基本上我沒有去他的課堂上蹭課的機會。而那時我還是大一學生,對逃課這種事情還不是那麽得心應手。然後我發現一個規律,每周三和每周五上午他都會和一個女的一起打網球。那個女的叫艾靜,是網球協會的會長,才大一就當上會長,可見網球水平了得。

我不知道這個叫艾靜的和溫嘯天是什麽關係,是純粹的訓練呢還是借著訓練的名義動著和我一樣的歪腦筋。A大的網球場有且僅有一個。每周末網球場幾乎都被預訂滿了,所以溫嘯天隻能選擇周三和周五兩天他剛好沒課的時間。我當時想學《一吻定情》那樣,守在網球場附近,等著他出來跟我撞出愛的火花。畢竟他那時和上世紀末的美少年柏原崇還有些相像。可每一次,他都視我為空氣,大步大步地和我擦肩而過。

我覺得《一吻定情》是沒戲了,我得學《流星花園》。那年這個電視劇剛剛風靡大陸,我都看了N遍碟片了,裏麵的情節背得滾瓜爛熟。當然我不能學習杉菜,我得學習最後抱得佳人歸的道明寺。

於是我跟道明寺學的第一招就是包網球場。道明寺為了和杉菜在一起,包了一個大遊艇。比起遊艇來,包一個網球場簡直不值一提。而那時我爹常說能用錢解決的問題就不算問題。當然這句話放到現在來,我是打死也不信的。我倒是堅定地認為所有的問題都是由錢產生的。

其實包網球場這種事情,學校是不允許的。大家都是按時付費。當時每小時二十塊錢,已經是很多人承受不起了。可我謹記我爹的教導,從家裏拿了兩條名煙和一瓶名酒送給管球場的大爺,又給了五千塊錢作為兩天的承包費用。

事情都辦妥了之後,我穿了件嫩黃色的網球衫,跟道明寺一樣酷酷地站在球場中央,拿著一個我都不知道怎麽握才算合格的網球拍,等著溫嘯天的到來。

溫嘯天也剛好穿了件嫩黃色的球衣,我看著他走進球場,想著兩人衣服都穿成情侶了,這事怎麽想都覺得吉利。結果人家一進來,聽我說球場被我包下來了之後,二話沒說掉頭就走,連問一句為什麽都沒有。好歹人家杉菜還上了船了。劇情發展得一點都不對。

我隻好追出去攔住溫嘯天。我說你是溫嘯天吧?打一盤唄,我請。

他遲疑了一下,說好。

我心裏大喊了一句yes,連忙拿著網球拍在對麵站好。

溫嘯天向空中拋起網球,華麗地高高彈跳起,用力一拍,旋球“嗖”地朝我飛過來。

我睜著眼睛,看著球離我越來越近,越來越近,最後“咚”地在我鼻梁上落下來。我感到溫熱的**從我鼻孔裏出來,我伸手一摸,差點沒把自己嚇傻過去。

這是多狗血多小言的劇情啊。我傻了沒多久,摸著鼻血在心裏又喊了一聲yes!

溫嘯天急忙跑過來,慌張地問我:“同學,你沒事吧?”

我捂著鼻梁,血液漫過我的手一滴滴落在衣服上,我甕聲甕氣地說道:“我叫盧欣然。01級社會學係的新生,住20號宿舍樓301室。你得為我負責。”

我想那樣單純又美好的歲月是永不會回來了。我傻傻地喜歡著他,一步步折騰,一步步靠近,用盡我的伎倆,用道明寺的方式把柏原崇追到了手。

紅了櫻桃,綠了芭蕉,奈何流光容易把人拋。

我趴在病**,連呼吸都覺得刺痛我心髒,可也就這樣跌入了夢鄉。

可能回憶太累人,我一覺醒來都是第二天早晨五點多了,曲世成在病**坐得端端正正,彎著眼睛看我。

見我醒來,他臉忽然一紅,立刻轉到了別處去。我想大概這孩子看著我都能想到那天賓利車裏發生的事情,也挺難為他還為我打架的。

我說:“醒了?要不要通知你家人過來?”

他搖搖頭,說道:“我家人都在美國呢。我還有個舅公在A市,不過還是算了,我跟他也沒什麽共同話題,通知他過來隻會讓我們都尷尬。”

我想,確實是,一聽舅公這稱號都讓人產生一股距離感,也甭說談話了。

我說:“餓不餓?從昨晚到現在都沒吃過東西,就靠這葡萄糖液頂著了。”

他摸著肚子點點頭,說:“我好想吃我媽親手做的青菜火腿粥,鮮稠又不膩口,想著都流口水。”

我說:“這還不好買,街上隨便是。”

他嘟著嘴說道:“這個街上買不到。我吃了好多家,都沒我媽做得正宗。老師你會做嗎?”

