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講英語的世界裏,人們常常自稱“曆史的繼承者”。兩次世界大戰和一次巨大的經濟危機讓人們講這句話時不再像以往那樣自信,但是這種變化卻沒有讓人們感覺有負曆史或者愧對先人。東方國家對此完全相反,他們似乎天生負恩於曆史。東方人所稱之為祖先崇拜的東西實際上大部分並不是祖先崇拜,而且也不是完全對祖先而言。這隻相當於一種儀式,表示人們承認自己得到過許多東西,他們不僅欠曆史的,而且也欠現在的。他們日常行動的出發點就是這種感恩思想。因為西方人極端輕視他們對這個社會所欠的恩情債,極端輕視這個社會在撫養、教育、福利方麵,或者甚至是在他們已被生了出來這件簡單的事實方麵所給予他們的一切,所以日本人覺得美國人是虛偽的。有涵養的日本人絕對不會說自己不欠任何人,而美國人都會這麽說。有涵養的人也不會看低過去。在日本,“義”的前提就是人們承認自己處於互欠恩情這樣一個關係網中,這張網既包括其祖先,也包括其同代人。

東西方之間的這種文化差異看似簡單,但要認清其對實際生活的影響就尤為困難。如若不理解日本的這一點,那就不能懂得戰爭期間日本人那種極端的自我犧牲行為,也不能懂得日本人看似莫名其妙的易怒行為。凡是負恩的人都非常容易動怒,日本人證明了這一點。因為他們覺得自己肩負著重大責任。

中文與日文都有許多詞表示“義務”的概念。這些詞並不是同義詞,它們的特殊含義無法翻譯成英文,因為它們表達的概念是我們所沒有的。“恩”這個詞在日文中主要表示一人所負擔的所有從大到小的債務、義務這個意思。當翻譯成英文時就變成了一連串的詞,從“obligations”(義務、恩惠)和“loyalty”(忠誠)到“kindness”(好意)和“love”(愛),但是這些詞都與原意相左。倘若“恩”真的是指愛或義務,那麽日本人就必定會說到對孩子的“恩”,但是這個詞是不可能這麽使用的。這個詞也不意味著忠誠,因為有其他的詞表示忠誠,兩者完全不是一個意思。“恩”在其所有各種用法中都是表示一個人所能承受的最大量的負擔、人情債和責任。一般人從上級、長輩那裏受“恩”,如果不是從上輩、上級那裏或者至少是從同輩那裏受恩,這就容易讓人產生卑微的感覺。當日本人說“我受某人之恩”時,這就意味著“我對某人負有義務”,他們把這種“債主”、這種施恩者稱為他們的“恩人”。

“知恩圖報”可以是互忠互愛之情的一種純真流露。日本小學二年級的教科書裏載有一篇題為《勿忘恩情》的小故事,就是這個意思。這是思想品德課裏的一則小故事:

“哈奇”是一條聰明伶俐的狗,它出生不久就被一個陌生人帶走了。它就像此人家中的孩子一樣備受寵愛。因此它那幼弱的身軀也變得結實起來,當主人每天早晨出去上班時,它一直送他到車站,傍晚主人回家的時候,它又到車站去接他。

不久,主人去世了。不論知不知道這個事實,它繼續每天期待著它的主人。它在常去的車站徘徊,每當電車一到,它就在下車的人群中尋找是否有它的主人。

歲月流逝,一年、兩年、三年,甚至十年過去了,在那個車站前麵仍可看見那年老的“哈奇”,每天都在期待著它的主人到來。

這個小故事的寓意是:愛的別名是忠誠。一個孝順的兒子可以說不忘母恩,其意思即是他對母親懷有如同“哈奇”對其主人一樣的忠誠。但是這個“恩”字不是特指他對母親的狹義的愛,而是指當他還在繈褓中時母親的哺育照顧,在他孩提時代母親為他所忍受的種種犧牲,在他成人後母親為了增加他的利益而作的一切操勞,是指他僅是因為有母親存在這樣一個事實而對母親所欠的一切人情債。這意味著人們必須對所欠恩情有所回報,因而就有愛的意思。但是這個字的意是欠人情債,而美國人對愛的理解卻是:不受義務約束而自由給予的感情。

