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有倫理特色的中國思想史上,義利問題成為許多思想家極為關注的問題。而義利觀念也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從理論闡發到實際操作,從國家治理到個人修養,隨處可見義利觀的影子。

先秦思想家對義利問題已進行了較為深刻的闡說,而且直接影響了後世義利觀的取舍標準。秦漢時期,人們在繼承先秦思想家義利觀的同時,又提出了自己對義利問題的各種看法,為中國古代倫理思想增添了新的內容。

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前,呂不韋集門客編撰《呂氏春秋》,其中就提到以義治國的問題,書中說:“凡治國,令其民爭行義也;亂國,令其民爭為不義也。強國,令其民爭樂用也;弱國,令其民爭競不用也。夫爭行義樂用與爭為不義競不用,此其為禍福也,天不能覆,地不能載。”[61]義是善,是一種道德價值,是超越物質價值的。義所達到、所蘊含的不是感性的功利目的,而是維護人之為人的尊嚴,是超功利的。如果君王治理國家,能引導民眾趨義,國家必然大治。

西漢初年,陸賈繼承先秦儒家重義輕利的思想,指出“君子篤於義而薄於利”[62],主張“先道而後利”。並把主於義還是主於利當作區分君子、小人的標準,“君子以義相褒,小人以利相欺,愚者以利相亂,賢者以義相治。《穀梁傳》曰:‘仁者以治親,義者以利尊。’萬世不亂,仁義之所治也。”[63]陸賈沒有把義、利對立起來,認為義利隻有厚薄先後之別,重義者為君子賢者,重利者為小人愚者。這顯然是先秦重義輕利、君子小人之別的繼續。

西漢中期,董仲舒又提出了頗具特色的義利觀。他認為,人天生就有好義和欲利兩種心理,因為義和利是人們社會生活的兩個基本方麵,都是人生所需要的:義可以養心,利可以養身。“天之生人也,使人生義與利。利以養其體,義以養其心。心不得義不能樂,體不得利不能安。義者,心之養也;利者,體之養也。”[64]

心跟身比較,心比身重要,所以充實人們精神生活的義要比滿足人們物質生活的利重要。曆史上像孔子的學生原憲、曾參等人,都是深明大義而物質生活卻極其貧苦的,別人羨慕他們的行為,他們也感到很樂觀,精神是充實的。相反,有一些人高官厚祿,榮華富貴,卻不施行仁義,甚至大行不義。他們雖然物質上很豐富,但是精神上卻是空虛的。由於他們幹的壞事多,或者死於犯罪,或者死於憂愁,總之,他們都不能快樂地活到老。經過這麽一番論證,董仲舒認為,“養莫重於義,義之養生人大於利”[65],即以培養道義精神作為養生的根本。通過把握道義,理解人生的價值所在,有了超越個人功利際遇的崇高境界,雖身處貧賤,也能以其行為為榮。所以,“義之養生人,大於利而厚於財也”[66]。

董仲舒認識到,利,也就是所謂物質生活,關係到社會的治亂。他指出,那些居高官享厚祿的人“已受大(大利),又取小(小利)”,盤剝貧寒小民以攫取微利,“乘富貴之資力,以與民爭利於下”,這是造成“民之所以囂囂苦不足”的重要原因。[67]況且“大富則驕,大貧則憂,憂則為盜,驕則為暴,此眾人之情也”[68],統治者暴虐百姓,貧苦百姓“窮急愁苦”,以致“不樂生”、“不避死”、“不避罪”,以暴力反抗貪官苛政,這便是“亂之所從生”的原因。因此,董仲舒從物質生活入手,提出將物質利益“度而調均之”的“調均”思想。所謂“使富者足以示貴而不至於驕,貧者足以養生而不至於憂。以此為度,而調均之,是以財不匱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69]董仲舒所謂調均,就是取長補短,取富濟貧,使富的人足以顯示自己的高貴而不至於驕橫,使貧窮人可以勉強生活下去而不至於憂愁。這樣也就上下安定了。董仲舒的調均並不是平均主義,也不是絕對平等,而是承認貧富貴賤的差別,但反對差別過分擴大,以致兩極分化。

