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道德中的其他美德是同其他的倫理體係或其他民族的體係中所擁有的美德相通的,但這個美德——對上級的服從和忠誠——則是它獨有的特點,我知道,個人的忠誠是存在於各種群體和境遇中的人們之間的道德紐帶——一個小偷集團也要對他們的首領忠誠。然而,隻是在武士的榮譽準則中,忠誠才被認為有至高無上的重要性。
黑格爾曾經批判封建大臣的忠誠,說它是對個人的義務而不是對國家的義務,是建立在不公正的原則之上的,但是,他的偉大的同胞俾斯麥卻誇耀個人的忠誠是德國人的美德。俾斯麥有充足的理由這樣誇耀它,然而他所誇獎的忠誠不是他的祖國所獨有的,也不是任何一個國家或一個民族的專有物,而是由於騎士製度這個特別的果實在封建製度保留時間最長,在國民中間延續時間也最長的緣故。在美國,據認為“每個人都跟別人一樣好”,並如愛爾蘭人附加的評語所說,“而且更勝他人”,或許會認為我們這種對君主所感受到的崇高的忠義觀念,雖然“在一定範圍內是好的”,但是我們受到那樣過火的鼓勵卻是不應該的。很久以前孟德斯鳩就責難過,在比利牛斯山脈這一麵是正確的事,在另一麵卻是錯誤的。而最近的德雷弗斯案件證明了他的話的正確性,而且法蘭西的正義得不到支持的邊界不隻是一條比利牛斯山脈而已。同樣,我們所抱有的忠義在其他國家也許找不到幾個讚同者,但這並不是說我們的觀念錯了,而是它恐怕已經被忘記了,要不就是我國把它發展到別國所無法企及的高度了。格裏菲斯說,在中國,儒教把孝順父母作為人們的首要義務,而在日本卻是忠誠占據了首位,這種論述完全正確。在此,我甘冒觸怒善良讀者的危險,來敘述一個如同莎士比亞所說的,“在故事中有一席之地”的,“與末路的君主共患難”的人。
這個故事是關於我國曆史上的最偉大的人物之一菅原道真的,他被人妒忌和誣陷,被從京城流放出去,但他的冷酷的敵人並不滿足,還在謀劃著要把他全家趕盡殺絕。他們細細搜查他那未成年的幼子,結果查明菅原道真的舊臣源藏把他密藏一個寺院私塾中。當下令讓源藏限期交出幼年犯人的首級時,他首先想到的是要找到一個合適的替身。他照著寺院學生的名冊,仔細查看在這個學校裏讀書的每個學生,但在這些出身農村的孩子中找不出一個與幼主稍微相像的。不過,他隻是暫時的絕望。看,一個氣度超群的母親領著一個與幼主年紀相仿的孩子進來了。
母親和少年自己都知道,幼主和他非常相像。在家中的密室裏,兩個人獻身於祭壇,少年獻出的是他的生命——母親獻出的是她的心。但表麵上不露聲色。源藏沒有想到這一點,但卻暗暗地下定決心。
現在找到了替身!——餘下的故事我簡單地說說。——在限定的那天,負責驗收首級的官員來了。掉包的首級會被他識破嗎?可憐的源藏提心吊膽地握著刀,準備在計謀被識破的時候,給那個官員或自己一刀。這個官員把放在他麵前的可憐的首級拿過來,平靜地仔細檢查每一個特征之後用深思熟慮的、公事公辦的語氣宣布“是真的”。——當天晚上,我們曾在寺院私塾裏見到的那位母親在冷清的家裏等待著。她知道她兒子的命運。她熱切地注視著房門的打開,但這卻不是等待兒子的歸來。她的公公長時期承蒙菅原道真的恩惠,道真流放到遠方之後,她的丈夫卻不得不去侍奉全家恩人的敵人。他本人不得不忠誠於冷酷的主人,但他的兒子卻可以為祖父的恩人效忠了。因為他對菅原道真家族的人非常了解,於是他被委以檢驗幼主首級的任務。現在,完成了那天的——當然,也是一生的——艱難任務之後,他回到家,還沒有跨進門檻,就對妻子招呼:“老婆,高興吧,可愛的兒子已經為主盡忠了!”
我可以聽到讀者這麽喊:“好殘酷的故事!”“父母竟然從容地商量著用自己無辜的兒子的命去救另外一個人的命!”可是,這個孩子是自覺並自願地去犧牲的。這是一個替死的故事——是與亞伯拉罕願意獻上以撒一樣的著名,而且也不是讓人更加厭惡。在這兩個故事裏,他們都是對義務的召喚地服從,不管是由可見或不可見的天使發出,還是被耳朵或內心聽見——但是,我可不是在說教。
西方的個人主義承認父子、夫妻之間利益分明。因而個人與他人之間的義務就必然顯著地減少。但是,武士道卻把家族的利益和與成員的利益緊密的聯係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武士道把這個利益同自然的、本能的、不可抗拒的愛聯係在一起;因此,如果我們憑自然的愛(連動物也具有的)為所愛的人去死,這算什麽呢?“即使去愛那些愛你的人,你又能得到什麽?酒館老板不也一樣那麽做嗎?”