當“恩”被用來指一個人所受的最大恩典即“皇恩”時,“恩”實際上就是無限忠誠的意思。這是天皇的恩情,每個人都應該無限感激地接受。日本人覺得當一個人有幸生於這個國家,安居樂業,萬事順心時,他應該想到這一切都是某人施予的恩惠。在整個日本曆史上,日本人認為他們一生中最大的恩人就是他那個生活圈中的最高上級。在不同時代,這位上司分別是不同的人,比如地頭(封建時代管理社團的社頭)、封建領主或者將軍,而今天這位上司就是天皇。做最高級並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其實是“知恩圖報”本身。近代日本用盡一切手段使這種感情集於天皇一身。日本人對生活越是熱愛,就越是感念“皇恩”。戰爭期間,以天皇名義分發給前線部隊的每一支香煙和出發前分給士兵的每一口酒都是在領受“皇恩”。他們說,每一個神風敢死隊的自殺式攻擊都是在報答“皇恩”;為防衛太平洋某島而全體玉碎的各部隊也是如此。

一個人受“恩”的對象也會有比天皇地位低的人。比如受之於父母的“恩”,這是著名的東方孝道的基礎,這就是東方孝道中父母對兒女擁有完全支配權的原因所在。這就是說孩子應該努力償還對養育自己的父母所欠下的巨債。因此孩子們必須努力服從父母,而不是像在另一個父母對孩子擁有管教權力的國家——德國那樣,父母必須努力強製迫使孩子服從。日本人看待“恩”非常現實,關於受父母之“恩”,他們有這麽一句俗話,“養兒方知父母恩”。這即是說所謂父母之“恩”就是父母親日常實際所費的心思和所作的操勞。日本把祖先崇拜限於最近的、還記得的先祖,這使日本人進一步深切感到幼年時代對這些人的實際依賴,每個人都有一個離開父母就無法存活的幼兒時代,必須由父母提供衣食住行,直到長大成人。這一點在任何文化中都是不容置疑的。日本人深感美國人對此毫不在意,而且就像一位作家所說的那樣,“在美國不忘父母之‘恩’的表現充其量不過是善待父母而已。”當然,沒有人會不對自己的孩子施“恩”的,通過撫育孩子來報父母之恩表明對孩子的義務也完全包括在“父母之恩”中。

一個人對其老師和師傅也欠著特殊的“恩”。他們都曾經幫助他成長與自立,因此他蒙受了他們的“恩”,這種“恩”使他必須在他的老師或師傅陷入困境需要援助時出手相助,或者在他們去世後照顧其家人。人們為履行這些義務不遺餘力,並且這恩情不會隨時間而消逝,相反卻會有增無減,猶如某種利息的累積。“恩”是一件對任何人說來都非常重要的事情,正如日本人常說的:“一個人永遠無法報答恩的萬分之一。”這是一種非常沉重的負擔,“恩的力量”常常被看成是可以超過個人意願和愛好的一種正當的力量。

能否順利推行這種倫理觀,要看每一個人是否把自己看作身負深恩之人,而且能無怨無悔地履行義務。前麵我們已經了解到日本人是怎樣把等級製度嚴密地組織起來的。等級製度下養成的順從習慣使日本人認為應該報恩是道德方麵的事,這令美國人感到費解。如果把上級看作善人就更容易做到這種尊重。日語中有十分有趣的證據,說明上級確實被認為是“熱愛”其下屬的。在日本“愛”意味著“love”,而且上個世紀的傳教士們認為唯一能夠用來翻譯基督教的“love”概念的日文單詞就是這個“愛”字。他們在翻譯《聖經》時用這個字來表達上帝對人類的愛和人類對上帝的愛。但“愛”特別意味著上級對其下屬的愛。西方人也許會覺得這種“愛”其實是“庇護”的意思,但在日語中它的內涵遠不隻如此,它還有一種崇敬與愛戴的意思。現在的日本,這個字仍然主要是表達上級對下級的關心這一意思,但是,可能受基督教的影響,或者,確實是由於打破等級差別的官方努力的結果,今天這個字終於也可以用於同輩之間了。

