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撫養孩子長大的方式並不像善於思考的美國人認為的那樣。美國父母在教育自己的子女時遠不及日本人那麽周到和嚴格,但他們從一開始就讓嬰兒知道他小小的願望在這一世界上並不是至高無上的。他們在撫養小孩時嚴格地按著規定的喂奶時間和睡眠時間表,在時間未到之前,不管嬰兒怎樣哭鬧也無濟於事。稍大一些當他吮吸手指或者把手放在身體其他位置時,母親會打他的手來加以製止。母親常常不在身邊,而當母親外出時,嬰兒得留在屋裏。在他喜歡吃其他食物之前,他就得斷奶,如果他是以奶瓶喂養的話,他就得放棄奶瓶,無論他是否喜歡他都要吃一些有益於身體健康的食物,否則就要受懲罰。

在兒童教育方麵,日本人的做法與美國人截然不同。日本的生活曲線正好與美國的生活曲線相反,是一個巨大的U字型曲線,即讓幼兒與老人享受最大的自由和隨心所欲。過了幼兒期以後,約束逐漸加強,直至結婚前後自由達到最低線。這條最低線貫穿整個壯年期並持續許多年,其後曲線重新逐漸上升,過了60歲後,就又可以像小孩一樣不再為恥辱而煩惱。在美國是把這個曲線顛倒過來的。幼兒期的教養極為嚴格,隨著孩子的成長,這種教養逐漸放鬆,當一個人獲得了足以自食其力的工作,開始成家立業時,就可以不受任何人的約束了。我們的壯年期是自由和主動性的巔峰時期。當隨著年齡增長精力逐漸衰退而成為受人照顧的“累贅”時,約束又開始出現。美國人無法想象按照日本人的生活模式安排生活,這跟我們的現實是完全背道而馳的。

然而,無論是美國人的人生安排,還是日本人的人生安排,事實上都是為了確保每個人都能夠在自己的人生鼎盛期盡可能多地融入該國的文化。美國人認為必須擴大在壯年期個人選擇的自由才能確保這一目的。日本人則依靠對個人的極端束縛來達到這一目的,盡管事實是人在此時處於體力與賺錢能力的最高峰,但這並不意味著他能主宰自己的生活。他們深信,束縛是絕好的精神修養,它會產生自由所達不到的效果。日本人不是整個一生都得受這種束縛的,他們往往在生產能力最活躍時期加重束縛,而幼年與老年期則是“自由的領域”。

對孩子非常寵愛的人非常強烈地想要孩子。日本人確實如此。他們想要孩子,首先如同美國的父母一樣,因為愛孩子是一種幸福,但他們想要孩子,還有一些在美國看來是微不足道的原因。日本父母需要孩子,並不僅僅為了得到感情上的滿足,更主要因為如果不能延續香火他們便會成為人生的失敗者。每個日本男子必須有個兒子,以便自己死後有人能在廳堂供上自己的靈牌並且每天上香祭拜,他為了永世不斷地傳宗接代並維持家族的榮譽與財產。由於傳統的社會原因,父親需要兒子就像幼兒需要父親一樣。兒子會逐漸取代父親,但這並不被認為是拋開父親,而被認為是使父親安心。在若幹年內,父親擔任“家”的管理人的角色,此後就由兒子繼承。如果父親的家長地位無子可傳,這種角色就毫無意義。由於這種世代相繼的意識根深蒂固,成年的兒子即使對父親再依賴,即使比在美國延續得時間更長,也不會像西方國家那樣產生羞恥和不體麵的感覺。

日本女人想要孩子也不僅僅是為了情感滿足,而是因為隻有當上母親後她才能獲得地位。無子女的妻子在家中的地位是極不穩固的,即使不被拋棄,她也永遠不可能成為婆婆或對兒子婚姻具有發言權,或者對兒媳行使權利。她的丈夫會領養一個兒子來續嗣,盡管如此,按照日本人的觀念,沒有生育的妻子仍是一個失敗者。日本婦女都希望多生小孩。20世紀30年代的前五年平均出生率為31.7‰,這甚至比多子女的東歐國家還要高。美國,1940年的出生率是17.6‰。日本母親的生育年齡很早,多數在19歲就開始生孩子。

