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信仰是民眾精神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社會經濟文化有穩定的影響。由於文明程度的限製,中國古代的民間信仰摻雜著大量迷信內容,有時成為宗教的溫床。世俗迷信雖荒誕不經,卻能曆數千載而不衰。“夫論解除,解除無益;論祭祀,祭祀無補;論巫祝,巫祝無力。竟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明矣哉!”[29]不要說古人沉迷其中難以自拔,就是今日,像王充這樣的清醒者,又能有幾人?
一、**祀
古代統治者以神道設教,崇祀天地祖先山川百神。按照禮製,各等級的人有不同的祭祀內容。一般是天子祭天地、五嶽、四瀆,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大夫祭五祀,士祭門、戶,庶人祭祖。關於祭五祀,王充解說:“五祀,報門、戶、井、灶、室中霤之功。門戶,人所出入,井灶,人所飲食,中霤,人所托處,五者功鈞,故俱祀之。”[30]他說:庶人祭祖是因為“宗廟,己之先也。生存之時,謹敬供養,死不敢不信,故修祭祀,緣生事死,示不忘先。”[31]在他看來,“凡祭祀之義有二:一曰報功,二曰修先。報功以勉力,修先以崇恩。力勉恩崇,功立化通,聖王之務也。”所以上述祭祀“皆法度之祀,禮之常製也。”[32]
可當時人們的普遍心態是“世信祭祀,以為祭祀必有福,不祭祀必有禍。是以病作卜祟,祟得修祀,祀畢意解,意解病已,執意以為祭祀之助,勉奉不絕。謂死人有知,鬼神飲食,猶相賓客,賓客悅喜,報主人恩矣”。就有些失去祭祀本意了,所以“其修祭祀,是也;信其享之,非也”[33]。由祈福的功利心態發展下去,便出現了更普遍存在的**祀問題。
所謂**祀,是指在禮製所規定範圍之外的祭祀活動。孔子言:“非其鬼而祭之,諂也。”[34]**祀雖為正宗士大夫所不齒,但由於人們對天地自然一直懷有非常崇敬的神秘感,又無法擺脫禳災趨福的世俗心理,所以它具有廣泛的社會基礎,連統治者有時也趨之若鶩。這裏主要討論普通民眾的**祀問題。
下麵的兩個例子很可以說明**祀的產生真相。其一:“汝南鮦陽有於田得麇者,其主未往取也。商車十餘乘經澤中行,望見此麇著繩,因持去。念其不事,持一鮑魚置其處。有頃,其主往,不見所得麇,反見鮑魚,澤中非人道路,怪其如是,大以為神,轉相告語,治病求福,多有效驗。因為起祀舍,眾巫數十,帷帳鍾鼓,方數百裏皆來禱祀,號鮑君神。其後數年,鮑魚主來曆祠下,尋問其故,曰:‘此我魚也,當有何神?’”其二:“汝南南頓張助於田中種禾,見李核,意欲持去,顧見空桑中有土,因植種,以餘漿溉灌。後人見桑中反複生李,轉相告語。有病目痛者息陰下,言:‘李君令我目愈,謝以一豚。’目痛小疾,亦行自愈。眾犬吠聲,因盲者得視,遠近翕赫,其下車騎常數千百,酒肉滂沲。間一歲餘,張助遠出來還,見之,驚雲:‘此有何神,乃我所種耳。’因就斮也。”[35]
