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宗教四次進入中國,每次都涉及《聖經》翻譯。作為基督宗教的唯一經典,《聖經》的《舊約》是用希伯來文和亞蘭文寫成,《新約》是用希臘文寫成的。基督宗教在傳播過程中,又形成了不同語言對“唯一尊神”的不同譯寫稱謂,拉丁文為Deus,希伯來文為Elohim,希臘文為Theos,法文為Dieu,德文為Gott,英文為God,等等。635年(唐貞觀九年),聶斯脫利派敘利亞傳教士阿羅本從波斯抵達長安,傳教譯經。1625年(明天啟五年)在西安附近出土的《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顯示,他們將世界的造物主翻譯為“阿羅訶”[1]。學者認為,這是景教傳教士根據敘利亞文“Elaha”或“Eloho”音譯而成的。[2]“阿羅訶”一詞借用自佛經《妙法蓮華經》,指佛果。由於唐朝佛經翻譯的極度興盛,景教的《聖經》翻譯大部分詞匯均借用於佛教。隨著唐朝末年景教的消失,“阿羅訶”這個譯名沒有得到更多的傳播。
明朝末年,天主教再次來到中國。在翻譯《聖經》的過程中,傳教士麵臨的重要問題是如何翻譯基督宗教的唯一尊神。1584年(明萬曆十二年),“歐羅巴人最初用華語寫成之教義綱領”《天主聖教實錄》在華刊印[3],意大利耶穌會士羅明堅將“Deus”譯為“天主”[4],沿用了耶穌會遠東教區視察員範禮安在日本天主教會中使用的譯名。[5]範氏認為,在遠東地區不宜采取以前在其他地區的直接傳教法,而應先學習當地語言,並盡量熟悉當地社會的禮俗民意。[6]學者一般認為,“天主”一詞出於《史記·封禪書》中所載“八神,一曰天主,祠天齊”[7]。
1603年(明萬曆三十一年),意大利耶穌會士利瑪竇首次刊印了天主教教義綱領《天主實義》,第一個用“上帝”翻譯詮釋了“Deus”。[8]《天主實義》是中國天主教最著名的文獻,刊印多次,影響很大。本書在用大量篇幅論證佛教、道教和儒家與天主教的相似性後,認為在公元1世紀的《聖經》時代,中國人聽說過基督福音書中所包含的真理。或是由於使臣的錯誤,或是因為所到國家對福音的敵意,最終中國人接受了錯誤的輸入品,而不是他們所要追求的真理。[9]利瑪竇力圖讓中國人以及外國傳教士相信,從中國曆史的一開始,中國人就記載了中國所承認和崇拜的最高神,曾對真正的唯一尊神有某種了解的願望,也曾被“上帝”之光照亮過。[10]天主教中的造物主“Deus”,就是中國古代經典中所記載的“上帝”:“天主何?上帝也。”[11]
為了建構漢語世界中的天主教宇宙唯一主宰論,利瑪竇訴諸中國古代經典[12],力圖從中國先秦典籍的記載中,論證宇宙至尊隻能出於一,中國古聖先賢所崇敬者乃“上帝”[13],而非蒼天。中國經典已證明,中國古代聖哲早已認識到宇宙至尊為“上帝”,中國經典中的“上帝”,與西方所尊崇的宇宙唯一真神“天主”,名稱雖異,實則同一也。“吾國天主,即華言上帝”,“吾天主,乃古經書所稱上帝也”。[14]
天主教傳教士認為,中國的佛教、道教和儒家的某些教義,其實就是西方基督宗教的變異形態。他們試圖把中國思想包納進基督宗教神學體係,借用中國傳統思想詮釋基督宗教神學在中國的合法性。這也就是耶穌會士創造的著名“中學西源說”。羅明堅、利瑪竇等天主教傳教士努力將儒家經典中的“天”和“上帝”釋作“天主”。類此融合天、儒的做法,吸引了許多士大夫的興趣與認同,一些知識分子甚至領洗入教,如明末著名士大夫、天主教徒徐光啟。