盡管特殊的文化氛圍使日本人更易於接受報恩的思想,但是在日本,一般人是不會隨隨便便受人之恩的。日本人常說“使人感恩”,而通常最接近的譯法是“強人所難”,在美國這意味著向別人索取一些東西,而在日本卻意味著給別人一些東西或者幫他做點兒事。在日本,最討厭的事情莫過於平白無故地受到陌生人的恩惠,因為日本人隻習慣於在鄰裏親戚之間接受“恩”的關係。同輩或者普通朋友的恩惠會讓他們感覺非常難受。為了避免那些麻煩的後果,他們寧願不卷入恩惠中去。日本人一般都會對街頭發生的事故袖手旁觀,這並非因為缺乏主動性。一般他們覺得任何非警方的幹預都會使接受者背上“受恩”的包袱。明治維新前最著名的法律之一就是:“如遇爭端,不可無端幹預。”這種情況下,如果不是職責所在必須出麵幫助,就會被懷疑別有所圖。既然知道幫助別人會強迫別人接受恩情,因而人們在遇事時都不主動插手,而是謹慎地對待。特別是在非正式場合,日本人特別謹防被卷入“恩”的漩渦中去。從以前毫無關係的人那裏即使遞過來一支煙也會使日本人覺得於心不安,而他表示感謝的有禮貌的方式是說:“真過意不去啊”(“の毒”)。一個日本人曾對我作了這樣的說明:“直接表示這會讓你為難會更好受一些,因為從沒有考慮過要為那人做些什麽事情,所以羞於受‘恩’”。因此,“の毒”有時被翻譯成“謝謝你”,因為給了我這些紙煙;有時被譯成“對不起”,因為蒙受了恩惠;有時被譯成“承蒙您如此看得起,但實在不好意思”。日語“の毒”這句話包含所有這些意思,但又不等於其中的任何一句。

日語中有類似“感謝”的詞,其意思都能體現“受恩”後的不安心情。現代城市百貨商店中采用的表示感謝的那句客套話意思最明確,其意為“這可太為難了”。日本人通常說這件“為難的事情”是指顧客購物給商店帶來的巨大恩惠。這是一句恭維話,在接受禮物以及其他許多場合都會用到。其他同樣常用的“感謝”諸如同“の毒”一樣指受恩時的為難心情。親自營業的店主們最常說的是“濟みません”,其字麵的意思是“對不起,讓您費心了”,意即“我受了您的‘恩惠’,但限於經濟形勢我無法報答,為此我感到十分遺憾。”在英語中“濟みません”被翻譯成“Thank you”(謝謝你),“I’m grateful”(我很感激),或“I’m sorry”(對不起),“I apologize”(我很抱歉)。例如,你走在大街上,帽子被風刮走,別人幫你撿起來,這時,說這句話大概是最合適的了。當他把帽子還給你時,禮貌要求你表示你自己在接受帽子時內心所感到的不安。“這個素未謀麵的陌生人現在幫助我、施恩於我,而我卻無以報答,對此我深感內疚。因而我隻有一直的道歉,或許隻有這樣才能讓我好受一些。”“濟みません”恐怕是日本最常用的道謝語。“我告訴他,我承認——我從他那裏蒙受了‘恩’,而事情並沒有隨著取回我的帽子這個動作而結束。我很無奈。我們隻是陌生人。”

從日本人的觀點來看,另一句語氣更重的感謝話“辱なぃ”的意思是“受之有愧”,這個詞的漢字假名中有個“辱”字,為“侮辱”“丟臉”的意思,在這裏它具有“受辱”和“感激”的雙重含義。所有的日語詞典對這個詞的解釋都是:由於受到了特別的恩惠,而身為等級低下的人不配接受,從而感到羞愧和恥辱。用這句話你明確地承認你在受“恩”時感到特別羞愧,而在日本這是讓人無法忍受的。下一章我們就要講到這些。日本的老板在向顧客道謝時仍然要說“受之有愧”,顧客們在要求賒購時也用這句話。這是一個在明治以前的小說中常常可以讀到的詞。如果一個身份低賤的侍女被領主選為妾室,她就一定要說“受之有愧”,意為“蒙此深恩,受之有愧,不勝感激。”決鬥後被當局無罪釋放的武士也會這樣說,“受此深恩,無臉見人,悔不當初,深表歉意。”

上述語言分析基本說明了“恩”的力量。人們在接受恩惠時的心情往往是很複雜的。在公認的社會關係中,巨大的恩情債常常迫使人們竭盡全力來報恩。正因為如此,被動的欠人恩情常會讓人感到惱火。日本著名作家夏目漱石在他的著名小說《哥兒》中對這種感情做了深刻的描繪。主人公哥兒是在鄉下小鎮上第一次擔任學校教師的江戶(東京)人。很快他就發現同事盡是些平庸之輩,跟他們毫無共同語言。不過他跟某個年輕教師關係還不錯,一次兩人在街上散步時這位新朋友請哥兒喝了一杯冰水,付了一錢五厘(相當於1/5美分)的冰水錢。