衰亂之世,社會缺乏向上的活力,民眾失去生活信心,人心惶惶,善驚難安,更容易造成迷信活動的泛濫。王充之言:“衰世好信鬼,愚人好求福”[36],實為至理名言。哀帝之時,出現了傳行西王母籌的怪事。《漢書·哀帝紀》載:“(建平)四年春,大旱,關東民傳行西王母籌,經曆郡國,西入關,至京師。民又會聚祠西王母,或夜持火上屋,擊鼓號呼相驚恐。”《漢書·五行誌》記載稍詳:“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民驚走,持稾(禾稈)或棷(麻稈)一枚,傳相付與,曰行詔籌。道中相過逢多至千數,或被發徒踐,或夜折關,或逾牆入,或乘車騎奔馳,以置驛傳行,經曆郡國二十六,至京師。其夏,京師郡國民聚會裏巷仟佰,設張博具,歌舞祠西王母。又傳書曰:‘母告百姓,佩此書者不死。不信我者,視門樞下,當有白發。’至秋止。”
**祀給民眾造成沉重負擔,影響百姓的正常生活,有時也會衝擊政治。因而不少清正官員上書痛陳其弊,呼籲禁絕之。各政府也時而下令予以禁止。東漢和熹鄧皇後就曾令有司罷諸祠官不合典禮者。因各種複雜原因,禁**祀的詔令和建議都沒有得到很好貫徹。
賢明的地方長官也常嚴厲禁絕以勵風俗。第五倫禁會稽**祀是較典型的例子:“會稽俗多**祀,好卜筮,民常以牛祭神。百姓財產以之困匱,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薦祠者,發病且死者先為牛鳴,前後郡將莫敢禁。倫到官,移書屬縣,曉告百姓。其巫祝有依托鬼神詐怖愚民,皆案論之。有妄屠牛者,吏輒行罰。民初頗恐懼,或祝詛妄言,倫案之愈急,後遂斷絕,百姓以安。”[37]更高明的長官則以興教化來抵製陋俗,達到移風易俗的目的。
二、神與自然崇拜
自然崇拜源於原始社會,秦漢時期內容更加廣泛。概括起來有三類:
一是山神崇拜。它是人類早期的一種自然崇拜。一些名山後為官方祭祀所壟斷,西漢時期,更確立了以五嶽(東嶽泰山、中嶽嵩山、西嶽華山、南嶽衡山、北嶽恒山)為代表的山嶽祭祀係統。自東漢始,對山神興雲作雨的自然功能的崇拜逐步消失,而其主宰人們仕途升遷、人間生老病死的社會功能日益被突出出來。如泰山,秦西漢時一直是君主溝通天地的封禪聖地。自東漢起卻一變而為治鬼之府,泰山神被稱為“泰山府君”,掌管陰府。當時被人們視為藏神臥仙之所的山或岩石主要有昆侖山、嵩山、華山、恒山、霍太山、會稽山、茅山、管涔山、敬亭山、慈姥山、石鹿山、母雨山、陰陽山、送子石等。
二是水神崇拜。古人認為河流是由神靈掌握的,為了防止河流神懲罰,就須舉行祭祀。這種傳統信仰也一直傳到了秦漢時期。河流崇拜的地方性很強,無統一的河流神。漢代官方祭祀“四瀆”,即長江、黃河、淮水、濟水四條著名河流。但民間卻仍保留自己獨特的地方水神。如江神(長江)在各地就很不一樣,蜀地以奇相為江神,楚地則以湘夫人為江神,吳越卻以伍子胥為江神。
三是植物、動物崇拜。古人對一些動植物旺盛的生命與神秘的自然屬性感到不可理解,從而產生崇拜。秦漢時代,動植物崇拜開始由複合型怪物的圖騰崇拜轉變為具有社會職能的人化神崇拜。如西王母,《山海經》上描述為“其狀如人,豹尾虎齒而善嘯”的怪異動物,可是到漢代,卻已是皓齒而白發的老嫗,後來又成了容顏絕世的“靈人”,因其有禳災增福,增壽添祿等功能而受到民間崇拜。此外流行於秦漢的動植物神,主要還有狐仙(漢魏時多稱阿紫,且是女仙)、稷神、“四靈”(麟、鳳、龜、龍,西漢時與“四方”觀念結合,稱為“四方神獸”)、蠶神等。這一時期,動植物崇拜的範圍十分廣泛。一些樹能預兆吉凶,如嘉禾生、木連理為吉祥之兆,樹上結冰掛或樹久枯而複榮則為不祥之兆。一些樹木能避邪驅鬼,如元日人們掛桃符於門以避邪。當時人們認為吉祥的動物有鳳凰、鸞、烏龍、麒麟、雀、雉、白虎、白狼、白鵝、白兔等。此外,一些動物的變異(如兩足虎、雌雞變雄雞等)則會給人們帶來災難。