在日本,生孩子和**一樣是隱秘的事,婦女在生產時為防止泄漏生孩子的事而不能喊叫。嬰兒一出生便有小床和新被褥。因為新生兒沒有自己的新睡鋪是不吉利的,即使沒有財力購買新被褥的家庭,也要清洗一下被套和重新裝好被芯,使之變“新”。小被褥很輕並且不像大人的那樣硬。據說嬰兒睡在自己的小床裏會睡得更香。而深層的原因是,人們內心深處認為新生兒必須睡新床。嬰兒的小床與母親的床靠得很近,不過嬰兒要長大到自己能夠表示想同母親一起睡的時候才與其母親睡在一起。他們說一般嬰兒到一周歲時,能伸手臂表示自己的要求了,這時母親就會摟著嬰兒慢慢入睡。

嬰兒在出生後的三天裏並不喂奶,因為日本人要等到流出真正的乳汁。此後,嬰兒可以隨時含著**,不管是為了吃奶,還是為了叼著玩。母親也從喂奶中享受樂趣。日本人相信喂奶是婦女最大的生理快樂之一,嬰兒很容易學會分享母親的快樂。**不僅是營養之源,還能傳遞快樂與舒服。在第一個月內,嬰兒不是睡在小**就是被母親抱在懷裏。30天左右的時候,就被帶到本地的神社去參拜本地方的保護神,這樣之後,嬰兒才被認為生命已紮根於體內,才可以帶著他自由外出。足月後,他被背在母親背上,一條雙層帶係住其腋下和屁股,繞過母親肩膀後在腰前打結。在冷天母親穿上寬大的棉套緊緊地裹住嬰兒的身體。家中的大孩子,不管男孩女孩,也都背嬰兒,他們在玩時也背著嬰兒,甚至在玩跑壘、跳房子時也要背著嬰兒。尤其在農戶和貧困家庭,更需要大孩子來照看小孩子,日本的“嬰兒就這樣生活於人群之中,很快顯出懂事與感興趣的樣子,他似乎像背著自己玩遊戲的大孩子一樣享受遊戲的樂趣”。日本人把孩子手腳伸開地用帶子背在背上,這種做法與太平洋諸島及其他地方通行的用圍巾把嬰兒包起來係在肩上的做法有許多共同之處。它助長孩子的被動性,這樣帶小孩,孩子長大後就能夠隨時隨地不拘姿勢的睡覺。但用帶子背的日本習慣並不像包在圍巾和袋子裏係在肩上的習慣那樣養成徹底的被動性。嬰兒“會像小貓一樣趴在那人背上。因為是用帶子背在背上的,所以不必擔心會掉下來;但嬰兒……憑自己的種種努力而獲得舒適的姿勢,而且很快學會了非常舒服的姿勢,而不是僅做係在肩上的包裹”。

當母親做事情時,她便把嬰兒放在小**,而當她上街就會背在背上。她對嬰兒說話、哼歌,教他做出表示禮貌的動作。母親給別人還禮時,也會晃動嬰兒的頭和肩膀讓他還禮致意。嬰兒總是被考慮在內的。每天下午她帶著他洗熱水浴,抱在膝上逗他玩。

