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話是最重要的漢語方言,主要分布於長江以北,長江以南(包括四川、貴州、雲南三省,湖北西北角,鎮江至九江的部分沿長江地區),河西走廊及新疆等26個省市自治區。其通行範圍之廣、使用人口之多,是漢語中任何一種方言都不能與之相比的。按照內部差異,官話又可分為江淮分支、北京分支、西南分支、膠遼分支、冀魯分支、東北分支、中原分支、蘭銀分支8個分支。其中前5個分支與聖經翻譯有關。相比來講,官話方言聖經譯本比東南沿海地區的方言譯本出現的時間晚。這是因為基督教之傳入中國,是從東南沿海逐漸向北、向內地發展的。

這時的《聖經》漢譯已取得了相當大的成果:1822年,第一本漢文《聖經全書》——馬士曼譯本——在印度塞蘭坡出版;1823年,馬禮遜譯本在今馬六甲出版;1837年和1840年,郭士立譯本的《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在巴塔維亞(今雅加達)出版;1852年和1854年,委辦譯本的《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出版;1864年,裨治文譯本出版;1868年,高德譯本出版。這些早期《聖經》漢譯本均為深文理譯本,即非常深奧的書麵文言文。所以,對當時絕大多數沒有受過書本教育的中國人來說,研讀理解文字深奧、與中國傳統文化完全不同的《聖經》,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這對基督福音在中國的傳播也是不利的。此外,在中國各地的傳教士為了基督福音的傳播,還出版過一些用方言漢字或傳教士創造的方言羅馬字翻譯的單卷本和全本《聖經》。方言《聖經》相對簡單易懂,但都是早期對外國傳教士開放和傳教士能到達的東南沿海一帶的方言土語。例如,1847年第一本方言聖經——上海話的《約翰書》——出版,1852年第一本方言羅馬字聖經——寧波話的《路加福音書》——出版。但對廣大的北方官話地區來說,這些方言譯本並沒有什麽實際意義。

1.江淮分支:南京官話漢字本

南京話屬官話方言江淮分支。南京官話譯本有漢字本15種。[37]

上海開埠後,最早到達上海的英國倫敦會傳教士麥都思已經深刻地意識到官話的重要性。麥都思與英國倫敦會傳教士施敦力合作督導一名南京人,將他們已翻譯出版的委辦譯本《新約全書》的文言文修改譯成南京官話。[38]1854年,英國聖經會在上海出版了10萬冊南京官話譯本《馬太福音》。[39]這是聖經中文第一本官話譯本。1857年,英國聖經會在上海出版了南京官話譯本《新約全書》,約5萬冊。1869年,英國聖經會在上海出版了5萬冊南京官話譯本《新約全書》的修訂本。[40]

一直以來,聖經翻譯者們都認為,南京官話譯本不是非常準確的翻譯。然而作為基督教第一部官話譯本,它被視為開路先鋒的譯本,深深影響了後來的中文聖經翻譯方向。[41]除了某些音譯的改變和中國成語的運用外,南京官話譯本也引入了某些非常口語化的片語。這表明這部新約的語言是基於官話口語的,而不是試圖創造一種官話的文學形式。

表4-11 南京官話漢字本、和合官話漢字本比較

2.北京分支:北京官話漢字本

北京官話是指明清以來,以北京話為基礎形成的官方普遍使用的共同語。在聖經翻譯興盛的晚清時期,北京是政治文化中心,北京官話起到了最大範圍的共同語的作用。它既超越了其他任何一種方言的作用,也超越了同屬官話方言的西南官話、南京官話的相對區域性作用。官話語音以北京話為主,大約是在19世紀中葉才形成的。[42]

1861年,英國聖經會向在華北的傳教士建議,應該籌備翻譯一本在更大範圍使用的北京官話聖經譯本。1863年,基督教各差會最早到達北京的傳教士組成了聖經北京官話翻譯委員會。1864年,該編委會出版了《約翰福音》試行版;1867年,出版了《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和《使徒行傳》;1869年,出版了《羅馬書》至《腓利門書》;1870年,出版了《羅馬書》至《啟示錄》[43],並出版了《新約全書》;1872年,出版了《新約全書》修訂本。[44]1874年,美國聖經會出版了由美國聖公會第二任主教、猶太人施約瑟(Samuel I.Joseph Schereschewsky)獨立翻譯的北京官話《舊約全書》[45]。該譯本價值極高,不但忠實原文,而且譯文流暢,其“獨立的價值不易為別的譯本所勝過”[46],“40年來無競爭對手”[47]。