秦漢時期,人神、人鬼崇拜也很盛行。一些著名的曆史人物和傳說中的人物已被神化而受到人們的祭祀。這些被神化的人物主要有黃帝、蚩尤、伏羲、女媧、赤鬆子、堯、舜、禹、奚仲、周文王、薑太公、趙武靈王、衛靈公、晉王、孫叔敖、介子推、西門豹等。此外,一些當時的官吏帝王也被神化而為民間所祭祀,他們是秦始皇、項羽、劉邦、戚夫人、張良、漢武帝等。還有一些當時民間普通人也被神化。
秦漢人們對生活器具的崇拜主要有灶神崇拜、門神崇拜和槎(一種木或竹做的筏子)、船神崇拜。祭門神一般是在陰曆年除夕(或正月初一),家家戶戶貼門神畫於門,漢代門神有其具體的形象和姓氏,即神荼和鬱壘。在正月十五日這一天,人們先用楊枝插於左右門上,然後在楊枝所指向的地方擺上酒脯飲食、豆粥、糕,並插上筷子供其享用。灶神,其職能從西漢開始,已由掌管飲食轉向掌管人的壽夭禍福。後來,則成為天帝派駐人間的使者,負責督察人們的過失,定期向其匯報。祭灶神具體做法是,在一個月的最後一天夜晚,擺上供品讓其享用,以便讓它這夜升天後為主人說好話。槎、船崇拜多發生在南方。
三、方士與巫術
秦漢時期方術之士活躍,一方麵由於有流行的陰陽五行學說作為知識背景,另一方麵是由於秦始皇、漢武帝等帝王的倡導。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統治者的優禮,使天下方士靡然向風。武帝優寵欒大之時,使得“海上燕齊之間,莫不搤腕而自言有禁方,能神仙矣”。此後“方士言神祠者彌眾”[38]。把全國弄得烏煙瘴氣。
神仙禱祠之外,最流行的巫術為厭勝之法。當時婦人多習之,以詛咒怨家。王公貴族的深宅大院之中,此類把戲被作為爭寵奪嗣的工具,不斷上演著。“巫術多端,詒害最甚者,莫如厭詛。武帝之世,敗及皇後、太子、宰相,其後,廣陵厲王、中山孝王太後,亦以此敗。息夫躬以祝詛敗東平王,卒亦自及。後漢和帝陰皇後、靈帝宋皇後、和帝幸人吉成、光武子阜陵質王延、三國吳孫亮,無不遭此禍者,亦雲酷矣。”[39]
四、卜筮與相法
占卜、風角、相術、解夢等都是流傳數千年的傳統方術。秦漢時期,這些方術都曾盛行一時。
占卜在此時有著廣泛的社會基礎。人們或以占卜進行預測,或以之決定行止,或在數種意向並存時做出選擇。陳平、周勃等群臣誅滅諸呂之後,迎立時為代王的文帝。文帝“猶與未定,卜之龜,卦兆得大橫。占曰:‘大橫庚庚,餘為天王,夏啟以光。’”[46]於是文帝下定入朝即位的決心。此事成為卜者自炫之資,“代王之入,任於卜者。太卜之起,由漢興而有”[47],以後占卜之事更興。武帝在位,“數年之間,太卜大集”。“會上欲擊匈奴,西攘大宛,南收百越,卜筮至預見表象,先圖其利。及猛將推鋒執節,獲勝於彼,而蓍龜時日亦有力於此。上尤加意,賞賜至或數千萬。如丘子明之屬,富溢貴寵,傾於朝廷。”有時占卜與巫蠱等術合用,成為翦滅政敵的工具:“至以卜筮射蠱道,巫蠱時或頗中。素有睚眥不快,因公行誅,恣意所傷,以破族滅門者,不可勝數。”[48]占卜的方法,主要是以龜占卜和以蓍草占卜兩種。漢武帝時曾從南越引進雞卜之法,到東漢時,又出現了逢占、挺專、孤虛、元氣、六日七分等諸多占卜花樣。
