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這種有恩必報和自我約束的道德準則似乎就是要把個人欲望等同於罪惡,而必須從心底連根拔除。這好像與古典佛教的教義不謀而合,但是令人奇怪的是日本的道德準則竟對肉體享受給予極大的寬容。雖然日本是世界上少數幾個佛教國家之一,但是他倫理觀念上的這一點顯然是與釋迦牟尼以及佛教教義相對立的。日本人並不認為滿足私欲是罪惡的。他們不是清教徒。他們認為肉體享受是合理的、值得提倡的。人們追求和尊重肉體享受,但是這種享受必須有分寸,不能因此誤了大事。
這種道德準則讓他們的生活時常處於高度的緊張狀態之中。關於日本人的肉體享受,印度人比美國人更能理解。美國人認為享受不必刻意學習,拒絕感官享受其實就是在與眾所周知的**作鬥爭。然而,享受如同義務一樣是要學習的。很多文化都不教授享受,這就讓人認為活著更多的是履行自我犧牲的責任。為了不影響家庭生活的平穩運行,有時候甚至連男女間肉體吸引也要限製。在這些國家中家庭生活是建立在各種規矩的基礎之上的。日本人一方麵鼓勵人們肉體享受,一方麵又製定規則防止沉湎於肉體享受,這使得人們的生活很難處理。他們像創造藝術品那樣培養享受,品味之後,又要犧牲享受,履行義務。
泡熱水澡是日本人最喜歡的細膩的肉體享受之一。不管是貧窮的農民、卑下的仆人,還是腰纏萬貫的貴族,每天傍晚在熱氣騰騰的水中浸泡一陣已成為他們的生活習慣。常用的浴盆是一種木製的桶,下麵燃燒著炭火,水溫可以加熱到華氏110度甚至更高。人們在入浴之前要先洗淨身體,然後再盡情享受浸在熱水中的溫暖與舒適。他們以胎兒的姿勢跪坐在浴桶中,讓浴水一直浸到下巴。日本人每天洗澡和美國人一樣是為了清潔,除此之外,日本人有一點兒其他世界所無法媲美的,就是他們的洗澡別有一番藝術的情趣韻味。據說,年齡越大,越是享受。
日本人想盡辦法節約泡澡的花費,但泡澡卻絕不可少。城鎮建有像遊泳池那麽大的公共浴池,人們可以去那裏一邊泡澡一邊與遇到的人聊天。在農村裏,婦女們輪流在各自的院子裏燒水,然後供家人輪流入浴,入浴時他們被人看見也無所謂。每一個家庭,即使是上等人家,入浴時都必須按照嚴格的順序:先是客人,再是祖父、父親、長子,最後是家裏最下等的仆人。出浴後人們都像熟蝦一樣全身發紅,然後一家聚坐在一起,在晚餐前享受這一天當中最舒適的時光。
日本人不僅注重“泡澡”這樣的享受,他們同樣重視傳統的嚴酷的“體格鍛煉”——冷水浴。這種習慣被稱為“寒稽古”(冬鍛煉)或“水垢離”(忍受寒冷的苦行),至今還在實行,不過已經與傳統形式有所不同了。以前要求在黎明前出去坐在冷徹心肺的山溪瀑布之下。冬夜在沒有任何取暖設備的日本式屋子裏往自己身上潑冷水,這也是一種非同小可的苦行,帕西瓦爾·洛厄爾描述過19世紀90年代日本人的這種習慣。那些不會成為神職人員,卻想擁有某些預言能力或者醫療能力的人就會在臨睡前進行“水垢離”,在“諸神祓楔”(眾神沐浴)的淩晨兩點起來再做一次。他們在早晨起床時、中午和日落時再重複進行。隻是在那些慣於早起學習奏樂器或準備從事其他世俗職業的人中才特別流行這種黎明前的苦行。也有人隻是為了“鍛煉身體”而置身於嚴寒之中。人們認為練字的孩子練到手指凍僵麻木是一種意誌堅強的表現。現代的小學因不裝暖氣而備受讚賞,這樣它就能鍛煉孩子們的意誌,使他們可以經受未來人生的種種艱難。西方人對日本兒童最深的印象就是,他們經常感冒流鼻涕。當然,這種習慣隻能得到這種結果。