表4-12 北京官話漢字本、和合官話漢字本比較(1)

“曆來最精心謹慎的譯本”[48],即北京官話聖經譯本廣泛恒久的影響和意義,遠遠超出了該書翻譯者們的想象和期盼。今天看來,這本最早被翻譯成官話的聖經譯本,在中國境內的重要意義,甚至可以與英國的欽定本聖經或德國的路德本聖經相媲美,“意義非凡”[49]。它語言“簡潔、清晰,兼而有之,是中國聖經曆史上的劃時代著作”[50],因此立即在整個官話地區,即“中華帝國的一半地區”取代了深文理譯本,廣泛流傳在家庭、學校、教會與崇拜禮儀中,並從那時就站穩了腳跟。[51]1878年,英國聖經會將《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合並,出版了《聖經全書》,“曾通行全中國達40餘年之久”[52],成為在華外國差會統一翻譯的和合官話譯本於1919年出版前最為常用、流傳最廣的聖經版本。

表4-13 北京官話漢字本、和合官話漢字本比較(2)

北京官話譯本為中國聖經翻譯的曆史開啟了白話文體聖經的新裏程,在華的英美聖經公會也對這類譯本進行了大量的刊印。

3.西南分支:漢口官話漢字本

漢口話屬官話方言西南分支。漢口話聖經譯本有漢字本11種。

1870年,北京官話譯本出版。它雖然是本官話譯作,但卻是更麵向北方地區的官話譯作。於是,英國聖經會和蘇格蘭聖經公會聯合邀請在漢口的英國倫敦會傳教士楊格非(Griffith John)再翻譯一本麵向南方的通用的官話譯本。楊格非便將其1885年完成的《新約譯本》淺文理譯本轉譯為漢口官話,完成了《新約全書》和部分《舊約》。1889年,《新約全書》由蘇格蘭聖經公會出版發行。

表4-14 漢口官話漢字本、和合官話漢字本比較

4.和合官話漢字本

自從馬禮遜的《神天聖書》於1823年出版以來,由不同差傳機構的傳教士,根據各自訂立的翻譯原則譯成的中文聖經,都陸續麵世了。直到19世紀末的幾十年間,基督教在華傳教士翻譯了約20部不同的文言聖經譯本和十幾種方言聖經譯本。[53]翻譯一部既能讓在華差會共同接納,又能為中國人所普遍接受的《聖經》便成了當時在華傳教士的重要任務。

1890年5月7日至20日,在華基督教傳教士在上海舉行了各個宗派和差傳機構都參加的會議。這是在華基督教傳教士召開的第二次全國性代表會議,共有445名傳教士出席。會中最受人關注且引起最熱烈討論的議題之一,就是合一的中文聖經譯本問題。其實早在1864年,美國美以美會便向在華各差會提議,呼籲所有在中國的差會合作,翻譯出版一部“用中國普通語言譯成的、合一的、標準的聖經譯本”[54]。英國、美國、蘇格蘭三個聖經公會的代表,正式建議大會立即開始和合譯本的翻譯,以英文修正譯本(English Revised Version)的希臘文及希伯來文為基礎底本[55],提出了“聖經唯一,譯本則三”(One Bible in Three Version)的原則[56]。他們提議在同一聖經底本的基礎上翻譯三種不同漢語語體的漢語譯本,即漢語深文理、淺文理和官話的標準譯本,並稱之為和合本(Union Versions),寓意譯本是為了促進全國基督教會的合一。他們希望這三種譯本能滿足不同受教育程度的讀者的需要,並被全國各省教會統一采用。