1606年和1610年,隨著範禮安和利瑪竇分別去世,天主教會內部逐漸興起了反對以“天主”或“上帝”對譯“Deus”的聲音。反對者認為,這些譯名滲入了太多中國傳統宗教概念,“上帝”一詞極可能在中國人頭腦中產生“異教歧義”,使中國人對“Deus”的數量、本性、能力、位格等所有方麵產生錯誤的認識和觀點。“Deus”極可能會被中國人誤認為是儒家的上帝,而非天主教的至尊唯一之神。而這一點,削弱了天主教的一神性。總之,儒家語言無法表達天主教的精神和理念。譯名問題在天主教耶穌會內部引起了曠日持久的爭論,並最終成為“中國禮儀之爭”的重要內容。[15]1628年(明崇禎元年),在耶穌會士龍華民的主持下,在華耶穌會在嘉定召開會議,廢除了此前的“上帝”“天”“陡斯”“上尊”“上天”等譯名,保留了“天主”的譯名。他們認為,造一個儒書中沒有的“天主”,以示借用的是中國的語言,而不是儒家的概念。
譯名之爭傳達到了天主教羅馬教廷。1704年(清康熙四十三年),羅馬教宗克勉十一世諭旨,不準采用除“天主”以外的其他譯名[16],“天主”成為天主教對唯一尊神的欽定漢語譯名。1742年(清乾隆七年),羅馬教宗本篤十四世再次嚴詞諭旨,禁止稱“天主”為“上帝”。[17]從天主教內或天主教外的文獻中,我們都可看出譯名的變化[18]。從那時直到今天,中國天主教會都使用“天主”來對譯“Deus”,所奉行的宗教也被譯為“天主教”,以區別於宗教改革後出現的基督教。1968年的天主教唯一《聖經》全譯本,也以“天主”為譯名。[19]
在兩種文化交流的過程中,許多名詞的譯介往往受原有詞語的語言特性和文化寓意的限製,翻譯時極難達到“信達雅”的程度。宗教專名的表達尤其敏感和困難。翻譯專名在新文化背景下所重新詮釋的概念,常會或多或少偏離原有詞匯的含意。對偏離程度的判斷與容忍,則無一絕對的標準。有關“Deus”的爭執,表麵上是涉及天主教最尊神專名的翻譯,其實本質上關係到不同天主教傳教修會在傳教策略上的異同,以及不同傳教會之間的本位主義、各修會代表的不同國家在海上強權間的利益衝突,以及傳信部對保教權的製衡等多重因素。產生理解差異甚至偏誤的原因不僅僅在於詞語詞匯的本身,還在於身處不同傳統背景的人們在解讀這一詞語時的概念定位和豐富聯想。
當天主教傳教士來到中國時,他們首次麵對一個擁有強大文本和傳統經典的社會。他們無法像到美洲新大陸的其他天主教傳教士那樣,隨心所欲地自行其事。信仰堅定的天主教傳教士始終憂心概念譯解中的偏誤,但他們隻能與這種環境相調適。
天主教傳教士早在16世紀便已來到中國,但第一本完整的漢語《聖經》譯本,卻是二百餘年後由基督教傳教士所完成。在16世紀的曆史條件下,即便在歐洲,人們基本上都是通過彌撒書等才得以接近聖經的。正因為這些原因,明末清初的天主教傳教士一直都停留在對《聖經》的詮釋和《聖經》史實的敘述上。已有的翻譯《聖經》的嚐試,大多是按彌撒書或祈禱書的形式來編譯的。但這些漢語天主教書籍的確開拓了漢語基督宗教的曆史,奠定了基督宗教話語體係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詞語基礎,奠定了基督宗教翻譯中神學詞匯多用意譯、人名和地名多用音譯的方式。這些漢譯詞語包括天主、聖母、瑪利亞、耶穌、十字架、門徒、聖神、先知、宗徒、授洗、福音等沿用至今的基本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