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外國遊客都會注意到,殷勤而鄭重的禮貌是日本人的顯著特征。如果禮貌隻是害怕有損良好的風度,那它就是不值一提的品德了。與此相反,真正的禮貌應是對他人的情感報以同情關注的外在表現。它還意味著對正當事物給予相應的尊重,從而也就意味著對社會地位的相應的尊重。因為社會地位所表現的不僅是金錢權勢的差別,而是實際價值上本來就有的差別。
禮的最高形態近似於仁愛。我們可以虔誠地說:“禮是寬容而慈悲,禮不嫉妒,不誇耀,不驕傲,不無禮,不謀私,不憤怒,不記仇。”迪安教授在論及人性的六大要素中,給予禮一個極高的地位,把它作為社交的最成熟的果實,這再正常不過了。
雖然我這樣地推崇禮,但我決不會將它置於美德之首的位置。如果對它分析一下,就會發現禮是與處於更高位置的其他美德互相聯係的。有什麽美德能夠孤立地存在呢?禮被讚頌為特別適合武士的美德,並且被人提高到超過它所應得的高度尊崇,因此也就出現了禮的冒名頂替的假貨。孔子也曾經反複教誨說,聲音非音樂,虛禮非禮。
當禮被提高為社交所不可或缺的條件時,為了培養青少年正確的社交態度,製定出一套詳細的禮節體係是理所當然的結果。與人搭話時怎麽鞠躬,怎麽走路和落座,都應該盡心去學。餐桌禮儀竟發展成為一門學問,倒茶喝茶也被提高成一種儀式。有教養的人理所當然地要精通這些禮節。維布倫先生在他那有趣的書中說禮儀就是“休閑階級生活的產物和象征”,這很貼切。
我聽到過歐洲人對我們這些細致的禮節的輕蔑的批評。他們說它過多地占去了我們的思想空間,因此嚴格遵守它實在是太可笑了。我承認在禮儀中有些規定是不必要的枝節。不過,比起西方追求的不斷變化的時尚來說,哪個更可笑呢?這個問題我還沒弄得特別明白。即使是時尚,我也不認為它隻是見異思遷的虛榮。相反,我把它看作人們內心對美的無限的追求。況且,我並不認為細致的禮節毫無作用。它是長期的實踐結果所證明的,是取得某種最佳社會效果的最佳方法。如果做什麽事,必然有做這件事的最佳方法,而這最佳方法應該既是最經濟的又是最優雅的。斯賓塞先生對優雅的定義是:最經濟的動作方式。茶道的儀式規定了茶碗、茶勺、茶巾等的特定使用方式,初學者免不了覺得枯燥乏味。但他立刻就會發現,這套規定的方式說到底是最節省時間和體力的,換句話說,是對精力的最經濟的利用——因此,按斯賓塞的定義,它是最優雅的。
社交禮儀的精神內涵——或者,借用“著裝哲學”的話來表達,禮儀舉止可以說隻不過是精神法則的外衣而已——它的外表遠超我們相信的程度。我們可以照著斯賓塞先生的例子,追溯我們的禮法的起源及其建立的道德動機的軌跡。不過,這並不是我在本書中的任務。我想要強調的是在嚴格遵守禮儀過程中的道德訓練。
如上所述,禮儀已詳盡到細枝末節,以致產生了各種自成體係的不同流派,但究其本質,它們還是統一的,如果用最著名的禮儀流派小笠原流宗家的話來說,就是“禮道之要,在於練心。以禮端坐,雖凶人以劍相向,亦不能加害”。換句話說,通過持續地修練正確的禮儀,使人的一切身體部位與機能秩序井然,使身體與環境達到完美的和諧,表現為精神對肉體的支配。法語的bienséance——端坐不就包含了嶄新而且深刻的含義了嗎?
如果說優雅意味著節省精力這一定義是正確的,那麽其邏輯的必然結果就是,持續實行優雅的舉止必然帶來力量的保存和儲備。因此,優雅的舉止便意味著力量的休息。在野蠻的高盧人搶掠羅馬,闖進會議中的元老院,竟敢無禮地去扯那些可敬的元老們的胡子時,元老們的態度缺少威嚴與力量這一點應該受譴責。那麽,通過禮儀舉止真能到達崇高的思想境界嗎?為什麽不能?——條條大路通羅馬!