睡覺是日本人的另一種享受,也是他們絕頂的技術之一。不管什麽姿勢,甚至在我們認為完全不能睡覺的場合,他們都能舒服地睡著。這使許多西方的日本研究者感到驚奇。美國人幾乎把失眠當作精神緊張的同義詞。而按我們的標準,日本人是時刻處於高度緊張的狀態中的。但他們熟睡的習慣是自幼養成的。他們睡覺非常早,這在其他東方民族中是非常罕見的。村民們在日落後不久就會上床睡覺,這並不是為了明天的工作而養精蓄銳,他們沒有這樣考慮的習慣。一個很了解日本人的西方人曾寫道:“到了日本,你就得拋棄這種想法——晚上的睡眠是為明天的工作做準備。睡眠是必須同清除疲勞、休息和保養等問題分開來加以考慮的。”睡眠如同一種工作計劃一樣,是“獨立存在的,與任何事無關”。美國人習慣性的看法就是,睡眠的目的隻是為了維持體力,我們大多數人早上醒來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計算昨晚睡了幾個小時,再根據睡眠時間的長短,預測這一天的精力和工作效率。日本人睡覺跟這無關。他們睡覺隻是因為喜歡,隻要沒事,就去高興地大睡一場。
同樣,他們也可以毫不留情地犧牲睡眠。準備考試的學生通宵努力,卻想不到好好睡一覺能使他更輕鬆地應對考試。在軍隊訓練中,睡眠隻不過是一種應該為紀律而犧牲的東西。1934年至1935年曾在日本陸軍中工作過的杜德上校講述過他與手島大尉的一段談話。在和平時期的演習中,該部隊“兩次連續行軍三天兩夜,在此過程中除了在十分鍾的短休息和短暫的間歇中可以打個盹兒以外沒有睡過覺。士兵們有時候邊走邊睡。其中有個少尉睡得太深了而撞到了路旁的木堆上,引得其他人一陣大笑”。終於到了營地,但還是不讓睡覺,官兵們全被派去站崗和巡邏。“‘但是為什麽不讓一部分人睡覺呢?’我問道。大尉說:‘沒必要,他們都知道怎麽睡覺。現在要訓練他們的是不睡覺。’”這是日本人觀點的縮影。
吃飯也像泡澡和睡覺一樣既是美妙的享受又是嚴酷的訓練。閑暇之餘,日本人的一大愛好就是烹調多種菜肴,每道菜分量非常少,但色香味都非常講究。其他場合卻又成了約束。埃克斯坦引用一位日本農民的話說:“快吃快拉是一大美德。”“人們並不認為吃飯具有重要意義,它隻是維持生命必須的手段,所以應該越快越好。”在佛教寺院裏僧侶們受到約束,他們在飯前的祈禱中會稱吃飯就是吃藥,意思是那些修行之人吃飯不是為了享受,而是不得不吃。
以日本人的觀點來看,強行禁食是測試一個人意誌是否堅強的絕佳辦法。正如放棄溫暖和睡眠一樣,禁食也意味著“忍受苦難”,就如同武士“叼牙簽”的行為。如果經受住了禁食的考驗,那麽體力非但不會因為熱量和維生素的消耗而減少,反會因為精神的勝利而增加。美國人認為的營養與體力對應公式,日本人從不認可。因此,才會在戰時出現東京廣播電台對防空洞中避難的人們說,“體操可以使饑餓的人增強體力與元氣”這樣的事。
浪漫的戀愛也是日本人培養的另一種“人情”。雖然這與他們的婚姻形式和家庭的義務互相違背,但這確實也是他們的“習慣”。這個主題充斥在日本文學之中。跟法國的文學作品一樣,主角都是已婚者。為情而死是日本人最喜歡閱讀和談論的主題。10世紀的《源氏物語》是一部浪漫的愛情小說,與同時代世界上其他國家的任何小說相比都毫不遜色。此外,封建時代大名以及武士的戀愛故事也同樣富有浪漫色彩。這也是他們的現代小說的主要題材。這跟中國文學相差很大。中國對描寫浪漫愛情以及性享受是很忌諱的。因此他們免去了不少麻煩,家庭生活也很平穩和諧。