我當然不會做,倒不是我想遠離油煙,主要是我媽除了插秧高手,還是個烹飪高手,在山溝溝的時候我媽就霸著廚房不讓我們爺女倆進屋。有錢了之後,雇人做飯,更不需要進廚房。現在想做也沒地方做。

我就突然想起來今天是周六,秦紹說周六早晨他都要去和別人吃早飯打球。那說明我要是現在去,就能繞過他借他家的廚房一用。

我可能是感動於曲世成為我打的架,想表達一下我的心意,或者我隻是受不了這樣的臉對著我說他想吃什麽什麽東西。我居然願意冒險回秦紹的住處去做個早飯。

我對曲世成說:“如果你真想吃我做的粥,那你就再忍忍,我替你做粥去。”

曲世成兩眼發光,對我說道:“真的?謝謝老師。”

我看著他雙目炯炯的樣子,又恍惚了一下,覺得去冒險也是值得了。

我打開錢包看,付完醫藥費什麽的,我錢包裏還有兩百多塊錢,雖然這是我身上所有的錢,但是我想著曲世成餓扁的肚子,毅然決定打車前往。

我在別墅的門口對著攝像頭跟管家打招呼時,管家貌似看我大早晨就自己過來了,在那頭也很震驚,可他還是給我開了門。

我問管家的第一句話就是秦紹在不在家。

管家恭恭敬敬地對我說:“盧小姐,秦先生出門了。您找他有事嗎?我可以替您轉告他。”

我連忙說不用不用。管家對我一向恭敬,即便看過我被秦紹抓著洗紋身的狼狽樣子,他還是一如既往地對我保持著一絲不苟的友好態度。我擔心他其實是《黑執事》裏的守護主人夏爾的塞巴斯,來自19世紀,能脫下帽子華麗躬身說道:“Yes,mylord.”

我跟管家說,我想借用一下他家主人的廚房。為了表示這話的可信度,以及勸服他我做這個事情有利於秦紹的日後身體健康,我說:“我本來想做這個早飯給秦先生吃的,雖然他不在,但我既然來了,我也別浪費車錢還是做一碗給他吧。請您務必到時交給他。”

管家好似是被我說服了。我連忙走進廚房。我雖然做過有錢人,但很少進我家別墅的廚房,所以我對這些高級燃氣灶烤箱微波爐很不在行。我對廚房最熟悉的物件是冰箱,那還是因為我半夜老餓,隻好自己去廚房冰箱裏翻東西吃。

但是好在秦紹的廚房夠大,操作台也夠寬,作料也夠豐富和新鮮。這些都是新人起步的良好基礎。我拿出手機搜索出來的菜譜,一步步地按著上麵寫的做。它提供的菜譜簡單得連我第一次做飯的人也覺得驚奇:1.米三把,洗好放入鍋內。2、倒入水,大火燒開。3、小火繼續20分鍾。4、放入青菜,火腿粒,少許鹽即可。

簡單得和趙本山的那個“把大象關進冰箱需要幾步”的笑話差不多。

我圍著圍裙,想著做這件事情這麽輕而易舉,不由心裏有點得意。一得意就容易忘形,一忘形就容易遭雷劈。

我身後忽然有一個熟悉的聲音在問:“你怎麽過來了?”

我驚訝地轉身,下巴差點掉進鍋裏一塊兒煮了。

我說:“您怎麽回來了?”你不是吃著早飯打著球嗎?我緊張地想說:“您不是坐著火車出了城,吃著火鍋唱著歌去了嗎?”還好,我沒把這話說出來,我正在有意識地改正我一緊張就胡說八道的壞毛病。

他的高爾夫球衣服還沒換,頭發上還有早晨沾的露水,劉海濕潤潤毛絨絨地趴在額頭上,像極了《愛上女主播》裏陪著蔡琳泛舟的張東健。我再次覺得丫這容貌肯定是整容來的。

他說:“我聽說你給我做早飯來了?”