三四個月大的嬰兒都要用尿布,而且布質非常粗厚。因而日本人常抱怨說他們的羅圈腿是尿布造成的。三四個月之後,母親開始訓練他大小便。母親把嬰兒抱到室外,嘴裏吹著口哨,等待嬰兒小便或大便,讓孩子懂得這種聽覺刺激的目的。人們公認日本嬰兒和中國嬰兒一樣很早就學會了大小便。把大小便拉在身上的嬰兒會被某些母親擰屁股,或者至少訓斥一下,對那些難以訓練的嬰兒則更頻繁地抱到戶外去把大小便。對於大便不通的嬰兒,母親便給他灌腸或吃瀉藥。母親們說這樣做是為了讓嬰兒更舒服些;如果養成了按時大小便的習慣,就可以不再係厚厚的非常不舒服的尿布了。的確,日本嬰兒覺得尿布很不舒服,這不僅因為它粗重,更因為日本人沒有尿布一濕即換的習慣。不過嬰兒還太小,不知道排泄訓練與擺脫不舒服的尿布之間的聯係。他隻感到每天必須如此,無可逃避。此外,母親必須把嬰兒抱得遠離自己的身體,因而勢必抓得很緊。嬰兒從這嚴格的訓練中學到的東西使他在成年後能夠更好地適應日本文化中的強製性的煩瑣規矩。

日本嬰兒通常先學會說話再學會走,但被禁止爬。傳統觀點認為,嬰兒在一周歲之前不應站立或移步,母親過去常禁止孩子作這種嚐試。近一二十年來政府在其廣為發行的廉價雜誌《母親雜誌》中大力宣傳,母親應該鼓勵孩子早走路。這才逐漸普及開來。母親或把一根帶子係在嬰兒腋下,或用雙手扶著他學步。但盡管如此,嬰兒還是想先學說話。當嬰兒開始使用單詞時,成年人喜歡用來逗嬰兒的說話的句子便更帶有目的性了。他們不讓孩子從平日的講話中模仿學話;他們教嬰兒單詞、語法和敬語,嬰兒與成人都很喜歡這種做法。

日本小孩學會走路之後,會幹出許多淘氣的事來。他們或用手指捅破窗戶紙,或跳進設在地板中央的地爐裏。日本的大人還往往誇大房屋的危險。比如站在門檻上是“危險”的,就要堅決禁止。日本人的屋子當然沒有地下室,主要靠梁和柱把整個房子托起。因此,大人們認真地認為小孩站在門檻上會使整個房屋坍塌變形。不僅如此,孩子還必須牢記不得站或坐在兩塊草席的交接處。草席的大小是標準化的,因此房間被稱為“三壘室”或“十二壘室”。孩子們經常聽人說古時武士常常潛伏在地板下,用劍從草席的接縫處刺殺房間裏的人。隻有厚實柔軟的草席才能保證安全,而接縫處很危險。母親經常用“危險”“不行”這類話來警告小孩。第三句常用的警告的話是“髒”。日本屋子的整齊和潔淨是有名的,因此他們警告小孩要注意整潔。

日本小孩在下一個孩子出生以前都一直是不斷奶的,但近年來政府出版發行的《母親雜誌》說嬰兒在八個月時斷奶為好。中層階級的母親們常如此做,但這還遠遠沒有成為日本人的普遍習慣。喂奶是母親的一大樂趣。那些逐漸接受新習慣的人把縮短喂奶期視作母親為了孩子的幸福而作的犧牲。那些認可“長期喂奶對孩子身體不好”這一新說法的人指責不給孩子斷奶的母親沒有自製能力。“她說她不能使孩子斷奶。那隻是她下不來決心,她想繼續享受喂奶的樂趣。”由於這種態度,八個月斷奶並不能廣泛普及。還有一個阻礙普及的理由是,日本人沒有為斷奶後的幼兒準備替代食物的習慣。斷奶的嬰兒一般要以稀粥類的食物為過渡,但日本人通常是直接從母奶換成普遍成人的食物。日本人的飲食之中沒有牛奶,也不會為嬰兒準備特殊的蔬菜。由於這種實際情況,人們有理由懷疑政府宣傳“長期喂奶對孩子身體不好”是否正確。