此後不久另一位教師告訴哥兒他的新朋友在說他的壞話。哥兒真的聽信了這個挑撥是非者的話,此時他突然想到了那杯“冰水之恩”。

“從這種表裏不一的家夥那裏領受冰水,真是有損顏麵。我隻喝了一杯,所以他隻付了一錢五厘。一錢也好五厘也罷,如若我欠著這份‘恩’,就會死不瞑目。默受他人之‘恩’是看好他的人品,並有所尊重。我不是堅持自己付冰水錢,而是領受了‘恩’,並表示了感謝。這種感謝是用金錢不能買到的。我雖無頭銜也無官職,但卻是一個獨立的人,一個獨立的人接受‘恩’,這一行動的價值遠超過100萬元的還禮。我讓他花了一錢五厘,而給了他遠比100萬元更貴重的謝意。”

翌日他就把一錢五厘扔在那個新朋友的桌子上,因為若不了結一杯冰水之“恩”,就無法解決後續的問題:哥兒聽說的他的這個朋友說他的壞話。他們可能會為此廝打。但是首先必須消除“恩”,因為在這兩個朋友之間“恩”已不複存在。

在美國,對這種雞毛蒜皮的事較真兒並且大動肝火的人不是小混混就是精神病。對於日本人來說,這卻是一種美德。當然大多數日本人也做不到“哥兒”那樣,不是因為他們覺得可笑而是因為他們的粗枝大葉。研究《哥兒》的日本評論家們把哥兒描寫成“性格剛烈,純如水晶,捍衛正義的鬥士”。作者曾說“哥兒”是他自己的化身,評論家們也如此認為。這部小說是一個關於崇高美德的故事,因為受“恩”之人隻有把他自己的感謝看得價值“百萬元”,並相應地去行動,才不會為此負疚。他隻能受恩於“可敬的人”。哥兒憤怒之際,把他受之於那個朋友的“恩”同很久以前受之於其老奶媽的“恩”加以比較。這位老奶媽對他非常溺愛,總覺得家裏沒有人真正關心他,於是經常悄悄地帶給他一些糖果和彩色鉛筆之類的小禮物,甚至有一次給了他三元錢。

“她對我過分的照顧,使我感覺非常不爽。”但是,雖然他從老奶媽手裏接過那三塊錢的時候感到非常‘恥辱’,但那錢還是當作貸款收下了。多年之後他仍未歸還。他對他自己說,但這與他對受之於那個朋友的“恩”的感受完全不同,沒有歸還是因為“我把她視為自己的一部分”。這句話可以幫助我們理解日本人對“恩”的反映。隻要“恩人”實際上是和自己很親的人、或是在“我個人的”等級範圍之內的、或是特別崇敬我的人、或是會做一些我們自己在那種情況下也可能做的事情的人,比如在刮風的日子裏幫別人揀起落帽等,我們就可以對這種“恩惠”心安理得。一旦這些條件不再存在,“恩”就成了一種難以忍受的痛苦。無論這種人情債是多麽微不足道都會讓人感覺難受。這就是對這種事情的正確態度。

日本人都知道,任何情況下,恩情太重都會惹出麻煩。最近一份雜誌的“境遇谘詢”專欄中有一個很好的例子。這是一個相當於美國雜誌“失戀信箱”的欄目,它已成為《東京精神分析雜誌》的一種特色。它提供的建議毫無弗洛伊德的色彩,完全是日本式的。有一位上了年紀的男子在征求意見時寫道:

“我是一個有三個兒子和一個女兒的父親。妻子在16年前去世了。為了孩子們能順利成長我沒有再婚。而孩子們認為這是我的美德。現在孩子們都已結婚。8年前,兒子結婚時我搬到了離他們二三條街的地方去住。有點兒難以啟齒的是,3年前我同一個暗娼(賣身於小旅館的娼妓)有了關係。我聽了她的身世後非常同情她,於是我花了點小錢替她贖身然後帶回家裏,教她禮儀,留她在家裏做傭人。她責任感很強,而且很節儉。但是,我的兒子和兒媳,以及女兒和女婿卻因此而鄙視我,視我如路人。我不怪他們,因為這是我的錯。

“姑娘的父母好像對此毫不知情,他們寫信給我,說她正值婚嫁年齡,想讓我送她回家。我去見了她的父母,說明實情。他們很窮,但並不貪財。他們對我說,權當女兒已經死了,讓她像現在這樣生活下去也可以。她自己願意留在我身邊直到我死去。但是我們的年齡差距讓我們看起來更像父女,因此我也曾想過把她送回家。我的孩子們認為她指望的是我的財產。

“我身患絕症,最多熬不過兩年。我該怎麽辦?萬望指教,不勝感激。最後還要補充說一句,她雖然一度為生活所迫而淪落風塵,但她本性純良。她的父母也不是唯利是圖之輩。”

日本醫生認為這是一個很明顯的事例,說明這位老人把對兒女之恩看得太重。醫生回答他說:

“你的事司空見慣……

“在進入正題之前,我想先說明一下。從信的字麵來看,你好像希望我的回答跟你的意思保持一致,這可不好,我覺得很難受。對你長時間的獨身生活我深表敬意。但你若因此而覺得對子女有恩並以其為理由讓子女認可你的不當行為,這就讓我難以認同了。我的意思不是說你狡猾,而是認為你意誌薄弱。如果你不能沒有女人的話,最好明確地跟孩子們說你必須跟一個女人一起生活,並且不要讓孩子們蒙受這種‘恩’(因您繼續獨身生活),這樣做或許更好一些。因為您過分強調了這種‘恩’,所以孩子們的反感是理所當然的。是人就會有情欲,你也不能例外。但人應該戰勝欲望。你的孩子希望你這樣做,這就是他們心中理想的父親。你辜負了他們的期望。他們這樣是自私的,但是我表示理解。他們都結了婚,得到了性的滿足,但卻自私地拒絕讓父親得到同樣的滿足。你是這樣想的,而孩子們一方想的則與此不同(如上所述)。這兩種想法必然矛盾重重。

“你說,那個姑娘和她的父母都是善良的人,這隻是你的一廂情願。正如您所知,人的善惡是由環境決定的。不能因為他們現在沒有要求,就斷言他們是‘善良的人’。姑娘的父母默許她給一個快死的老頭做小妾,這也太蠢了吧?倘若他們打算考慮讓自己的女兒被納為妾,那麽他們必定是想借此撈錢。你覺得不會這樣,完全是自欺欺人。

“你的子女擔心那姑娘的父母是在打你的財產的主意,說實話,我也是這麽認為的。也許這姑娘年青,沒有這種想法,但她父母一定會有。

“你可走的路有下麵兩條:

“(1)作為‘一個完人’(完美到無所不能的人),與那姑娘一刀兩斷,斬草除根。但是這恐怕是你不能做到的,你的個人感情不允許這麽做。

“(2)‘重新做一個凡人’(請拋棄虛榮和矯飾),放棄理想父親的形象。關於財產,請盡快立一份遺囑,把孩子跟姑娘那份都寫清楚。

“最後請不要忘記你已經老了,從你的筆跡可以看出,你開始變成一個老小孩。你的想法缺乏理性,完全是感情用事。盡管你說是想把這位姑娘從深淵中救出來,但實際上你是想要她作為母親的替身。孩子沒有母親是不能活下去的。所以在我看來你還是走第二條路吧。”

這封信說明了很多關於“恩”的理念。一個人一旦有了似乎要讓別人(這其中包括哪怕是他自己的子女)蒙受大恩的做法,那當他要想改變這種做法,就必須犧牲自己。此外,不管他在對孩子施“恩”時作出了多大的犧牲,他也不能在日後以此邀功,利用恩“使自己現在的行動顯得正當”是錯誤的。他的孩子們“自然”會感到憤恨,因為父親的有頭無尾使他們有被出賣的感覺。因為照顧孩子而犧牲一切的父親,如果指望孩子們長大後會照顧他的話,那就大錯特錯了。相反,他們隻會因為意識到受恩而自然而然的反感。

美國人對這種事的看法就完全不一樣。美國人認為,為失去母親的孩子們奉獻出一切的父親是偉大的,理應在晚年享受孩子們的溫暖體貼,而不是被孩子們所反感。但是,為了使日本人能理解這種判斷邏輯,我們可以把它當作一種金錢交易,因為在這一領域美國和日本的態度是類似的。如果一位父親要在非常正式的手續齊全的基礎上將錢借給他的孩子們,然後要求孩子們必須忠實地履行契約,包括還清利息,那麽我們完全可能對這位父親說,“孩子們反對你是自然的”。根據這種觀點,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什麽接受一支紙煙的人要說“慚愧”,而不是直截了當地說一聲“謝謝”。我們就可以理解日本人何以會如此討厭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施以恩惠。我們多少能夠理解哥兒為什麽會對“杯水之恩”如此看重。但是,美國人是不會把冷飲店裏一次偶爾的請客,或一位父親對其失去了母親的孩子們的多年忘我照料,或“哈奇”那樣的狗對主人的一片忠誠這樣的事以金錢標準來衡量的。但是日本人卻習慣於那樣做。愛、仁慈和慷慨,我們對它們的珍重正是因為它們的給予是不帶任何附加條件的,然而在日本它們卻必定帶有附加條件。每一個這樣的行動一旦被接受,就會使接受者成為欠恩情債的債務人。正如日本人的俗話所說:“唯非凡氣度,方能受人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