在這一點上,雖然相比之下美國人理解日本人要比理解中國人容易些,但這種理解依然很膚淺。對於性享受,日本人可不像我們有諸多禁忌。這個領域裏日本人好像沒有倫理道德,不像美國人那樣裝模作樣。日本人認為,如同其他“人情”一樣,性是人生低微層次上的正當需要。“人性”中不存在罪惡,性享受是不必講什麽倫理道德的。英美人把日本人珍藏的某些畫冊看成是**的,把“吉”(藝妓和妓女集中的地方)看成可怕的地區,日本人至今對此很有意見。日本與西方接觸之初,就對西方的這種評論很敏感,於是就製定了一些法律與西方標準靠攏。但文化上的差異是任何法律條文都無法消除的。
有教養的日本人知道,他們的一些心安理得的行為都被英美人看作是下流的、不道德的行為,但日本人沒有意識到我們的準則和他們的信條之間存在著巨大的鴻溝。他們的信條是:“人情”不能侵擾人生大事。我們難以理解日本人對戀愛和性享受的態度的主要原因就在於此。他們把屬於妻子的領域與屬於性享受的領域劃分得涇渭分明。日本人在這兩個領域同樣公開而坦率。而在美國這兩者是一體的,或者婚姻那部分可以公開,性享受那部分就隻能偷偷摸摸。兩者的區別在於一個是主要領域必須盡義務,另一個是次要領域微不足道。這種“各得其所”的劃分方法使一個人既可以是家庭的模範父親,又可以是一個尋花問柳的花花公子。日本人和美國人不一樣,他們不會把婚姻和愛情視為統一的整體。在美國人看來,愛情是我們選擇配偶的基礎,“相愛”是結婚的最好理由。婚後丈夫和其他女人發生肉體關係就是對妻子的侮辱,因為他把理所當然屬於妻子的東西給了別人。日本人的看法與此不同。男子在擇偶時服從父母之命草草結婚,婚後與妻子相處中又要遵守各種規矩。即使在融洽和睦的家庭生活中兒女們也看不到父母之間有任何親密的表示。正如一個當代的日本人在某一份雜誌上所寫的那樣,“在這個國家裏,結婚的真正目的是生兒育女,延續香火,其他任何目的都是對事實的歪曲。”
但這並不意味著日本男人會循規蹈矩地生活。如果錢財方麵允許,他就會包養一個情婦。和中國不同的是,日本人不會把這個女人算作家庭裏的一員。因為這樣做會混淆兩個截然不同的領域。他所包養的這個情婦也許是個在音樂、舞蹈、按摩和其他待客技藝方麵很有修養的藝伎,也許是個妓女。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男人都同這個女人的雇主訂立契約,以保證這個女人不被遺棄並且能獲得相應的報酬。男人還要給這個女人一間獨立的屋子。極少數情況下,比如這個女人有了孩子,男人又希望把這個孩子和自己的孩子一起撫養,這時候男人可以把這個女人接回家,但是她的身份隻是傭人,而不是妾。這個小孩跟男人的妻子叫“母親”,而生母和孩子間的關係則不被承認。在東方國家中,以中國為典型代表的一夫多妻製在日本根本行不通。日本人對家庭的義務和“人情”,甚至在空間上都分得清清楚楚。