小孩一般是在能夠理解對他們所說的話之後斷奶的。在這之前,母親會把他抱在自己的腿上坐在餐桌前喂一點兒食物;斷奶後他們的飯量就會加大。由於小孩從一出生就沒斷過奶,因而現在有些孩子還是比較戀奶、不愛吃東西。這時母親就時不時地給他們一些點心吃,讓他不要戀奶。有時母親會在**上塗一些胡椒粉。但所有的母親都會哄孩子說,想吃奶的永遠都是小娃娃。她們會說,“看你那小表弟,他真是大人。他跟你差不多大,但不要求吃奶。”“你瞧,那個小男孩在笑話你,因為你都當哥哥了卻仍要吃奶。”那些已經二歲或者三歲、四歲還在鬧著要母親**的孩子,一聽到有大孩子走近的腳步聲,常會突然放下**,裝出不感興趣的樣子。

並不局限於斷奶,在其他的很多事情上家長都會用這種激將法來督促孩子早日成人。從孩子能聽懂對他所說的話時起,任何場合都有這種司空見慣的方法。男孩哭泣時母親會對他說,“你又不是女孩”,或“你是男子漢”。或者她會說“看那個小孩他就不哭”。如果來客帶來一個孩子時,母親會在自己孩子的麵前,愛撫客人的孩子,並說,“我想要這個寶寶做媽媽的孩子,媽媽想要這樣伶俐聽話的孩子。你已經大了,還總是淘氣。”她自己的孩子就會跑過來撲向母親,邊用拳頭捶打著母親邊哭喊道:“不,不,我不喜歡這個寶寶。我會聽媽媽的話的。”如果一兩歲的孩子吵鬧或不迅速做某事時,母親會對男的來客說,“請你把這個孩子帶走好嗎?我們家不要他了。”來客會出色地扮演其角色。他會裝作要把這個孩子帶出屋子。孩子會尖聲喊叫,瘋了似的向母親求救。當母親認為哄逗已達到效果時,她會和顏悅色地把孩子拉到自己身邊,讓孩子保證今後要學乖。對付五六歲的孩子有時也會用這種小把戲。

哄逗還有其他形式。母親會走到其丈夫身邊,並對孩子說:“我不喜歡你,我喜歡你爸爸。爸爸是一個討人喜歡的人。”孩子的嫉妒暴露無餘,想方設法讓父母分開。他的母親說“你爸爸不滿屋喊叫,滿房間亂跑”。孩子抗議說“瞎說!瞎說!我也不做那樣的事。我是乖孩子。因此媽媽會喜歡我的吧?”戲演到這兒就夠了,父母相視一笑。不僅這樣哄逗男孩子,他們也這樣哄逗女孩子。

這種經驗成了培植日本人對嘲笑和嫌棄的恐怖心的肥沃土壤。我們無法確定小孩會在幾歲明白那些嘲弄是在對他開玩笑,但他們遲早會懂得的。他們一旦懂得自己受了嘲笑,便害怕隨之而來的會失去一切可靠與熟悉的東西。在他成年以後,當受到別人嘲笑時,幼兒時期的這種感受就會浮現在他的心頭。

這種逗弄所以在二至五歲小孩身上引起較大的驚慌,是因為家確實是安全與自由的避風港。父母之間在體力與感情方麵實行明確的分工,所以他們很少在孩子麵前表現為競爭者。母親與祖母共同承擔家務和教育孩子。她們對孩子的父親恭恭敬敬萬分尊崇。家庭等級製度中的長幼尊卑是明確的。孩子也知道長者的特權,男人對女人的特權,兄長對弟弟的特權。但孩子在幼兒期受到家庭中每個人的溺愛,尤其是男孩。無論對於男孩還是女孩,母親永遠都是予取予求的對象,如果是三歲大的男孩,他甚至可以向母親大發雷霆。他從來沒有對父親表示過反抗,如果他覺得自己受到了父親的嘲弄或者對要把自己“送給別人”的話感到很憤恨,他就會把所有的委屈、鬱悶全部發泄到母親的身上。雖然並非所有的小男孩都這樣脾氣暴躁,但不論是在農村家庭還是在上層階級的家庭中,這種脾氣都被認為是三至六歲孩子所具有的通病。幼兒捶打其母親,又哭又鬧,蠻橫之極,甚至扯亂母親精心梳就的漂亮的頭發。他的母親是個女人,而他雖然隻有三歲,卻無疑是個男子,他甚至可以盡情地挑釁他的母親。