賴山陽在他的偉大的《日本曆史》中,用動人的詞句敘述了平重盛關於父親的背叛行為所作的內心鬥爭。“欲忠則不孝,欲孝則不忠。”可憐的平重盛!我們看到,其後他就全心地向上蒼祈死,懇求從這個純潔與正義不能兩全的世界中解脫出來。
有許多類似平重盛的人在義務與人情的衝突中心被撕裂。的確,不論是在莎士比亞那裏,還是在《舊約》裏,都找不到一個相當於我們所表現的對父母的“孝”的概念的貼切的譯詞。盡管如此,在這種矛盾衝突中,武士道會不假思索地選擇忠誠。婦女也鼓勵她們的兒子,為主君而犧牲一切。武士的妻女,並不遜於寡婦溫德姆和她那著名的伴侶,她們隨時準備著為了忠誠而毅然獻出她們的兒子。
和亞裏士多德以及近代的幾位社會學家一樣,武士道也認為國家存在於個人之前,個人在國家中誕生並是它的一部分,因此個人就應該為國家或者為它的法定執政者去生和死。看過《克利同》的讀者,大概會記得蘇格拉底對他的逃亡問題與城邦法律所做的辯論吧。其中,他以它們(法律或國家)的身份說,“你本是為我所生、所養、所育,你敢說包括和你的父親在內都不曾是我們後代的仆人嗎?”這樣的話對我們來說沒有任何異樣的感覺。因為同樣的話很久以前就掛在武士道的嘴上了,差別隻在於,在我國法律和國家通過具體的人來表現。忠誠就是這個政治原理的倫理產物。
對於斯賓塞先生認為政治服從——忠誠——僅僅具有過渡性的職能的說法,我並非一無所知。也許是這樣吧。當日之德當日足。我們將安心地重複它。尤其是我們相信所謂的當日還有很長的時間,何況我們的國歌所唱的,“直到很小的石塊長成遍布苔蘚的大岩石”。
在這一點上我們會想起,就算在英國這樣一個民主的國家中,正如鮑特密先生最近所說的那樣:“個人對個人及其後代的忠誠之情,是他們的日耳曼祖先對其首領的感情或多或少地流傳下來的,這成為他們對君主家族和血統的忠誠,並明顯地表現在他們對王室的異常尊重上。”
斯賓塞先生預言說,政治服從將會對良知和忠誠讓位。假設他的推理會實現——忠誠以及隨之而來的尊敬的本能會永遠消失嗎?我們把我們的忠誠從一個主人轉到另一個主人,而且對哪個主人都毫無不忠之處。從掌握著世俗權力的統治者的臣民,成為居於我們心靈聖地的王的仆人。幾年前,一些陷入歧途的斯賓塞的弟子挑起了一場極為愚蠢的爭論,曾在日本的知識界引起恐慌。由於他們滿懷熱忱地擁護對皇室的不可分割的忠誠,便譴責基督徒發誓忠於上帝有叛國傾向。他們沒有智者的機智,卻擺出詭辯論的架式,缺乏學院派的縝密,卻擺出煩瑣的論證。在某種意義上,我們能夠“侍奉二主而不親此疏彼”,“把愷撒的東西還給愷撒,把上帝的東西還給上帝”,他們不知道。蘇格拉底難道不是一直忠誠於神並且毫不退讓,同時以同樣的忠誠和平靜來服從世俗的主人即國家的命令嗎?生則遵從其良心,死則服務其國家。國家強大到居然要求其人民真心服從的時候,那才是可怕的!
武士道並不要求我們的良心成為任何君主的奴隸。托馬斯·莫布雷是我們真正的代表,他說:
令人敬畏的君主,我跪倒在您的腳下。
我身體任你使用,卻別將我恥辱踐踏。
我有對你的義務,即使死去也不害怕。
我的英名要永遠,在墓碑上活著安家。
如果陰暗地丟臉,你就無權去使用它。
對於那些為了主君的反複無常的意誌,或者胡思亂想而犧牲自己良心的人,武士道對他們的評價很低。像這樣的人,被鄙視為“佞臣”,即以陰險的阿諛奉承來討好的奸佞之徒,或“寵臣”,即以卑躬屈膝的順從來討取君主寵愛的寵臣。這兩種大臣,和伊阿古所說的完全相符——其中一種是“脖子上套著繩索,像主人的驢子一樣,卑躬屈膝,甘心低三下四為主人消磨一生的人”,另一種是“表麵上裝的忠心耿耿,而內心深處隻為自己打算的人”。當臣子和君主意見出現分歧時,他所采取的忠義之道,就要像肯特對李爾王那樣,用盡各種手段來改正君主的錯誤。如果未被接受,就任憑主君處置。這時,武士通常會采取用濺自己的血來表明進諫的忠誠,以此作為對主君的理智和良心的最後申訴。
把生命看作是服務主人的手段,而其理想則在名譽中。因此,武士的全部教育和訓練就是照著這個基礎來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