我看他的興致不錯,要是平時,他會說:“我先問的話。”言下之意是我必須先回答。

我想這管家做得真到位,一小屁事就馬不停蹄地報告給他。也不晚點通知,再給我半小時就完事了。

我隻好點點頭,指指鍋裏的粥,說道:“不過可能煮得不好吃,您還是別吃了。萬一吃壞肚子……”

“你下毒了?”他挑著眉毛問我。

我連忙把頭搖得像撥浪鼓,借我一百個熊膽我也幹不了這事兒啊。

他撇了一下嘴說道:“那不就得了。”

說完,他就靠在操作台邊上,看我煮粥。

我現在倒埋怨起這麽簡單的食譜來了。比如第三個步驟,小火煮20分鍾,我什麽事也沒得可幹。本來一個人可以讓大腦放放空,可是旁邊站一個天然製冷機,我哪敢放空,我得高度警備著,防止他異想天開又做出什麽事情來。

所以,這個世道,最難做的事情,是陪一個有控製欲又有實力控製的精神病患者啊。

我用湯勺攪著粥,度秒如年地等著時光慢慢流過。偶爾用餘光看看秦紹。外麵朝陽升起,晨露退散,一半明媚,一半憂傷。秦紹跟做廚房用品廣告一樣,往那裏隨便一靠,後麵的鍋碗瓢盆就跟著發著金光。

我猜秦紹雖然是三十六歲的人了,但肯定是個富三代或者紅三代,要是靠他白手起家,端不出這氣質來的。學校資料上寫著他爸是恒遠集團就是證據。你看我那暴發戶的爹。可是想想我認識的有錢人沒幾個,我都不知道溫嘯天家境怎麽樣,那時我想著要那麽多錢幹嘛,我家就夠用了,要是我父母跟我來那一套門當戶對的強製婚姻,我就帶著溫嘯天私奔。後來他突然消失了之後,我追尋著他家地址,看到是個和我家破產之前的別墅差不多氣派的建築時,才知道原來溫嘯天其實也是有錢人,隻是不像我那麽得瑟,在學校裏還住單間,還包網球場,高興了還去包電影院。我那花錢的本事全壓他身上了。那時我是真心以為他就是個普通人家的孩子,要不是他消失之後我家才破產,我都以為他是看在我的家境份上跟我交往的,一看我家嗝屁了就跑路了。

秦紹時不時地過來看看粥的變化。我稍一出神,他就說:“接著拌。”每次他靠近我,我就全身緊繃,害怕他幹出點缺德事兒出來。

我後來有點忍不住,我說:“秦先生,這兒廚房怪亂怪髒的,要不您去外麵等著。粥好了,我給您端過去。”

秦紹丟了一句“你幹你的,不要管我。”就又立在那裏了。

我心想,我要能信你這話才行啊。不要管你,我這命還留得住嗎?也不知道那女傭在這裏工作多久了,這樣子還敢說他潔癖。鬼才信呢。

如果時間是把殺豬刀的話,我都覺得這二十分鍾都夠把這把殺豬刀磨得鋥亮地朝秦紹劃拉過去了。

最後我看著手表,當秒鍾最後一次指向12時,我像是跑完了一場馬拉鬆衝向終點的選手,簡直想振臂高呼。

我放了青菜火腿和鹽,盛出一碗粥,輕輕地擺放在外麵的餐桌上,心裏不停祈禱,這處女粥一定要好吃啊,要是惹了他,今天就甭想出這房子了。

他今天的心情看著真不錯,居然抬抬下巴跟我說:“你也一塊兒吃,傻站著看我吃幹嘛?”

我心想也是,萬一他第一口覺得不好吃,把燙粥扣我臉上,我毀容了都沒處說理去,我還是能躲就躲遠點吧。我就借機溜進廚房,慢吞吞地盛出一點,又晃悠了半天才端出去。

秦紹說:“你躲裏麵偷吃呢?磨蹭半天。”

我看他碗裏的粥一動不動,想著這是什麽意思?要我先吃,怕我下毒?這還跟古代太監給皇帝試吃一樣啊!

我舀了口粥,吹吹熱氣,放進嘴裏,吧唧了一下,竟覺得味道不錯,不由又往嘴裏送了一口。我原來做這個是有天賦的,媽媽良好的廚藝基因延續到了我這裏,我都有些眉飛色舞,好久沒有什麽成就感的事情了,這倒真是個意外的收獲。

秦紹也慢慢喝著粥,每一口都帶著品嚐的斯文勁兒。有錢人就是這樣,又不是茅台,每一口還留有後味啊。

我看秦紹這麽慢條斯理喝下去,曲世成就要餓死了。我趁他心情還可以,跟他商量道:“秦先生,這粥做得有點多了。我帶走點吃行不行?”

秦紹眼皮都不抬一下說:“多了就放冰箱,晚上餓了做夜宵。”

我一頭栽地,想不到有錢人竟然摳門成這樣,連點粥都要分兩頓吃。我這才相信人們常說的“越有錢越摳”。我望著廚房的一鍋菜粥,想著真是便宜了這條大尾巴狼啊。可憐曲世成,我隻好去醫院的小鋪給你買點,你就湊活吃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