孩子對父親隻能表示恭順的態度。因為對孩子而言,父親是等級製上高層次的代表,用日本人常用的措詞來說,“作為一種教養”,孩子必須學習對父親表示應有的尊重。日本父親比任何西方國家中的父親都要少的幹預孩子的教育。教育孩子完全是女人的事。父親向幼兒表示自己意誌時,通常隻用眼神示意或者隻是幾句簡單的訓誡。由於這種情況是極少出現的,所以孩子往往會立即照辦。閑暇之餘父親會給孩子做玩具。在孩子會走路後很久,他偶爾會帶著孩子出去到處逛逛,如同母親也做的那樣,在這個階段,父親有時也會做些在美國通常由母親來完成的育兒工作。

盡管祖父母也是尊敬的對象,孩子們對待其祖父母還是可以隨心所欲。祖父母並不擔當教育孩子的角色。但是當祖父母覺得父母對孩子教養太鬆時,他們插手來充當這種角色,而這一般會產生巨大的矛盾。祖母通常一天到晚都在孩子身旁。祖母和母親競爭孩子在日本家庭中是常有的事。若從孩子的觀點看,他受到雙方的討好。若從祖母的觀點看,她可以利用孫子來支配兒媳。而對孩子的母親來說,討婆婆的歡心是最大的義務,所以不管祖父母如何嬌寵孩子,她也不能提出異議。祖母常在母親說了不再給糖果之後又給孩子糖果,並有所指地說“我的糖果不是毒藥”。在許多家庭中,通常祖母給的東西都是母親弄不到的,她也比母親有更多的空閑時間逗孩子玩。

哥哥姐姐們也受到教誨要寵愛弟弟妹妹。在媽媽生下另一個孩子時,日本的小孩就會有一種強烈的麵臨“失寵”危險的感覺。失寵的孩子很自然地聯想到母乳和母親的床榻就要讓給新生兒了。在新生兒誕生之前,母親對孩子說他將有一個真的活寶寶而不是“假冒”的娃娃。他被告知說現在他可與爸爸而不是與媽媽一起睡了,而這被描繪成一種特權。孩子對家裏為新生兒做的各種準備都興致勃勃。孩子們一般都由衷地為新生兒的誕生感到高興與興奮,但相反的情況也會出現,而這被認為完全是意料之中的事,並不值得特別擔憂。失寵的孩子可能抱起新生兒向外走,並對其母親說,“我們把這個寶寶送人吧。”母親回答說:“不,他可是我們家的寶寶呀。所以大家要好好地喜愛他。你也應該喜歡他啊。也請你一起來幫助照看寶寶吧。”這種情況可能會在相當長的時間重複出現,但母親們似乎對此並不特別介意。在多子女的大家庭裏,會自動出現一個調節辦法:孩子們會按間隔次序來安排照料嬰兒,老大照顧老三,老二照顧老四。弟弟妹妹也會跟隔開一個次序的哥哥姐姐親密。在七八歲之前,孩子的性別對這種排列組合一般無多大影響。

日本孩子都有玩具。父母和一切親朋好友都會給孩子玩偶或其他玩具,或者是自己做或者是買。窮人幾乎不花錢,一般是自己做玩具。小孩子們用玩偶和其他玩具來玩做飯、結婚和過節等遊戲,他們在開始遊戲之前往往先要徹底地議論一下怎樣才是“正確”的大人做法,爭論不出結果時就讓母親裁決。如果發生爭吵,母親就會引用“大人有大量”的古訓勸大孩子讓步。這時常說的話是“吃虧是福”,母親這話的意思是如果大孩子將其玩具讓給小孩子,小孩子玩膩了就會玩別的,玩具還是會回到大孩子手裏。三歲的孩子很容易就能理解這樣的事。或者母親的意思是要大孩子在將要玩的主仆遊戲中假扮仆人的角色,那可以使大家玩得有趣,而自己也能從中享受到樂趣。“吃虧是福”這個道理在日本人成年後的生活中也是大受尊敬的。