執行委員會初步提名了28位候選人,代表歐美各大宗派和各不同官話地區。和合官話譯本從初始到最後完成,先後共有10名傳教士參與了譯經工作。他們是美國長老會傳教士狄考文(C.W.Mateer)、美國公理會傳教士富善(C.Goodrich)、英國倫敦會傳教士文書田(George Owen)、美國聖公會傳教士林亨理(H.M.Woods)、英國內地會傳教士陳佐田(S.R.Clarke)、英國內地會傳教士鮑康寧(F.W.Baller)、美國美以美會傳教士鹿依士(Spencer Lewis)、英國循道會傳教林輔華(C.W.Allan)、美國長老會傳教士賽兆祥(A.S.Sydenstricker)、美國公理會傳教士安德文(E.E.Aiken)。

和合官話譯本翻譯委員會曾經定下四項翻譯原則,供譯員參照和遵循,並以第三項最為重要。這四項譯經原則分別是:(1)譯文必須使用全國通用的語言,不可用地域性的方言土語;(2)譯文必須簡單,在禮拜堂的講壇誦讀時,各階層人士都能明白;(3)譯文字句必須忠於原文,同時又要不失中文的文韻和語氣;(4)原文中的暗喻(或隱喻),應盡可能直接譯出,而非意譯。[57]他們決定出版一部簡單、清楚、暢順,具有文學品味的譯本。

1899年,《四福音》完成。1902年,《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完成。1903年,《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希伯來書》完成。1904年,《新約》其他經卷完成。1905年5月至10月,全體譯員齊集山東煙台,詳細校閱四福音譯稿,並曾做出頗多修訂。1906年,譯員花了六個月時間修訂《新約》其他譯稿。同年10月,委員會正式宣布和合官話譯本《新約全書》完成。

和合本新約部分於1906年完成,而新、舊約全書則於13年後的1919年出版。在這十多年中,和合官話本《新約》經過了多次的修訂。

在官話新、舊約全部譯成之前,其他各卷均隨時譯成出版。《使徒行傳》在上海由英國聖經會、美國聖經會、蘇格蘭聖經會出版。1900年,《馬可福音》和《約翰福音》出版。1903年,《羅馬人書》《哥林多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出版。1904年,《歌羅西書》《貼撒羅尼迦書》《希伯來書》出版。1905年,《提摩太前書》《提多書》《腓利門書》《雅各書》《彼得書》《約翰書》《猶大書》和《啟示錄》出版。1907年,《新約全書》出版。[58]

《新約》翻譯完成後,譯員繼續進行《舊約》的翻譯工作。1910年,《約伯記》和《詩篇》最先譯出。1919年2月,和合官話譯本《新舊約全書》正式麵世,其後易名為《國語和合譯本》。這部譯本出版後不到10年,即通行中國南北各省,銷量遠超任何其他譯本。它把“Holy Spirit”譯為“聖靈”,“God”則有“神”與“上帝”兩種版本。譯文基本實現“文字通暢,忠於原文,為大眾所認同”的目標,為中國教會開拓了白話文譯經的新紀元。

聖經中譯史上的集大成者為和合本聖經。它的翻譯始於1891年,終於1919年,曆時近三十載,終於大功告成。它不僅被中國基督教會奉為一冊“神聖的經典——上帝的話語”,也被尊為“學術上的巨著”。要使全國南北各省的讀者,能借同一部譯本對神的話語有真切的了解,這部譯本所用的語言,必須是能超越地域限製的全國通用語言;同時,譯文的表達必須簡單、清楚和大眾化。

和合本聖經出版於“五四運動”爆發的1919年,似乎暗示了基督教教內和教外對現代中文期望的互相呼應。對中國文字文化有一點了解的人都會明白,在新文化運動之前,要達到這樣的目的是非常艱難的。對那個時代的人來說,白話文是比文言文更難運用的新文體。這也是基督教界學者稱讚傳教士聖經翻譯“竟成了中國文學革命的先鋒”[59]的原因和重要證據。

隨著1919年和合官話譯本的出現和廣泛傳播,隨著新文化運動的深入,和合深文理本和和合淺文理本聖經都逐漸退出了曆史舞台。1934年後,和合深文理本與和合淺文理本不再出版。[60]和合官話譯本繼續出版,迄今仍是中國基督教會通用版本。由於深文理本和淺文理本不再使用,如今教會中通稱的和合本實際上就是指1919年出版的和合官話譯本。1979年後,和合本在上海、南京多次印刷重版。1989年,和合本在南京印行簡體字橫排本,至1994年發行量逾1 000萬冊。