董仲舒反對爭個人之利,即私利。上麵提到的董氏所論證的“利”,都指私利而言。對於公利,董仲舒是頗為重視的,指出聖人以“為天下興利”為要務。他說:“天道積聚眾精以為光,聖人積聚眾善以為功。故日月之明,非一精之光也;聖人致太平,非一善之功也。……量勢立權,因事製義。故聖人之為天下興利也,其猶春氣之生草也,各因其生小大而量其多少。其為天下除害也,若川瀆之瀉於海也,各順其勢傾側而製於南北。故異孔而同歸,殊施而鈞德,其趣於興利除害一也。……不能致功,雖有賢名,不予之賞。……則百官勤職,爭進其功。”[70]聖人積聚眾善以為功,此“善”即為天下興利除害。董仲舒還認為人君應以“愛利天下”為意,他說:“天常以愛利為意,以養長為事,春秋冬夏皆其用也。王者亦常以愛利天下為意,以安樂一世為事,好惡喜怒而備用也。……人主出此四者義則世治,不義則世亂。”[71]君主應以求天下公利為目的,好惡喜怒都是達到這種目的的手段,這四種手段如係“以愛利天下為意”,則謂之義;否則謂不義。在這裏,超越個人私利之上的天下公利,實際上就成了人們一生追求的終極目標,以天下公利為意,本身就是義。可見,董仲舒所輕視的利乃是個人之私利,對於天下之公利,董仲舒是重視的。

在義利問題上,董仲舒還提出過一個著名論題,那就是《春秋繁露·對膠西王越大夫不得為仁》中的:“正其道不謀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這句話在《漢書·董仲舒傳》中被班固改造為:“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很明顯,董仲舒將道與誼(義)放在了功與利的前麵,表達的依然是重義輕利的思想。但這裏的利與功指的卻是私利、私功,不是指公利。董仲舒要求統治者樹立義重於利的觀念,全心全意考慮義的問題,不再謀自己的私利。但當統治者以“為天下興利”為務,而不再謀個人或少數人之私利時,“為天下興利”便是義了。由於董仲舒在這一論題中將義、利對舉,有濃烈的“義利之辨”的味道,故而對後世思想影響很大,宋明儒者多奉為圭臬。

董仲舒之後,兩漢時代的人們在義利觀上雖都不出重義輕利之一途,但各家所論因出發點不同,側重也有所不同,或主張義利對立,或認為義利統一,呈現出豐富多彩的麵貌。

與董仲舒同時代的司馬遷,在義利問題上有著獨特的看法,他在探尋古今之變的曆史過程中,比較深刻地認識到物質利益的重要性,充分肯定人們對物質利益的追求是合理的。他認為求利致富是“人之情性,所不學而俱欲者也”。“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72]社會上各行各業的人,都是為了求富取利而奔波忙碌。他認為所謂的“仁義”,是依附在物質利益這一基礎之上的。他引用並發揮《管子》的話說:“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禮生於有,而廢於無,故君子富,好行其德;小人富,以適其力。淵深而魚生之,山深而獸往之,人富而仁義附焉。”[73]道德行為是和人們的物質生活條件相聯係的,道德並不是天賦的。仁義也是受製於經濟利益的。司馬遷不脫離物質利益而空言仁義,並把求富取利看作一種合乎道德規範的行為,反映了他在封建倫理道德上所具有的革新精神。

但是,司馬遷又絕不是個利益至上論者。他在肯定“好利”思想的必然性、合理性的同時,也指出“好利”帶來的危害。他在《孟子荀卿列傳》中說:“餘讀《孟子》書,至梁惠王問:‘何以利吾國,’未嚐不廢書而歎也。曰:‘嗟乎,利誠亂之始也!夫子罕言利者,常防其原也。’故曰:‘防於利而行,多怨。’自天子至於庶人,好利之弊何以異哉!”逐利會導致土地兼並,天下大亂,因此,聖人所言重義輕利,目的就是為了防微杜漸。基於此,司馬遷指出要用禮義這些道德觀念去防止單純逐利所帶來的弊端,提出“以禮義防於利”[74],對於逐利所帶來的土地兼並現象,司馬遷也進行了一定的抨擊,認為這是“物盛而衰,固其變也”[75]。而且,司馬遷主張以義致富,反對巧取豪奪,“弄法犯奸而富”,所謂“今治生不待危身取給,則賢人勉焉。是故本富為上,末富次之,奸富最下”[76]。對於不擇手段而求利,司馬遷是極力反對的。

可見,盡管司馬遷認為人們求利是合理的,但他又絕不提倡舍義取利、見利忘義,相反,他對那種“以奸致富”是極為反對的。在司馬遷的心目中,義仍是第一位的。他的高明之處就在於指出人們求富取利的合理,希望統治者能因勢利導,發展生產。

