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朝在文化上實行嚴酷的高壓政策,焚詩書、坑儒士,一切皆斷於法,人們沒有言論自由,文學活動受到嚴重窒息。再加上秦皇朝曆時短暫,文學本身所具有的抗爭精神還未能展現,便隨著皇朝的滅亡而消失了。呂不韋曾招集門客編撰《呂氏春秋》,在思想上兼容各家,在文章風格上兼采戰國以來各家長處,善於設譬取喻,盡管文筆平實,卻也富有形象,精彩之處不絕,在文學史上有一定地位。但它成書於秦滅六國之前,因此仍屬戰國散文的範圍。秦統一後,再也沒有出現過這樣的作品。

秦代文學值得注意的有李斯的散文、碑銘文字以及其他一些文告、法律條文、詩歌和賦等。

李斯是秦代著名政治家,又是著名文學家。他在文學上以散文見長。其散文風格上承荀況,嚴於構思,老於謀篇,善於設譬取喻,議論縱橫馳騁,不講空言,饒有文采,為秦代文壇的一朵奇葩。

李斯傳世的散文有四篇:《諫逐客書》《論督責書》《言趙高書》和《獄中上書》。其中《諫逐客書》寫得最為精彩,是傳誦千古的名作。此文作於秦王政十年(前237年),正當秦並天下前夕。從時間斷限說,應屬戰國文字,但李斯身跨兩個時代,故而不可不論。

《諫逐客書》是為諫止秦王政所下逐客令而寫的奏疏。當時韓國為阻撓秦國進攻,派水工鄭國入秦修渠,以耗蝕秦國的財力。事情泄露以後,秦王政一怒之下,決定驅逐所有在秦的客卿。李斯以政治家的眼光,感到驅逐客卿於秦極為不利,於是奏上此文,以諫止逐客。全文站在“跨海內,製諸侯”,“成帝業”的戰略高度,緊緊圍繞秦之得失立論,縱橫捭闔,議論風發。文章起首即表明自己的態度:“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為過矣。”接著列舉繆公、孝公、惠王、昭王重用客卿,使秦國逐漸強大的史實,指出“向使四君卻客而不納,疏士而不用,是使國無富利之實,而秦無強大之名也”。運用曆史知識說明納客與逐客的利弊,極有說服力。緊接著,李斯又以物喻人,指出秦王政所喜好的珍寶、美女、聲樂,絕大多數都不產於秦,但秦王卻不忍放棄,原因就是這些東西能滿足秦王的各種欲望。隨即筆鋒一轉:“今取人則不然,不問可否,不論曲直,非秦者去,為客者逐。然則是所重者在乎色、樂、珠玉,而所輕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內、製諸侯之術也。”慷慨激昂,但又是開誠布公地指責秦王逐客之過。最後,李斯又從正麵論述了逐客的嚴重後果:“今逐客以資敵國,損民以益仇,內自虛而外樹怨於諸侯;求國無危,不可得也。”

可以看出,《諫逐客書》立意高遠,馳騁議論,思路開闊,注重事實,說理透辟。在修辭上,時而排比,時而對偶,辭采富麗,抑揚鏗鏘。正因如此,奏上以後,打動了剛戾自專的秦始皇,取消了逐客令。這篇文章曆來為世人寶重,劉勰曾評論說:“李斯之止逐客,並煩情入機,動言中務,雖批逆鱗,而功成計合,此上書之善說也。”[1]

秦統一以後,李斯作為文化專製政策的主要製定者和參與者,文風也一改前期富麗華美而為簡質峭刻。這一時期所作《論督責書》《言趙高書》,即反映了這一點。尤其是前者,完全是為使自己免禍而極力取悅秦二世,慫恿他實行嚴刑峻法,立意低下,文風峭刻。其最後一篇作品《獄中上書》,是為自己辯誣而作,文章全用反語,發泄自己的滿腹怨憤,寫得相當出色,用語斬截,被稱為“老吏斷獄”之文。

秦始皇喜歡出巡,曾先後五次巡行天下郡縣,每每都有刻石,大多數都為李斯所撰。這些碑銘文字,也反映出秦代文學的一些氣息。這些碑銘刻石,如《鄒嶧山刻石》《泰山刻石》《琅邪台刻石》《之罘刻石》《東觀刻石》《碣石刻石》《會稽刻石》等,全是歌功頌德之詞。但也言簡意賅,褒揚充分。從寫法上看,刻石文字大體四言一句,三句一韻,如始皇二十九年(前218年)的《之罘刻石》:

很明顯地具有承銜《詩經》中雅、頌體式的特點。刻石在形式上顯得板滯,不夠靈活,但也質樸莊重,氣度雄壯。作為較早的功德碑銘,為後世碑銘文字提供了範式,也受到文論家的好評,如劉勰就說:“秦皇《銘岱》,文自李斯,法家辭氣,體乏弘潤。然疏而能壯,亦彼時之絕采也。”[2]“至於秦皇勒嶽,政暴而文澤,亦有疏通之美焉。”[3]

秦以法治國,頒布了許多文告和法律條文。這些文告與法律條文缺乏文采,但也長於說理,明白易懂,其中有些屬於這類文字中的佼佼者。如雲夢秦簡中的《語書》,是秦王政二十年(前227年)南郡郡守騰頒發的一篇文告,文告講述了製定法律的動機,法令製定出來後縣、道令長不予遵守的狀況以及對不遵從法令者的處罰。文告站在國家利益的高度,論說了法律的重要。如:“古者,民各有鄉俗,其所利及好惡不同,或不便於民,害於邦。是以聖王作為法度,以矯端民心,去其邪僻,除其惡俗。”“今法律令已具矣,而吏民莫用,鄉俗**佚之民不止,是即廢主之明法也,而長邪僻**佚之民,甚害於邦,不便於民。”[4]文風質直,反映了法家律令條文的簡潔。

歌以詠言,詩以達誌,是中國古代文學的傳統,據《漢書·百官公卿表》及杜佑《通典·職官七》,秦時已有樂府的官署建製。在一些出土文物中也反映出秦有樂府。歌樂不分,有樂必有歌,有歌必有詞。史載,始皇三十六年(前211年),曾命博士作《仙真人詩》,以待巡行天下時“令樂人歌弦之”[5]。可惜這些樂府詩歌早已失傳,今日已無法窺其麵目了。但秦代有極少量的民間歌謠被記載下來,保留至今。清人張澍所輯佚的《三秦記》一書中,有一首始皇作驪山陵,運巨石於渭水北,百姓因不堪勞苦所傳唱的歌謠:

詩為雜言,表達了當時百姓的滿腔悲憤,聲韻和諧,頗具感染力。

清人孫星衍所輯佚的魏晉哲學家楊泉的《物理論》一書中,記載有一首《長城歌》:

生男慎勿舉,生女哺用脯。不見長城下,屍骸相支柱。

此詩以修長城為背景,深刻反映出秦代無休止的徭役給百姓帶來的深重災難。另外,該詩已是規整的五言,這對漢代五言詩的興起是否有啟發作用,已不可知,但它確實是古典詩歌五言作品的開創之作。

另外,從《詩經》來看,秦國也是一個有詩歌傳統的國家,《秦風》粗獷的風格曆來為文論者稱道,但及至秦統一,這種傳統如何轉化,因文獻無征,已不能論。

秦代還有賦的創作。《漢書·藝文誌》記載“秦時《雜賦》九篇”。可惜早已亡佚,不能窺其一斑了。不過也可說明自先秦到兩漢,賦的創作是連續不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