隻有上層階級的人才養得起情婦,大多數男人都是隔三岔五地去找藝伎或妓女玩樂。這種玩樂完全是公開的。妻子會為出去尋歡作樂的丈夫打扮一番,丈夫去過的妓院會給妻子賬單,然後妻子理所當然地付賬。妻子如果對此不高興,也隻能是自尋煩惱。找藝伎比找妓女花費要高,而且與藝妓玩樂一晚的費用隻包括享受訓練有素、衣著入時、舉止得體的美女熱情款待的服務費,而無權與藝伎發生性行為。一個男人為了結交某個特定的藝伎,必須成為她的保護人,並簽訂契約以她為情婦,或用自己的魅力征服她,使她自願投懷送抱。但是,與藝伎度過的夜晚自然不會毫無情色之事。藝伎的舞蹈、巧妙應答、歌曲和舉止都帶有傳統的挑逗性,會特意展現上層貴婦矜持的一切。這是屬於“人情領域”的事情,在“孝的領域”裏感到疲倦的人會在這裏獲得解脫。隻要把這兩個領域劃分清楚,人們完全可以去盡情享受。
妓女都住在政府規定的地方,男人從藝伎那裏出來,如果餘興未盡的話,可以再去妓院。進妓院花錢較少,因此那些囊中羞澀的男人玩不起藝伎隻能退而求其次。妓院把妓女的照片掛在門口,嫖客們可以毫無顧忌地進行長時間的品評挑選。妓女身份比藝伎低下。她們大多是因家庭貧困被賣進妓院的,因此沒有受過藝伎那樣的藝術訓練。過去,妓女們常常毫無表情地坐在人們麵前任嫖客挑選,後來日本人發現這種習慣備受西方人反感,於是就改為用照片代替了。
日本的男人在挑定一位妓女後就與妓院簽訂契約,此後這個男人就是這個妓女唯一的客人,而這個妓女也就理所當然地成了這個男人的情婦。這樣的女人受到契約條款的保護。但是,女仆或女店員有時會不簽訂契約就成為男人的情婦,這些“自願情婦”最缺少保障。她們基本上是通過戀愛與男人結合的,但是卻被排除在一切“義務世界”之外。當日本人讀到我們的小說和詩歌中描寫被戀人拋棄而“懷抱嬰兒”過著憂鬱生活的年輕女人時,這些私生子的母親就被看成了他們國家中的“自願情婦”。
同性戀也是傳統的“人情”行為的一部分。在舊時代的日本,同性戀是武士和僧侶等上層人物公認的樂趣。到了明治時代,日本立法禁止了很多習俗以合西方,同性戀也是被禁習俗之一。而這種習慣至今仍被視為無關道德的“人情”行為,隻要稍作限製,不妨礙家庭就行。因此,在日本,盡管一個男人可以成為職業男妓,但是一個男人或一個女人會像西方人所說的那樣“墮入”同性戀的危險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日本人對美國竟有成年男子充當同性戀中的被動角色的事特別感到驚愕。日本的成年男子通常找少年做同性戀對象,因為成年男子認為當被動角色有損於自己的尊嚴。什麽是男人既可以去做又不失自尊的事,日本人是有一定的界線的,不過這些界線不同於我們所劃的界線。
日本人認為自**也與道德無關。沒有一個民族像日本那樣製造過如此繁多的自**工具。在這一領域,迫於西方人的輿論壓力,日本也通過一些手段使自己不會太過張揚。但他們心底還是認為這些器具與罪惡毫無關係。西方人強烈地厭惡**,大多數歐洲國家比美國還要激烈。在成年之前我們就對此有了深刻印象。大人會悄悄告訴男孩**會使一個男人發瘋或禿頂。母親會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監視他們,一旦發現這類事件,母親就會非常嚴厲地訓斥並且施以體罰。甚至還會綁住他的雙手,或者會說這會受到上帝的懲罰。日本的幼兒和少年並無這些經曆,因此成年後的態度也不會與我們相同。自**在日本人看來隻是一種純粹的享受,沒有一點兒罪惡。隻要把它放在正經生活的不值一提的位置,就可以完全控製得住。