“‘風角’之詞用來指漢代最常見的祈求神諭的形式之一。它依靠對風向、起風處、起風時、風速及其猛烈程度的觀察。根據這類自然現象,就可以斷定即將發生的事:或者它們能預先提出將發生暴力搶劫或失火等事件的警告。在元旦拂曉,人們通常把風作為未來的預兆來觀察。蔡邕稱這種風為‘天之號令,所以教人也’。包括張衡、李固及諸如鄭玄等人在內的一批中國的主要的思想家和政治家也精於風角的玄秘之說。……在東漢,可能設置了負責觀察風的情況的官員。漢以後,風角的占卜逐漸與兵法結合起來。”[49]風角和星占、擇日等方術有龐雜的知識係統,而運用之妙,則存乎一心。
相信相術的人曆代不絕,連很多史家都信之不疑,熱衷於對其進行宣傳。史書中記載相者之言應驗的例子不勝枚舉。呂公善相人,看出劉邦相貌不凡,於是以女兒妻之。劉邦未發跡時,呂後與兩個孩子在田中勞作,有客過,相其母子皆大貴。漢末朱建平以善相稱,曾於宴席之上,為曹丕等座中三十餘人看相,預言禍福,後皆應驗。其實,這類傳聞或是億則屢中的巧合,或是在傳播中增飾放大的結果,再有就是相家自炫其術或別有用心者編造的謊言。東漢順帝梁皇後入宮前,其父梁商便對她寄予厚望。十三歲入宮時,“相工茅通見後,驚,再拜賀曰:‘此所謂日角偃月,相之極貴,臣所未嚐見也。’”[50]於是被封為貴人。這類把戲在中國政治舞台屢屢上演。以骨相預測人生,至今猶有市場。王充這樣的思想家也認為“富貴之骨,不遇貧賤之苦;貧賤之相,不遭富貴之樂。”[51]以為人生的命運與相貌之間存在著某種必然的聯係。難怪庸人沉迷其中,不可自拔了。
解夢雖無根據,然信者言之鑿鑿,皆以為有驗。《三國誌·方技傳》記漢末人周宣為人解夢之事非常有趣:“嚐有問宣曰:‘吾昨夜夢見芻狗,其占何也?’宣答曰:‘君欲得美食耳!’有頃,出行,果遇豐膳。後又問宣曰:‘昨夜複夢見芻狗,何也?’宣曰:‘君欲墮車折腳,宜戒慎之。’頃之,果如宣言。後又問宣:‘昨夜複夢見芻狗,何也?’宣曰:‘君家失火,當善護之。’俄遂火起。語宣曰:‘前後三時,皆不夢也。聊試君耳,何以皆驗邪?’宣對曰:‘此神靈動君使言,故與真夢無異也。’又問宣曰:‘三夢芻狗而其占不同,何也?’宣曰:‘芻狗者,祭神之物。故君始夢,當得餘食也。祭祀既訖,則芻狗為車所轢,故中夢當墮車折腳也。芻狗既車轢之後,必載以為樵,故後夢憂失火也。’”占夢術也可作為政治工具。和帝鄧皇後未貴前,“嚐夢捫天,****正青,若有鍾乳狀,乃仰嗽飲之。以訊諸占夢,言堯夢攀天而上,湯夢及天而咶,斯皆聖王之前占,吉不可言”。對此的渲染成為她地位上升的重要階梯。
術士中有隱於市的高士。《史記·日者列傳》記:楚人司馬季主卜於長安東市,以一番高論說得“宋忠、賈誼,忽而自失,芒乎無色,悵然噤口不能言。於是攝衣而起,再拜而辭。行洋洋也,出門僅能自上車,伏軾低頭,卒不能出氣”。也有托名隱居以求顯者。樊英“習《京氏易》,兼明五經,又善風角、星算,河洛七緯,推步災異。隱於壺山之陽,受業者四方而至。州郡前後禮請不應,公卿舉賢良方正、有道,皆不行。……至(永建)四年三月,天子乃為英設壇席,令公車令導,尚書奉引,賜幾杖,待以師傅之禮,延問得失。英不敢辭,拜五官中郎將。……英初被詔命,僉以為必不降誌,及後應對,又無奇謨深策,談者以為失望。張楷與英俱征,既而謂英曰:‘天下有二道,出與處也。吾前以子之出,能輔是君也,濟斯人也。而子始以不訾之身,怒萬乘之主,及其享受爵祿,又不聞匡救之術,進退無所據矣。’”[52]