關於最簡單的事情如何成為一種藝術進而成為一種文化,我要以茶道為例來說明。喝茶竟然是藝術!怎麽就不能是呢?兒童在沙上畫畫,或者原始人在岩石上雕刻,可能就有拉斐爾或米開朗琪羅藝術的萌芽。這種始於印度隱士的冥想的飲茶,難道不能發展為宗教和道德的女仆,難道不能擁有更深遠的意義?茶道的要義在於內心平靜、感情安寧、舉止沉著,毫無疑問,這些是正確的思維和正確的情感的首要條件。隔斷了喧囂人群的形象和聲音的鬥室,其本身的清淨就誘導人的思想脫離塵世。在那整潔幽靜的鬥室裏,不像西方的客廳擺著許多的繪畫和古董讓人分神,其“掛軸”之所以引起我們的注意,與其說是因為它那絢麗的色彩,不如說是因為那優雅的構圖。趣味的高度凝練就是追求的目標,與之相對的所有虛飾都被當作宗教的恐怖而被排斥。它是在不斷有戰爭和關於戰爭的傳言的時代由一位冥想的隱士所創造的,這一事實充分表明了這種禮儀不隻是消遣。在進入幽靜的茶室之前,所有參加茶道的人都要把隨身攜帶的包括刀在內的東西拋開,隨之拋開的還有戰場上的殺氣和政治上的憂慮,室內所尋求的是和平與友誼。
茶道超越了禮儀——它是一種藝術;是以節奏分明的動作為韻律的詩;是陶冶情操的實踐方式。最後這點就是它的最大價值所在。茶道的學徒們專注於其他方麵的也不在少數,不過,這並不能證明茶道的本質不具有精神性質。
禮儀即使隻能使舉止優雅,那也算受益匪淺了。但它的功能遠遠不是到此為止。禮儀發自仁愛和謙遜的動機,在他人的溫柔感情下被驅動,因此通常是同情心的一種優雅表達。禮儀要求我們,跟泣者同泣,喜者同喜。這些教誨的要求細化到生活細節中時,就表現為幾乎不引人注意的瑣碎行為。或者,即使引人注意,也會像一位在日本住了20年的女傳教士說的那樣,看起來“非常可笑”。如果一個人在烈日炎炎的戶外不打遮陽傘,在遇到一個日本熟人相互寒暄時,他立刻摘下帽子——很好,這是極其自然的。但是,那個人在談話時也收起了自己的遮陽傘,一起站在烈日之下,那多愚蠢啊!——嗯,的確很愚蠢。要是他不是這種動機:“你在烈日下曬著,我同情你。如果我的陽傘很大,或者我們是親密的朋友的話,我會很高興讓你到我的傘下。因為我不能遮擋太陽,所以我至少要分擔你的痛苦,”那才真的不可思議呢。與此類似甚至猶有過之的行為不僅僅是一種姿態或者習慣,而且是感情上善解人意的“體現”。
還可以再舉一個關於我國禮儀標準中所規定的“非常可笑”的例子,然而許多描寫日本的膚淺作家隻是把它簡單歸之為日本人把事物反過來看的習性。每一個遇到這種習慣的外國人都會承認,在這種場合作出合適的反應很尷尬。在美國,送出禮物時要向接受者不斷誇耀那個禮物;而在日本,卻是對送出的禮物貶低、詆毀。美國人的想法是:“這是一件精美的禮物。不精美的話我就不敢送給你,因為送個不好的東西給你意味著對你的侮辱。”與此相反,日本人的想法卻是:“你是一位好人,沒有什麽精美的禮物能與你匹配。無論給你什麽,除了我所表現的善意,它都是不會被接受的。接受這件禮物並非因為它的本身價值,而是因為它的紀念意義。就算最完美的禮物,如果說它配得上你,那也是對你身份的侮辱。”如果把這兩種想法對比一下,我們發現它們的最終理念相同,哪一個都不是“非常可笑”。美國人是就禮品本身而言,日本人是就送禮的精神而言。
由於我們的禮儀感一直體現在一切細微的舉止中,抽出其中最輕微的一個作為典型,據此批判原則本身,這是不合理的推理。吃飯和遵守吃飯的禮儀,哪一個更重要呢?一位中國的聖賢回答說,“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食重?”“金重於羽者,豈謂一鉤金與一輿羽之謂哉!”即使把方寸之木放在岑樓之上,也沒人說它比岑樓還高。或許有人會說,“說真話與遵守禮儀,哪一個比起來更重要呢?”日美兩國人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正好相反。——不過,在論述有關誠實與真誠這個題目之前,我對此先不置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