喝酒是另一種被允許的“人情”行為。在日本人看來,美國人發誓禁酒完全是西方人的怪異想法。對於美國地方上舉行投票要求頒布禁酒法令的運動,日本人也抱以同樣的看法。飲“酒”這種享受,隻要是正常人都不會拒絕。同樣,飲酒也隻是小小的消遣行為,正常人也不會沉迷其中。按照他們的思想方式,就像人們並不擔心會“成為”同性戀者一樣,人們也不擔心會“成為”醉鬼。確實,成癮的酒鬼在日本並未形成一個社會問題。喝酒是一種愉快的享受,所以家庭和社會對喝醉的人都並不厭惡。他不會胡鬧,人們也不認為他會打孩子。通常的表現是放浪形骸,不拘禮節。在城市的酒宴上,人們喜歡相互坐在對方的腿上。
保守的日本人把飲酒與吃飯嚴格分開。在農村的酒宴上,一開始吃飯,這就意味著他不再喝酒。他已涉足於另一種活動了,這兩個世界是區分得十分清楚的。在家裏他可能飯後飲“酒”,但絕不會邊吃飯邊飲酒。他要一樣一樣地專心享受其中的樂趣。
日本的這些“人情”觀帶出幾個重要的後果,它從根本上推翻了西方的這種哲學觀:肉體和精神這兩種力量在人的一生中不斷鬥爭並輪流作為主導。日本人的哲學觀認為,肉體不是邪惡的。享受合理的肉體快樂也不是罪惡。精神與肉體並不是宇宙間相互對立的兩大勢力,這一信條在邏輯上讓日本人得出這樣一個結論:世界是善惡共存的。喬治·桑塞姆爵士寫道:“通觀日本曆史,日本人似乎在某種程度上缺乏辨認惡的能力,或者說某種程度上他們拒絕這個問題。”事實上日本人始終拒絕把“惡”引入人生觀。他們相信人有兩個靈魂,但並不是善的衝動與惡的衝動之間的鬥爭,而是有“溫和”的魂和“凶猛”的魂,每個人與每個民族的生活中都既有“溫和”的時候又有“凶猛”的時候。不是一個必上天堂,一個必下地獄。兩個靈魂都是必需的,不過要在不同的場合發揮不同的作用,但兩者都是善的。
甚至他們的神也明顯地兼有善惡兩種性質。他們最喜愛的神是天照大神的弟弟素盞鳴尊,他是“迅猛的男神”,他對他的姐姐行為極其無禮,在西方神話中肯定會被視為惡魔。天照大神懷疑素盞鳴尊到她屋裏來有不良動機,企圖把他趕出去。於是他就放肆搗亂,在天照大神的餐廳裏大便,當時天照大神和她的侍從正在舉行水果嚐新儀式。他還犯了毀壞田埂的滔天大罪。最過分、最令西方人難以理解的罪行是,他居然在天照大神的房頂上開了一個洞,把剝了皮的斑駒扔了進去。做下這些暴行的素盞明尊受到了眾神的審判,並被處以重刑,放逐到了“黑暗之國”。但他仍然備受崇拜,仍然是日本最受喜愛的神。雖然這種神在世界各民族的神話中並不罕見,但高級的倫理性宗教中,這些神還是被排除在外的。這是因為把超自然的眾神分成黑白分明的兩個集團,更適合善與惡不斷鬥爭的宇宙哲學。
日本人總是明確反對道德應該包含與惡的鬥爭。正如他們的哲學家和宗教家們幾個世紀來不斷宣稱的那樣,這樣的道德觀與日本是不相符的。他們還宣稱這正好證明日本民族道德的高尚。據他們說,中國人曾不得不製定一種絕對的標準,即“公正、博愛”的“仁”,來衡量所有的人和行動,任何人都能據此發現自己的不足。“對於具有劣根性的中國人來說,這種道德規範是一種很好的人為的約束手段。”18世紀著名的神道家本居宜長(日本國學四大家之一)曾這樣寫過,近代佛學大師和近代國家主義的領袖們也這麽寫過和講過這個主題。他們說,日本人天生善良,值得信賴,沒必要與自己惡的一半作鬥爭,隻需淨化心靈,該幹什麽的時候幹什麽就行了。即使不小心“髒”了,汙垢也極易被除去,人本性中善會再放光芒。日本的佛教哲學比其他任何國家的佛教都更徹底地宣傳人人皆可成佛,道德不在佛經之中,而在自己徹悟且潔淨的心靈之中。為什麽不相信自己心靈的發現呢?惡不是天生的。日本人沒有《聖經》“詩篇”所宣揚的神學。“詩篇”中說:“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日本人不教授“人類墮落”的理論。“人情”是上天賜予的福分,無論哲學家還是農民都不譴責。