秦漢時期流行的方術還有占星、望氣、相宅等。
“詳觀眾術,抑惟小道,棄之如或可惜,存之又恐不經。”《晉書·藝術列傳序》中的這段話,表現出正宗史家對此的矛盾態度。傳統文化中很多神秘的東西,就是在疑似之間曲折地存活下去並發展起來的。
五、禁忌
秦漢時期的忌諱,僅《論衡》中列舉出來進行批判者,便足以讓人們眼界大開。“俗有大諱四。一曰西益宅。西益宅謂之不祥,不祥必有死亡,相懼以此,故世莫敢西益宅。……二曰諱被刑為徒,不上丘墓。但知不可,不能知其不可之意。問其禁之者,不能知其諱;受禁行者,亦不曉其忌。連相仿效,至或子被刑,父母死,不送葬,若至墓側,不敢臨葬。其失至於不行吊傷,見佗人之柩。……三曰諱婦人乳子,以為不吉。將舉吉事,入山林,遠行,度川澤者,皆不與之交通。乳子之家,亦忌惡之,舍丘墓廬道畔,逾月乃入,惡之甚也。……四曰諱舉正月、五月子。以為正月、五月子殺父與母,不得舉也。已舉之,父母偶死,則信而謂之真矣。”[54]這是王充歸納出來的四種當時人最重視的忌諱。
其他忌諱眾多,如“葬曆曰:‘葬避九空、地臽,及日之剛柔,月之奇耦。日吉無害,剛柔相得,奇耦相應,乃為吉良。不合此曆,轉為凶惡。’”“又曰‘雨不克葬,庚寅日中乃葬。’”“沐書曰:‘子日沐,令人愛之;卯日沐,令人白頭。’”“裁衣有書,書有吉凶。凶日製衣則有禍,吉日則有福。”“工伎之書,起宅蓋屋必擇日。”“又學書諱丙日,雲倉頡以丙日死也。禮不以子、卯舉樂,殷、夏以子、卯日亡也。”[55]真是舉手投足,無不觸忌遇諱。此風綿延數千年,至今未絕。
與禁忌相配合的是解除之法。“解逐之法,緣古逐疫之禮也。昔顓頊氏有子三人,生而皆亡,一居江為虐鬼,一居若水為魍魎,一居區隅之間主疫病人。故歲終事畢,驅逐疫鬼,因以送陳、迎新、內吉也。世相仿效,故有解除。”解除之法亦有多端,如“世間繕宅舍,鑿地掘土,功成作畢,解謝土神,名曰解土。為土偶人,以象鬼神,令巫祝延以解土神。”[56]
對於禁忌之失,王充有很好的論說:“或有所犯,抵觸縣官,羅麗刑法,不曰過所致,而曰家有負。居處不慎,飲食過節,不曰失調和,而曰徙觸時。死者累屬,葬棺至十,不曰氣相汙,而曰葬日凶。有事歸之有犯,無為歸之所居。居衰宅耗,蜚凶流屍,集人室居,又禱先祖,寢禍遣殃。疾病不請醫,更患不修行,動歸於禍,名曰犯觸。用知淺略,原事不實,俗人之材也。”[57]這是清醒的理性認識,可惜庸人沉迷既深,良方亦難解其蔽。
王充認為應把迷信鬼神的忌諱,與行為謹慎和禮義之禁區別開來。“若夫曲俗微小之諱,眾多非一,鹹勸人為善,使人重慎,無鬼神之害、凶醜之禍。世諱作豆腐惡聞雷,一人不食,欲使人急作,不欲積家逾至春也。諱厲刀井上,恐刀墮井中也;或說以為刑之字,井與刀也,厲刀井上井刀相見,恐被刑也。毋承屋簷而坐,恐瓦墮擊人首也。毋反懸冠,為似死人服;或說惡其反而承塵溜也。毋偃寢,為其象屍也。毋以箸相受,為其不固也。毋相代掃,為修塚之人冀人來代己也。諸言毋者,教人重慎,勉人為善。《禮》曰:‘毋摶飯,毋流歠。’禮義之禁,未必吉凶之言也。”[58]這個看法很有見地。仔細分析起來,他所列上述忌諱,有些是暗含科學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