使孩子分心和將其注意力從目標上轉移開來,是在兒童教育中除了訓誡和哄逗的之外的另一重要方法。隨時給孩子吃糖果一般也被認為是轉移注意力的方法之一。隨著小孩接近於上學年齡,人們就開始利用各種“治療”法。如果幼兒脾氣暴躁,不聽話或好吵鬧,母親便把這個幼兒帶到神社或佛教寺廟裏去。母親的態度是:“讓我們求神佛給予治療吧。”這常常成為一次愉快的旅遊,進行治療的神官或僧侶鄭重其事地與孩子談話,詢問他的生日和煩惱。然後他退到裏麵去祈禱,出來時就宣布病好了。有時則會說孩子淘氣是因為有一種寄生蟲或一隻昆蟲,所以除蟲後才會變得文靜。他給孩子治病,然後孩子就平安無事地回家。日本人說這種方法“短時間內有用”。甚至日本孩子得到的最嚴厲懲罰也被視作“藥”。這就是把一種叫作幹艾的粉末在孩子的皮膚上堆成一個錐形,然後燒它。這會留下終身的傷疤。這種艾灸是東亞一帶自古以來就流行的傳統療法,在日本也慣於用艾灸來醫治各種病痛。脾氣暴躁和固執也可以用艾灸來治療,六七歲的少年可能會受到母親或祖母這樣的“治療”。在難治的小孩身上可能會進行兩次,但很少用三次來“治療”小孩的淘氣。灸治並不是“你這麽幹的話,我就要揍你”這一意義上的懲罰。但它遠比挨揍更痛苦,孩子因而懂得了不能淘氣。

除了這些對付頑童的方法外,還要教他們很多習慣使他們具有必備的身體技能。他們十分強調手把手教孩子做出各種動作,孩子必須老老實實地照做。在孩子兩歲之前,父親教孩子擺出正確的盤腿端坐、腳背貼地的坐姿。開始時孩子很難做到不向前後倒下,特別是因為端坐最重要的一項就是身體要穩定、一動不動,不能改變任何姿勢。據他們說學習坐的方法是放鬆身體,處於被動狀態。由父親把著孩子的腳放到正確的位置上去的做法強調了這種被動性。不僅是正確的坐姿,正確的睡姿也必須要學習。日本婦女非常在乎睡姿謹慎,猶如美國婦女不能被看見**一樣。日本人不以被人看見裸浴為恥,直到日本政府為了爭取外國人承認而把裸浴列為陋習而止,但他們對於婦女的睡姿極為在乎。男孩子睡覺姿勢很自由,但女孩子必須學會雙腿並攏端莊而睡。這是訓練男女有別的幾個早期規則之一。在日本,如同幾乎所有其他要求一樣,這一要求也是在上層比在下層嚴格。杉本夫人談到過她自己經曆過的武士家庭的教養,她說:“從我記事的時候起,夜間我總是注意安靜地把頭擱在我的小木枕上……武士女兒被教導在任何時候,即使是睡覺時也必須做到身心不亂。男孩子手腳伸開成‘大’字形也沒事,但女孩必須呈謹慎、文雅的‘き’字型曲身睡覺,這表現了一種自製精神。”

日本的婦女曾告訴我,她們的母親或祖母在夜間安排她們上床睡覺時,要把她們的手腳放得規規矩矩。

教書法時,老師也是要手把手地教。這是“為了給孩子以感受”。小孩在能夠認字、寫字之前,便學會了體驗受控製地、有節奏地用筆方法。在現代同時要教許多學生的情況下,這種方法已不常見,但有時還會用到。鞠躬、握筷子、射箭、在背上縛個枕頭以代替嬰孩,這一切都可以手把手地教給孩子。