漢昭帝時,曾召開一次由“大夫”和“文學賢良”雙方參加的鹽鐵會議,討論鹽鐵專營的問題。在這次會議上,董仲舒的正義不謀利的主張,被文學賢良們推上了極致,突出了求利與為義的矛盾,並進一步升級為要求政治上抑商遏利。文學賢良們一再聲稱,“竊聞治人之道,防**佚之原,廣道德之端,抑末利而開仁義,毋示以利”[77];“高帝禁商賈不得仕宦,所以遏貪鄙之俗……排困市井,防塞利門,而民猶為非也,況上之為利乎!傳曰:諸侯好利則大夫鄙,大夫鄙則士貪,士貪則庶人盜。是開利孔為民罪梯也”[78];在文學賢良們看來,鹽鐵專營就是為好利開綠燈,是在為老百姓犯罪搭梯子。因此必須打擊商人,因為商人專講利,打擊商人也是“先義而後利”的一種方式。

顯然,賢良文學過分突出了求利與為義的矛盾。他們主張王者興義不謀利,並以此教民,民才能安居。國策上的不求利和勸節欲以使民不求利,實際上是一種幼稚空幻的主張。雖然在個人道德修養上應提倡貴義,以使求利之舉不汙德行,但在關涉民生富足方麵,這種所謂不興利而足民的觀點,則顯然缺乏創業進取的精神。片麵誇大求利在道德上的負麵影響,是不足取的。顯而易見,這與司馬遷所主張的道德的物質基礎論是不相同的。

鹽鐵會議論辯雙方的“義利之辨”帶上了一些群眾性的色彩,成為一種社會上廣泛討論的問題了。

西漢後期,劉向也將義與利對立起來,他說:“凡人之性,莫不欲善其德,然而,不能為善德者,利敗之也。故君子羞言利名。言利名尚羞之,況居而求利者也。”[79]意思是,人不能做好事都是被“利”害了。所以,君子都羞於談利,談利都感到羞恥,何況占著利還要追求利呢?在劉向的心目中,利是敗壞道德的腐蝕劑,當然與義是對立的。

東漢時,班固主張統治者應教民“貴誼(義)而賤利”,以義教民,使之不趨於利,他說:“是以欲寡而事節,財足而不爭。於是在民上者,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故民有恥而且敬,貴誼而賤利。”[80]這與鹽鐵會議上賢良文學的主張頗為相合。

東漢中期的王符,在義利觀上也是主張取義而舍利的,他說:“自古於今,上以天子,下至庶人,蔑有好利而不亡者,好義而不彰者也。”[81]從古到今,從天子到老百姓,好利都要滅亡,好義都會成名。在王符看來,義利是興衰存亡的關鍵因素。他列舉曆史上像周厲王一類好利的君王,認為他們“皆以貨自亡,用財自滅”[82],都是由於貪財才滅亡的。所以,後來的統治者都應吸取教訓,要“遏利”,限製自己貪財欲利之心。

王充的義利觀很有特點,他引用管子的“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來說明人的善惡行為,不在人的本性,而在於物質條件的好壞。“饑寒並至而能無為非者寡”,“溫飽並至而能不為善者希。”[83]物質豐富有助於人們行義為善,否則自身不保,即使有善心也不會有善行。王充承認人們對利益的追求是出自天性,但他同時又指出,能以禮、義約束自己求利的欲望,使之歸於正道,便是君子;相反,逾禮犯義,便是小人。他說:“富貴皆人所欲也,雖有君子之行,猶有饑渴之情。君子耐以禮防情,以義割欲,故得循道。循道則無禍。小人縱貪利之欲,逾禮犯義,故得苟佞,苟佞則有罪。”[84]

漢末仲長統對義利問題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天災流行時,開倉濟窮,就是義舉。自己衣食有餘,能布施他人,利就轉化成了義。所謂“天災流行,開倉庫以稟貸,不亦仁乎?衣食有餘,損靡麗以散施,不亦義乎?”[85]如果不管百姓死活,拚命為個人、家庭或小圈子而搜刮民脂民膏,這種貪利必然導致大不義,最終會害人害己。仲長統所論義利的轉化,頗有辯證法色彩。

從上麵所述可以看出,兩漢時期的人們在對待義利問題時,繼承了先秦孔孟思想中重義輕利、先義後利的思想。但同時,由於不同的人們在談論義利問題時出發點不同,義與利所包含的具體內容也不同,又呈現出不同的特點來。同時,由於大漢皇朝喜動利興功,因此這一時期的不少思想家開始對功利給予了極大重視,司馬遷、王充、仲長統等人在這方麵都有不少精辟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