在美國人聽來,這種理論會導致縱欲和**的哲學。但正如前所述,日本人把履行義務定為人生最高的任務。他們完全承認,報“恩”意味著犧牲自己個人的欲望與享受。在他們看來,把追求幸福作為人生目標的思想是令人費解並且不道德的。幸福是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的一種消遣,將此作為國家和家庭的判斷標準簡直不可理喻。人們常常為履行“忠”“孝”“情義”而備受折磨,這完全是他們意料之中的事實。這會使將來的生活很困難,但他們早就做好了準備。他們經常準備著隨時放棄享受。這需要堅強的意誌,而堅強的意誌正是日本人最推崇的美德。
與日本人的這種觀念相符合,日本的小說和戲劇很少有“皆大歡喜”的結局。美國觀眾常常希望看到圓滿的結局,希望看到劇中人後來永遠幸福,希望好人會有好報。如果他們不得不在戲劇的結尾哭泣,那肯定是因為主角的性格缺陷,或者成了萬惡的社會秩序的犧牲品。觀眾更喜歡主角萬事如意一切圓滿。日本的觀眾則喜歡流著淚看男主角被命運所迫而走向悲劇的結局,美麗的女主角被殺害,這種情節才是晚間節目的**,這才是他們想去劇院看的東西。甚至日本的現代電影也是以男女主人公的苦難為題材的,戀愛中的男女被迫分手;美滿結合的夫婦之中有一人為履行義務而自殺;妻子為挽救丈夫的職業生涯獻出所有,激勵丈夫成為優秀演員,在丈夫成名前夕,為了不影響他的新生活而隱身市井,並無怨無悔地死去。皆大歡喜毫無必要,男女主角的自我犧牲精神能喚起觀眾的憐惜和同情就可以了。劇中主角的苦難並不是上帝的懲罰,而隻是為了向人們表明:劇中的主人公不惜任何代價去履行義務,任何不幸、遺棄、疾病、死亡,都不能使他們偏離正道。
日本的現代戰爭電影也遵著這一傳統。看過這些電影的美國人常常說這是他們所見過的最好的反戰宣傳,這是典型的美國式反應,因為這些電影的全部情節都隻有犧牲和苦難。日本的戰爭影片不會大肆宣揚閱兵式、軍樂隊以及艦隊演習或大炮的自豪雄姿。無論這些電影是取材於日俄戰爭還是中國事變,都隻會出現這一類的鏡頭:在泥濘中的行軍,淒慘沉悶的苦戰和僵持不下的煎熬等等。電影最後也不會出現勝利或者喊著“萬歲”去衝鋒的鏡頭,而隻會出現這種鏡頭:夜宿一個泥濘的中國小鎮;或者經曆過三次戰爭的祖孫三代分別成了重殘、瘸子和瞎子;再或者敘述一個士兵戰死以後,其家人在悲悼完丈夫或父親之後,在失去一家之根本的時候堅強地活下去。英美“遊行行列”式激動人心的鏡頭在日本根本看不到。他們甚至不把負傷軍人的康複搬上銀幕,甚至也不提及戰爭的目的。在日本的觀眾看來,隻要銀幕上的人物都盡心盡力地報“恩”,這就夠了。因此這些電影在日本反而是在為軍國主義作宣傳。這些影片的讚助者知道,它們不會激起日本觀眾的反戰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