除了上層階級的小孩外,日本的小孩子們都是在還沒上學以前就與左鄰右合的小孩們一起自由玩耍了。在農村,孩子們不滿三歲就開始有個小小的遊戲圈子,甚至在鄉鎮與城市裏,孩子們也自由自在地玩樂在擁擠的、車來車往東街頭。他們是享有特權的人。他們閑**於商店中,聽著大人的談話,或者玩跳房子遊戲或者玩手球。他們聚集於村子的神廟內,在保護神的保護下安全地玩耍。上學前或上學後的兩三年男孩女孩可以一起玩。但最緊密的關係則可能存在於同性別的兒童之間,尤其是同歲兒童之間。尤其在農村,這些同齡人的集團是伴隨終身的,比任何其他集團維持的時間都長。在須惠村,“隨著性興趣的減弱,‘同齡人’集會成為人生中留下的真正樂趣。須惠村的人們說‘同齡人’比老婆還親近。”

這些學齡前兒童的玩伴相互之間是毫無拘束的。從西方觀點來看,他們在一起玩的很多遊戲簡直就是毫不害臊地幹一些下流的事情。孩子們具有性方麵的知識是由於大人隨便談論這些,同時也因為日本的家庭居室很狹窄的緣故。此外母親在逗孩子玩和給孩子洗澡時不時地提起孩子的**,尤其是男孩的**。除非是在不好的地方與不好的夥伴一起玩,否則日本人並不譴責兒童的性遊戲。也不認為**是什麽危險的事。孩子之間可以隨便地相互揭醜或是相互炫耀,而大人如果也這樣做的話肯定會被認為是侮辱,要麽也會因這種自炫引起恥辱感。日本人溫和地笑眯眯地說“孩子們是不知‘恥’的”。他們還補充說:“正因為如此,他們才那樣幸福。”這是小孩與成年人之間的一條鴻溝,因為說一個成年人“那人不知恥辱”,就等於說他是無恥之徒。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常常互相說對方家庭和家產的壞話,他們特別誇耀自己的父親。“我爸爸比你爸爸有本事”,“我爸爸比你爸爸聰明”,這是常說的話。他們甚至會因為誇耀父親而打起來。這類行為在美國人看來完全不必介意,但在日本,這與孩子們聽到的關於他們的談話形成鮮明對此。成年人每次提及自己的家庭就說“敝宅”;提及鄰居之家則說“府上”;每次提及自己的家族都說“寒舍”;提及鄰居的家族則說“貴府”。日本人也一致承認在兒童時期的數年內,從兒童玩伴形成之時到小學三年級即孩子九歲這段時間,他們強烈地主張個人主義。這有時是用“我扮主君,你扮家臣”“不,難道我是做家臣的人嗎?我應做主君”這樣的方式來表現的,有時又以誇耀自己貶低別人來表現。“孩子們說話無所顧忌。隨著他們長大,他們開始懂得自己想要的不一定得到允許,那時他們知道什麽該說什麽不該說,他們也不再炫耀了。”

對超自然物的態度,孩子們是在家中學到的。神官和僧侶並不“教”孩子,孩子接觸有組織的宗教一般是在趕廟會之時,他們和其他的參拜者們一起去那裏接受神官的洗禮。有時孩子也在特別的祭祀日和家人們一起去參加佛教儀式。孩子經常的和最深刻的宗教體驗始終是以自己家的佛龕和神龕為中心舉行的家庭祭祀活動。其中比較引人注目的是放家族牌位的佛龕,佛龕前麵供放著花、樹枝和香。每天都把食物供放於此,家中長者向先祖稟告家裏的一切事件,並每天跪拜。晚上在那兒點一盞小燈。日本人一般都不願意在外麵過夜,因為沒有這些守護住宅的神靈他們會感到不安。神龕通常是個簡單架子,供奉著伊勢神官請來的神符,除此之外也放置一些供品。此外廚房還供奉著被煙熏黑的灶神爺,在門上和牆上也可能貼著許多神符。這些都是保護神,確保家裏的安全。在村裏,護村的神社同樣也是安全之地,因為有大慈大悲的神鎮守著。母親們喜歡叫孩子在安全的神社玩耍。孩子們也不怕神,而且也沒有想要特意取悅眾神的意思,神應得到人們的崇拜並賜福人們,卻並不濫用其權力。

男孩入學二三年之後,才會通過訓練被納入成人的謹慎的生活中去。這時,小孩得學著要自我控製了。如果太淘氣,就會有人來“治療”他的淘氣,將他的注意力分散。他受到溫和的勸導,並遭到哄逗,但他可以我行我素,甚至粗暴地對待他的母親,他的個人主義再次得到助長。當他開始上學時這一切並無多大變化。最初三年是男女同班的,無論男孩女孩老師都很喜歡,並與他們打成一片。然而,家庭和學校卻一再囑咐他們不要讓自己陷入非常“難堪”的境地。孩子們還太年幼,不知“羞恥”,但必須教他們自己避免陷入“難堪”的境地。譬如說,故事中那個在沒有狼時喊“狼來了,狼來了”的孩子,以此“騙了人,如果你也這樣,那就沒人相信你,這確實是難堪的事”。許多日本人說,如果他們出了錯,首先嘲笑他們的是同學,而不是老師或父母。因為在這個階段,家長的工作不是嘲笑自己的孩子,而是要以這種難堪的事情為例,向小孩逐漸灌輸個人對社會負有的責任和義務等等道德價值觀。當孩子六歲時,義務就被理解為一條義犬的愛戴與忠實,這些義務現在逐漸變成了整整一係列約束。家長會對孩子說,“如果你做出這種或那種事的話,世人會恥笑你。”這些規則是因時因地而定的,其中很大一部分跟禮節有關。這些規則要求使自己的意誌服從日益增加的對於鄰居、家庭和國家的責任。孩子必須自我約束,他必須承認自己所欠下的人情債。如果他還想還清恩情的話,在現實中他就必須謹慎度日。

嚴肅的新態度取代了幼兒期的那種哄逗模式,從而使成長期的少年體會到了這種地位上的變化。八九歲的孩子很可能會真的遭到家裏人的排斥和打擊。如果老師報告說他不聽管教並且操行不及格,家裏人就會不理睬他。如果他因淘氣而受到小店老板的指責,那麽家庭的名譽就會受到玷辱,全家人都會指責他。有兩個我所認識的日本人,在他們還不到十歲的時候,他們的父親就禁止他們回家,他們也羞於去找親戚,因為他們曾在教室裏被老師懲罰過。他們兩人隻好屈身在窩棚裏,後來被母親發現後,他們才被帶回家。小學高年級的孩子有時被迫關在家中“謹慎”,即“悔過”,專心從事寫日記這種日本人著迷的事情。總之,家裏人顯示出現在他們把孩子看成其在社會上的代表,他們責備孩子是因為他招來了指責,他違背了他對社會的“情義”。他指望不到家裏人的支持,也指望不到同歲夥伴的支持。他的同學因為他的過錯而疏遠他,在他認錯並保證永不再犯之前沒人會理他。

傑佛裏·格拉曾說:“我們必須注意到這種約束有極其深遠的社會影響力。自人類社會有家族或類似的宗派集團以來,當一個家庭或集團成員受到其他集團成員的責難和攻擊時,這個集團的成員都會群起而攻之。隻要能得到本集團的承認,人們就會堅信在需要或在遭到攻擊之時定會得到本集團的全麵支持,從而能夠對付集團以外的任何人。但是,日本的情況似乎正好相反,得到本集團支持的前提,是必須先得到其他集團的認可;如果局外人反對或指責他,本集團也會反對並懲罰他,直至本人能使其他集團收回指責。由於這樣一種機製,‘外部世界’的讚同在日本具有在其他任何社會中無可比擬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